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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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一、理论课
1、主讲课(包括上课、考试、考查等)
(1)一般课程主讲一个大班,辅导一个自然班或选修课35人,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1计工作量。
(2)新开课增加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3工作量(指没有集中备课时间,或未辅导过第一次讲授的课程,不含教材内容更新)。
(3)每增加一个自然班增加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1的工作量,(五个班以上按五个班计)。
(4)一教本科生课程增加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1的工作量。
(5)研究生课程增加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1的工作量。
(6)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2计工作量。
全院任选课按35人为一个班计算,超过定额班人数按线性计算,最多为5个班,超过5个班按5个班计工作量。
本科生重修课程、成脱、夜大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同上。
2、辅导(包括答疑、批改作业等):
主讲教师每多辅导一个自然班或辅导教师辅导一个自然班(选修35人),电工、电子课程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25计算工作量;其它课程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2计算工作量。
3、专任辅导:
仅限于新教师见习期间或未获得主讲课资格的教师,且最多只能安排两门课程的专任辅导;除辅导的工作外,还包括听课、归纳讲稿、做练习题等。
第一个辅导班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3个计工作量,其它辅导班按计划理论教学学时×0.2计工作量。
4、准备工作量(包括更新教材、更新教学内容、课前备课等):
按计划理论学时×0.2计工作量。
二、实践性环节
(一)、实验课:
要求:每次实验都应充分发挥实验室所拥有的实验设备的作用,且主、辅带教师的人员安排必须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
1、软件实验工作量Q1(包括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上报实验成绩等):
一个班由一名主讲教师单独带;两个班由一名主讲教师主带和另外一名教师辅带,三个班以上由一名主讲教师主带和另外两名教师辅带,实验报告由主带教师批改。
(1)主带工作量为: Q11=K(1+0.75N)S
S-每个实验的计划学时数; N -每个实验的重复次数(即次数—1);
K-工作量系数:一个班,K=0..8;两个班、三个班,K=1.0;四个班,K=1.2;五个班(含)以上,K=1.4。
(2)辅带工作量为:Q12=0.6 Q11
2、硬件实验工作量Q2(包括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上报实验成绩等):
主讲教师应对所担任课程的每个实验主带一遍。
原则上,基础课实验每组学生人数为2,专业课实验每组学生人数为3,个别专业课实验每组可安排3名以上学生。
每次实验人数为18以下时,由一名教师主
带;19人(含)以上时,由一名教师主带,一名教师辅带,实验报告由主带教师批改。
(1)主带工作量为:Q21=KS [1+0.75(N-1)]
S-每个实验的计划学时数; N-每个实验的次数;
K-工作量系数:
技术基础课,每次实验学生人数10人以下时,K=0.5;11-18人时,K=0.6;19—28人时,K=0.7;一个自然班时,K=0.8。
专业课,每次实验学生人数10人以下时,K=0.6;11-18人时,K=0.7;19—28人时,K=0.8;一个自然班时,K=0.9。
(2)辅带工作量为:Q22=0.6 Q21
3、准备工作量: Q3=S[ 1+K(N-1)]
S—每个实验的计划学时; N-每个实验的次数;
K-工作量系数:
每次三班(含)以下实验,K =0.15;三班以上实验,0.2;
4、新开实验工作量Q4(包括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撰写实验指导书、实验试做等):Q4=6学时。
5、实验室管理工作量:
实验室管理工作包括坐班、日常安全卫生、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添置、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实验室评比评估检查、实验室环境建设、实验室调整搬迁等工作。
每名实验教师每学期30学时。
(二)、指导课程设计(包括准备、布置、指导、评阅、上报成绩等):
课程设计必须有实验内容,原则上每周安排10学时实验,并严格按实验计划执行,需有实验教师配合指导,工作量由理论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分配,原则上理论教师分配3/4,实验教师分配1/4,个别课程可以例外。
每个理论教师最多指导两个班。
为了保证软件类的课程设计的质量,可以允许由几个理论教师共同指导软件类的课程设计。
1、有实验内容的课程设计。
总工作量Q=K×学生人数×设计周数
硬件课程设计K=0.6;软件课程设计K=0.4;
2、没有实验内容的课程设计,每周每班计10学时。
(三)、指导实习(包括联系、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核等):
注意:每个学生班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市内实习,每周安排5个单元的实习内容,按14×周数计算单班工作量;
市外实习,每周安排5个单元的实习内容,按20×周数计算单班工作量;(四)、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准备、辅导、答疑、审阅论文、撰写答辩评语等):
1、本科和专升本学生(每个指导教师限定指导10名学生)
学生在校内做设计时:按1.45×设计周数×学生人数计算工作量;
学生在外地做设计时:做校外题目,每名计6学时的工作量,做校内题目,每名计10学时。
2、专科生(每名指导教师限定指导10名学生)
学生在校内做设计时:按1.0×设计周数×学生人数计算工作量:
学生在外地做设计时:做校外题目,每名计4学时的工作量,做校内题目,每名计6学时。
三、指导研究生(包括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习与论文、答疑、审阅论文、答辩
等):
指导硕士研究生,课程期间(一年级)每生每学期计5学时,论文期间(二、三年级)每生每学期计40学时。
四、其它
1、出全院公共课统考题、期中考试题、补考题,每份计2学时。
2、统一安排的考试、补考监考,每人每场计1.5学时。
3、评阅非本人指导的本科毕业生论文,每篇计0.5学时。
4、参加本科生毕业答辩,每人每生计0.5学时。
5、批改期中统考试卷,每份计0.1学时。
6、研究所正(副)所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以及院科研秘书每人每学期补贴40学时的工作量。
备注:本科生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指导师的工作量报酬在校内分配时另行考虑,不再计算工作量。
电气工程学院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