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证据概念及特征讲解
二、刑事证据的属性
刑事证据的三属性——
1.刑事证据的客观性 2.刑事证据的关联性 3.刑事证据的合法性
第一节 证据概述
证据的概念 证据的特点
江苏省高院关于刑事案件证据适用的若干 意见(2008.3.31)(以下简称“意见”)
• 最1.12.2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 题规定(2002.6.4)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全面)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 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 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用以证 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 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1-9、证据
二、书证 1、概念 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 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 文件或其他物品。
2、主要特征 (1)书证具有思想内容的证明性; (2)书证具有证明的直接性、明确 性和易感性; (3)书证具有形式的稳定性。
3、书证与物证的相互关系 (1)差异 思想 事物特征、属性 主观性 客观性 易感 科技依赖 保存固定方法不同 (2)联系 书证必须要有物质载体 物证书证同体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概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就其 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 供述、申辩解释。 2、内容: (1)供认犯罪事实的陈述; (2)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3、主要特征 (1)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面性、直接性 (2)口供内容的虚假性; (3)口供的易变性。
三、证人证言 1、概念 证人向司法机关就自己所知道的案 件情况所做的陈述。 意见证据、传闻证据问题
2、主要特征 (1)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2)内容的特定性; (3)证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较大 的易变性。
3、证人资格 1、应当是自然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 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在介入司法活动前了解案件情况。 3、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
4、几个问题 (1)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 (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口供问题 (3)测谎仪的使用与测试结果的性质 1997年、昆明 鉴定意见?供述和辩解?
(4)反对强迫自证其罪 1693年 英 王座法院 李尔本案 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自证其罪 不得刑讯逼供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沉默权 自白任意性 非法证据排除
2、特点 直接证明性 收集、审查判断较困难 3、直接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规则 (1)要准确识别; (2)要依法收集; (3)要严格审查,重证据,不轻信口; (4)孤证不能定案。运用直接证据定案, 应有若干间接证据加以互相印证
09-证据概述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法院的做法合法。因为A (1)法院的做法合法。因为A是通过非法手段 取得证据的, 未经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取得证据的,即A未经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系不合法行为, 系不合法行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 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证据,不具有可采性,法院不得将其作为判决的 根据。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根据。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2)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 承认自己于1998 1998年 月向A 在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 民币2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 民币2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当事人承认能够发 生如下法律效果: 生如下法律效果:免除事实主张者提供证据证明 此事实的举证责任, 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时法院应当将此事实作为 判决的根据。 判决的根据。
二、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现在理论界争议较大的就是证据 的真实性问题,即是否“不属实者非 证据”。
(一)从司法实践看, “不属实 从司法实践看, 者非证据”站不住脚 者非证据” (二)从认识论角度看, “不属 从认识论角度看, 实者非证据”也难立足 实者非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或 者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 否的根据。(何家弘教授观点) 何家弘教授观点) • • 证据与定案根据 证据材料与诉讼证据
第九章
证据概述
本章内容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的功能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一、我国诉讼法上的证据概念 二、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三、证据的定义 四、证据的属性
一、我国诉讼法上的证据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42条 刑事诉讼法第42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 物证、书证;( ;(二 证人证言;( ;(三 被害人陈述;(四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 和辩解;(五 鉴定结论;( ;(六 勘验、 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 ;( 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 笔录;(七 视听资料。 ;( 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章证据与证据材料
三、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 材料的关系
(一)联系 (二)区别
第一章 民事证据与证据材料
本章主要内容
一、民事证据 二、民事证据材料 三、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材料的关系
二、民事证据
民事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 民事证据, 况的各种事实, 况的各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 事实的依据。 件事实的依据。
二、民事证据材料
民事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 民事证据材料, 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 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 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据概念ppt
证据概念
证据就是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事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就可以作为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材料的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04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2、证据的关联性(也称相关性)
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 间必须具有某种内在联系。 • 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 关联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因果联系、 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或必然联系、 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肯定联系或否定联系 • 依现今科技手段,这种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 认识
(三)与证据相关的几个术语
1、证据与定案根据 • 定案根据都是证据,但证据不一定是定 案根据 • 定案,既包括诉讼中的定案,也包括仲 裁、行政执法、行政监察中的定案 • 未被采信的证据仍然是证据
2、证据与证据资料 • “证据资料”概念的产生是某些学者为 解决我国现行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 矛盾而提出的 • 证据本身就是一种材料 • 解决了上述内在矛盾,即毋需单独提出 “证据材料”、“证据资料”或“证据 事实”的概念
四、证据的证明力
• 证据的证明力,也称证明价值,在民事诉 讼中也称“证据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 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 在诉讼中,证据仅仅有关联性是不够的, 每一个具体的证据还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 具有实质性意义。 • 在西方,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属于法官自由 心证的范畴,由法官或陪审团自由判断之。
证据的采纳与采信
• 证据的采纳标准只是确定某证据是否可 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 • 证据的 采信标准,是被采纳了的证据有 多大的证明价值的问题。 • 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采用标准。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 (即证据属性、证据特征)
• 两性说:客观性、关联性 • 三性说: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法课件PPT课件
• 二、证据的特征 • (一)广义证据的特征: • 1.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
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 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 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入。 • 3.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 • 4.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 • 5.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
• 2.实事求是原则: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要从实际 出发,根据确实证据,准确地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要求 司法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 偏听偏信。
• 3、证据为本原则: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 石。此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重视证据。坚持证据为本原则 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出发 认定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转变办案观念。 通过司法认知或推定认定案件事实的做法,属于证据为本 原则的必要补充。
•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概念
• 证据的种类是根据证据的特点和形态划分出来的门类。
• 我国的证据种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三部诉讼法对诉讼的证据种类 进行了规定,也可称为 法定的证据种类。此概念的涵义:
• ①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即只有法律确立的证据形式,才有 证据能力;
• 概率论:在同一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之事件之发生可能性大 小的比率。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单一物证的证明力。(指纹60亿人,61 位位数长的世纪)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组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 于评判全案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 的问题。
• 价值论
– 司法证明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活动 – 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 法是善与正义的艺术(不自证其罪) – 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辩诉交易) – 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社会观念 –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 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 – 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证据法学 课程内容(简)
绪论,证据法与证据法学第一节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的概念、宗旨和立法体例证据法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真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法的宗旨是,证据法律制度必须遵行宪法,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全,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作出判断提供事实方面的证据。
证据法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类:1、颁行单独的证据法典;2、证据法的具体规则分散与诉讼法典或实体法典中。
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分散于三大诉讼法典及其他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之中。
我国制定一部完善的证据法典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证据法制度发展1、神示证据法律制度2、法定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院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院必须据此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原则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试各种证据的效力为评定,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自由心证原则要求:(1)对于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由法官针对集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知自由判断。
(2)法官型成功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1808年《法兰西形式诉讼法典》率先规定了自由心证证据的法律制度。
19世纪下半叶已被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承认。
保障和制约:(1)心证形成前:司法独立、法官资格严格限制(2)形成过程中:无罪推定原则、审判公开、回避制度、证据裁判原则、补强证据规则、证明标准。
(3)心证形成后:判决理由制度、事后审查制度。
(二)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发展1、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手段。
重视“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2、近现代证据法律制度。
国民党南京政府,立法上确立了自由心证、无罪推定、直接言词辩论、举证责任等原则制度。
3、现行证据法律制度。
渊源革命根据地的证据法律制度。
第一章 证据和证据法概述
第一章证据和证据法概述第一节证据的概述二、证据的概念(一)证据概念的几种学说1、事实说2、根据说3、材料说4、统一说(二)证据的合理界定1、“根据说”是相对合理的理论。
证据指证明案件事实或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
2、证据与定案根据的区别。
三、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一)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国内某些学者为解决我国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矛盾而提出一个概念。
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区别是:1、是否经过质证和认证。
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材料才可能是(诉讼)证据;2、是否用于定案的根据。
(诉讼)证据是可以用来定案的。
联系是:1、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来源,(诉讼)证据是从证据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精华;2、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保障。
(二)证据方法证据方法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它包括了人证和物证,人证就是把人作为证据方法,经过对人的询问所得到的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有证人、鉴定人及当事人三种。
物证就是把物作为证据方法,经过检查物证所取得和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包括书证和勘验物两种。
(三)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四)证明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
通常所说的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
(五)证据原因证据原因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它来自办案人员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四、证据的资格(证据能力)(一)证据资格的概念证据资格涉及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被采纳的问题,即证据的采纳标准。
在英美法系国家,这样的制度被称为“可采性”。
是确定某证据是否可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
证据的采用标准=采纳(可采性)+采信(证明价值,证明力大小)。
采纳的证据不一定是采信的证据,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不一定是定案证据。
在英美法系中,证据的可采性由法官掌握,而证据的可靠性(采信)由陪审团掌握。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一般标准)1、证据的客观性(1)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刑事诉讼的证据》课件
证据能力: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合法性)。
三、意义
从主体的角度:对司法机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人民群众。 从诉讼活动的角度:是诉讼各阶段、各程序的依据。 第二节 (一)证据制度的概念 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审查和判断证 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制度和规则体系。 (二)证据制度的内容 证据的概念;举证责任;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证明标准。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4. 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 所共知的事,张光理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 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大江报复,所以不 敢声张。
5. 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交 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 问:上列证据是控诉证据还是辩护证据?是 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 证据?
【评析】 上列证据分别是: 1.吴月菊的供认:控诉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 2.钱大江的交代:控诉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 3.张光理的父母的证词:辩护证据、直接证据、传来 证据。 4.邻居甲、乙、丙的证词:控诉证据、间接证据、原 始证据。 5.鉴定结论:控诉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
传闻 (hearsay) 证据规则:证人只能就其直接感知的案件情况作 证,非亲自耳闻目睹、间接了解的情况不能作为证言采纳。例外。 证人证言的利弊分析 利:生动、形象、具体。弊:客观性差,真假难辨。 证人作证的条件: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能够辨 别是非、正确表达,是自然人。注意事项:见P140。 证人的义务:作证的义务;向司法工作人员如实陈述和回答所 提问题的义务。 证人的权利:P142-143。 拒绝作证特权:旨在保护特定的关系和利益,这些关系和利益 从社会考虑比有关证人提供的证言更为重要。包括:配偶之间、近 亲属之间、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特权、职业特权、公务特权。见《外 国刑事法学》P164-165。
基本知识法律证据
基本知识法律证据法律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对于任何司法程序和法律纠纷解决过程都具有关键作用。
基本知识法律证据是每个公民和法律从业人员都应了解的基础知识。
本文将介绍法律证据的定义、类型和鉴别方法。
一、法律证据的定义法律证据是指在诉讼中,为证明或否定诉讼主张而提供的各种能够表达、推定、论证案件事实真伪的材料或信息。
它可以是书面文件、物品、语言陈述、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证据。
二、法律证据的类型1. 书面证据:包括合同、协议、信函、报告等书面文件。
书面证据通常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因为其内容可以作为当事人的真实陈述。
2. 物证:指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物品,如工具、武器、药物、文件等。
物证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的实证价值。
3. 口证:指证人作出的口头陈述。
口证是每个案件中都可能存在的证据类型,它可以提供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真实陈述,但也可能存在记忆失误或不实陈述的情况。
4. 视听证据:包括录音、录像、摄影等记录案件相关情况的证据。
视听证据可以为法庭呈现清晰的案件场景和真实陈述,有助于法官和陪审团理解案件事实。
5.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通信记录、互联网信息等电子数据。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也存在虚假和篡改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审慎使用和鉴别。
三、法律证据的鉴别方法1. 权威性鉴别:通过对证据的来源和制作过程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对于书面证据,可以查询公证处或其他权威机构以确认其真实性。
2. 客观性鉴别:通过比对证据与其他事实或证据的一致性或矛盾性,评估其可信度和可靠性。
如果证人陈述与其他证据相悖,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
3. 相似性鉴别:通过比对证据与已知真实或虚假案例的类似度,判断其可能性。
如果证据的模式或结构与已知的虚假案例相似,就需要对其真实性进行怀疑。
4. 专业性鉴别:涉及到专业领域的证据,如医学、工程、金融等,需要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和解释。
法庭可以委托专家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评估和解释。
第一节证据概述
第一节证据概述第一节证据概述一、与诉讼证据相关的概念1. 证据材料与定案证据证据材料:指当事人收集并向法院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资料。
定案证据:经过当事人的质证并被法院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材料。
或称裁判证据,“证据”。
2. 证据方法与证据资料证据方法:是指在诉讼中,为了证明案件事实,可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如证人、文书、物体等。
证据资料:则是指法院对各种证据方法经过调查后所获得的资料,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一)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猜测、虚构之物,又称证据的客观真实性、真实性。
(二)关联性又称为相关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必须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待证事实)存在一定的客观联系。
(三)合法性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包括两层含义:1. 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认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2. 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
证据合法性1.证据的形式合法2.收集证据的手段与程序合法①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进行。
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据材料转化为民事证据的程序合法①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质证程序。
②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三、证据能力(一)证据能力概念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或者说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能力的规则(P147)1.证人资格规则。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是指除了法定例外情形,法官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当将其予以排除。
证据与证据规则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一)证据的概念定义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以法律规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大陆法系证据能力指证据资格,即允许该证据在诉讼中使用证明力指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关系区别:○1性质不同证据能力是对证据的法律要求,解决的是证据的法律资格和容许性问题;证明力则是对证据的事实要求,解决的是证据与待证事实证明强度的有无及大小○2能否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同1)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属于一个严格的法律问题,与证据能力相关的合法性问题法律可以直接加以规定。
2)证明力是经验层面的,是事实认定者运用理性、经验与逻辑进行自由裁量的事项,法律一般对其不予规范,也难以规范。
与证明力相关的客观性、关联性不是法律能够明确加以界定的○2解决的问题不同证明力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证据可以说明什么问题2)两个证据发生矛盾时哪个证据效力更高3)证明案件事实需要哪些证据证据能力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证据需要采取什么手段收集2)证据需要采取什么方式核实3)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成为定案依据○3两者的判断规则不同。
证据能力的判断规则。
判断某个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主要是从法律角度进行判断,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具有适合性,即主要是考虑证据的合法性。
首先,取证主体是否合法。
其次,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证明力判断规则。
对于证据的证明力判断规则,主要是考虑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不再考虑其可采性问题。
在我国证据法中,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证据同案件事实的客观、内在联系及其联系的紧密程度○4对案件事实的作用不同证据能力涉及的问题是以法律真实为前提,而证明力是以客观真实为前提。
法律真实在证据能力方面的含义是指证据认定和采用应当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应达到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证据。
而客观真实在证明力方面的含义是指依据证据在案件本来的作用。
○5二者的价值追求不同。
证据的概念
• 1、证据:是指基于特定的证明目的而能 够作为映现一定事实状态的根据。 • 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 • (将证据与事实画等号,使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成为虚设)
• 一、证据的概念——中国法律 •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 该法第31条规定:“证据 一词作出的明确解释。 • 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的《民事诉 讼法》,以及1996年修正的“新刑事诉讼法” 都明示或默示地接受了这一解释。
三、证据的采纳标准——证据资格 • • • • • 客观性标准 含义:形式上的真实性 内容客观+形式客观 电子证据的客观性 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四、证据的采信标准——证明力 • 结论: • 依靠自由心证(经验判断的范畴) • 遵守逻辑法则(排伪法则)与实践法则
五、证据的价值
• 1、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依据。 • 2、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拿 破仑死因之迷)。 • 3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钱文劭一 案)。 • 4、证据是使违法犯罪分子接受法律制裁 的有力武器。 • 5、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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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批评的声音:
事实说的证据定义存在事实必真带来的解释难题,无法解释假证据 问题。
① ②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无法成立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也难以立足。
10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纠结的事实:对事实说的改进
I. 主张应区分“证据资料”和“定案根据”。
(1a)有且只有当p(h, e)>p(h)时,e才是h的可能证据。 或者,如果b是背景信息, (1b)有且只有当p(h, e.b)>p(h, b)时,e才是h可能证据。
22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这种解释的缺点在于:有时e增加了h的可能性,但e并不是h的可能证据, 比如走在大街上增加了被车撞到的可能性。e要成为h的证据,仅靠e增加h 的可能性是不充分的。 (2)有且只有当p(h, e)>k(k为某个数字,比如1/2)时, e才是h的可能证据。 (3)有且只有当p(h, e.b)>p(h, b),并且p(h, e.b)>k时,e才是h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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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资格
客观性 关联性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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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资格
一、客观性标准:
关于证据客观性的三次论战:
20世纪60年代:证据是主、客观矛盾的统一体。 1981年,吴家麟:《论证据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法学研究),引发了关 于主观、客观的再一次论讨。 2000年汤维建:《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以证据的客观性为 中心》(政法论坛)。 2001年张晋张、易萍:《证据的客观性特征质疑》(法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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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② 命题:证据的逻辑形式
命题:当我们正确地相信或错误地相信时,我们所相信的东西。命题有真有假, 而事实无所谓真假。命题P和~P具有相反的意思,但与它们相对应的是同一现 实。(维特根:逻辑哲学论)。事实必须以命题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交流。 因此,人们对事实的感知表现为命题。
事实说并不存在着事实必真的问题。不存在关于真和假的事实二元论,存在的 只是事实,所谓的真或假的事实,只是陈述或命题中所指涉的事实,其不是事 实,而是对事实的表述,也即主张的事实。
事实是客观的,不是由我们的思想或信念创造出来的,但这仅仅是事实与 命题之间的关系时,当我们单独认识事实时,则是属于主观世界的现象。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都是特殊的事实,而不是普遍事实。
在诉讼证明中,将某一事实作为根据证明另一事实的存在,前一事实就是 证据。事实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是事实相对于人们的意义。因此 从认识论上将证据归入事实范畴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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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合理信任的证据:
命题二 只有当X认为e是h的确实证据时,e才是X的h的证据;即X认为,e 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且e和h为真之间存在着解释性联系。
如果根据背景信息b,e是h的证据,在b的背景下,e至少是相信h的某些 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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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2.可能性定义:
根据可能性定义,有且只有当h以e为条件可能性大于h的可能性时, e才是h的可能证据。
所谓证据资料是指在诉讼中由侦查人员收集或诉讼参与人提供的未经查证 核实的准备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 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存在对证据直接界定的回避嫌疑,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这对 于证据本质属性的认识显然是不利的; 二是容易导致用语上的混淆,也不利于把握证据与这二者的关系乃至证据 本质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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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确实证据:
A、只有当e是h的可能证据,并且h为真,e才是h的确实证据。 B、确实证据不仅要求e和h都为真,而且还要求e的真实性在适当程度上 与h相关。 命题一 有且只有当e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并且e和h之间存在着解释 性联系,e才是h的确实证据。 如果我们假定在e和h的真实性之间存在着不依赖于任何人确信的解释性联 系,那么确实证据就像可能证据一样,是客观的证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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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合理怀疑的证据:
当且仅当(a)e为真,(b) e不使h必然成立,(c)在e的条件下,h的可能性不被忽略, (d)若e和h不被忽略,e和h存在着解释性联系时,e才是h可能为真(h有可能)的证 据。 证据就至少能满足这两点需要。 如果e是h的确实证据,那么h为真;如果e只是h的可能证据,那么在e的条件下, h为有可能。 此外,在背景信息b的条件下,如果e是h的可能证据或确实证据,那么根据合理 信任原则,在b的条件下,e至少是相信h的某些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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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根据说的弊端:
① 忽视了法律证据和一般意义的证据的区分 ② 外延过宽,根据本身并不反映本质。 ③ 忽视了客观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根据说克服了事实说在文法逻辑上困境,但却是以牺牲内涵为代价的。因此可 以说,它是回避了矛盾,而不是解决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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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三、描述性的定义:
如果要弄清x是否成立,那么就希望有一个 可靠的、比x本身更容易得到的标志来显示 x的出现。一个定义给出一个标志,这个标 志是完全可靠的,但却像x本身一样难于得 到;一个描述性标准给出了一个不太完全可 靠的标志,但它更容易得到从而弥补了这一
证据的概念
[英]彼得· 阿钦斯坦 黄维智 译
不足。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5年第4期
① 艾伦发黄的皮肤曾经是、并仍然是他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② 艾伦发黄的皮肤曾经是、但已不再是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③ 艾伦发黄的皮肤从来就不是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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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1. 三个概念:
可能证据:
A、即使h为假,e可作为h的可能证据。 B、e是否为h的可能证据,并不依赖于任何人对e, h及它们之间的联系的 确信,即可能证据是客观的。 C、e应当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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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原因说:事实认定者根据逻辑推定形成内心确认的原因。
方法说:用来推论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明方法。(人证和物证)
结果说:对争议的待证事实举证和调查的结果。 资料说:由调查而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与否的一切资料。 事实说:在诉讼上具有审判效果的待证事实。 信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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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背景知识:
(1)有且只有当(a) e和b为真,(b) e不使h必然成立,(c) p(h, e.b)>k, (d) p(h和 e之间存在解释联系,h, e.b)>k时,e才是h的可能证据。 (2)有且只有当在b的条件下,e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h和e的真实性间存 在解释性关系时,e是h的确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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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3.解释性定义
(1)有且只有当e为真,并且如果h为真,h能够正确地解释e时,e才是h的可 能性证据。 (2)有且只有当h能够正确地解释e(如e是h的可能性证据,h为真)时,e才 是h的确实证据。 尽管近年来证据推论强调解释的作用,但(1)和(2)都没有为可能证据或是确实 证据提供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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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法律上的证据概念:有别于日常生活与科学证据
司法活动并非一种认知活动,其目的是确认已知,而不是探求 未知。 事实发现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除了人的认知能力的客观限制 外,还受制于事实发现的成本和法律制度价值多元化。 以客观性和确定性为基础的传统哲学面临着挑战,使以发现真 实为目的的法律转向以说服和修辞论证为特点的实践哲学。
——苏珊· 哈克《逻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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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艾伦的皮肤发黄,星期天他去看病。医生给他做了检查后告诉 他患了黄疸病,表现为血液中胆红素浓度升高(我把它简称为黄疸 病)。因此,艾伦在星期五接受了一些检查,结果尽管艾伦的皮肤 依然发黄,但医生认为他没有患黄疸病,皮肤发黄是工作中的染 料造成的。 如果星期五的时候提出下列命题,哪些医生可以确认呢?
第一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一节 证据概念的历史演变
一、证据的历史渊源:符号证据
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的印 象之外的某种东西。
—— 奥古斯丁(Augustine, A. )
符号是代表一事物的另一事物,它既是物质对象,也是心理效果。奥古斯丁接 受了前人的观点,把符号作为一种有意义的特殊的“表征”,或者说,符号是 这样一种东西,它使其他东西作为它的后果,并在心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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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概念的历史演变
贝叶斯定理:
贝叶斯定理基于以下三个用概率表述的基本规则:
概率是正数或者零(不存在负概率) L(p)≥0; “确定”事件(肯定要发生的事件)的概率是1. 0 L(p) = 1; 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事件不能一起发生(它们是相互排斥的),这些事件中的 一个或者另一个发生的概率等于它们各自概率的总和 L(p∨q) = L(p) +L(q)
统一说:证据是一个客观事实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即事实
材料和证明手段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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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方法
行为
原因
资料
结果
调 查 手 段
调 查 行 为 本 身
形 成 心 证 的 原 因
调 查 形 成 的 资 料
定 案 的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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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一、事实说:纠结的客观性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传统证据概念的拓展性分析》 宋振武 《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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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二、根据说:从客观性到关联性
根据说: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何家弘:让证据走下人造的神坛《法学研究》99年第5期。
① 证据首先是一个法律术语,抛开语词使用习惯去界定证据的概念 是误区之一 ② 证据一词本身并没有真假善恶的价值取向,改变证据概念的这种 “中性”立场是误区之二
不再强调客观事实,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并且通过法官的认 定,都被认为是真实的,也即法律上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