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小学学校惩戒制度
一、引言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惩戒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
2.公正公平,宽严相济。
对学生的惩戒应做到公正、公平,根据学生的错误程度和情节轻重,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
3.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在惩戒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
4.注重实效,避免过度。
惩戒措施应具有针对性,避免过度惩戒,确保学生在惩戒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三、惩戒措施1.口头警告:对学生的轻微过错,教师可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学生改正。
2.书面检讨:对学生的错误行为,教师可要求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反思自己的过错。
3.通报批评:对学生的严重过错,学校可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学生在全班面前进行反思。
4.取消荣誉称号: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学校可取消其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
5.停课:对学生的严重过错,学校可给予停课处理,停课期间,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活动。
6.转学:对学生的严重过错,学校可向家长提出转学建议,由家长决定是否转学。
7.其他措施:根据学生的过错性质和情节,学校可采取其他适当的惩戒措施。
四、惩戒程序1.教师发现学生过错,应及时制止,并告知家长。
2.教师根据学生的过错程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3.家长接到教师的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4.学校对学生的惩戒措施应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家长反馈。
5.学生在惩戒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减轻惩戒措施。
五、责任与监督1.教师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惩戒措施,不得滥用职权。
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执行惩戒制度的监督,确保惩戒措施的公正、公平。
3.家长有权对学校的惩戒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认真听取并改进。
4.学生有权对学校的惩戒措施提出申诉,学校应设立申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的申诉。
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
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第三条实施惩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心、承受力,适时、适度、适机地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惩戒产生对立和怨恨情绪,增强惩戒质效。
第四条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
第五条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第六条实施惩戒应当排除个人情绪、喜好、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第二章惩戒行为第七条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一)携带危险品入校。
包括鞭炮、烟酒、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昆虫等。
(二)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三)打架和斗殴。
(四)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五)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六)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
(七)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的。
第八条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一)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
(二)迟到、旷课或逃学。
(三)考试作弊。
(四)撒谎,欺骗家长和老师。
(五)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带零食入校,不讲卫生。
第九条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级班规等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惩戒方式第十条由班主任实施惩戒的方式(一)批评教育。
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背诵。
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
(三)体育。
做一定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一、惩戒目标1.帮助学生认识不良行为的后果,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2.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促使学生主动承担责任,改正错误,成为自律的人。
二、惩戒原则1.以德育为基础,注重教育引导。
2.采取温和、公正、适度的惩戒方式。
3.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三、行为分类根据不同的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类。
1.轻度不良行为包括违反晚自习纪律、上课迟到、未完成作业等轻微不良行为。
2.中度不良行为包括打闹斗殴、教室破坏、抄袭作业等较严重的不良行为。
3.重度不良行为包括恶意欺凌、偷窃、吸烟等严重的不良行为。
四、惩戒措施根据不同的行为分类,灵活确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1.轻度不良行为的惩戒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第一次触犯轻度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适时的口头警告,告诫其认识错误。
(2)托管课外时间:要求学生在放学后参加课外托管,进行规范行为辅导。
2.中度不良行为的惩戒措施:(1)值日扣分:责令学生进行值日工作,扣除相应的值日分。
(2)班级条例:学生需参与修改或制定班级条例,并带领同学遵守。
(3)惩罚性劳动:要求学生参与校内公益劳动,如清洁教室、整理图书馆等。
3.重度不良行为的惩戒措施:(1)班级处分:学生被公开批评,并通知家长进行反思。
(2)师生谈话:教务主任或班主任与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其行为原因,帮助其改正错误。
(3)留校察看:将学生留校,加强管教,进行身心辅导。
五、家校合作1.及时通知家长:学校将及时通知家长被处分的学生情况,并约谈家长,共同制定改进计划。
2.家访:学校可通过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为家长提供相关指导建议。
3.家委会参与:学校将家委会纳入惩戒管理的决策过程,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六、记录与总结学校需建立详实的惩戒记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整理、归档。
定期对惩戒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
七、法律保障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惩戒,确保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农村小学教育惩戒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教育惩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村小学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当遵循“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利,促进学生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第三条农村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适用“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的原则,注重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第四条农村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当与教育教学相结合,适时、适度、适当,有效地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农村小学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教育惩戒,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批评、体罚等,但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农村小学学生有义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教师管理,尊重师长,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友善的校园风气。
第七条学生有权向校长或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对于未经校方批准的教育惩戒行为,学生可以拒绝配合。
第八条学生有义务接受教育惩戒,积极纠正错误,改正不良行为,参与学校文明创建和品德教育活动。
第三章教育惩戒管理第九条农村小学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基于事实,不得凭借个人意愿或主观臆断进行处理;二是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学生要一视同仁;三是平等待人,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不得歧视或侮辱学生。
第十条教育惩戒应当依据教育惩戒管理程序进行,经过充分调查和判定,确保相关措施合法、合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惩戒记录和档案,保障学生权利不受损害。
第四章教育惩戒方式第十二条农村小学教育惩戒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体罚等,但禁止使用羞辱、体罚、歧视等伤害学生健康与人格尊严的方法。
第十三条口头警告应当清晰明确,提醒学生改正错误;书面批评应当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记录;体罚应当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执行时应注意使用专用工具,轻拍轻打,不得用力过猛。
第五章教育惩戒的限制与禁止第十四条教育惩戒不得包括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精神虐待和性侵害,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
中小学指的是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
第三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教育为主,兼顾惩戒,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不良行为问题。
第四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的目标是:(一)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康人格;(三)规范学生的行为,陶冶学生的情操。
第五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二)公正公平,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三)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授之以渔;(四)分类处理,因材施教;(五)综合治理,多元协同。
第六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注重以下要点:(一)坚持因人制宜,注重个别差异;(二)关注学生意识形态、社交行为等方面问题;(三)突出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四)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 准 则第七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学校应将教育惩戒规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布。
第九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注重与家庭和社会的协同。
学校与家长、社会机构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治理学生不良行为。
第十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尊重学生的人权,不得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形式的虐待、侮辱学生的行为。
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得对学生进行精神虐待或其他损害心理健康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不得过度惩戒或恶意伤害学生。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关注行为的性质和动机,以及学生的年龄、身心发展情况等,采取合适的惩戒措施。
惩戒制度
洛城街道中心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各项制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戒处分。
据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惩戒类别(1)班级批评;(2)政教处批评;(3)学校处分。
二、惩戒条件(一)违反班规情节较轻微的,由班级给予批评教育;(二)违反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规定内容情节较严重的,由所在班级批评教育,具体:1、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的;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3、经常违反班规、校规,影响极坏的;4、在学校各项大型活动中违反纪律的;5、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后果较严重的;6、盗窃、打架,情节轻微的;三、学校处分条例(一)学校纪律处分具体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以不同处分。
(二)处分规定1、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迟到、早退教育不改的。
(2)不思学习,敷衍塞责,屡教不改的;(3)经常违反班规、校规,影响极坏的;(4)在学校各项大型活动中违反纪律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有吸烟、喝酒行为,教育不改的。
(2)乱刻乱划、书写流言秽语的。
(3)损坏花木,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重的。
(4)盗窃、打架,情节严重的。
(5)有敲诈勒索同学行为的。
(6)不尊重教师,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一次的。
四、惩戒的执行(一)遵循以正面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大力表扬和鼓励正确的思想和行为。
(二)严格防止和纠正一切消极惩办的倾向。
在处分学生时要查明事实,讲清道理,分辨是非,严格把握尺度,做好处分前和处分后的思想工作。
为促进学生改正错误,在处分前要考察一段时间。
(三)严格处分审批程序,由班级查明学生所犯错误事实,提出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申请报告,由级部主任把关,政教处核查。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XX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第三条实施惩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心、承受力,适时、适度、适机地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惩戒产生对立和怨恨情绪,增强惩戒质效。
第四条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
第五条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第六条实施惩戒应当排除个人情绪、喜好、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第二章惩戒行为第七条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一)携带危险品入校。
包括鞭炮、烟酒、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昆虫等。
(二)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三)打架和斗殴、吸烟、饮酒的。
(四)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五)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六)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
(七)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的。
(A)携带手机进校园的。
(九)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十)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的作业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第八条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一)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
(二)迟到、旷课或逃学。
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小学学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惯。
违规违纪的学生将受到一定的惩戒处分。
一、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包括:1.携带危险品入校,如管制刀具、鞭炮、弹弓、毒品、烟酒、液体、动物和对人体有害的植物等;穿着或携带有暴力或色情服装、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坐姿不正等。
3.打架和斗殴,并造成后果。
4.侮辱教师和同学,情节严重。
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信,传播恐慌性言论,恶意诽谤他人。
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
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
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导致他人受伤。
9.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作伪证。
10.其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二、惩戒的形式包括:1.言语责备。
2.课堂隔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3.剥夺某种权利,但必须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
4.没收物品,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放学后留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
6.警告和严重警告,属于全校范围的惩戒批评方式。
7.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严重时会造成日后升学或工作的实质性障碍。
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停学和停课是一种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惩戒手段。
停课两节以上,半天以内,需要经过教导主任批准并报学校备案。
停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批准权在分管校长手中。
如果停课时间超过一天,则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教师有权实施1-5项惩戒形式,学校有权实施6-8项惩戒形式。
如果学生有两种以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会根据其违纪事实按照本制度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对学生的惩戒处理,要准确,处分要适当。
对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有悔改决心者,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惩戒实施的流程包括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以及处分决定的送达。
言语责备、课堂隔离、剥夺某种权利、没收物品处分由责任教师根据学生违纪违规情况当场实施,处分决定由学生研究小组记录,并报知班主任老师。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的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以下原则:1. 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2. 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权益的原则;3. 紧急、必要、适度的原则;4.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5. 个案分析、个别化处理的原则;6. 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惩戒的适用范围第四条惩戒适用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况:1. 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2. 社会公德缺失、不良习惯或不文明行为;3. 学习不进步或作业不完成的行为;4. 暴力、欺凌、歧视、侮辱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5. 造谣、诽谤、淫秽、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6. 涉及违法犯罪及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惩戒方式及程序第五条惩戒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批评教育;2. 恢复行为方法;3. 莫须有的惩戒行为;4. 书面警告;5. 组织教育;6. 咨询辅导;7. 处罚;8. 暂时或永久开除学籍。
第六条惩戒程序应遵循以下流程:1. 收集、固定、整理证据;2. 制定惩戒方案;3. 通知学生及其家长;4. 进行听证;5. 决定惩戒措施;6. 执行惩戒措施;7. 监督跟踪,落实教育辅导。
第四章教育惩戒的限制第七条在执行教育惩戒时,应注意以下情况的限制:1. 严禁歧视、虐待、体罚或任何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和权益的行为;2. 严禁使用任何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惩戒方式;3. 严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 严禁打骂、侮辱学生的言行。
第五章惩戒悬挂及解除第八条班级、学校可以对惩戒措施实行悬挂并设定解除条件。
第九条针对特殊学生,可以制定个别化的惩戒措施,但应符合学生特点及教育需求。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惩戒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教育惩戒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范本一、引言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了本规则。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确保教育惩戒在合法、合理、公正、文明的范围内进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 原则:教育惩戒应坚持以下原则:(1) 感情教育原则:秉持爱、关怀、尊重的理念,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人格塑造。
(2) 公正原则:依法、公正、公平地实施教育惩戒,不偏袒,不刁难学生。
(3) 适度原则:教育惩戒应合理适度,避免过度惩罚或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4) 教育导向原则: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主,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正确行为习惯与价值观念。
(5) 有备而来原则:教师和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惩戒措施,并在实施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范围和定义1.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国所有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学生以及与教育有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2. 定义:本规则中涉及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 教育惩戒:学校教育过程中,为了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采取的组织和实施的行为。
(2) 不良行为: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纪律、欺凌他人、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等行为。
(3) 惩戒措施:对学生不良行为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课等。
四、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1. 基本原则:(1) 不得使用肉体惩戒:禁止对学生使用体罚、虐待等形式的肉体惩戒。
(2) 保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禁止对学生进行歧视、侮辱、体罚、变相惩戒等行为。
(3) 依法行使权力: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应依法行使权力,严禁滥用职权、超越权限或违法惩戒。
(4) 重视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差异,因材施教,对特殊学生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1. 个案研判:教师和学校应对学生不良行为进行个案研判,探究背后的原因和动机,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教...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推进全面素质教育,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中小学教育惩戒。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依据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因材施教、以德育人、注重实效、尊重人权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一)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和不良行为进行惩戒;(二)家长应当依据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和不良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和教育;(三)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我约束,诚信学习,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以预防为主,以教育为主,坚持和谐、文明、公正、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中小学教育惩戒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体罚、鞭打、处以体力惩罚或者进行其他侮辱性惩戒行为;(二)以任何方式进行人身侵害、侵犯学生人身权、尊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三)惩戒与学生病、残、困、受贫困家庭、孤儿、流浪儿童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时,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特殊的教育惩戒措施。
第二章教师教育惩戒第六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爱之名育人,以严之义入人心;(二)以教育为主,以惩戒为辅;(三)以行为为本,以结果为导向;(四)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商议;(五)依据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实施。
第七条教育惩戒应当根据学生违纪和不良行为的性质、情节、频次、影响,以及学生年龄、性别、心理心态等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教育惩戒方式。
第八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依据学生违纪和不良行为的情况,采取如下惩戒方式:(一)批评教育;(二)适当降低日常行为评价等级;(三)撤销评优评先资格;(四)取销文艺、体育、科技等社会活动方案或者参加资格;(五)以休学、退学等方式进行惩戒。
第九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教育家长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让家长与学校、教师同心育人。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惩戒制度是一种管理和约束机制,旨在对违反规定和道德标准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以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运转。
为了确保惩戒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以及责任和权利的分配。
二、适合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组织内的成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等。
无论职位、级别和地位如何,任何人都应受到本细则的约束。
三、惩戒的类型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进行纠正。
警告应当明确指出违规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告知违规者遵守规定的重要性。
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书面警告进行纠正。
书面警告应当详细记录违规的事实、影响和后果,并告知违规者必须改正行为。
3.扣减奖励: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扣减相应的奖励。
扣减奖励应当公平、合理,并告知违规者扣减的具体原因和金额。
4.停职:对于特殊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暂停违规者的职务。
停职期间,违规者将无法履行相关职责,并应当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5.解雇: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的情况,可以解雇违规者。
解雇应当依法进行,并告知违规者解雇的具体原因和程序。
四、惩戒程序1.采集证据: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况,应当及时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监控录相、证人证言等。
2.调查核实:采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违规行为的真实性和严重性。
3.听证和申辩:违规者有权在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解,并提供相关证据。
4.决策和通知:听证会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
决策应当公正、公平,并及时通知违规者。
5.执行和监督:对于赋予惩戒的决定,应当及时执行,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惩戒的有效实施。
五、责任和权利1.组织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惩戒制度,确保惩戒的公正和合法。
同时,应当保护违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惩戒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组织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惩戒制度,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协调惩戒程序的进行。
开发区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方案
开发区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开发区小学制定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惩戒制度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让学生认识到不良行为的后果,并通过明确的规则和制度,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
二、适用范围该方案适用于开发区小学的全体学生。
三、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事实和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2.教育为主原则: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行为。
3.多元化惩戒方式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违纪程度,采取多种不同的惩戒方式。
4.依法依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惩戒处理。
5.家校合作原则: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共同关心学生的行为习惯和品德培养。
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惩戒方式1.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学校可先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2.批评教育: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学生书面批评,并与学生进行面谈,指导他们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
3.自我反思: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写一份反思材料,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反思,并做出改正的承诺。
4.走廊报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在走廊上进行公开致歉,给予其他师生教育的机会。
5.社区服务:对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6.暂时离校:对于一些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暂时离校,以示惩戒,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
7.辞退学籍:对于一些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辞退学籍,将学生转至其他学校学习。
五、程序和流程1.违规行为的发现:由班级教师、学生处、其他教师等发现学生的违规行为,并将其上报学校。
2.违规行为的调查:学校根据学生的举报或相关证据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
3.违规行为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确立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学生违规行为纠正与教育处罚措施实施细则
学生违规行为纠正与教育处罚措施实施细则学生违规行为是教育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问题。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并严格执行学生违规行为纠正与教育处罚措施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违规行为的界定、纠正与教育措施的分类以及实施细则的制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违规行为的界定学生违规行为是指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及校园活动中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行为。
违规行为的界定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条例明确:学校应编制相关规章制度及行为准则,明确规定学生禁止进行的违规行为,以便能够清晰地界定学生的违规行为。
2. 具体细化:学校应根据具体的学校特点、教育目标和实际情况,将违规行为具体细化,以防止模糊不清、随意裁决。
3. 考虑公平:在界定学生违规行为时,应当考虑到行为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并尽量确保处罚标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对学生歧视或不公。
二、纠正与教育措施的分类针对学生违规行为,纠正与教育处罚措施分为教育性处罚和惩戒性处罚两大类。
1. 教育性处罚教育性处罚是对学生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和教育的一种措施,其目的是使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教育性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批评教育: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批评,使其认识到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激发其自觉改正的动力。
(2)心理辅导:针对具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其认识与改变不良行为。
(3)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4)课程补充教育:将相关课程内容融入到正常的学习教育中,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和认识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
2. 惩戒性处罚惩戒性处罚是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惩罚的一种措施,其目的是以儆效尤,促使学生认识错误并防止其再次犯错。
惩戒性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口头警告:教育管理人员对学生进行口头警告,告诫其改正违规行为并警示其后果。
(2)书面警告:将警告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以便留有证据并加大对学生的警示力度。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原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原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宏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依照《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本校所有学生。
第三条惩戒应当坚持“以德育人,以情感人,以治育人”原则,教育目的应当与惩戒原则相协调。
惩戒的方式要依据学生的年龄、性别、爱好、素质、学科特长和成绩表现等因素合理选择。
第四条惩戒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层次处理。
学生在接受纪律惩戒之前应当了解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以及可能承担的后果。
第五条惩戒应当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化,避免私刑辖制,不得采取任意抄袭、暂时私定规则、随意改变处理结果、公开羞辱学生等处分方法。
第六条对于具有轻微不良品格行为的学生,应首先引导其自我反省、自我改正,进行教育帮扶,不得采取过严的处分措施。
对于具有普通不良品格行为的学生,应该赋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对于具有严重不良品格行为的学生,应该依法和细致地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章不良品格行为划分及规范第七条不良品格行为应该按照性质和程度划分。
(一)轻微不良品格行为指违反学校规定,不影响班级或者个人学习秩序的行为,如迟到、睡觉、上课走神、无故缺课等行为。
(二)普通不良品格行为指违反学校规定,有一定影响班级或者个人学习秩序的行为,如阅读不认真、课堂上无礼、打闹、辱骂他人、吸烟等行为。
(三)严重不良品格行为指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欺凌、盗窃、吸毒、带刀等行为。
第八条学校应当规范学生的行为,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学生集体活动、社会实践、考试考核等方面具体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并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惩戒方式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良品格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选择适当的惩戒方式,包括轻度惩戒、普通惩戒、严重惩戒三种类型。
第十条轻度惩戒(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不良品格行为的学生,应当先进行口头警告。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生的不良行为和违规现象不断增多,教育惩戒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和教育环境,我校决定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以期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的行为和态度,养成良好的品质和习惯。
一、教育惩戒的目的和原则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培养他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敬畏师长、尊重他人的良好品质和习惯。
教育惩戒的原则是以爱为基础,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法行事,注重个体差异,以激励为主,限制为辅,关注细节,注重后果。
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措施1.口头惩戒:教师在批评指导学生时不可过激,不得辱骂、打击学生的自尊心和尊严。
应尽量采用温和、亲切的语气进行谈话,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2.书面惩戒:针对学生的严重违规行为,教师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批评,以加强对学生的警示和教育。
3.行为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行为处分。
行为处分的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课、停职等。
4.学习处分:对于学习不认真、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学习处分的方式进行教育。
学习处分的方式包括:留校察看、提前毕业等。
5.奖惩并行:学校要注重奖惩并行,通过奖励优良行为来激励学生,使其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惩戒,让学生明白违反规则的后果,从而引导其改正错误。
三、教师和家长的角色和责任教师和家长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应共同肩负起教育责任。
1.教师角色和责任:教师是学生的知识引领者和行为榜样,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教师要做到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给予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措施,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益。
同时,教师要密切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状态和需求,帮助他们纠正错误、改进行为。
2.家长角色和责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育者,应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家长要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问题,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惩戒工作,引导孩子正确对待惩戒和批评,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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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不良行为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管理
各项制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戒处分。
一、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
(一)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1.携带危险品入校。
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
弹弓、毒品、烟酒、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或色情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晔、打闹、发出怪异声响、
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的。
3.打架和斗殴,并导致后果的。
4.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信;传播恐
慌性言论;恶意诽谤他人。
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的。
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而导致他人受伤的。
9.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作伪证的。
10.其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二)个人的不良行为
1.上课不专心。
2.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3.迟到或旷课、逃学。
4.考试作弊。
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
6.无故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7.其他个人不良行为。
二、惩戒的形式
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
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有如下八种:
1.言语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
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课堂隔离。
指将学生从正常课堂学习秩序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违纪的行为。
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不得被赶出教室,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3.剥夺某种权利。
被剥夺的权利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
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4.没收物品。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
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放学后留校。
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进行
教育,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6.警告和严重警告。
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
的惩戒批评方式。
7.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时的惩戒方式,以造成学生日后升学或工作的实质性障碍。
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8.停学和停课。
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
停课两节以上,半天以内,须经教导主任批准并报学校备案停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批准权在分管校长。
一天以上的则应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決定。
教师有权实施1-5项惩戒形式,学校有权实施6-8项惩戒形式。
学生如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的行为,学校根据其违纪事实按照本制度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对学生的惩戒处理,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
对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有悔改决心者,可酌情从宽处理。
三、惩戒实施流程
(一)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
1.言语责备、课堂隔离、剥夺某种权利、没收物品处分,由责任教师根据学生违纪违规情況当场实施,处分决定由学生学习小组记录,并报知班主任老师。
所没收的物品由班主任保管,并在适当时候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领回。
2.放学后留校处分,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协商決定,并报请教导主任同意,学生留校期间,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教师
必须同时陪伴,并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安全回家。
班主任教师为责任教师时,要与另一位班级任课教师协商。
3.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由班主任教师提议,报学校教导处批准、备案。
4.记入学生档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交书面调査材料及处分意见,经学校教导处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5.停学和停课处分,由班主任提交书面调査材料,经教导处和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
(二)处分决定的送达
1.给予学生处分时,应持慎重态度,要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
(1)言语责备、课堂隔离、剥夺某种权利、没收物品处分,由责任教师直接告知学生本人。
一般不提倡告知学生家长。
如确需告知家长,责任教师需与班主任教师协商。
(2)放学后留校处分,除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外,一般需要口头通知学生家长。
(3)警告和严重警告、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停学和停课处分,学校要出具书面处分决定书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
(三)申诉和复査
1.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由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
2.受处分学生本人对处分決定有异议时,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3.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査,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査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处分決定的,由学生申诉委员会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学生对申诉委员会复査决定仍然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査決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5.学生超出申诉期提出申诉的,申诉委员会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