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全国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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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全额上网、扶贫上网电价

2018年最新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全额上网、扶贫上网电价

自治区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全额上网、扶贫上网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含税) 余量上网与全额 余量上网电价 全额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差 (用户扶贫) (用户扶贫) 0.0798 0.7798 0.75 0.0855 0.7855 0.75 0.092 0.792 0.75 -0.008 0.792 0.85 -0.0156 0.7844 0.85 0.052 0.752 0.75 -0.048 0.752 0.85 0.0149 0.8149 0.85 0.0949 0.7949 0.75 0.0931 0.7931 0.75 0.094 0.794 0.75 0.0235 0.7235 0.75 0.1029 0.7029 0.65 0.0355 0.8355 0.85 0.011 0.811 0.85 0.0353 0.8353 0.85 0.0044 0.8044 0.85 0.0132 0.8132 0.85 0.0361 0.8361 0.85 0.07 0.87 0.85 -0.0021 0.7979 0.85 0.1212 0.8212 0.75 0.0164 0.8164 0.85 0.0343 0.8343 0.85 0.0745 0.7745 0.75 -0.0255 0.7745 0.85 0.1278 0.7278 0.65 0.0278 0.7278 0.75 0.1447 0.7447 0.65 0.0447 0.7447 0.75 0.0795 0.6795 0.65 0.073 0.873 0.85 0.0407 0.8407 0.85 0.0558 0.7558 0.75 -0.0285 0.7715 0.85 0.0498 0.8498 0.85 0.65 0.75 1.05
网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含税) 包含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 廊坊 除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廊坊以外其他地区 大同、朔州、忻州、阳泉 除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外其他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 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其他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榆林、延安 除榆林、延安以外其他地区 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 除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以外其他地区 海西 除海西以外其他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全部地区 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 除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以外其他地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

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

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厅(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神华集团公司:鉴于加强环保电价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是促进燃煤发电机组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特制定了《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2014年3月28日附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一条为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国家建设管理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含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不含以生物质、垃圾、煤气等燃料为主掺烧部分煤炭的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下简称“环保电价”)及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下简称“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第三条对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改造环保设施实行环保电价加价政策。

环保电价加价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和调整。

第四条安装环保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通知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相应的环保电价加价。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的,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包含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2014年最新最全面各省市太阳能布式光伏电价补贴

2014年最新最全面各省市太阳能布式光伏电价补贴

最新最全面各省市太阳能发电补贴政策汇总李克强:积极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推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李克强指出,节能减排与促进发展并不完全矛盾,关键是要协调处理好,找到二者的合理平衡点,使之并行不悖、完美结合。

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会对增长带来影响,但其中也蕴含着很大商机,会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成长提供广阔空间。

我们要善抓机遇,进退并举,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工一批新项目,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发展智能电网,逐步把煤炭比重降下来。

尤其是要着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

随着各地分布式推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了其辖内“首个”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可惜反响差强人意。

到目前为止,除了江西、浙江、上海等少数几个省市地区外,大部分省份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仍只是小规模尝试,还未有大规模启动的迹象。

从2014年3月到现在,新出炉的各地地方政策,除了在补贴上予以优惠外,还在申请、备案、并网等多方面全范围覆盖解疑投资者们顾虑。

如果我们将这些政策动态联系起来,我们或许会有这种感觉,政策高潮才刚刚开始。

能源局:6MW以下的太阳能项目无须电力业务许可【国能资质〔2014〕15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直以来,《电力业务许可证》是困扰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售电合法化的五法逾越的障碍。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政策【国能资质〔2014〕15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文件”),从根本上明确了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是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条件、方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全国各省脱硫标杆电价和光伏标杆电价

全国各省脱硫标杆电价和光伏标杆电价

0.6
20
吉林 长春市
0.3731
0.6
20
江苏 徐州市
0.391
0.7
20
江苏 常州市
0.391
0.7
20
江苏 淮安市
0.391
0.7
20
江苏 连云港市
0.391
0.7
20
江苏 南京市
0.391
0.7
20
江苏 南通市
0.391
0.7
20
江苏 苏州市
0.391
0.7
20
江苏 泰州市
0.391
0.7
20
省名 城市名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黑龙江 黑龙江
3.94 2.07
3.95
2.3
3.8 2.03
3.88 2.13
3.99 2.27
4.1 2.55
4.15 2.36
3.82 2.64
4.01 2.22
4.01
2.2
4.01 2.43
3.88 2.47
4.05 4.32
3.56 3.17
黑龙江 哈尔滨市
0.374
0.6
20
黑龙江 鹤岗市
0.374
3.57 2.77
3.73 2.82
3.75 3.05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渝价[2014]255号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渝价[2014]255号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渝价〔2014〕255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江电力有限公司,市主力燃煤电厂: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调整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将重庆市境内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下调0.68分钱,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063元。

二、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

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三、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我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383元执行。

四、执行时间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五、有关要求(一)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过度下跌,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二)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调价措施。

发电企业应按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接受社会监督。

电网企业应及时支付环保电费,不得拖欠发电企业环保电费资金。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2.1新疆 ..............................................2.2青海 ..............................................2.3甘肃 ..............................................2.4江苏 ..............................................2.5内蒙 ..............................................2.6安徽 ..............................................2.7山东 ..............................................2.8河南 ..............................................2.9江西 ..............................................2.10山西 .............................................2.11云南 .............................................2.12黑龙江 ...........................................2.13吉林 .............................................2.14辽宁 .............................................2.15天津 .............................................2.16河北 .............................................2.17陕西 .............................................2.18宁夏 .............................................2.19上海 .............................................2.20浙江 .............................................2.21福建 .............................................2.22湖北 .............................................2.23湖南 .............................................2.24四川 .............................................2.25重庆 .............................................2.26广西 .............................................2.27广东 .............................................2.28贵州 .............................................2.29海南 .............................................2.30北京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0.14-2.28分/kWh,如下表所示。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2.1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2.2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2.3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2.4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5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6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文号】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经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重点提高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对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提高。

具体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山西3.09分钱、青海3分钱、甘肃2.68分钱、江西2.62分钱、海南2.53分钱、陕西2.52分钱、山东2.45分钱、湖南2.39分钱、重庆2.28分钱,安徽、河南、湖北各2分钱,四川1.5分钱、河北1.49分钱,贵州1.24分钱(其中0.46分钱用于提高脱硫加价标准)。

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甘肃、陕西、安徽三省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二)对上述15个省(市)以外的其余省(区、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小幅提高,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其中,广西、云南省(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5分钱和0.3分钱;北京、上海、江苏、浙江4个省(市)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分钱、3.6分钱、3.6分钱和3.6分钱;青海、广东、福建省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暂不调整。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汇总整理版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汇总整理版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汇总目前,我国有明确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省市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方用电量大,靠近负荷中心;经济发达,用户承受能力强;对环境要求高,煤改气启动早力度大;政府意识超前,便于接受新鲜事物,这些特点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优点十分匹配,进一步催化了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诞生。

目录一、国家政策 (4)二、地方政策 (6)1、北京 (6)2、天津 (7)3、河北 (10)4、山东 (12)5、江苏 (13)6、上海 (16)7、浙江 (17)8、福建 (20)9、广东 (21)10、湖北 (23)11、湖南 (25)12、河南 (26)13、陕西 (27)14、山西 (28)15、四川 (29)16、广西 (30)17、江西 (32)18、海南 (34)三、暂无明确政策地区 (35)一、国家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促进天然气发电产业健康、有序、适度发展、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天然气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及投产时间,实行产别化的上网电价机制。

(一)对新投产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上网实行标杆电价政策。

具体电价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

(二)新投产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参考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考虑两者发电成本的合理差异确定。

(三)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与电力用户直接签订交易合同,自主协商确定电量和价格。

对新投产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在企业自发自用或直接交易有余,并由电网企业收购的电量,其上网电价原则上参照当地新投产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上网电价执行。

(四)已投产天然气发发电上网电价要逐步向新投产同类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归并。

二、具备条件的地区天然气发电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或电力用户协商确定电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8.4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8.4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60号)。

最新-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精选版整理版

最新-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精选版整理版

2013-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为全面反映全国各地电力价格信息及变化情况,更好地实施成本与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全国主要电力企业2013-2014年度价格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本报告。

一、综合厂用电率(一)燃煤机组从全国(不含西藏,下同)看,燃煤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3年、2014年分别为7.01%、6.99%,2014年同比下降0.29%。

2013年北京最高,为9.8%,江苏最低,为4.67%;2014年北京最高,为9.9%,江苏最低,为4.49%。

详见附表1-1。

从江苏、山东、广东、河南、山西五个重点省份[重点省份选取该类型机组发电量排序前5名(风电机组为前6名)省份,下同。

]看,2013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6.63%;2014年为6.94%,其中江苏最低,为4.49%,河南最高,为9.07%。

详见图1-1。

图1-1 重点省份燃煤机组综合厂用电率(二)水电机组从全国看,水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3年、2014年分别为1.54%、1.38%,2014年同比下降10.28%。

2013年海南最高,为5.8%,云南最低,为0.19%;2014年安徽最高,为3.35%,云南最低,为0.19%。

详见附表1-1。

从四川、湖北、云南、贵州、青海五个重点省份看,2013年、2014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均为0.76%,2014年云南最低,为0.19%,四川最高,为1.25%。

详见图1-2。

图1-2 重点省份水电机组综合厂用电率(三)风电机组从全国看,风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3年、2014年分别为2.50%、2.51%,2014年同比增长0.76%。

2013年青海最高,为3.91%,海南最低,为0.56%;2014年宁夏最高,为4.1%,陕西最低,为1.11%。

详见附表1-2。

从蒙西、河北、蒙东、甘肃、辽宁、山东六个重点省份(地区)看,2013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2.05%;2014年为2.01%,其中蒙东最低,为1.15%,山东最高,为2.69%。

水电标杆电价

水电标杆电价

水电标杆电价标杆电价(benchmark electricity price)是指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国家在经营期(项目经济寿命周期)电价的基础上,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定价的电价政策。

标杆电价的本意是平均先进水平成本条件下确定的电价水平,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事先向社会公布,是新建发电项目经济评判的基准电价。

煤电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按照项目经济寿命周期内合理补偿社会平均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招标形成确定价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或按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扣减输电价格协商确定;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标杆电价的作用:(1)提前向社会公布标杆电价,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电价水平,稳定了投资者投资预期,为投资决策提供了价格信号;(2)促使发电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发电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3) 逐步向电力市场过渡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国有部分省份水电厂也执行标杆电价政策,如对于水电较丰富的地区,国家发改委2004年核定了水电标杆电价,其中湖南0.315元/千瓦时,四川0.28元/千瓦时,广西、陕西0.26元/千瓦时,云南、贵州0.215元/千瓦时,甘肃、宁夏、青海0.227元/千瓦时,2005年和2006年我国煤电联动时相关省区对水电标杆电价进行了相应调整。

2007年福建省也出台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商[20071%号),对2007年6月1日起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建设的,同一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及库容调节系数在20%以下的新建水电站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库容系数小于3%的上网电价为0.27元/千瓦时(含6%增值税,含17%增值税为0.301元/千瓦时),库容系数在3%一8%的上网电价为0.29元/千瓦时(含6%增值税,含17%增值税为0.犯3元/千瓦时),库容系数大于8%的上网电价为0.31元/千瓦时(含6%增值税,含17%增值税为0.345元/千瓦时),同一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或库容调节系数在20%以上的新建水电站上网电价另行核定。

我国各省份燃煤标杆电价-最新

我国各省份燃煤标杆电价-最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调价标准和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见附件。

二、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各省(区、市)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调价标准见附件。

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规定的平均调价标准,制定和下发本省(区、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具体方案,并报我委备案。

三、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规定,对于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电价支持。

四、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五、利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部分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下发。

六、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点对网”送电的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可参考受电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调整标准协商确定。

“网对网”送电价格,可参考送电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调整幅度协商确定。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电价。

九、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各省电价表

各省电价表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对一天24小时、一年12个月的不同时段、月份,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电能商品时间差价的反映,体现了市场经济原则。

电网为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必须保证相应的电力供应及容量储备,不同的时间,电能的需求不同,电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使用不同时段的电能,相应承担不同的电价,这既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体现了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峰谷时段的用电负荷率,提高系统设备容量的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

对用电客户,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对电网企业,可以提降低电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企业,可以降低由于调峰而增加的调峰成本费用;对社会,有利于减少或延缓电力投资,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峰谷分时电价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1】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1、实施范围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按自愿申请实施;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电热锅炉及冰(水)蓄冷空调;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上一般工商业用户。

2、时段划分安徽省省分时电价划分的时段:居民采用两段制:平段:8:00~22:00 共14小时;谷段:22:00~次日8:00 共10小时。

其它用电客户采用三时段:高峰:9:00~12:00,17:00~22:00,共8小时;平段:8:00~9:00,12:00~17:00,22:00~23:00,共7小时;低谷:23:00~次日8:00,共9小时。

3、峰谷分时浮动幅度居民客户生活用电采用两段制电价,即平段用电价格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销售电价分类的通知-湘价电[2014]107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销售电价分类的通知-湘价电[2014]107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销售电价分类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销售电价分类的通知(湘价电〔2014〕107号)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用电分类,促进用户公平负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兼顾公共政策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现行销售电价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四个类别,现将各类销售电价具体适用范围通知如下:一、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包括租赁住房)生活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1、城乡居民住宅生活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宿舍的生活用电。

2、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二次供水水泵用电、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物业管理、集中供暖或制冷设施以及为居民服务的非经营性用电。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学校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及残疾人技能培训机构;(7)党校行政学院、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非经营性成人高等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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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9
0.3289
宁夏
0.2886
0.2761
0.2671
0.2791
青海
0.3540
0.3450
0.3420
0.3540
广东
0.5210
0.5020
0.4900
0.5020
广西
0.4772
0.4552
0.4454
0.4574
云南
0.3606
0.3606
0.3606
0.3726
贵州
0.3825
0.3728
0.3693
0.3813
海南
0.4903
0.4768
0.4658
0.4778
新疆
0.2500
0.2500
0.2500
0.2620
备注:标杆上网电价为含脱硝和除尘电价每千瓦时分别增加1分钱和0.2分钱,分布式光伏发电余电上网部分按 当地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见发改价格〔2014〕1908号文第四条)。
湖北
0.4780
0.4582
0.4472
0.4592
湖南
0.5014
0.4879
0.4820
0.4940
河南
0.4392
0.4262
0.4071
0.4191
江西
0.4852
0.4752
0.4435
0.4555
四川
0.4487
0.4487
0.4432
0.4552
重庆
0.4491
0.4331
0.4263
2014年最新全国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 北京
截至2012年12月份标杆 上网电价(含脱硫)
0.4002
20130925标杆上网 电价调价(含脱 硫)
0.3867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20140901标杆上网电 20140901标杆上网电价 价调价(含脱硫) (含脱硫、脱硝、除尘)
0.4383
辽宁
0.4142
0.4022
0.3924
0.4044
吉林
0.4057
0.3974
0.3894
0.4014
黑龙江
0.4049
0.3989
0.3944
0.4064
内蒙古东部
0.3179
0.3064
0.2984
0.3104
陕西
0.3974
0.3864
0.3774
0.3894
甘肃
0.3343
0.3209
0.3804
0.392429
0.4049
河北北网
0.4243
0.4108
0.4021
0.4141
河北南网
0.4300
0.4196
0.4114
0.4234
山西
0.3857
0.3767
0.3652
0.3772
山东
0.4474
0.4357
0.4276
0.4396
内蒙古西部
0.3109
0.3004
0.2884
0.3004
上海
0.4773
0.4523
0.4473
0.4593
江苏
0.4550
0.4300
0.4190
0.4310
浙江
0.4820
0.4570
0.4460
0.4580
安徽
0.4360
0.4211
0.4164
0.4284
福建
0.4448
0.4304
0.4259
0.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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