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通行安全制度
校车管理条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车管理1. 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并取得相应的校车使用许可。
2. 校车所有人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 校车司机必须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专门培训。
4. 校车司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
5. 校车行驶过程中,禁止司机与乘客闲谈、接打电话、吸烟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6. 校车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并定期检查、更换。
7. 校车所有人应当建立健全校车档案,记录校车使用、维护、检查等情况。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乘车规定(1)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随车人员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
(2)车辆行驶过程中,学生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3)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4)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 校车司机职责(1)校车司机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要确保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校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校车司机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随车人员职责(1)随车人员要协助司机管理学生,确保乘车秩序。
(2)随车人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随车人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机。
4. 学校职责(1)学校要定期对校车司机、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护。
校车管理规定
校车管理规定校车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和有序,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特制定以下校车管理规定:一、校车的使用范围1. 校车只供本校学生使用,禁止外校学生乘坐。
二、校车的使用条件1. 学生必须持有有效的校车乘车证明,方可乘坐校车。
乘车证明需每学年申请一次,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新。
2. 学生必须遵守校车时刻表上规定的上车点、下车点和上下车时间,不能随意更改或迟到。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时间或点位,学生必须提前向校车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 学生乘坐校车要遵守乘车纪律,不得推搡、打闹、喧哗等行为,保证车内环境整洁安静。
三、校车的安全要求1. 学生乘坐校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确保疏散通道不堵塞,避免阻碍逃生。
2. 学生在校车上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开启窗户或者探身出车窗外。
如有需要下车的学生,应提前通知司机并等待车辆完全停稳后再下车。
3. 学生不得在校车上违反交通规则,如开车门、跳跃、高声叫喊等行为。
四、校车的管理责任1. 校车司机负责按时接送学生,确保行车安全。
司机需持有效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时不得同时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2. 校车管理员负责校车的管理和乘车证明的发放,每天检查学生乘车情况,并及时处理乘车纪律违规行为。
3. 学校保卫处负责考核校车司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校车行驶安全无事故。
五、校车的违规处理1. 对于乘车时推搡、打闹、喧哗等行为,一经发现,校车管理员将给予警告,并通报学生家长,督促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开车门、跳跃、高声叫喊等,将按校纪校规处理,并通报学生家长。
3. 对于校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或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附则1. 学生家长有权监督校车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2. 对于特殊学生,如残疾学生或者有特殊病情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安排。
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概述校车作为校园内重要的交通工具,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为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各级教育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基于学生的安全需求,制定了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准入条件、行驶安全要求、驾驶员要求、车辆维护保养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准入条件校车准入条件是对校车申请投入使用前的一系列要求。
首先,校车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相关车辆质量标准、安全配置等。
其次,校车必须通过安全技术检测并获得合格证明。
最后,校车必须有合格的车辆保险,保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三、行驶安全要求行驶安全要求是保障校车行驶过程中学生的安全的重要规定。
首先,校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其次,校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绝超载、疲劳驾驶等现象。
此外,校车上的学生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站立,并应遵守乘车秩序。
四、驾驶员要求驾驶员是保证校车运行安全的关键因素。
校车驾驶员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此外,驾驶员应接受校车驾驶专项培训,掌握校车驾驶特殊要求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驾驶员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五、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护保养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校车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及时修理和更换老化的零部件。
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灯光信号等方面的检查和保养。
此外,校车的悬挂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也需要重点关注。
六、安全应急预案事故难以避免,因此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中也要求学校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关的紧急救援措施。
并且,校车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运行监督检查为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规定的执行,相关部门会定期进行运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车准入条件的合规性、驾驶员的资格要求、车辆的技术状况、校车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方面。
校车乘车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以及校车服务提供单位。
第三条校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校车车辆管理第五条校车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校车安全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车辆品牌、型号、颜色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易于识别;(二)车辆内饰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易燃、易爆;(三)车辆座椅安全带应当齐全、有效,座椅间距符合国家标准;(四)车辆应当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五)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和行车记录仪。
第六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七条校车应当安装统一的校车标识,标识应当清晰、明显,便于识别。
第八条校车不得用于接送非在校学生的其他人员,不得用于非法营运。
第九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车辆档案,记录车辆购买、检验、维修、保养等信息。
第三章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十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记录;(三)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四)通过校车驾驶人资格培训,取得校车驾驶人资格证。
第十一条校车驾驶人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应当重新申领。
第十二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符合驾驶条件。
第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二)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三)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吸烟、饮食等分散注意力行为;(四)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提前或延迟接送时间;(五)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内环境舒适、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校车
安全管理规定是确保校车乘坐安全并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1. 校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资格和经验,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 校车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 校车必须配置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以备不时之需。
4. 校车必须安装并启用安全带,学生乘坐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 校车必须按照规定载客数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6. 在行驶过程中,校车必须保持速度适中,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接送学生上下车时要格外小心。
7. 校车必须遵循预定路线,并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避免追尾等事故。
8. 学校和家长必须配合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按时到达校车站点,并安全上下车。
9. 对于学生的紧急情况,校车司机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0. 学校必须与校车运营公司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定期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校车运营的安全性和学生的乘坐安全。
学校、司机、家长和学生都有责任共同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校车安全。
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校车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
然而,校车运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各地纷纷制定和实施了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基本要求校车作为一种专门进行学生接送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一系列的基本要求。
首先,校车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其次,校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座位数配置座椅,并配备安全带。
第三,校车必须配备专用的急救设备和灭火装置,以应对突发事件。
二、驾驶员的要求和培训校车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以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驾驶员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素质符合驾驶要求。
另外,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乘客人数和乘坐顺序管理为了确保校车的安全性能和乘车质量,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还涉及到乘客人数和乘坐顺序的管理。
校车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规定座位数的80%,以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同时,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乘坐顺序上下车,不得随意违反规定。
这种管理措施有效避免了超载和混乱上下车的问题。
四、安全巡视和维护保证校车运行安全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安全巡视和维护。
校车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校车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在保养过程中,注重对刹车、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的检查,以提高校车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五、校车驾驶纪律和管理在校车的运行中,驾驶纪律和管理非常关键。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驾驶纪律,不得违法超车、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同时,驾驶员还要与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学生的安全乘车。
此外,校车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校车运行中,突发事件的发生时有发生。
校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校车安全使用,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提高校车运行的效率和品质,制定本校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校车的管理和保养1、校车的管理(1)校车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年检和日常检修,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2)校车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3)校车管理应建立规范的档案信息,包括车辆基本信息、驾驶人员信息等。
2、校车的保养(1)校车的保养应按照车辆生产厂家的保养手册和保养周期进行,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2)校车保养材料应采购正规的专业材料,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
二、校车的行车安全1、行车前的准备工作(1)校车应按时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校车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包括灯光、制动、轮胎等。
2、行车中的安全(1)校车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维持车辆稳定速度行驶。
(2)校车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行车安全。
3、行车后的保养校车行车后应进行车况检查,并对车辆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车辆在下次行车时能够正常运行。
三、校车的紧急处理1、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校车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停车,确保学生安全。
2、校车应配备急救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四、学生上下车安全1、学生上车时,校车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停车,确保学生安全上车。
2、学生下车时,校车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停车,确保学生安全下车。
学生应从右侧下车,并注意车辆经过。
五、校车的安全守则1、校车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校车行车安全。
2、学生应遵守校车的管理规定,不得在校车上大声喧哗,不得往车外吐痰等。
六、校车的责任划分1、校车管理人员应对校车的管理和保养负责。
2、校车驾驶人员应对校车行车负责。
3、学生应对自身行为负责。
七、校车的安全培训1、校车驾驶人员应定期接受校车安全培训,提高校车安全意识。
2、学生应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提高安全意识。
八、校车的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校车事故,校车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
翠屏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翠屏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翠屏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协调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四)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一)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二)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三)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四)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一)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一)定期检查校园建筑物、设备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换;(二)加强对实验室、体育设施、消防设施等特殊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三)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人员安全管理(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三)加强校园内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一)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二)加强师生信息技术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5篇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校车使用单位内部校车安全管理,促使校车运行规范化、秩序化、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汽车,并与承运单位订立运送协议。
严禁租借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校车使用单位间相互借用校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校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测;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跟车安全员的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跟车安全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童等违法情形。
第三条校车使用单位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第四条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幼儿、低年级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第五条学校应在校车出入校门时派专人进行指挥,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校车专用出入口。
学校应劝阻校园内或周边其他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听劝阻的,应及时通报所在公安交警部门和车辆所属单位。
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第一篇: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校车行车安全水平,监督校车驾驶员违纪违章行为,全力保障校车接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责任第一、管理第一的原则。
2、坚持互相协调、共同提高、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1、通报校车安全总体情况。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校车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文件,对校车安全行车及涉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3、听取各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情况,研究校车行车安全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
4、提醒校车驾驶员做好校车资格和驾驶资格的送审工作。
5、其他需要涉及校车及驾驶员的事项。
三、召开形式1、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由区教育局安办召集和主持,区教育局安办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安办相关工作人员召集和主持。
2、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市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区教育局安办主任。
3、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选择在周末放假时期。
遇特殊情况时,区教育局安办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
4、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由区教育局安办主任确定,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出席领导。
四、纪律要求1、所有已审批校车驾驶员必须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由举办者代会,其余人员均无资格代会。
2、例会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严禁任何人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早退须向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或相关领导请假。
3、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各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校车安全行车工作。
4、禁止任何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到会议地址参会。
第二篇:校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校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学生上下车时,驾驶员要等车辆停稳才能打开车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准拉载其他乘客和学生家长。
教体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车服务单位。
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一)校车车辆管理1.校车车辆应具备合法的营运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标识,车身颜色、标识应统一。
3.校车车辆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急救包、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等。
4.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校车安全操作规程。
5.校车服务单位应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二)校车驾驶员管理1.校车驾驶员应持有相应驾驶证,且无酒后驾驶、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校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校车驾驶员应熟悉学生上下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三)学生乘车管理1.学生乘车应遵守校车秩序,文明乘车。
2.学生上车前,应听从校车驾驶员指挥,有序排队上车。
3.学生上车后,应坐好,系好安全带,不得在车内乱跑、喧哗。
4.学生下车前,应听从校车驾驶员指挥,有序排队下车。
5.学生应自觉维护校车卫生,保持车内整洁。
(四)校车行驶管理1.校车行驶路线应避开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确保行车安全。
2.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法规,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毒驾等。
3.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校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2)校车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3)校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
(4)校车不得违反规定停车。
(五)校车安全事故处理1.校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2.校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校车安全行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安全出行,规范校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车安全行驶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学生安全为最高准则,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明确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教师等责任。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三、校车安全行驶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行驶工作的全面领导。
2. 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安全行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校车安全检查、驾驶员管理、随车教师培训等。
3. 驾驶员负责校车安全行驶的驾驶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 随车教师负责校车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协助驾驶员管理学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校车安全行驶管理措施1. 校车购置与维护:学校应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3. 随车教师培训:随车教师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校车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
4. 行车安全管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保持安全车距,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5. 学生乘车管理:驾驶员和随车教师应引导学生有序乘车,确保学生安全。
6. 应急处置:学校应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校车安全行驶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校车安全行驶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随车教师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校车安全与管理规定
校车安全与管理规定校车作为学生通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和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各地教育部门普遍制定了校车安全与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校车安全与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校车安全要求1. 校车准入标准校车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检测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上路运营。
车辆应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轮胎磨损情况良好,制动系统可靠、灯光与信号系统正常运行。
2. 驾驶员要求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驾驶证,并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熟悉校车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3. 车辆维护保养校车应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特别注意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和轮胎等关键部件的维护与检测,以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校车乘车安全1. 登车和离车规定学生必须在校车靠站停稳后,按照乘车次序依次上下车。
在上下车过程中,要注意站稳并遵守秩序,杜绝推搡和拥挤。
2. 安全带和摄像头校车应配备安全带和摄像头。
学生在乘车过程中应主动系好安全带,驾驶员应监控摄像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学校和家长。
3. 紧急情况处理校车应配备灭火器、急救包等紧急处理设备,并且驾驶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应果断行动,妥善处理,并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校车管理规定1. 校车驾驶员管理学校应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确保驾驶员遵守相关规定,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服务意识。
2. 校车定期检查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车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机械性能、制动系统、灯光和轮胎等方面,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乘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习活动等,确保学生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四、校车事故处理1. 安全事故报告校车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迅速报警并及时向学校、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报告。
校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车车辆管理1. 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具备校车标识,并取得相应校车使用许可。
2. 校车所有人应建立校车档案,包括车辆购置、维护、检验、保险、使用等情况。
3. 校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不得使用。
4. 校车所有人应加强对校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持有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且年龄在2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校车安全驾驶技能。
3. 驾驶员应参加定期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4.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四、随车教师管理1. 每辆校车应配备一名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
2. 随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职业道德,熟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3. 随车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生在校车上的安全。
五、学生乘车管理1. 学生应遵守校车乘车秩序,听从随车教师和驾驶员的指挥。
2. 学生应在上车前整理好个人物品,确保车内整洁。
3. 学生不得在车内乱扔垃圾、损坏设施,爱护校车。
4. 学生在行车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打闹,确保自身安全。
六、应急处理1.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
2. 驾驶员和随车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车辆,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 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学校,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应加强对驾驶员、随车教师和学生乘车行为的考核,确保校车安全。
3.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学习《翠屏区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着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六条 区政府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学校及周边 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和区 级相关部门履行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责。建立督导、督查、 督办制度,积极为学校安全发展出谋划策。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综治、公安、教育、安监、监察、人 事(编办)、财政、司法、城管、国土、规划和建设、交 通、卫生、文广、环境保护、工商、质监、劳动保障、民 政、水务、团委、妇联、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法院、检 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负责。
第二条 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确保 平安”的总体要求,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内外环境,保障教育 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条 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以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基础的学校安全 管理体制;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 训、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 自护能力;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安全事件的 应急机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建构学校周边 环境整治协调工 作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形成 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事故赔偿等管理机制。
第四条 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坚持属地 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 区内学校及周管理负总责;区级相关 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全区学校及周边 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具体 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职能 部门作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宜宾市翠屏区 范围内由区教育局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各 级各类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和非学历培训 机构。
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安全主任、后勤主任等担任成员。
2. 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处理校车安全事件。
三、校车管理要求1. 校车车辆(1)校车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标准,具有合法的营运手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身应喷涂醒目的校车标识,车辆内部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设施。
2. 驾驶员(1)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校车运行路线、站点,了解学生情况。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3)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 照管员(1)照管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熟悉学生情况,有责任心。
(2)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秩序、安全防护等工作。
4. 学生(1)学生应按时乘坐校车,遵守校车纪律,服从驾驶员和照管员管理。
(2)学生上下车时,不得拥挤、打闹,确保安全。
(3)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坐校车。
四、校车运行管理1. 校车运行时间(1)校车运行时间应与学生作息时间相匹配,确保学生安全。
(2)校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路线、站点。
2. 校车运行路线(1)校车运行路线应避开危险路段,确保学生安全。
(2)校车在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校车运行监控(1)学校应配备校车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校车运行情况。
(2)校车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五、校车安全事件处理1. 校车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照管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学校报告。
2. 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对校车安全事件责任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案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
2. 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3. 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三、制度内容1. 校车使用管理(1)学校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报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备案。
(2)校车驾驶人须具备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12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2. 校车运行管理(1)校车运行路线、站点及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校车司机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3)校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车内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
3. 校车人员管理(1)学校应配备跟车老师,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
(2)跟车老师须熟悉校车运行路线、站点及时间,确保学生安全。
4. 校车维护保养(1)校车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校车司机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学校。
四、安全管理制度方案1.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使用、运行、人员、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3. 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确保校车符合国家标准。
4. 加强校车司机、跟车老师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6. 定期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学校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学校应定期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为成员,负责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设立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校车购置与维护(1)学校购置校车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校车安全性能。
(2)校车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校车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校车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丰富。
(2)驾驶员需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校车运行管理(1)校车运行时间、路线、站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需保持车速适中,确保行车安全。
(3)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员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确保学生安全上下车。
4. 校车乘客管理(1)学生上车后,需在座位上就坐,严禁在车内追逐打闹。
(2)驾驶员需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校车乘客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驾驶员报告。
5. 校车事故处理(1)发生校车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
(2)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援,协助驾驶员处理事故。
(3)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校园交通安全管理1. 学生交通安全教育(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2. 校园交通安全设施(1)学校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标志,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2)学校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3. 校园交通安全巡逻(1)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巡逻队,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巡逻。
校车行驶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行驶安全管理制度校车是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的重要交通工具,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校车行驶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探讨校车行驶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规定驾驶员资质和服务标准为了保证驾驶员的驾驶素质和服务水平,应该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专业的驾驶技能和相关证书,例如驾驶证、校车驾驶证等。
同时,对驾驶员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也应有一定的限制,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此外,还应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要求驾驶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
二、严格校车接送制度在学生乘坐校车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校车接送的具体流程和规定。
首先,规定校车在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严禁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和时间。
其次,在校车上必须设置明显的乘车标识,包括车牌号、校车标志等,以方便辨别。
此外,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校车应限定载客数量和乘车年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座椅和安全带。
三、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校车安全检查是保障校车行驶安全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校车进行定期的车辆技术和安全状况检查,包括车辆底盘、制动系统、轮胎磨损程度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考核,确保其具备应有的驾驶技能。
四、加强驾驶员教育与培训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对于校车行驶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驾驶员需要了解校车行驶的特点和安全要求,掌握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提升自身的应对能力。
五、建立紧急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是无法预测的,因此建立健全的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应制定校车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行动流程,并在校车上设置必备的急救物资,以应对突发情况。
六、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校车安全宣传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正确使用校车,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养成安全乘车的好习惯。
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提高同学乘坐校车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规范校车的运行管理行为,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的校车行驶、乘坐的全部人员,包括校车驾驶员、乘车人员、车辆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校车安全运行的管理要求1.校车的安全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关于校车安全运行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校车的属地责任单位需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校车驾驶员管理标准1.校车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校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依照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2.校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道德素养,并接受相关培训。
3.校车驾驶员应严格依照交通法规、校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安全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疲乏、酒驾、药物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校车车辆管理标准1.校车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校车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安全牢靠。
2.校车车辆应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包括防抱死制动系统、安全气囊、安全带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3.校车车辆应保持清洁、乾净,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得到重视。
第六条校车乘车人员管理标准1.同学和家长应签订乘车合同,并按合同商定坐校车。
2.同学和家长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乘坐校车,不得超载乘车。
3.同学和家长应搭配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在车内乱动、乱喊、乱扔物品等行为。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校车驾驶员考核标准1.校车驾驶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驾驶技能考核。
2.校车驾驶员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3.校车驾驶员应定期参加校车驾驶培训,提高自身驾驶技能和校车安全意识。
第八条校车车辆考核标准1.校车车辆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设备和外观乾净度考核。
2.校车车辆应按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和修理,确保技术情形良好。
第九条校车乘车人员考核标准1.学校应定期对乘车人员进行安全宣教和管理考核,引导同学树立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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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校车通行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通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及自然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车经过的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条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示灯。
校车运载学生,必须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经过线路的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
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第五条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
校车抵达或者离开学校,有条件的应当在校园内停靠。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第六条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
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交通警察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
第七条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第八条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九条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十条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行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