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代理销售存量资产的管理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物业代理销售存量资产的管理方案
1.0目的
为促进地产项目存量资产去化工作,发挥中洲物业在管项目业主资源优势,奖励为地产销售做出贡献的物业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中洲地产开发建设、达到销售条件,中洲地产委托中洲物业进行代理销售的各类存量资产,包含:
⚫存量车位
⚫长期存量商业
⚫中洲地产委托中洲物业代理销售的其他物业
3.0管理办法
3.1业务合作
地产开发项目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各区域公司总经理须与物业总部运营管理部作内部沟通,确定物业介入存量资产销售工作的具体方案,包含:
⚫车位达到销售条件,首次集中开盘
⚫项目竣工备案满一年
⚫地产销售案场已不再对外开放的
代理销售方案中,地产公司须明确:
⚫销售范围及定价: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折扣、付款方式、优惠方案、操作流程⚫销售代理佣金及结算方式
⚫地产营销对接人及内部沟通、联系机制
销售方案报地产公司营销部门审批通过,双方须签订《代理销售委托协议合同》。3.2 业务推广
3.2.1物业员工推介、代销:
3.2.1.1各物业区域公司、项目鼓励一线员工发挥中洲物业在管项目现场服务优势,积极挖掘地产潜在客户,开展在售项目客户推介及存量资产(存量车位、存量商业及其他地产委托代销物业)代销业务。
3.2.1.2物业项目经理须及时收集意向客户信息,并及时推荐至各地产区域公司营销负责人处,促成销售目标达成。
3.2.1.3对成功促成交易的,按本方按3.3、3.4条款进行奖励。
3.2.2配合地产线上营销活动:
针对中洲生活发布的各类线上楼盘信息、微信推文、线上海报等宣传内容,项目所在地物业区域公司及所有在管项目员工须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同步传播、推广。
3.2.3配合地产老业主营销渠道拓客:
配合地产举办老业主推介会、答谢宴等专项活动,鼓励老业主推荐亲朋好友购房,维护客户对中洲品牌关注度。
3.2.4社区文化活动地产营销宣传:
各项目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须增加地产在售楼盘信息的相关宣传,加大传播力度,有效促进销售。
3.2.5其他
各区域公司负责人为配合地产全员营销行动的第一负责人。总部运营管理部负责协调资源支持一线业务开展。
3.3代理佣金计算
物业代理销售存量资产佣金与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机构佣金比例相一致。如无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物业代理销售存量资产佣金比例参照市场水平,另行协商。
物业区域公司运营管理部每月 5 日前,与物业总部运营管理部完成上月代理佣金的对账、结算及支付工作。
3.4代理佣金分配
3.4.1 代理佣金分配比例:
根据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贡献,物业公司对一线员工进行奖励及奖金分配,具体比例为:
3.4.2 每月工资发放日,物业公司向员工发放上月佣金奖励。所有奖励均为税前奖金,相关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4.3在奖励发放前离职的员工将不予发放;
3.4.4 收入被收回或造成处罚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责任员工退回相关奖励。
3 5代理销售存量资产廉洁守则
3.5.1违反公司销售案例制度的严肃处罚,达到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3.5.2未签署合同也未经审批而开展销售业务的予以处罚;
3.5.3 业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投诉的需立即停止,已发放奖励退回。达到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4.0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及修订权归中洲物业总部运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