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公众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等。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事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一、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高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大规模传染病暴发,如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有毒食品大面积流入市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化工厂泄漏、核辐射泄漏等。
一级响应的特点是全面、迅速、果断,需要动用大量资源和人力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
二、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是针对较大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二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中等规模传染病暴发,如流感、麻疹等;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中毒事件;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工业废水排放超标等。
二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组织救援和治疗工作,同时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以避免事件扩大和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三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局部传染病暴发,如手足口病、流感等;一般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质量不合格;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等。
三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处置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四、四级响应。
四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低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四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个别散发的传染病病例,如水痘、麻疹等;个别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个别食品质量问题;个别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个别地区的水质问题。
四级响应主要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总结: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为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加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各级响应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分级标准进行响应和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损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于突发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化学中毒、放射性污染等原因引起的突发性疫情或大规模伤亡事故。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分级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有助于统一管理、准确评估和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安全。
一、一级响应。
1. 发生大规模传染病或疫情暴发,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广泛,危害严重;3. 发生放射性污染或其他大规模伤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事件。
二、二级响应。
1. 发生中小规模传染病或疫情暴发,有扩散趋势,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2. 发生局部性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较大,危害较大;3. 发生局部性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中等规模伤亡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突发事件。
三、三级响应。
1. 发生局部性传染病或疫情暴发,有一定传播风险,需要采取相应防控措施;2. 发生个别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有限,危害较小;3. 发生个别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个别伤亡事故,造成局部社会影响;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四级响应。
1. 发生个别传染病或疫情暴发,传播风险较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2. 发生个别食物中毒或化学中毒事件,影响范围极其有限,危害微小;3. 发生个别放射性污染或其他个别伤亡事故,局部社会影响微弱;4. 其他对公共卫生安全影响微弱的突发事件。
以上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各级响应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及时响应和相应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应急预案制定和资源保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影响类型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街道办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的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分级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与人群中的健康有关。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可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
一般事件
蓝色 预警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分级
预警
分 级 标 准
Ⅰ级
特
别
重
大
事
件
红色 预警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Ⅱ级
重
大
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丧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平安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涉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涉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
一般事件
蓝色预警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Ⅲ级
较
大
事
件
黄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分级管理和应急响应。
本文将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较低,对公众的影响较小,可以由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一级响应的特点是局部性、可控性和灵活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局部性疫情暴发,如传染病在某一地区或某一人群中出现暴发;2. 食品安全事件,如某一批次食品出现质量问题,但尚未对大范围人群造成影响;3.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化学物质泄漏、环境污染等。
二、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较大,对公众的影响较为严重,需要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应对。
二级响应的特点是区域性、多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区域性疫情暴发,如某一传染病在多个地区或多个人群中出现暴发;2. 大规模食品安全事件,如某一批次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已经对大范围人群造成影响;3.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环境事件等。
三、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极大,对公众的影响极为严重,需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统一指挥和协调。
三级响应的特点是全国性、资源全面动员和国际合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大范围传染病暴发,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2. 大规模食品安全事件,如跨国食品安全事件、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等;3.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大规模化学物质泄漏、大范围环境污染等。
总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是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的,不同级别的响应需要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来协同应对。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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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Ⅱ级
重
大
事
件
橙色预警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Ⅲ级
较
大
事
件
黄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级响应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目录1 响应依据2 响应级别▪Ⅰ级响应3 响应工作4 各级职责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7] 的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和实施。
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中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丧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中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中国公共卫生平安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响应工作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2、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报请国务院决定。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摘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制定了一套科学严谨的分级标准。
本文将介绍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背景和意义,并详细解析每个级别的特征和应对措施,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一部分:引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突然发生的,具有较大规模、较强传染性或高致病率的疾病或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可能源于自然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等,也可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如恐怖袭击、恶意污染等。
无论何种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对公众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对其进行分级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部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背景和意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总结和科学研究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统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和方法。
该标准的制定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高致病率,威胁公众的生命健康。
通过分级管理,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2. 优化资源配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人员调配、物资调运等工作。
根据分级标准,可以合理配置资源,高效响应突发事件,减少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
3. 保持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通过分级管理,可以有序地组织和指导相关工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三部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一般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1. 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高致病率,并有较大范围的传播风险。
该级别的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恐慌,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一个市州一周内发病10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一个县市区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一个县市区内发生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或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疑似病例
发生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
人畜共患传染病
一个县市区内动物间发生重大暴发或流行,境外出现人感染病例,本辖区内未出现人感染病例
一次超剂量照射人数50~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0~19人,或中度损伤人数5~9人,或重度损伤人数1~4人
一次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重度损伤人数5人以上,或极重度损伤人数3人以上
乙、丙类传染病
一个县市区内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一个市州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波及2个以上市州
肺鼠疫、肺炭疽
一个县市区一个平均潜伏期发病5例以下
一个县市区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在大、中城市发生,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扩散趋势
霍乱
一个县市区内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一个县市区一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市州以上城市的市区近5年来首次发生霍乱疫情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相关附件:
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级别
范围、数量
项目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蓝色预警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黄色预警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Ⅱ级,橙色预警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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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一般事件
蓝色预警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Βιβλιοθήκη Ⅲ级较大事
件
黄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Ⅱ级
重
大
事
件
橙色预警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分级
预警
分级标准
Ⅰ级
特
别
重
大
事
件
红色预警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