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17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_北航考研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航2017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为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促进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学院自主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从2016年开始试行“申请考核制”,凡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免于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基本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年龄不超过35岁),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及学校各类专项博士招生计划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2、仅限报考我院"非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
3、本科及硕士专业均为理工科专业,非本学院相关学科的考生须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课程和研究背景材料。
4、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为“985工程”高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或具有一级国家重点学科的其他高校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本科、硕士均为“211工程”高校或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其他高校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以第一作者发表Q1区或Q2区SCI期刊论文1篇以上;
(4)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其所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六级425分以上或相同级别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成绩;
(2)2011年1月1日以后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3)其他语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发表SCI收录论文(学生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申请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和获得全国级别的学科竞赛奖(排名前2名)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经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过程及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面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博导本人可参与拟招收的博士生面试,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6年10月10日以前,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申请者须在2016年10月10日以前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况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5)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材料(1)-(5)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原件;
(4)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C:符合学校要求的体检报告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面试环节组成,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
面试内容和形式(满分:300分):
1)外语水平: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
4、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