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救助社会化之路_以_爱心超市_为研究样本_肖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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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救助社会化之路

——以“爱心超市”为研究样本

肖小霞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广东

广州510000)

收稿日期:2011-03-12

作者简介:肖小霞(1980—),女,湖北武汉人,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May.,2011

Vol.19No.3

河南社会科学

HENAN SOCIAL SCIENCES

2011年5月

第19卷第3期

一、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状况与主要问题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面向贫困人口和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救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制度①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救助由

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为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经常性、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当前我国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以及临时性生活救助等项目在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这个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从功能上已经开始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述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政府主导是贯穿我国社会救助半个多世纪发展的主轴,社会救助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和义务,这已经成为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共识,似乎不容置疑。但反观中西方社会救助的历史,我们会看到社会救助从来都不仅仅是政府行为,它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在前工业时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社会救助的责任都是同时由个人、家庭(包括家族)以及社会组织(主要是宗教组织)来承担,政府只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才承担有限救助的责任。而在现代西

方福利国家,虽然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和国家福利制度高度发达,但在社会救助领域活跃着大量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它们以经济募捐、社会服务和其他慈善活动来开展自发性救助,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与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其他社会福利制度一样,社会救助的主体、对象、内容和形式等在现有的政府主导的框架下都应有进一步的突破。

“社会福利社会化”是一个老话题,检索学术期刊网站,可以发现自1984年以来有关“社会福利社会化”讨论的文章达4000余篇。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社会化,即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大众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社会化”也有明确界定,指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是在政府倡导、组织、支持和必要的资助下,动员社会力量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开展社会福利服务,满足社会对福利服务的需求。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福利”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剩余福利”、“残

补福利”或“狭义福利”②

,仅仅局限于政府所提供的制度化、

规范化的福利保障之外的其他领域,而作为政府行为的社会救助既没有将社会化作为其发展目标,也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开展过社会化实践。这一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局限性使得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虽然极大凸显了国家道义和政府责任,但长期看来,它无助于社会救助水平的提升和救助范围的扩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救助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政府仍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主导,它

在凸显国家道义和政府责任的同时,也制约了社会救助水平的提升、受益面的扩大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目前,投资主体单一、救助对象狭隘、救助内容单一、救助理念差异大、救助队伍非专业等因素导致当前我国救助制度社会化程度低。社会救助应以社会化为目标,从投资主体多元化、救助对象大众化、救助内容多样化、救助理念社会化、救助队伍专业化等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化;慈善超市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 (2011)03-0103-04

大,也无益于公益慈善文化的传播和公民社会的建立。

二、社会救助社会化面临的困境——以“慈善超市”为例

(一)“慈善超市”的国内外发展概况

“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全球最大的“慈善超市”——美国“好意慈善事业组织”(Good Well)是非营利机构开办的一种免税“公司”,成立于1902年,至今已有109年历史,旗下约有2000多家分店。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市民们捐赠的旧物,用销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兴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安置场所。发达国家的“慈善超市”大都采用“前店后厂”模式,即前面是“慈善商店”,后面是捐赠品的维修处理工厂,洗涤、整理、修配、估价一条龙,捐赠物资基本不入库。每到周末,市民既可去工厂捐物,凭收据享受免税政策,也可去“慈善超市”购物。据统计,2006年Good Well共接收6200万人次捐赠,变现物资价值18亿美元,为93万人提供了职业培训服务,为36万人找到了工作,从而保持了该机构的良性发展。

2003年5月18日,我国上海地区开办了国内第一家“慈善超市”,随后北京、武汉、沈阳、苏州、温州等地也陆续开办当地的“慈善超市”或“爱心超市”。2004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广“慈善超市”和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在政府的推动下,“慈善超市”在我国迅速铺开,截至2006年年底已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及2.8万个捐赠接收站(点)。

(二)中外“慈善超市”比较

笔者在广东地区通过实地走访和深度访谈研究发现,我国的“爱心超市”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爱心超市”自出生之日起就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是政府经营和管理的社会救助机构。超市创办之初绝大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小部分费用来源于捐助款项,超市的店面场地由社会热心人士赞助提供,管理人员从现有志愿者中挑选。

其次,捐赠分为物品捐赠和资金捐赠两部分。由于没有后期的再处理,所以物品捐赠要求该物品有七成新且可再使用,体积大的物品(如冰箱、柜子等)还需由捐助者保管,直至通过超市联络到接受此物品的受助人才可捐赠。资金捐赠设立了专门的“爱心超市”账户。

再次,“爱心超市”面向全社会收集物资,但销售仅针对符合政府设定标准、领取了“受助资格证”和“积分卡”的贫困人群。要获得“受助资格证”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然后才可根据每月积分卡的额度以低价购得超市物资。受助者也可向超市提出对某些物资的特殊需求,由超市统一购买。

尽管从表面看我国“爱心超市”服务项目与美国Good Well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都冠以超市之名提供社会救助,都给予受助对象较大的选择余地和尊重,都鼓励大众参与力所能及的捐赠等,但两者的性质、运作和经营方式等大相径庭,表1是对两者进行的比较。

由表1可以看出,“爱心超市”头顶“超市”之名,实为“捐赠物资中转站”,它冠以“慈善”之名,实为变相的政府救助,救助主体仍是政府而非社会,这与民政部门的初衷——借“慈善超市”扩大社会捐助参与面,为捐赠者和受助者搭建一个长期化、人性化和规范化的救助平台相去甚远。

(三)“慈善超市”面临的困境——社会化不足

综观各地“慈善超市”,无一例外都面临以下生存问题:资金来源单一,缺乏保障机制;物品需求单一,缺乏生存条件;运作形式单一,缺乏发展后劲;社会参与不足,缺乏群众基础。用一位民政部门负责人的话来说就是,“其实慈善超市是政府寄予厚望的,因为这开辟了一条帮困的好路子。由政府来搭这个台,然后让社会来唱戏。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社会力量根本就不参与”。可见,社会化不足是当前制约“慈善超市”发展的最大障碍。为了解社会化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它给爱心超市的发展带来了哪些后果,笔者进行了题为“爱心超市与社会救助社会化”的问卷调查。调查采取自填式、个别发送和当面访问相结合的形式完成。调查对象包括普通市民、志愿者(参与包括社会捐赠在内的志愿服务2年以下)、资深志愿者(参与包括社会捐赠在内的志愿服务2年以上)三个群体共136人。调查共发出问卷144份,回收问卷

136份,有效率为94.4%。问卷内容包括对“爱心超市”的认知和认同、参与“爱心超市”捐赠的行为与动机、与“爱心超市”相关的社会救助理念三方面。下面对样本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1.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2)

性质

服务对象

物资来源

物资处理

收益管理

对外宣传

好意慈善事业组织

非营利机构

全社会

社会捐赠

经洗涤、修整、改良后以

开放式货架供市民自由

选择

除用于日常运作管理外,

收益用于有需要人士的

职业培训

统一的店面风格,统一的

LOGO,创立品牌

爱心超市

政府救助机构

经政府认可的特定

受助群体,设定等级

限制

主要是政府提供,社

会捐赠具有随意性、

不稳定性、不匹配

性,经常出现“断货”

无再处理环节,捐赠

物资经超市中转后

直接发放给困难人

无收益,日常运作资

金依赖政府

运用义工组织的宣

传渠道

表1好意慈善事业组织和“爱心超市”比较

调查对象

性别

年龄

参与社会捐

赠和其他志

愿服务时间

女性

男性

20至30岁

41至50岁

其他年龄

未参加

2年以下

2年以上

频次(人)

82

54

94

28

14

65

62

9

百分比(%)

60.3

39.7

69.1

20.6

10.3

47.8

45.6

6.6

表2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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