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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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以上党员干部行为标准的内容
第1部分:“超过八小时”的承诺言行,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则,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在八小时以上的言行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江门市蓬江区党员干部的行为守则;不要进行禁止或监督的行为;减少谨慎的参与;并进行更积极的宣传。
2,要自觉净化“社会圈子”,在各种社交场合要注意个人言语,行为和身份,避免滥用职权和影响。
3,自觉净化“生活圈”,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周围的工作人员。
4,有意识地净化“休闲圈”,体面体格,健康品味,不吃不喝,不舒展。
5,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委托的权力。
单位:承诺人:2017年9月29日
第二部分: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制度gla腊县委党校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制度依靠党员和干部的自我约束,坚持多层次,全过程建立基于教育和预防的全面监督管理机制,纪律检查监督与社会,家庭密切配合。
2,八个小时后,党员干部要自觉,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党风纪律或破坏社会公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要认真追究肇事者的党政纪律责任。
4,学校党员的领导不仅是受过教育的人,而且是监督者和管理者。
要把定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指导和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会圈”和“娱乐圈”的认识纳入责任范围。
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榜样,在八小时外为下属树立榜样。
5,他们不得
参与传播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6,不参加不正当的社会交往,从事不健康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以及利用权力获取利润或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人。
7,严禁使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或诽谤他人,损害其名誉,违反社会公德。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八,将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两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状况。
该部门超过八个小时。
9,如果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违反法律纪律,除了对肇事者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分外,学校领导还应因疏忽,疏忽大意和失学而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将活动汇报县纪委,由单位代表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