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营销组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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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营销组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提高供电所整体管理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行风建设及优质服务:
1、热爱电力事业,不参与社会邪教组织,不触犯国家法律,不聚众赌博,不聚众滋事一经发现,立即解聘;不打架不斗殴,不做影响电力事业形象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2、搞好优质服务,认真兑现社会服务承诺,严禁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发现一次扣0.5分,并按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倍处罚。
3、不发生投诉、举报、上访事件,出现越级上访告状事件每次扣1分,个人原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立即解聘。
二、营销管理:
1、严格执行中间抄表制度,按时抄表,不估抄、不错抄,完成责任低压台区线损指标,发现错抄、估抄一次扣0.2分。未按时完成抄表,迟一天一个抄表台区扣0.2分,迟两天一个抄表台区扣0.4分,迟三天,将停止录入数据,其考核由台区责任人承担。
2、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据实收取电费,不准随意加价及搭车收费,发现违犯电价政策每户扣0.2分,随意加价及搭车收费扣1分。
3、各台区认真完成供电所下达的低压台区线损,低压台区线损每升降5%—10%罚奖责任人0.2分,低压台区线损每升降11%—20%罚奖责任人0.3分,低压台区线损每升超过20%罚责任人0.5分,低压台区线损为负值且无合理原因的罚责任人0.4分。
4、各台区要按时收缴电费,确保电费回收上缴率达到100%,每月24考核日,提前交一天每五千元奖0.1分。25日结清的不奖不罚,25日以后迟结清一天每五千元罚0.2分,迟结清两天每五千元罚0.4分。如遇上级缴费时间调整,交费时间另行由供电所变更。发生私自挪用电费者上报供电局。
5、业扩报装业务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完成,未按时、不完整、不规范各项扣0.2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一次扣1分,(抽查)无计划工作每次扣1分。无派工单工作一次扣当事人0.3分。
2、严格执行所内安全工器具统一管理规定,并认真填写领用记录,不按要求领取者每次扣当事人0.2分。
3、出现辖区内线下植树盖房现象,未及时制止并上报供电所,每发现一处扣管理责任人0.5分。
9、出现杆、塔周围起土现象,未及时制止并上报供电所,每发现一处扣管理责任人0.2分。
10、每月由供电所对供电所管辖的配变保安器和居民漏电保护器各抽查3台,发现一台不运行或不灵敏扣管理责任人0.2分。
四、设备管理:
1、对设备定期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处理得当,报告及时,无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现象,保证所管辖电力设施正常运行。巡视不到位每次扣责任人0.2分,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每处扣责任人0.2分,发生设备烧毁责任事故每次扣责任人0.4分。
2、对各种运行记录,巡视记录,按时整理,及时归档,一项不合格扣0.2分。
3、严格表计铅封管理,认真对用户计量装置进行加封。居民用户1只表记未加封的扣0.05分,其它用户1只未加封扣0.1分。
五、外出管理:
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违者每次扣0.1分。
2、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服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不吃拿卡要用户,违者每次扣0.2分。
3、尊重客户风俗习惯,工作完成后,做到设备整洁,场地清洁,违者每次扣0.2分。
4、工作人员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得推托、搪塞,应耐心解答,当发生工作错时,要及时纠正,并向客户致歉,并违者每次扣0.2分。
六、综合管理:
1、营销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准点上班,每星期一早上8点半为交接班时间,凡迟倒、早退者扣0.3分;值班当日未到无故旷工者扣1分;因事请假,须经组长和供电所所长同意,找人替班着,不扣罚工资;因事请假不能到到岗,而又没有托人代岗者,视为旷工进行处理。红白大事不到者除外(但需向所领导请假同意)。
2、营销组人员上班期间,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干私活,违者扣罚当值本人0.4分(带组长连带扣罚0.2分/人.次);
3、营销组人员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不全每次全班人员扣0.1分,无记录扣0.2分。
4、营销组人员保证供电所内外卫生整洁,无尘土、纸屑和杂物。发现一处扣当值值班人员每人0.2分,带班长0.3分。
5、营销组人员工必须服从组长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任务扣罚0.3分,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0.5分。
6、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违者扣罚1分;
7、营销组人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和业务培训,完成供电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参加例会和业务技术培训每次扣当事人0.3分,完不成供电所安排工作任务扣当事人0.5-1分。
8、营销组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小时内三次不能联系到本人的扣0.3分。
七、补充说明:
绩效总分为10分,每项考核内容分值扣完为止,如果违纪行为严重,供电所可以加倍扣分。以上内容每月考核,适合营销组人员,组长每月月底前根据每个人工作情况确定个人得分,填制考核表、工资表,经供电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时进行发放。
营销组组长绩效由供电所专责和所长每月月底前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个人得分,填制考核表、工资表,经供电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时进行发放。
八、本考核细则自2010年01月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