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何老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和材料。
施工单位还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材料的验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于水泥、骨料、砂浆等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检测项目包括强度、平均颗粒大小等。
另外,对于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等材料,还应进行拉伸试验。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人员的操作规范和施工工艺的正确,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
对于混凝土的浇筑工艺,应注意浇筑的连续性和均匀性。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工程验收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主动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测量,包括混凝土的强度、平整度、垂直度等。
并对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进行评估。
五、质量问题的处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出台,对于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要充分了解并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
只有通过全面的质量验收,才能保证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安全和耐久性。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最新规范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最新规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是确保混凝土结构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实践的深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概述:一、引言混凝土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材料,其强度直接影响到结构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因此,对混凝土强度进行准确评定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二、混凝土强度检验的目的和意义混凝土强度检验的目的是为了评估混凝土的实际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通过检验评定,可以及时发现混凝土强度不足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结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基本原则1. 遵循科学性原则,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遵循公正性原则,检验结果应客观反映混凝土的实际强度。
3. 遵循实用性原则,检验方法应简便易行,便于现场操作。
四、混凝土强度检验的方法1. 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抗压强度试验。
2. 同条件养护下的抗压强度试验。
3. 非破损检测方法,如回弹法、超声波法等。
五、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1. 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确定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2.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应采用统计方法,如平均值法、最小值法等。
3. 对于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和方法。
六、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频率和取样要求1.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频率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重要性确定。
2.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确保样品能真实反映混凝土的整体强度。
七、混凝土强度检验结果的处理1. 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 对于不合格的混凝土,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八、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记录和报告1. 检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所有操作步骤和数据。
2. 检验完成后,应编制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验结果、分析和建议。
九、结束语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标准的更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将不断完善,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作者:姚军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中旬刊》2018年第10期摘要: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直接影响到混凝土施工质量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也对工程质量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的建立是一项严谨繁琐的工作,目前依旧还有很多问题在探讨中。
本文阐述了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客观分析验收要求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关键词:混凝土强度;验收;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划分,是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標。
合理有效的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是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准之一。
1 混凝土强度的概念混凝土结构的重要组成材料是钢筋和混凝土,混凝土材料在结构中起到了承受压力、巩固结构和保护材料的作用。
因为混凝土在本质上抗拉性不够高,所以在应用中不需要研究抗拉性能否起到太多作用。
2 不同混凝土强度的意义针对混凝土强度,在不同施工建设中,技术人员对其理解不同,甚至会产生理解上的一些偏差或错误认识。
因此,针对不同的混凝土强度产生的意义进行一一说明;①标准强度:在一般概念上,标准强度混凝土是一种散度极大的材料。
成分标准相同的试件,立方体强度表现不同,会表现出一定规律的分布。
所以说,混凝土强度是一种分布式,而不仅仅是一些人理解的“值”;②立方体的强度:混凝土立方体的强度则是表明混凝土抗压性的参数之一。
技术人员用边长150mm的立方体作为试验试件,按实际情况,确定速度的变化随后得出的抗压值,称作“立方体强度”;③标准养护的强度:混凝土结构强度取决于多方面,也多因素影响。
其中,水泥石是胶体凝固形成,其强度的形成需要时间,且强度受到温度湿度等外界条件的影响。
所以混凝土强度与标准养护方法息息相关。
在相同组成成分情况下,混凝土拌合物在不同养护条件下强度产生的差距很大。
为了确保质量的提升,要控制好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成分,还需要设定标准养护条件便于进行进一步比较。
所以混凝土标准养护强度是根据建筑材料中反映出的拌合物成分和其质量影响的建材强度;④混凝土强度等级:为了便于设计,同时为了方便施工,技术人员把混凝土的目标强度按间隔梯次划分列出,用标准养护方式对其强度的标准值进行描述。
新版《混凝土结构的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GB50204-2015)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伙伴们都来围观啦!2015—06—02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何老师)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3合格判定及过程管理
《规范》第7.4.1条规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注意的是,该条所要求的 是混凝土强度等级,而强度等级是针对强度检验 评定批而言的,并非指某一组或几组混凝土标准 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代表值。应将整个强度检验 评定批的所有各组标养试件强度代表值按《混凝 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 要求进行计算,以评定该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等 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示例 如表1所示。
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3.1实体检验组织实施
《规范》第10.1.1条规定,“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 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结 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 结构位臵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该规定明确了监理单位是结构 实体检验的组织者,且应对结构实体检验进行见证,而具 体检验的实施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应在检验前编制结 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混凝 土强度项目的检验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工程验收时,应注意混凝土施工检验批和检验评定批的区别。通常,混凝土施工检验 批是指按混凝土强度、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进行划分,其主要意义在于注 重施工过程控制。而一个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则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 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实际上可能比施工检验批的量要大。 实际操作中,一个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批的批量应当适量,不宜过大,因为批量过大 ,一旦出现样本强度通不过验收标准,就会增大处理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但 若批量过小,样本容量也相应减少,对总体质量容易误判,也是不利的。
(完整版)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报告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 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新规范解读 (1)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定位:
1、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
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GB50300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2015年新版: 2014年12月31日发布,2015年9月1日实施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GB50204-2015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包
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
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 致;
凝土结构。与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范围
旧规范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 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许多内容不属于分部工程, 条修订只保留结构实体检验。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新规范》 3 基本规定
3.0.4 -- 3.0.11条(内容略)
【说明】对旧规范3.0.4—3.0.7的修订。
完善了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 使其与GB50300-2013中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6 建筑工程质量 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施工方案应按程序审批,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新规范》 3 基本规定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 预应力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 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 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省建机司〔2015〕发224号关于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文件批准,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请各工程公司立即购买该规范,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学习,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做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为配合《规范》的执行,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通知》(成建质监〔2015〕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工程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2015年10月8日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015年10月8日印发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通知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规范我市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现就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在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和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前,应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检验项目及数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并见证、施工单位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出具完整的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本通知所指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主要项目有:基础结构分部和主体结构分部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完整word版)新版《混凝土结构的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GB50204-2015)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的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GB50204-2015)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何老师)解读
《规范》沿用了2002版规范的基本验收方案,检验批验收阶段的混凝土强度 检验与2002版基本保持一致,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除继续沿用简便易 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外,增加了新的方法——回弹-取芯法。《规范》有 关混凝土强度的验收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规范》第7.1.1条规定,混凝土强度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的规定分批检验 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缺乏历史 数据,难以获得其强度的标准差,因而实 际工程中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通常是按 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的规定,在检验批内 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汇总的基础上,采 用标准差未知统计方法或非统计方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何希铨 副院长 教授级高工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
1.混凝土强度验收方案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1检验批的划分 2.2标养试件取样、留置和试验龄期的要求 2.3合格判定及过程管理
工程验收时,应注意混凝土施工检验批和检验评定批的区别。通常,混凝土施工检验 批是指按混凝土强度、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进行划分,其主要意义在于注 重施工过程控制。而一个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则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 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实际上可能比施工检验批的量要大。 实际操作中,一个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批的批量应当适量,不宜过大,因为批量过大 ,一旦出现样本强度通不过验收标准,就会增大处理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但 若批量过小,样本容量也相应减少,对总体质量容易误判,也是不利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制定了严格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原材料质量验收混凝土结构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如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其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的性能和质量。
水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品种、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特点选用。
在进场时,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对其强度、安定性等性能进行复验。
骨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 1/4,且不应超过钢筋净间距的 3/4;细骨料应选用中砂,其含泥量不应超过 3%。
外加剂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在使用前,应进行相容性试验,并按照规定的掺量进行添加。
二、钢筋工程质量验收钢筋是混凝土结构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其质量和安装位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检查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常见的连接方式有焊接、机械连接和绑扎连接。
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的安装位置应准确,间距、排距、保护层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模板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提供支撑和保证混凝土形状、尺寸的重要环节。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的安装位置、尺寸应准确,拼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对于跨度不小于 4m 的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 3/100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 件强度检验 能检验方法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 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层保护层厚度检验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 层厚度检验
2015版与2002版对比:删去1个附录,新增2个附录
质量,建筑工程的使用年限。
严格按规范施工可减少工程事故,提高混凝土结构的安全 性和耐久性。
共410页 8
一、混凝土结构规范的历史
(8)施工规范积极推广高强钢筋、高强混凝土及相关新材料 应用,促进了质量提高,并有效的降低了材料消耗和工程造 价,减少了材料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9)施工规范加强了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与环境保护等 要求,有利于减少建筑施工操作的能耗及对环境的影响,促 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31日
共410页 2
一、混凝土结构规范的历史
1、我国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历次版本 1965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0—65 1973 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0—65 (1973修订版) 1983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 1992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92 2002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02 “施工与验收规范分离” 2011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02 (2011修订版) 2015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15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伙伴们都来围观啦!2015—06-02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资料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超详细解读,伙伴们都来围观啦!2015—06-02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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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1检验批的划分
混凝土强度检验批的组批应满足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 基本相同这4个基本条件。应引起注意的是,划入同一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施工时间 太长时,各项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不易保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生 产工艺、配合比、龄期应基本相同”这4个强度评定时划批的重要条件。如预拌混凝土 持续生产时间超过3个月后,材料的质量可能产生波动等。对于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当 持续施工时间超过3个月时,环境发生较大改变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大多数情况下, 在连续3个月内生产的混凝土,其各项生产条件较能保持基本一致,更符合检验批的划 分条件,《规范》首次规定,划入同一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时长不宜超过3个 月。当然,因时间改变的环境差异不同,且即便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对采用标养试块 确定其强度的方法来讲,也不一定是决定性的,因此,规定为“不宜”超过3个月,实 际操作中,显然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灵活的调整。《规范》规定重在提 醒,应注意时间对环境变化的影响。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2.3试验龄期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龄期通常采用28d。但对于 掺加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其强度增长缓慢,早 期强度偏低,而后期强度发展较快,因而《规范 》规定,其检验评定可采用设计规定龄期(如60d 或更长时间),具体可由建筑结构设计单位确定 。对于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先随构件进 行同条件养护,当构件出池时,将试件放入标准 养护室继续养护,蒸汽养护和标准养护两段养护 时间的总和为28d或设计规定龄期。
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3.3检验龄期
《规范》第10.1.2条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 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 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不应小于14d。 日平均温度为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法检 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时,宜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560~ 640)℃· d时所对应的龄期。当设计规定龄期大于28d时,混凝土实体 强度检验等效养护龄期也应按比例延长,如规定龄期为60d时,等效 养护龄期的度日积应为1200℃· d。 对于冬期施工,《规范》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仍然可按逐日累计达 到600℃· d时作为等效养护龄期进行检验。但是日平均温度要取结构 构件实际养护温度,而不是大气环境温度,且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 入。如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养护,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的温度应 取采用覆盖物内混凝土结构的实测温度。同时《规范》也允许根据结 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按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 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
《规范》沿用了2002版规范的基本验收方案,检验批验收阶段的混凝土强度 检验与2002版基本保持一致,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除继续沿用简便易 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外,增加了新的方法——回弹-取芯法。《规范》有 关混凝土强度的验收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规范》第7.1.1条规定,混凝土强度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的规定分批检验 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缺乏历史 数据,难以获得其强度的标准差,因而实 际工程中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通常是按 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的规定,在检验批内 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汇总的基础上,采 用标准差未知统计方法或非统计方法。
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3.4检验方法选择与合格判定
3.4.1方法选择
《规范》第10.1.2条规定,对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 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 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一方面,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 执行10多年来,整体执行状况良好,大多数情况下能够保证工程实体质量验 收的可靠性,且简便易行,因此《规范》提出优先选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 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另一方面,同条件养护试件法也有其局限性,包 括冬期施工工程中,该方法并不十分适用,且存在受假试件、假报告等人为 因素干扰情况,有必要做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规范》为提高结构实体混凝 土强度检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完善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检验方法,提 出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新方法——回弹-取芯法(以下简称回弹- 取芯法)。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时,也可采用回弹 -取芯法检验实体混凝土强度。 对于冬期施工,特别是负温养护法施工,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一直存在“同 转标”与“同转常”28+28=56d龄期的争议且未有定论,此时可优先采用回 弹-取芯法直接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
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3.1实体检验组织实施 3.2检验评定批划分 3.3检验龄期 3.4检验方法选择与合格判定
4.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
4.1原理及检验流程 4.2试验及工程验证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是衡量混凝土质量的最重要指标,科学合理的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是正确评价及客观公正验收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本文介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以下简称《规 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方案,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检 验和评定,以及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等内容。总体来 说,《规范》在混凝土强度验收方面的规定比2002版更加 清晰合理,其中针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提出的回弹 -取芯法,不仅简便,且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地检验结构混 凝土强度,对促进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提升,并 完善混凝土强度验收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验收时,应注意混凝土施工检验批和检验评定批的区别。通常,混凝土施工检验 批是指按混凝土强度、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进行划分,其主要意义在于注 重施工过程控制。而一个检验评定批的混凝土则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 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实际上可能比施工检验批的量要大。 实际操作中,一个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批的批量应当适量,不宜过大,因为批量过大 ,一旦出现样本强度通不过验收标准,就会增大处理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但 若批量过小,样本容量也相应减少,对总体质量容易误判,也是不利的。
表1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因而施工过程中,当一组标养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低于混凝 土强度等级评定中对最小值的要求(采用统计法时,最小 值为0.85fcu,k;采用非统计法时,最小值为0.95fcu,k )时,则该批次施工的混凝土强度评定肯定通不过,应执 行《规范》第7.1.3条,委托第三方检测,并按规定进行处 理。对于其他情况,特别是强度代表值连续低于或明显低 于fcu,k时,则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根据检测试验计划 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当预期整个检验批混凝土 强度可达到评定要求,可继续施工;否则,应及时采取措 施。
1.混凝土强度验收方案
混凝土强度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两个阶段,这一 验收程序通过2002版规范的多年实施证明是有效的。检验批混凝土强度和结 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均符合要求是混凝土强度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如果出现 任一阶段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均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按检测结果进 行验收或处理。 混凝土强度检验批验收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在层次、对象和手段上 是有区别的。检验批验收阶段采用标准养护试件,且每一检验批均需进行, 有落实材料质量的意义;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是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 程验收前以结构实体为对象针对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的,其具有综合检 验材料、施工质量、环境等“复验”性质。显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在实施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检验程序。可以说结构实体混凝 土强度检验是对混凝土材料及施工质量的二次复验,是保证混凝土结构质量 的重要措施。
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3.2检验评定批划分
《规范》第10.1.2条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 检验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即工程中有 几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则至少要分成几个批数分 别检验。在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同一强度等级的 混凝土可按若干楼层分段检验。当然,同一强度 等级的混凝土也可以根据不同配合比、不同施工 工艺或者不同养护方法再细分为不同检验评定批 。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2标养试件取样、留臵和试验龄期的要求
2.2.1试件制作地点
《规范》第7.4.1条规定,“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 的试件(以下简称标养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 机抽取”。“浇筑地点”通常是指“混凝土入模 处”,即混凝土拌合物通过泵送或吊斗等方式输 送至所要浇筑的结构或构件模板的位臵。当确认 场内输送不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和工作性时 ,也可在预拌混凝土的交货地点(卸料处)制作 。
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验收
2.2.2取样与试件留臵
取样与标养试件的留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iblioteka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臵一组试件。 上述第三项要求是指施工现场由同一配合比混凝土连续浇筑总量超过1000m3时,可将 整批混凝土改为每200m3制作一组试件。第四项所说的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即要求每一楼层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即使该楼层混凝土使用量很少。第五项是对试 件数量的最低要求。当工程规模较大、混凝土用量较多、工程重要性较高等情况时, 施工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制作更多组标养试件。上述规定的基本要求为每100m3应至少 留臵一组试件,辅助要求为每工作班、每楼层也应至少留臵一组。至于每拌制100盘留 臵一组的要求则是对搅拌站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