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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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范文模板第一篇:地方志范文模板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地方志是一种记录地方历史、风土人情、地理地貌、科技力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
地方志的编写内容涵盖面广、记述详实,是了解地方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
一、编写标准地方志编写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一般来说要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地方志要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变迁,不泛泛而谈,不虚华描绘。
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
地方志要分类明确,内容安排有序,各项内容之间要有适当的联系和衔接。
3.语言清晰、简明,应用生动的语言来表达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使读者轻松融入其中。
4.图文并茂,鲜明生动。
地方志要配以有关地区的地图、图片,使读者通过图文的形式了解地方的风貌、历史。
二、内容要素1.行政区划,包括地方的名称、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等。
2.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介绍本地的历史和文化,如名胜古迹、传统文化、古代历史等。
3.地理环境和资源,包括地形地貌、自然资源、气候情况等。
4.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现状,介绍本地近年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特点。
5.艺术文化和习俗民风,反映本地区的艺术文化传统和习俗民风。
6.重要人物和事件,记述本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如著名战役、重要发明等。
三、参考书目地方志编写需要丰富的文献参考资料,常用的主要包括:1.史籍类:史书、地方志、宣传册,等等。
2.地理类:地图、风景图、气候图等。
3.社科类:人文地理、社会学、经济学等。
4.研究文献:研究论文、专著、学刊等。
四、范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志》是一部全面、系统、准确反映永宁县历史变迁、文化风貌和城乡发展的地方志著作。
本书内容包括:一、县域概况;二、永宁历史变迁;三、永宁自然环境;四、永宁主要经济;五、永宁社会文化;六、永宁旅游业;七、主要城镇介绍;八、永宁乡村建设等,全书图片和文字内容互相呼应,难能可贵。
本书不仅给读者展示了永宁县的多彩风情和丰富内涵,同时也为永宁县的地方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4.通议古今,述论全局大势,寻觅发展规律,展示远景规 划蓝图,以求长治久安之策。
• 概述不是全书之缩写,也不是全书之提要,更不是全书 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史事的升华,形势的综括,撰写概 述需鸟瞰全貌,以敏锐的眼光,精辟的分析,以记发展之 大端,事业之全貌。正因为如此,概述可以畅谈一地之大 势大略,兴衰治乱之由;可以颂扬成就与贡献,激发奋进, 展望未来;可以叙述事物的发展脉络,彰明因果关系,探 讨发展规律;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扬长避短,发挥 优势,挖掘潜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 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
述:
• 主要有综述、总述、概述、简述等各种名目。其中概述 使用最多,也最典型。
• 概述的作用是:
1.纵论发展轨迹综要,事业更替演变,彰显成就绩效,肯 定社会贡献。
2.论述一地之大势大略,探究发展之潜在;寻己之长,避 离所短,咨询发展途径。
•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 定。
断限:
• 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 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 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 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2.10•【文号】中指组发[1998]01号•【施行日期】1998.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发〔1998〕01号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原《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停止使用。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第五条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
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
各地在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从政策上和业务上指导全国修志工作,对修志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地制定规划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检查各地修志工作,组织交流经验和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很早即誉称为四大文明古国,既然被称为文明古国,就要有文明古国的标志,长城、大运河、故宫、秦始皇兵马佣、三星堆等都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实除了上述中外闻名的古代建筑和遗存之外,代表我国古代文明的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
我国是世界上古代文献保留下来最多的国家,有说十余万种,有说二十多万种。
不管多少,这些典籍都是我国的巨大财富。
之所以我国能将大批古代文献完整的保留下来,应当归功于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推广,而我国正是这两项对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国。
我国传流下来的古代典籍内容丰富,种类繁冗,其中既有史书、地理书、兵书与农书,也有政书、类书、天文书与占卜之书。
除上述典籍之外,在我国的古代文献里,还有一种特殊体裁的书籍——即倍受瞩目的地方志。
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有人估算府志、州志与县志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总量的百分之十。
我国现存古籍有十万余种,就是根据现存记述府州县的地方志书数量推算出来的。
但这种统计仅限于府志、州志、县志,如果算上其他各种专志,地方志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所占比例将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到底是一种什么书,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属史书之流,有的认为应入地理书之列,也有的认为地方志乃“史地两性,兼而有之”。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修志以来,对地方志的属性,出现了很多新观点。
有的认为是“地方百科全书”(朱士嘉《谈谈地方志中的几个问题》);有的认为是“行政管理科学的书”(于希贤《试论中国方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认为地方志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方信息学”,为“地情之书”(刘伯伦《方志与信息》);而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说“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这些观点或标新,或立异,各执一词。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简明方志编纂教程(四)
简明方志编纂教程(四)说地方志是一种体裁,首先必须搞清楚体裁的定义。
“体裁”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
”[1]《辞海》释为:“1.指文章的风格。
”“2.又称'样式’。
指文学的类别,……”[2]其实,在当代语言中,“体裁”的使用,并不限于文学领域,而是广泛使用于各种著作文献上,述及方志编纂就常见不鲜。
体裁的准确定义,是指著作的样式类别。
所谓志书体裁,有不同层面的两种概念:一是指作为一种著作样式整体指称的方志,或指这种组织形式的一部完整志书而言。
确认方志是一种体裁,才能划分志书与其他类型的作品(诸如一部史书、地理书、文学作品乃至总结报告、调查报告)的区别;二是指组成一部志书各个组成部分的各类文体,是志书下一层面的概念,或者说方志这一体裁的分支体裁。
通常说述、记、志、传、录、图、表是构成新方志的常用体裁,准确地说,应该说它们是构成新方志这一体裁的常用分支体裁。
因此,方志编纂在使用“体裁”这个概念时,有两个意思:一是将志书视为一种文献类型的体裁,是广义的体裁;二是指组成志书各部分的各种类型的分支体裁,是狭义的体裁。
由于两个层面都使用了“志”的概念,以致某些学者指责此为“志中志”,其实是分属于不同层面的两种“志”体。
为使两者从称法上有所区分,修志者将组成志书分支体裁的志称为分志,首轮修志中也有称之为“专志”。
由于志书分类又有专志一类,为避免混淆,作为志书组成部分的志,还是称为分志为宜。
以下对组成志的各种分支体裁概念范畴及运用要求作一述介。
述述体的“述”与“述而不作”、“述而不论”的“述”,有不同解释,前者是组成志书的一种分支体裁,文体允许夹叙夹议,后者是志书记述主体的一个编纂原则,指记述中不允许夹带议论。
述体包括总述、综述、概述等,还包括各篇章节前的无题述(或称无题小述)。
述体用以勾勒事物的总体面貌、发展脉络和主要特点等。
黄炎培纂民国《川沙县志》,创置各分卷首之“概述”,用以说明各卷大要及阐明义例,但并未设全志概述。
谈谈志书体例和收集资料的问题
谈谈志书体例和收集资料的问题地方志是一个地方各种情况的历史与现状的记载。
要编地方志,必须遵守编修志书的规矩。
修志专业中,把形成志书必须遵守的规矩格式称为体例。
志书体例有三个要点①设计篇目②选用体裁③语言章法。
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时,必须横分门类,综述始末。
“横”是横铺的意思。
在人的感觉中,大地是横铺着的,而大地上存在着矿物、植物、动物、人类创造的一切。
“横”“横铺”就引申出一切事物,一切工作、一切生活的含义。
“横风门类”是说,编书时,一个地方的一切情况,一切自然的、社会的、人文的事业,要用分门别类的办法记述。
从大的方面,可以把一切事物划分为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门类。
这些大门类又可以划分为小门类,比如上面的经济门类进一步划分,分为农业、工业、商业、财政、税收等门类,这些门类可以划分为更小的门类,比如工业可以划分为煤炭工业、电力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
划分到此,就和各机关的业务有联系了,比如煤炭局掌握煤炭工业的情况,电业局掌握电力工业的情况。
实际上,各单位的业务仍然是综合性的,各单位制定篇目时,必须继续用横分门类的办法,比如,法院是审判机关,记述审判业务时,必须按审判工作的性质,把审判划分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等门类。
刑事审判记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案件的审判,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等。
民事审判记述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财产纠纷案件的审判。
经济审判记述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调解。
行政审判记述行政案件的审判,非诉行政案的审判,国家赔偿案的审判。
这样分门别类地记述审判工作,就符合志书横分门类的要求了。
当然,在志书中记述审判时,还有审判机构、立案工作、审判的执行,审判监督等篇目。
通过这个例子,大家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联想到本单位的业务分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分门别类设计篇目。
上面讲了“横分门类”,下面谈谈“综述始末”,“纵”是表示前后方向,沿着左右方向排队是横队,沿着前后方向排队叫纵队。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地方志的体例、语言及文风编史修志讲体例、读志用志观文风,这是历代方志名家特别讲究和看重的大事,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续修新志启动之后,各级做了大量工作。
搜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谋篇布局,但是,在编写过程中,如果体例把握不住,语言和文风问题解决不好,那就很难编出一部好志。
因此,要使你笔下的文稿成为一部良志佳作,首先要有得体的结构,精当的语言和朴实的文风。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你的框架设计得再高明,你的篇目搞得再精细,你的门类排得再严整,也将会成为空楼一座,或许出现满楼垃圾,资料泥沙俱下,志体似象非象,层次杂乱无章,修志将毁于一旦。
相反,如果你能驾驭语言,精于编写,那么,框架、篇目、门类、章节、语言就会相得益彰,使人展卷便得一方之史情,使我们的志书成为经的住时代风雨剥蚀的佳志良作。
因此,方志的语言文风比之于体例,是肌肤与骨骼的关系。
孰不知:无有坚实的砖瓦,哪有巍峨的建造?无有琳琅的商品,哪有满载的货架?无有丰满的血肉,何谈健美的躯体?血肉不存,骨之安在?世人皆知:丰神炯异者,方显骨骼不凡;体瘦如柴者,其必萎靡不振;体态不丰者,显为残疾之人,谈不上健美。
所以,志书的体例、语言与文风,形同骨肉,类似上比。
它是根基所在、生命之源,也是资料之基,是赖以依附、运转的载体,故而为成书之本、全书之根,须下大力而为之。
一、志体的体例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不同于文艺,不同于论文,不同于公文,也不同于新闻。
因此,必须努力辨析,找出异同,才能把握文体,用好语言,修好志。
“方志”作为短语始见于《周礼》,“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
成书于战国之后,如《鲁之春秋》、《吕氏春秋》等。
释义于秦后汉初,汉朝郑玄作注曰:“方者四方也,志者记也”。
“方志”作为专有名词出现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历朝历代的文学、历史、地理等著作都大量征引、取材于地方志书,并把修志视为一项重要文化事业和官府行为。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安顺市史志办副主任邹秀英志书体例:著述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称之为体例。
体例包括体裁和凡例。
(一)凡例:是统一全书体例的规则,要对本书与体例有关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凡例是志书中必备的、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确定志书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和修志目的。
2、阐明志书的篇目设置和框架结构。
3、确定全志内容。
4、明确断限。
5、交代记述的地域范围。
6、确定大事记记述原则。
7、说明人物主传列表的原则和排列方法。
8、对文体和语言、称谓的规定。
9、对资料依据的要求。
10、对一些特殊问题的说明等等。
制定凡例要求条理要清晰,通常是分条说明,一条一例,把一类问题放入一条内说明,不要把一类问题分列几条,也不要把几类问题归入一条。
凡例确定后,编纂者就必须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全书体例的统一。
读者看志书时,也才能明白其中的规则。
(二)体裁: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并坚持“以志为主,诸体并用”的原则,续修仍延用这七种体裁,并根据记事需要进行丰富和发展。
1、述:即概述,是一个独立的部类,与其他部类是平行并列的关系,不列入章节序列,冠于全书之首。
主要内容和写法:概述就是概而述之,即提纲挈领,概括全书大要,勾勒一方(部门)的大势大略(兴衰起伏),要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反映优势,简要展望前景,昭示未来,语言简练,叙论结合。
字数控制在全书的百分之一左右为宜。
2、记:即大事记,是专门记述一方(部门)大事、要事、新事的门类。
不列入章节序列,一方综合志的大事记放在“志”前,“概述”之后,而专志和部门志的大事记大都放在“志”后,“附录”之前。
主要内容和写法:编写大事记首先要明确大事的标准,一定要是本地(本专业)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要按标准严格选材,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
大事记的具体收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行政区域的变动。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一)概念1.体裁:是作品的表现形式。
2.体例:是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
3.结构:这里所说的结构,主要是指志书篇目的布局,它包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
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章法: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
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
目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体裁的作用。
1.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写在全书之首。
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阐明志书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基本情况,如经纬度、地形地貌、总人口、总面积、总产值等;③主要特点及优势;④重大的建设成就和损失;⑤重要人物及其主要活动;⑥适当的评论及对未来的展望。
(2)概述的体例地方志书中概述的体例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直述体(也称史体)。
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字体要求
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字体要求地方志作为记载一方历史、地理、人文、风俗等方面的文献,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
编写地方志时,类目、分目和条目的设置以及字体的规范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字体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大家提供实用的编写指南。
一、地方志类目的分类地方志类目是根据地域特点、历史沿革、自然资源、人文景观、社会风俗等方面进行分类的。
通常分为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方言、风俗等类别。
在编写地方志时,编者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特色和亮点,合理安排类目。
二、分目条目的设置原则1.逻辑性:分目条目应按照时间顺序、事物性质和区域特点进行设置,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2.代表性: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条目,突出地方特色和亮点。
3.实用性:编写的分目条目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方便读者查阅和参考。
4.严谨性:确保条目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字体规范要求1.字体:正文部分应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拼音等。
2.字号:标题、章节标题、关键词等可以使用稍大的字号,以突出重点。
3.字体颜色:可以采用黑色或深灰色作为正文字体颜色,标题可以使用黑色或加重颜色。
4.行间距:适当的行间距可以提高阅读舒适度,建议使用1.5倍行间距。
5.段落格式:段落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可以使用空行或斜杠分隔。
四、实例分析与应用以下是一个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的实例:【地理】一、地理概况1.地理位置2.地形地貌3.气候特点二、自然资源1.矿产资源2.水资源3.生物资源【历史】一、古代史1.史前时期2.诸侯争霸时期3.秦汉时期二、近现代史1.隋唐时期2.宋元时期3.明清时期通过以上实例,我们可以看到在设置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时,要遵循分类合理、逻辑清晰、代表性突出、实用性强的原则。
同时,遵循字体规范要求,使整部地方志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总之,地方志类目分目条目字体要求是编写地方志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地方志的写作层次我们定的是四级,即篇章节目,目 之下一般不再划分小目,划的层次越多文章就越碎,应 该保持文章一定的完整性.
地方志体例采取的是横排类目的方式,因此撰写之际不 同类目之间常有交叉重复,这是地方志编纂过程中经常出 现的问题,在一部书中同样的内容反复出现显然是一种败 笔,重复如何加以解决,在第一轮修志中取得的经验是, 严格遵守不越界的规定,相关的内容只在相关的地方出现, 不相关的不写或简写.主要内容应该与主题相联系,与主 题不相关者不采.
名称: 名称:
各级地方志书的名称一般都以现行的行政建置名称冠名, 比如《河南省志》,《西城区志》,《延庆县志》等,河 南,西城,延庆都是行政区域名称.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 定.
断限: 断限:
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照片: 照片:
照片是民国以后才出现的一种新体裁,记录社会一瞬间 的原貌,是最典型的形象化资料. 志书照片的选择比较严格,除历史照片外,质量要求比 较高,应保证出版对清晰度,光亮,色泽的要求.照片应 该有主题,内容应该健康,大气,没有泄密或不易发表的 内容,照片中的人物形象,特别是领导人的形象把握要严, 照片的选择应该多样化,要照顾到各个方面,以便全方位 反映社会,事物或事件的全貌.
录:
主要指附录,即附于书后或相关章节之后录之. 一些不能入于正文,而又有特殊价值的资料,即可用附 录形式保存下来.如历代的官方文件与重大决策,重要成 果,遗文佚事,史实考辨,前代志书考跋,序言等或因过 长过细,或因文意不能容纳而无法弃之者,即可入于附录. 附录不易太多,全书50万字,附录占了一半,显然冲淡 了内容.附录选用也不易滥,应选用比较重要,比较关键, 有价值的资料,能够写入正文的尽量入正文.
志书的体例与篇目设置
志书的体例与篇目设置志书姓“志”,是因为它有不同于其他文化载体的独特体例。
编纂地方志,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体例,就很难把千头万绪、内容广泛的自然和社会现象有条不紊地表述出来,也很难反映出地方历史和现状的真实面貌。
而篇目是志书编写的提纲,是方志体例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运用。
一个优秀的篇目,是保证志书高质量的重要基础。
编纂新方志,不论是省志、市志和县志,还是行业志、部门志,都必须制订出一个符合志书体例,反映地方特色的篇目来。
一、志书的体例《中国地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版)称:“体例原指纲领制度和内容细则,用于著述则指体裁、凡例,一部志书的纲目组织的原则,包括著书的体制、格局、格式、规矩。
新编地方志的体例,包括志书的类型、名称、编纂宗旨、指导思想、内容范围、断限称谓、篇目结构、层次布局、排列分类、规矩格式以及文字体裁等等。
”概而言之,志书的体例就是志书的体裁和凡例。
(一)基本要素从上述志书体例的释义中,可以将志书体例的基本要素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志书的宗旨、志书的体裁、志书的章法、志书的篇目。
1.志书的宗旨编纂者编修志书的宗旨是一部志书的主宰。
新修志书的宗旨往往是包含在凡例之中的。
多数情况下,志书的体例、修志的宗旨和志书的凡例是融为一体的,往往是以书首的“凡例”与读者见面。
朱士嘉在《地方志浅说》一文中则说得很明白:“凡例是对于编修目的、方法和内容结构的纲领说明,对全书有指导意义。
” 因此,时代不同,宗旨有别,凡例的内涵相异,从而引起志书结构的变化。
2.志书的体裁体裁,又称文体,多指文章的表达方式。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云:“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
”“述”,即总述、概述、无题小序之类。
置于志首或篇、章之首,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以此概括事物的基本面貌,勾勒事物的主要特色。
方志的体例——精选推荐
方志的体例地方志的体例:就是志书所具有的独特形式。
任何一种著述都有其独特的形式。
如诗歌,无论是古诗还是新诗,之所以成为诗,它必须押韵,要有节奏,离开押韵和节奏,就不能称之为诗了。
方志的体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裁,二是结构,三是章法。
一、方志的体裁体裁,又称文体,多指文章的表达方式。
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述,即总述、概述、篇章前的无题序等。
在地方志书之前设立概述是新编方志的创新。
概述位于全志之首,概括的叙述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勾勒地情和事物的特点,起提纲挈领的作用。
记:有大事记、附记、杂记、专记等。
大事记,专记一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及重大自然变化。
一般为编年体,即按年月日的顺序一条一条地记载大事、要事。
如《中共龙凤区历史大事记》,就记载了从1980年到2000年龙凤区党政各部门每年发生的大事、要事。
志,是地方志最主要的体裁,是记实地、实事、实物、实人、实情的,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如我们这次编写的《龙凤区区志》就分了“自然概述”、“政党群团”、“石油化工”等十五篇,将来编成志书,大家将看到从1960年—2003年龙凤区在各方面的纪实。
传,是用来记载人物事迹的体裁,即地方上有突出贡献、卓越的、典型的人物。
历来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
有些地方志的人物志里设“人物简介”,简介中很多是活着的人,只是记述人物一两个方面的突出事迹,类同的事略,不是“传其一生”。
图,即图像,包括地图、统计图、照片、影印件等。
图照作为形象化、直观性的史料,配合志书记述,有增强志书可读性,美化志书的重要作用。
还可节省文字,有“揽万里于方寸之间”的说法。
表,即各种表格。
录,主要指附录。
附录补充、配合、深化正文的记述内容,与正文相辅相成。
二、方志的结构方志的结构,是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
不象史书的结构以年代为纵,事件为横,著述往事,侧重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它的结构是一条线。
志书编写
关于资料报送所报送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如何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就必须了解志书的体例。
作为地方志书无论是省志、市志,还是县志、专业志,他都有统一的体例要求,因而各单位所报送的资料也应遵守这样的体例要求。
如《周至县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涵盖有概述、大事记、主体等部分,那么我们所报送的资料也应如此。
至于资料该如何完成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知识:一、方志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具有记述性、区域性、资料性、著述性鲜明特征。
二、地方志的体例新编志书体例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体裁、特定的编纂方法、文体。
这些都统称为体例,其中横排竖写这一特定的编纂方法是地方志体例的标志。
(一)地方志的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到现在,我国地方志已形成了由七种体裁组成的有机的整体,这七种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志是主体。
横排竖写的基本体例也主要是指志这一体裁。
述是在志、记、传、图、表各种体裁记述内容的基础上,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一志、一篇或一章的内容陈述或评述出来的文体。
述必须置于一志、一篇或一章之首,是全志、全篇、全章的精华。
述通常是指“概述”。
“概”含有概括、梗概、要略之意,述为记述、陈述、评述之意,“概述”是概括记述或陈述全志总貌、梗概或要略,也就是说从高层次上概括全志内容,同时也可以适当地进行评论,用以展示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
第一轮修志中将“概述”的写法归纳为“概全貌、概特点、概规律”的“三概”,这对第二轮修志仍是适用的。
除“概述“外,“总述”“综述”“简述”甚至一些无题文字等,也都是述的体裁。
“记”是指各种大事记,通常是一条条排列的。
顾名思义,大事记就是大事的记录,但在志书中成为一种体裁,它就至少有了四点要求:一是标准,二是编排,三是体例,四是要素。
标准是筛选标准。
对于记述对象繁多的事件,什么样的事件称得上是大事,编者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然后按标准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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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记的种类很多,主要有综合性大事记与专项事物大事 记两大类。综合性大事记最大的特点是多以行政建置为记 述客体,部门或专业性大事记都属专项事物大事记,大事 记的形式有条目式,表格式之分。体例上又有编年体,记 事本末体两种。北京志书采用的是条目式编年体,一事一 记,依年月日排序。
传:
• 主要指的是人物传。在地方志中人物是重要组成部分。 •《暂行规定》对入传人物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传人物以原籍为主,这里的原籍指的是入传人物的出 生地,不是家族世代所居之地。 2.虽出生于外地,但长期在本地定居并有重要业绩者,也 可入传本地志书,包括外籍、外籍华裔和华侨在内。 3.生不立传。 4.在世人物的事迹可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于相关章节记 述,不单独立传。
• 在新编地方志中,地图的种类很多,有政区图、地形图、 气象图、地质图、土壤图、物产图、矿产图、交通图、城 市图,文物图等等,这些图都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绘制 应该规范、清晰,各种制图的基本要素应该齐全、精确。
• 除地图外在志书中还有很多随文的示意图,以标示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 由于示意图简单清晰,可以起到比文字更直观、更明了的 效果。
• 本届修志人物传的撰写除了以上规定之外,在实践中实 际上还有一条重要规定,即划定入志人物的职务与级别界 限,以作选择入志的标准,除特殊者之外,级别不够者不 取。
• 关于人物传记《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提出的要求 是:“必须实事求是,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 论。”
图:
• 图主要指地图与文中的插图。
表:
• 表与图一样直观效果比较强烈,可以起到文省事繁,举 凡撮要,一览了如的效果。
• 编修的地方志除了人物表、题名录之外,使用最多的是 各种数字表,数字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统计表和一览表。 所谓统计表就是对事物发展的数字统合分析,所谓一览表 就是事物发展的数字概览。
• 表只能是文字记述的一种补充或辅助形式,并不能代替 文字解说有了文字分析就可使文字与表格互补益彰。
• 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 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
述:
• 主要有综述、总述、概述、简述等各种名目。其中概述 使用最多,也最典型。
• 概述的作用是:
1.纵论发展轨迹综要,事业更替演变,彰显成就绩效,肯 定社会贡献。
2.论述一地之大势大略,探究发展之潜在;寻己之长,避 离所短,咨询发展途径。
• 体裁也称文体,主要指文章的不同剪裁形式。
• 关于体例:体例是书籍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具体说 就是写作构想,写作要求与写作形式。
• 体例是书籍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具体说就是写作构 想,写作要求与写作形式。简单的说,体例就是体裁与凡 例,是材料的组织形式与编纂方法。
• 新编地方志的体例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二 章规定:志书的体例共涉及志书的类型、名称、断限、体 裁、框架和篇目、大事记、立传、文体以及资料引证,篇 幅字数,开本版式等。大体可分三部分,一是志书的基本 构想问题,如志书的类型、名称、断限、篇幅字数,开本 版式等;二是志书的体裁构成,其中包括框架和篇目、大 事记、立传等;三是文法行文问题,如文体、资料引证等。
3.阐述发展之坎坷,探求经验之所出,以达资政、存史、 教化之效,为后人提供鉴戒,求训致用。
4.通议古今,述论全局大势,寻觅发展规律,展示远景规 划蓝图,以求长治久安之策。
• 概述不是全书之缩写,也不是全书之提要,更不是全书 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史事的升华,形势的综括,撰写概 述需鸟瞰全貌,以敏锐的眼光,精辟的分析,以记发展之 大端,事业之全貌。正因为如此,概述可以畅谈一地之大 势大略,兴衰治乱之由;可以颂扬成就与贡献,激发奋进, 展望未来;可以叙述事物的发展脉络,彰明因果关系,探 讨发展规律;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扬长避短,发挥 优势,挖掘潜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 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 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 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记与志:
• “记”与“志”都是记述的意思,为志书的分类形式。 • 大事记的特点是依时记述,文字简洁,利于查找,便于 阅读。 • 何谓大事要事?简言之就是关乎全局大势,在社会上、 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事件。
•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 数字表的选择代表性、典型性 。
录:
• 主要指附录,即附于书后或相关章节之后录之。
• 一些不能入于正文,而又有特殊价值的资料,即可用附 录形式保存下来。如历代的官方文件与重大决策,重要成 果,遗文佚事,史实考辨,前代志书考跋,序言等或因过 长过细,或因文意不能容纳而无法弃之者,即可入于附录。
二、地方志的体裁
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新编地方志 的体裁主要涉及以下几部分:凡例、述、记、志、传、 图、表、录、照片等。
凡例:
• 凡例列于书前,是有关书籍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 体例安排,编纂要求,框架设计,材料来源等问题的一种 文字说明,对书籍编纂起着纲领性规范作用。
• 凡,就是要略,例就是规则,发凡起例就是解释全书的 要旨和体例。
一、关于地方志编纂的基本构想
关于志书的编纂构想,在《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 规定》中共提出了三个问题,即志书的类型、名称与 断限。
类型:
• 地方志书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域志,一种是专 志。
• 地域志就是以地域为记述对象的志书,专志就是以专项 事物或人物为记述对象的志书 。
名称:
• 各级地方志书的名称一般都以现行的行政建置名称冠名, 比如《河南省志》、《西城区志》、《延庆县志》等,河 南、西城、延庆都是行政区域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