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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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数据可视化技术有助于直观展示沉降观测结果
建筑学与地理信息科学的结合,实现更精准的沉降观测。
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沉降观测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高预测精度。
建筑结构工程与统计学理论的交叉融合,为沉降观测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多源数据的实时采集和传输,提高观测效率。
技术应用: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未来发展:推广普及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沉降观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的:实现沉降观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处理和监测
优势:提高观测效率和精度,降低人工成本和误差
汇报人:韵
发展趋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化观测技术将更加成熟和普及。
定义: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沉降观测。
优势: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减少人为误差和观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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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技术不断进步,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沉降观测数据要求高精度、高频率
数据处理软件功能强大,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处理
韵,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韵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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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的目的和意义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程序
沉降观测的注意事项
沉降观测的发展趋势
PART ONE
PART TWO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及时发现地基问题,避免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结构破坏
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PART THREE
观测点应设置在能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特征点上,如墙角、承重柱、纵横墙交接处等。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建筑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旨在评估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一、背景和意义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在其自身重量和外部荷载作用下的垂直位移。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大的沉降导致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二、观测设备和要求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时,需要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沉降测点、测量仪器、传感器等。

沉降测点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预测沉降量的大小合理设置,以确保观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测量仪器应具备较高的测量精度和可靠性,以获取准确的沉降数据。

传感器的选择和安装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三、观测方法和频率建筑沉降的观测方法包括水准测量法、激光测量法、全站仪测量法等多种方法。

不同的观测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工况,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确保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沉降观测的频率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新建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观测,而老旧建筑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观测得到的沉降数据需要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分析,以获得可靠的结果和结论。

首先,需要根据观测数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数据的整理和筛选,排除异常数据和误差。

其次,需要采用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来对数据进行处理,如平均值、标准差等统计分析。

最后,需要将观测结果与设计要求和预测值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五、结果报告和建议基于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需要编制出相应的沉降观测结果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观测的目的、方法和设备,观测结果的处理和分析过程,以及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建议部分需要根据观测结果,对建筑物的下一步维护和修复措施进行具体而针对性的建议,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欢迎共阅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3 基坑回弹观测3.1 基坑回弹观测应测定建筑基础在基坑开挖后;由于卸除基坑土自重而引起的基坑内外影响范围内相对于开挖前的回弹量..3.2 回弹观测点位的布设;应根据基坑形状、大小、深度及地质条件确定;用适当的点数测出所需纵横断面的回弹量..可利用回弹变形的近似对称特性;按下列规定布点:1 对于矩形基坑;应在基坑中央及纵长边横短边轴线上布设;纵向每8~10m 布一点..横向每3~4m布一点..对其他形状不规则的基坑;可与设计人员商定;2 对基坑外的观测点;应埋设常用的普通水准点标石..观测点应在所选坑内方向线的延长线上距基坑深度1.5~2.0倍距离内布置..当所选点位遇到地下管道或其他物体时;可将观测点移与之对应方向线的空位置上..3 应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选设工作基点及为寻找标志用的定位点..3.33.43.5 回弹观测路线应组成起迄于工作基点的闭合或附合路线..3.6 回弹观测不应少于3次;其中第一次应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应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应在浇筑基础混凝土之前..当基坑挖完至基础施工的间隔时间较长时;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3.7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配以铅垂钢尺读数的钢尺法..较浅基坑的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配辅助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观测结束后;应在观测孔底充填厚度约为1m的白灰..3.8 回弹观测的设备及作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尺在地面的一端;应使用三脚架、滑轮、重锤或拉力计牵拉..在孔内的一端;应配以能在读数时准确接触回弹标志头的装置..观测时可配挂磁锤..当基坑较深、地质条件复杂时;可用电磁探头装置观测..当基坑较浅时;可用挂钩法;此时标志顶端应加工成弯钩状;2 辅助杆宜用空心两头封口的金属管制成;顶部应加工成半球状;并在顶部侧面安置圆水准器;杆长以放入孔内后露出地面20~40cm为宜;3 测前与测后应对钢尺和辅助杆的长度进行检定..长度检定中误差不应大于回弹观测站高差中误差的1/2;4 每一测站的观测可按先后视水准点上标尺、再前视孔内标尺的顺序进行;每组读数3次;反复进行两组作为一测回..每站不应少于两测回;并应同时测记孔内温度..观测结果应加入尺长和温度改正..3.9 基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应利用传递到坑底的临时工作点;按所需观测精度;用水准测量方法及时测出每一观测点的标高..当全部点挖见后;再统一观测一次..3.10 基坑回弹观测应提交的主要图表为:1 回弹观测点位布置平面图;2 回弹观测成果表;3 回弹纵、横断面图本规范附录E..4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4.1 分层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地基内部各分层土的沉降量、沉降速度以及有效压缩层厚度..4.2 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地基中心附近2m×2m或各点间距不大于50cm的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土内布置..点位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分层土的分布情况确定;每一土层应设一点;最浅的点位应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50cm处;最深的点位应在超过压缩层理论厚度处或设在压缩性低的砾石或岩石层上..4.34.4 分层沉降观测精度可按分层沉降观测点相对于邻近工作基点或基准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1.0mm的要求设计确定..4.5 分层沉降观测应按周期用精密水准仪或自动分层沉降仪测出各标顶的高程;计算出沉降量..4.6 分层沉降观测应从基坑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开始;直至建筑竣工后沉降稳定时为止..观测周期可按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首次观测至少应在标志埋好5d后进行..4.7 地基分层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1 地基土分层标点位置图;2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成果表;3 各土层荷载-沉降-深度曲线图本规范附录E..5 建筑沉降观测5.1 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 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c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 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 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4 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6 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7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中部位置;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 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2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散热器、暖水管、电器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的距离;34 应当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观测标志的形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5.4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 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3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2 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3 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4 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有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断..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的压缩性能确定..5.6 沉降观测的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特级、一级沉降观测;应按本规法第4.4节的规定执行;2 对二级、三级沉降观测;除建筑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3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起重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4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荷载量变动、建筑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5.71 基础或构件倾斜度α:式中——基础或构件倾斜方向上A、B两点的沉降量mm;L——A、B两点间的距离mm..2 基础相对弯曲度:式中——基础中点的沉降量mm;、——基础两个端点的沉降量mm;——基础两个端点间的距离mm..注:弯曲量以向上凸起为正;反之为负..5.8 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1 工程平面位置图及基准点分布图;2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3 沉降观测成果表;4 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图本规范附录E;5 等沉降曲线图本规范附录E..。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保障建筑结构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之一。

本文将就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

1. 观测设备选用,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选择精度高、稳定可靠的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水准仪、全站仪、测斜仪等。

2. 观测方案制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包括观测时间、观测频次、观测点位、观测参数等内容,确保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观测数据处理,观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报告,确保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建筑物沉降观测验收规范。

1. 观测设备检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对观测设备进行检定,确保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符合要求。

2. 观测人员资质,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熟悉观测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确保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记录和报告,观测记录和报告应详细、准确,包括观测数据、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观测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4. 观测结果评定,观测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 观测报告审查,观测报告应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确保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意义。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对建筑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为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建筑物沉降观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稳定。

同时,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结果也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发展趋势。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沉降观测是通过测量建筑物在一定时间内的沉降程度和变化情况,以及对沉降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

一、观测目的和内容1. 观测目的: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旨在及时发现并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稳定性。

2. 观测内容:沉降观测应包括建筑物各个关键部位的沉降程度、沉降变化速率、沉降的方向和趋势等。

同时,还需要观测和记录沉降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包括土壤的物理性质、水分含量、地下水位的变化等。

二、观测方法和设备1. 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采用传统仪器观测和现代化监测仪器观测相结合的方式。

传统仪器观测主要包括水准测量和测斜仪观测等方法。

现代化监测仪器包括全站仪、倾斜传感器、GPS 等。

2. 观测设备:沉降观测中所使用的设备应具备较高的精度和可靠性,并且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观测频次和内容1. 观测频次: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通常情况下,沉降观测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在重要阶段和改造过程中进行中期或临时观测。

2. 观测内容:沉降观测应包括建筑物的整体沉降情况和各个关键部位的沉降情况。

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标明时间、观测人员、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1. 数据处理:观测数据应及时采集、传输和处理。

数据采集应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多次观测的平均值计算。

数据处理中应去除异常数据和错误数据。

2. 数据分析:通过对观测数据的分析和比较,可以评估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和变化情况,判断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必要时,还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补救和加固。

五、报告和交流1. 报告内容:沉降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背景和目的、观测方法和设备、观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结论和建议等。

报告中应详细说明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图表进行展示。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

工程施工沉降观测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是指对建筑物及其周边地面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的沉降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2 沉降观测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1.3 沉降观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或者专业人员进行,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观测准备2.1 观测方案设计观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设计,包括观测点的位置、数量、观测方法、仪器设备及观测周期等。

2.2 仪器设备沉降观测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仪器设备,并应经过检定和校准。

观测仪器应具备足够的精度和稳定性,以满足观测要求。

2.3 观测点设置观测点应设置在能反映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特征的位置,如建筑物的角点、中线、重要支撑点等。

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观测方案的规划。

三、观测实施3.1 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测量、激光测量等方法。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观测要求选择合适的观测方法。

3.2 观测步骤观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测定初始值:在施工前,对观测点进行初始值的测定,作为后续观测的基准。

(2) 施工过程中的观测:按照观测方案确定的周期和时间点进行观测,记录观测数据。

(3) 施工后的观测:工程竣工后,对建筑物和地面进行长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3.3 观测数据记录和整理观测数据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观测时间、观测点编号、观测值、观测人员等信息。

观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观测成果分析与处理4.1 观测成果分析观测成果应进行分析,包括沉降量、沉降速度、沉降分布等指标的计算和分析,以评估建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状况。

4.2 观测成果处理观测成果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修约、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观测成果的汇总和报告等。

五、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5.1 质量控制沉降观测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观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观测成果的质量审核。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1.观测目标和范围:
2.观测周期:
3.观测方法和仪器:
4.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变形特征,应避免遮挡干扰和地质条件差异。

观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上,并确保能够同时观测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沉降。

5.数据采集与处理:
观测数据应定期采集并储存,以便后期的比对和分析。

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校正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6.观测报告:
7.安全措施:
总之,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和使用的重要准则。

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修复措施,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规定了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观测方式和观测结果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技术手段,用于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下面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

1. 观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使用高精度、稳定可靠的测量设备和仪器,例如全站仪、测斜仪、水准仪等。

在选择设备和仪器时,应考虑其测量范围、测量精度、稳定性以及对环境因素的适应能力。

2. 观测点的布设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选择代表性的观测点,并合理布设观测测点。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荷载分布情况,尽量选取在建筑物主要荷载作用区域的位置。

观测点之间的布设要均匀,避免集中在局部区域,以反映整个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3. 观测参数的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主要参数包括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等。

这些参数的测量可以通过全站仪进行,也可以利用测斜仪和水准仪进行。

观测参数的测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和频率进行,以获取连续、准确的观测数据。

4.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判断建筑物沉降状况的关键步骤。

观测数据应进行去噪、平滑和插值处理,以消除随机误差和异常值的影响。

经过处理后的观测数据可以绘制沉降曲线和位移变化图,以直观地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5. 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建筑物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应根据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

常用的评定方法包括累积沉降、速度沉降和加速度沉降等。

评定结果应与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是否超出允许范围。

若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 观测报告的编制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是记录观测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件,也是后续工程决策和维护管理的依据。

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观测方法、观测参数和观测结果等内容,并附带观测数据表、图纸和分析计算过程。

以上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沉降观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建筑物沉降观测是为了监测和评估建筑物沉降情况以及其对结构和安全产生的影响。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观测设备的选择、观测方案的制定以及观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一、观测设备的选择1. 沉降观测仪器的选择要满足准确度要求,应选用精度高、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2. 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应具备合格证明。

3. 观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定,仪器的误差及其可靠性应在规定范围内。

4. 观测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外部因素对设备的影响,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观测方案的制定1. 观测方案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包括观测点的选取、观测时间和频次等。

2. 观测点的选取应遵循均匀分布原则,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沉降敏感区域。

3. 观测时间及频次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沉降速率确定,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4. 观测方案应经过相关专家的评审和审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备。

三、观测数据的处理1. 观测数据应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格式记录,包括观测点编号、观测时间、沉降量等信息。

3.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软件工具,包括数据分析、统计分析等。

4.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进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校核。

5.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分析和评估结果。

总之,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对建筑物沉降观测提供了一系列规范和指导,保证了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实施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制定科学合理的观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数据的处理。

通过规范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可以为工程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有力的依据,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稳定运行。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若不能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者有疑问,就请设计单位明确是否需要沉降观测,并请书面答复或者写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一、问题引入建筑物沉降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变形或负载变化所引起的下沉现象。

沉降过大或不均匀会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沉降观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建筑监测工作,在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沉降观测的目的和方法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估沉降情况,以确定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主要的沉降观测方法有直接观测法、间接观测法和结合观测法。

直接观测法是通过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沉降点,采用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设备定期进行高程测量,比较各测点之间的垂直位移来判断沉降情况。

这种方法准确性高,但对观测环境要求较高。

间接观测法是通过监测地表或建筑物的变形来推算沉降情况。

比较常用的方法有测斜仪、应变计、孔隙水压力计等。

这种方法操作简便,适用范围广,但准确性相对较低。

结合观测法是通过综合应用直接观测法和间接观测法进行沉降观测。

可以通过直接观测得到具体的沉降值,而通过间接观测可以获取更全面的沉降分布情况。

这种方法准确性与可靠性综合考虑,是沉降观测中常用的方法。

三、沉降观测规范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国普遍采用相应的沉降观测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沉降观测规范要求:1. 观测周期及次数:沉降观测至少进行3年以上,观测频率一般为每年2次,每次间隔6个月。

在特殊工程项目中,观测周期和次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观测点布设:观测点应覆盖整个建筑物范围,并按照规定距离布设。

观测点数量要充足,以保证数据的代表性。

3. 观测设备:观测设备应选用精确可靠的测量仪器,并定期检验和校准。

在测量仪器选择和使用方面,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4. 数据处理:观测数据应及时采集、导入计算机系统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

5. 数据分析与评估:观测数据应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建筑物设计和使用的限值进行比较。

对于超过限值的观测点,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重新观测跟踪。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在建筑工程中为了准确测量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方法。

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工作,能够为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下面是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沉降观测的目的和要求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加固。

沉降观测要求观测准确、可靠,结果可比较,对整个建筑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二、沉降观测的方法和设备1. 沉降观测的方法包括重力法、测斜法、水准测量法和电子水准测量法等。

2. 沉降观测的设备主要有自动水准仪、重力仪、测斜仪、激光测距仪等。

三、沉降观测的程序和要点1. 在进行沉降观测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测、记录地基情况和固定测点等准备工作。

2. 沉降观测的程序包括观测前的基准测定、观测过程的数据采集和处理,以及观测后的结果分析和评估。

3. 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选取合适的测点位置,保证测点稳定,并控制观测时间和频次。

四、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 观测数据的处理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数据的录入、检查和整理等。

2. 沉降观测数据的分析主要是对每个测点的沉降量进行比较和评估,分析沉降的趋势和变化规律。

3. 针对沉降超过预定限值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修补和加固措施。

五、沉降观测结果的报告和存档1. 沉降观测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报告,包括观测数据、处理结果、分析评价和建议等。

2. 沉降观测结果的存档要按照规定进行,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沉降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补和加固,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持久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变形控制测量5.1 一般规定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陆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沉降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一套沉降观测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按照沉降观测规范的要求,对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引言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为了掌握土地基础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变形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沉降观测规范将覆盖观测方法、仪器设备选择、观测频率、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观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沉降观测方法1. 硬铁或聚丙烯管法硬铁或聚丙烯管法是常用的沉降观测方法之一。

在施工前,需在监测点周围埋设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安装深度计和水平仪,测量沉降的深度和倾斜情况。

观测过程中,需要记录观测点的坐标和周围环境变化。

2. 水准测量法水准测量法是衡量建筑物相对高度差的方法,也可用于测量沉降。

观测过程中,需设置基准点和观测点,通过水准仪和测量杆等设备进行测量。

观测数据要准确记录,以便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仪器设备选择1. 沉降仪沉降仪是沉降观测中最常用的仪器之一。

在选择沉降仪时,应考虑其精度、灵敏度和稳定性等因素。

常见的沉降仪有水准仪、高程仪和探地雷达等。

2. 数据记录仪数据记录仪用于记录观测数据,并可进行实时监测。

在选择数据记录仪时,需考虑其存储容量、数据传输方式和电源供应等因素。

同时,数据记录仪的设置和操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四、观测频率观测频率是指进行沉降观测的时间间隔。

根据不同工程的要求和具体情况,观测频率可以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在施工期间观测频率要高于使用期,重要建筑物的观测频率应更高。

五、数据处理1. 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在沉降观测过程中,要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采集数据,并准确记录下来。

观测数据应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测量时间、观测数值等信息。

2. 数据分析观测数据的分析是确保观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应借助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平滑、插值分析、趋势分析等。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5 沉降观测5.1 一般规定5.1.1对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基础的荷载不可漏测,观测点需从基础底板开始布设并观测。

据某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如仅在建筑底层布设观测点,将漏掉5t/m2的荷载(约等于三层楼),从而将影响变形的整体分析。

因此,对这类建筑的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就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沉降量。

5.1.2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沉降速度的变化,原则上可以采用不同的沉降观测等级和精度,因为有的工程由于沉降观测初期沉降量较大或非常明显,采用较高精度不但费时、费工造成浪费,而且也无必要。

而在观测后期或经过治理以后沉降量较小,采用较低精度观测则不能正确反映其沉降量。

同一测区也有沉降量大的区域和小的区域,采用不同的观测等级和精度较为经济,也符合要求。

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变形量差别不是很大,还是采用一种观测精度较为方便。

5.1.4本规范第9.1节对建筑变形测量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的内容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变形测量,应提交的图表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本规范对各类变形测量提出了应提交的主要图表类型,分别列在有关章节中。

5.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5.2.1将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分为相邻地基沉降观测与场地地面沉降观测,是根据建筑设计、施工的实际需要特别是软土地区密集房屋之间的建筑施工需要来确定的。

这两种沉降的定义见本规范第2.1节术语。

毗邻的高层与低层建筑或新建与已建的建筑,由于荷载的差异,引起相邻地基土的应力重新分布,而产生差异沉降,致使毗邻建筑物遭到不同程度的危害。

差异沉降越大,建筑刚度越差,危害愈烈,轻者房屋粉刷层坠落、门窗变形,重则地坪与墙面开裂、地下管道断裂,甚至房屋倒塌。

因此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首要任务是监视已有建筑安全,开展相邻地基沉降观测。

在相邻地基变形范围之外的地面,由于降雨、地下水等自然因素与堆卸、采掘等人为因素的影响,也产生一定沉降,并且有时相邻地基沉降与场地地面沉降还会交错重叠。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欢迎共阅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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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5.1 一般规定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

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

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

3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一级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对其它等级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5.5.6 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5.5.7 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根据需要,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变形特征值:1 基础倾斜α:(5.5.7-1)式中 si—基础倾斜方向端点i的沉降量(mm); sj—基础倾斜方向端点j的沉降量(mm); L—基础两端点(i, j)间的距离(mm)。

2 基础局部倾斜α: 按(5.5.7-1)式计算。

但此时,取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墙6,10m内基础上两观测点(i,j)的沉降量为si、sj,两点(i,j)间的距离为L。

3 基础相对弯曲fc: (5.5.7-,)式中 sk—基础中点k的沉降量(mm); si、sj—基础端点i、j的沉降量(mm); L—i与j点间的距离(mm)。

注:弯曲量以向上凸起为正,反之为负。

4 柱基间吊车轨道等构件的倾斜按(5.5.7-1)式计算。

5.5.8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 沉降观测成果表。

2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

3 u-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 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可视需要提交)。

5 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见附录E)。

6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班主任工作总结专题8篇第一篇:班主任工作总结小学班主任特别是一年级的班主任,是一个复合性角色。

当孩子们需要关心爱护时,班主任应该是一位慈母,给予他们细心的体贴和温暖;当孩子们有了缺点,班主任又该是一位严师,严肃地指出他的不足,并帮助他改正。

于是,我认为班主任工作是一项既艰巨而又辛苦的工作。

说其艰巨,是指学生的成长,发展以至能否成为合格人才,班主任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说其辛苦,是指每天除了对学生的学习负责以外,还要关心他们的身体、纪律、卫生、安全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尽管这样,下面我就谈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常规习惯,常抓不懈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节课、一两天说说就行的,它必须贯穿在整个管理过程中。

于是我制定出详细的班规,要求学生对照执行,使学生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由于低年级学生自觉性和自控力都比较差,避免不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这就需要班主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操之过急。

于是,我经常利用班会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及时教育,给他们讲明道理及危害性,从而使学生做到自觉遵守纪律。

二、细处关爱,亲近学生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一个班主任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做到爱学生。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工作中,我努力做到于细微处见真情,真诚的关心孩子,热心的帮助孩子。

我深信,爱是一种传递,当教师真诚的付出爱时,收获的必定是孩子更多的爱~感受孩子们的心灵之语,便是我最快乐的一件事~”三、具体要求,指导到位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对事物的认知是整体性的,能熟知轮廓,但不注重细节。

我认为,首先要蹲下来,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事物,用孩子能听懂的话和他们交流。

其次,要注重细节教育,把该做的事指导到位,因为他们很想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很想把事情做好。

四、示范带头,直观引导大教育家乌申斯基曾有过这样一段话:“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

”低年级的学生对自己的班主任是一个怎样的老师,他们会留心观察班主任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会细心倾听班主任的每一句话,他们对班主任有着一种特殊的信任和依赖情感。

班主任的自身素质,道德修养,班主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之中会成为全班几十个孩子的榜样。

因此,在班级工作中我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事事从我做起,以良好的形象率先垂范,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的学生。

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自己做到,而且做得更好。

要求学生讲卫生,不随便乱扔垃圾,自己就做到随手捡拾垃圾。

要求学生不迟到,在我的带动下,我们班的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讲卫生不迟到,个个讲文明守纪律。

五、及时表扬,延迟批评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不应该使孩子们的注意力长久地集中在一些过失上,对此,尽可能委婉地提醒一下就够了。

最重要的是要在学生身上激发出对自身力量和自身荣誉的信念。

”教过低年级的老师都知道:孩子小,事儿多,一上课就“告状”。

当老师的又不能不公平处理,这样耽误的时间太多,而且学生因为受了批评,注意力长时间集中在自己的过失上,情绪受影响,低落的情绪体验使智力活动水平明显下降,课堂吸收效率变低。

针对这一情况,我采取延迟批评,这样既培养学生愉快的情绪体验,又给予其改正和返回的机会,之后老师只要加以指导,就能很好的解决问题......本文来自公务员之家,查看正文请使用公务员之家站内搜索查看正文。

第二篇:四年级班主任工作总结学生是涌动着无限活力的生命体,是教育的起点和归宿。

面对学生,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做一个真正有意义的班主任,素质教育要求我们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服好务,使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素质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我们的班级管理究竟该如何阅读学生个体,提升学生学习生活及生命的质量呢?在过去的一学期里,我们班在学校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及任课老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安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取得较突出的成绩,现将我所做的一些工作总结如下:一、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净化学生的心灵,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重视每周的班会课,开好班会课;二是重视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多与学生谈心。

重视班会,开好班会,为的是在班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为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大环境,重视的是学生的共性。

为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班积极开展了许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明事理、长见识。

学生自尊心也很强,直接的批评换回来的可能是思想的叛逆,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好处,就是避免单调重复的批评说教而引起学生的反感,容易为学生接受,能切实帮助学生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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