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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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那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持续改进、文件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实施指南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事故隐患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方案。

6. 5.4重大隐患治理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一一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6.6隐患治理验收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格式参见附录E)7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10 -有所改进:——形成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晰;——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一一评价、分级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并实施管控;——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

8持续改进8. 1评审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包括大型和小型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山内安全生产的通畅,预防矿井事故、灾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责任制度:根据《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员工也有安全参与和责任。

矿山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和权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由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确保制度的规范执行和历史记录的留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七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矿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矿山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矿山内各项安全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清单和追踪记录。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操作流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等,确保矿山内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Non-coal mines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2017-10-10发布2017-11-10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4.1 成立组织机构 (1)4.2 实施全员培训 (1)4.3 实施全员参与 (1)4.4 编写体系文件 (1)5 隐患分级与分类 (1)5.1 隐患分级 (2)5.2 隐患分类 (2)6 工作程序和内容 (2)6.1 工作步骤 (2)6.2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2)6.3 确定排查项目 (3)6.4 组织实施 (3)6.5 隐患治理 (3)6.6 隐患治理验收 (4)7 文件管理 (4)8 隐患排查的效果 (4)9 持续改进 (5)附录A(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6)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8)附录D(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9)附录E(资料性附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0)引言为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等要求,结合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的重要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根据××XXX《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管一〔2011〕207号),××XXX《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综〔2011〕197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各类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提高矿山企业防灾抗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重点(一)安全管理矿山建设项目是不是经相关部门审批,开采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是不是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不是完备;是不是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不是持证上岗;职工培训记实、考试试卷等档案是不是完备;地下矿山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和避灾线路图是不是齐全,露天矿山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是不是齐全;安全评价报告书和检测、检验报告书是不是有效;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是不是归档保存;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情是不是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系统是不是有效运转;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不是有效执行;[换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事情是不是制定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和治理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管理组织(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聘请专业安全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2. 排查和治理流程(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检查;(2)及时记录和报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其分级管理并进行整改;(3)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5)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3. 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3)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 奖惩机制(1)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发现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2)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内外部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制度宣传和执行组织培训班、安全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员工宣传和解释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全面执行和有效实施。

以上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有效性和科学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___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第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石灰石矿山、建筑石矿山、石膏矿山、云母矿山、滑石矿山、石英砂矿山、石膏砂矿山、硅石矿山、花岗岩矿山等。

第四条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指通过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直至关闭停产。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场地、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巡查作业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每次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十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明确责任人。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隔离隐患源。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

2024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和和下一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罚款
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视情 况给予罚款。
辞退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 ,可以予以辞退。
对事故责任的追责
直接责任人
对于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应进行追责,根据事故的 严重程度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进行处理。
管理人员
对于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 ,相关管理人员也应承担一 定的责任,视情况予以追责 。
领导层
对于公司领导层,应根据公 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相应的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安全管理部门,应针对 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原 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 相应的改进措施。
06
制度实施效果评估
评估周期与内容
评估周期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实施效果 应定期进行评估,一般为一个季度或半年一
瓦斯防治
总结词
瓦斯防治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排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瓦斯抽放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 。
详细描述
瓦斯防治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排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是否符合标准、瓦斯抽放系统是否可靠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等。同时,需要检查瓦斯治理措施是否得当,瓦斯排放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等。
06
员工安全意识
评估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安全意识的提 高程度,了解员工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参与度 和对安全制度的遵守情况。
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评估结果,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进行总结和归纳,找出制度实 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将评估结果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为矿山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支 持。
总结阶段
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整 改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信息记录与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不准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不准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不准1、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强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2.1 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的分类2.2 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级:2.2.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2.3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2.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 排查和治理3.1 事故隐患排查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3.2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4、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

--WORD格式--可编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原名称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第一章总则落实生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条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第二条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第三条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第四条患。

1----WORD格式--可编辑--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的一套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隐患排查责任制:明确各级企业和部门的隐患排查责任,建立一套责任明确、到位的排查机制。

2. 隐患排查标准: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标准,包括矿井、巷道、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全面排查。

3. 隐患排查周期:确定隐患排查的周期,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排查,确保每个隐患都能及时发现。

4. 隐患排查方法: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测试、员工培训等方式,确保隐患的全面排查。

5. 隐患治理措施:针对不同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设备维护、设备更新、工艺改进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的治理。

6. 隐患排查记录和报告:记录每次隐患排查的情况,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形成相应的报告。

7. 隐患排查结果考核和整改:监督和考核隐患排查结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是否整改到位。

总之,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早发现、早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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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确实加强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完善长效隐患排查体系,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1、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

2、公司领导、公司大检查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3、部门、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4、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5、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级别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A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

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落实整改,由生产安全部监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安委会监督整改。

1、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丁兆民;副组长为安全副总经理江华; 成员为生产安全部、技术部、采矿车间、选矿车间、机电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成员以及各班组。

2、公司总经理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总工程师对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并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各班组长为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6、生产安全部室指导各班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隐患的级别审定和督促整改。

7、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8、生产安全部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2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2篇)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背景非煤矿山作为我国重要的资源开采行业,其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了切实保障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稳定,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采矿、选矿、加工等环节。

四、职责分工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处置,并及时报告企业领导;负责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各部门责任人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计划,组织实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做好隐患记录,确保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

五、隐患排查与治理1.隐患排查(1)定期组织对非煤矿山生产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等方面;(2)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隐患的具体内容,记录整改情况和验收结果;(3)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4)隐患排查结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析和报送,并按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2.隐患治理(1)整改时限内,责任部门按时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2)排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风险,直至整改完毕;(3)整改完毕后,责任部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对于长期存留的未整改隐患,企业领导应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4.安全培训与教育的内容、形式及时进行评估,不断改进。

矿山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矿山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
制度保障的监督与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矿山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实施绩效考核
矿山应实施绩效考核,将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 员工和企业的绩效挂钩,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落实制度。
排查计划
矿山应制定年度重大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时间、方法等,并 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计划执行
矿山应严格执行排查计划,按照计划安排时间和人员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 作的顺利进行。
排查方法与标准
排查方法
矿山应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等多 种排查方式,对矿山生产全过程进行全面排查。
04
矿山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 度保障
制度保障的必要性
01
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矿山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
及时排查和治理重大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02
强化安全管理
制度的保障能够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03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矿山重大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指标体系,从治理进度、治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对治 理效果进行评价。
矿山重大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方法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矿山重大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价。通过对比分析治理前 后的数据和资料,对治理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矿山重大隐患治理效果反馈与改进
根据治理效果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矿山重大隐患治理流程和方法,提高矿 山重大隐患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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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
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4日和下一年1月4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科室、采区、分厂、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市、区)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矿(公司、场)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矿(公司、场)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科室、采区、分厂、分场)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矿(公司、场)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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