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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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对中小学办学条件、教
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管理、校园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教育公平和教育公正。

首先,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对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秩序。

其次,教学质量是中小学办学的核心。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要依法
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课程设置,注重学科知识和能力素质的培养。

教师队伍也是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学校必须配备高素质的教师,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此外,师资队伍和学生管理也是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关注的重点。

学校应当
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和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最后,校园环境和安全是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建立健
全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当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标准是对中小学办学的规范和要求,是提高中小学教
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2005-12-29京教策〔200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整体提高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京发[2004]13号),市教委等部门研究制订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府文教办、市计委、市编办、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制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京政文教[1988]49号)同时废止。

本标准实施细则和办法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委负责协调解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小学部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前言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八个委办局联合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号)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教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学校和班级的适宜规模为基准,对中小学校各学科的专用教案仪器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教案家具和各类用房等标准作了规定。

《细则》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部分,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分学段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细则》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录一、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科学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数学教案设备配置标准——————————————二、小学文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语文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英语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品德与生活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Ⅳ.小学品德与社会教案设备配置标准——————————————三、小学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美术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音乐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舞蹈教室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Ⅳ.小学电子琴教室教案设备配置标准(选配) ——————————————四、小学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体育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健康教育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卫生保健设备配置标准——————————————五、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劳动技术教案设备配置标准——————————————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置标准——————————————七、小学图书配置标准——————————————八、小学教案家具配置标准——————————————九、小学各类用房标准——————————————一、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本标准以教育部年全日制义务教育理科(科学、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案仪器配备标准》制定。

北京中小学校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中小学校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

2
2
2
JB/T 6533
30
两用气筒
脚踏式或手持式

2
3
4
JY 223
31
空盒气压计
多膜盒

(2)
(3)
(4)
JY 0128
32
水准器

(2)
(3)
(4)
33
仪器车

5
8
8
34
物理支架

3
5
5
JY 166
35
方座支架

48
48~96
96
JY 167
36
多功能实验支架

2
3
4
37
升降台
升降范围≮150mm;
载重≯10kg

3
3
4
38
高中教学电源
交流:标称电压,2V~24V,每2V一档,共12档;额定电流,2V~6V档12A,8V~12V档6A,14V~24V档3A;
直流:1V~25V分档连续可调(粗调2V~24V,每2V一档,共12档;细调±1V);额定电流,2V~6V档6A,8V~12V档4A,14V~24V档2A;有过载保护

2
3
4
133
感应起电机

2
3
4
JY 115
134
范氏起电机

2
3
4
135
枕形导体
可拆式

2
3
4
136
球形导体

2
3
4
137
电力线谱演示器

2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对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质量。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教育局的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师资力量。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教育局规定的师资力量,包括教师的数量和专业素质。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的培训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学设施。

学校应当具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长期有效使用。

三、学校环境。

学校应当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包括校园环境、食宿条件等。

学校应当保持校园的整洁和安全,提供优质的食宿条件,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应当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件、图书、多媒体设备等。

这些资源应当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学校还应当注重信息化教育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高教学效果。

五、学校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管理应当科学规范,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总之,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学校办学条件的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落实和执行。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初中部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前言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八个委办局联合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教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学校和班级的适宜规模为基准,对中小学校各学科的专用教学仪器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教学家具和各类用房等标准作了规定。

《细则》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部分,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分学段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细则》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录一、初中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初中物理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1 Ⅱ.初中化学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5 Ⅲ.初中生物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6 Ⅳ.初中数学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0 二、初中文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初中语文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Ⅱ.初中英语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Ⅲ.初中历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Ⅳ.初中地理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Ⅴ.初中思想品德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2 三、初中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初中美术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3 Ⅱ.初中音乐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4 Ⅲ.初中舞蹈教室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4 Ⅳ.初中电子琴教室教学设备配置标准(选配) —————————————14 四、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初中体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5 Ⅱ.初中卫生保健设备配置标准—————————————16 五、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初中劳动技术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8六、初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置标准—————————————20七、初中图书配置标准—————————————21八、初中教学家具配置标准—————————————22九、各类用房标准Ⅰ.初中各类用房标准—————————————23 Ⅱ.九年一贯制学校用房标准—————————————24一、初中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本标准以教育部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理科(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教育部《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制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2009)(一)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基[2009]2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7.24
【实施日期】2009.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
(京教基[2009]25号)
各区县教委:
2006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京教基〔2006〕26号,以下简称《细则》)的颁布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不断革新,《细则》中小学和初中阶段部分项目已不适应当前的教学需求。

经研究,针对这两个阶段的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了部分调整,将部分“必配项目”调整为“选配项目”。

现将将修订后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完善达标
工作制度,加快区域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进程。

二、在开展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要僵化执行《细则》,配备仪器设备要充分考虑场地、师资、教学内容、学校规模等因素,加强统筹和调配,避免造成教学仪器设备的闲置、浪费。

三、严格执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提高教师的操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
小学部分
目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2009)(四)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基[2009]2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7.24
【实施日期】2009.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续(三)
三、初中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8226; 本标准以教育部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艺术学科(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教育部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制定。

&8226; 配备数量按学校适宜规模18、24、30班,每班学生40人的标准计算。

不在适宜规模范围内的学校,应根据分组实验仪器(设备)二人一组,演示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对配置数量进行调整。

&8226;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分为必配和选配,表中“数量”有“()”的项目为选配项目,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8226; 凡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中专用仪器必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审定合格;各类教学软件(包括投影片、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多媒体教学软件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8226; 消耗性材料是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教学活动需要及时配备和补充。

Ⅰ.初中美术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京教基[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实施意见(京教基〔2007〕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精神,确保到2010年本市中小学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促进首都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办学条件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办学条件标准》的重要意义1.《办学条件标准》是根据首都教育现代化的要求,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现代教育理念,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及教育发展状况制定的。

它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2.当前,首都基础教育已经站在以提高发展质量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起点上,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成为首都基础教育面临的核心任务。

通过实施《办学条件标准》,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是首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保证。

二、实施《办学条件标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3.实施《办学条件标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首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坚持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努力创设适宜师生学习、生活和发展的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首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首都教育的现代化建设。

北京中小学标准

北京中小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草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编制原则(三)实施原则二、学校规模与建筑设施(一)学校规模(二)学校设置(三)校地面积与规划(四)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三、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馆设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四、师资配备五、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设置(一)设置目的及其功能(二)选址和选项(三)建筑设施(四)师资配备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一、总则为推动本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在原《北京市中学办学条件标准》和《北京市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本市教育条件的基础和本市改善办学条件的能力,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和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根据《标准》制订的一些具体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可随实际情况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一)指导思想《标准》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教育公平和中小学校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现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和“各级政府有责任合理设置中小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基本要求,注重创设适宜师生学习、生活和发展的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标准》充分考虑本市城市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为中小学校提供现代化的办学条件,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

《标准》充分考虑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鼓励广泛运用网络资源,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创建适应终身学习理念的新型教学活动方式。

《标准》充分考虑实施素质教育的改革需求和现代教学的小班化、多元化、个性化发展趋势,鼓励探索和创造更加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符合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创新需要的学校建筑新形式及设施设备配置新方式,以办学条件的创新,促进教育教学的革新。

北京中小学校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中小学校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doc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doc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中小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

北京市中小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小学部分目录一、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科学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3 Ⅱ.小学数学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6 二、小学文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语文教学设备配置标准——————————————8 Ⅱ.小学英语教学设备配置标准——————————————8 Ⅲ.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设备配置标准——————————————9 Ⅳ.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设备配置标准——————————————9 三、小学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美术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0 Ⅱ.小学音乐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Ⅲ.小学舞蹈教室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1 Ⅳ.小学电子琴教室教学设备配置标准(选配) ——————————————11 四、小学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体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2 Ⅱ.小学健康教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4 Ⅲ.小学卫生保健设备配置标准——————————————14 五、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配置标准Ⅰ.小学劳动技术教学设备配置标准——————————————16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置标准——————————————18七、小学图书配置标准——————————————19八、小学教学家具配置标准——————————————20九、小学各类用房标准——————————————21一、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本标准以教育部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理科(科学、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制定。

✧配置数量按学校适宜规模12、18、24班,每班40人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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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为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标准》在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劳技教室、音体美教室等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形状及设施方面提高了部分标准,并增设了分层次教学及选修走班课教室等教学用房。

《标准》中完善了体育场地的设置。

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投资的学校建设,自2014年起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标准》中增加了“建设绿色学校”部分。

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适应未来教育新需求,《标准》中增加了“建设智慧学校”部分。

使安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创新活动等校园内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智慧化管控系统,提高办学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可作为学生学习智慧化管控知识的实体教材,启迪学生跨界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2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纲要》)●《国家及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5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绿色校园评价标准》(CSUS/GBC 0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J/T 280)(二)修订的主要内容1 安全与健康1.1 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建筑、消防通道和室内外通道的设置。

1.2 依《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增加了对学校建筑的抗震要求。

1.3 增加了体育场地的通行及安全保障用地。

1.4 增加了中小学校作为避难场所的建设要求。

1.5 增加了停车场的设置。

1.6 增加了学生卫生间的设置。

2 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2.1 增加升旗广场的设置。

同时兼供学生日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部分体育活动。

2.2 依国家关于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增设体育场地。

2.3 为适应分层次教学的新需要,增加普通中、小教室及外语中、小教室的设置。

2.4 为满足选修课走班制教学模式的需求,结合特色办学的需求,增设不同课程的选修课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

2.5 为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造交流融合的环境,增加了图书室的阅览座位数、电子阅览功能及研讨空间。

2.6 增加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场地及建筑。

2.7 增加了学生社团活动的辅助用房。

3 绿色学校3.1 增加了绿色学校的设置要求,学校建设应达到绿色二星级及以上的标准。

3.2 强调了选址及对环境质量的评价要求。

3.3 明确了环境噪声的限值及学校教学活动不得对周边环境形成噪声污染的规定。

3.4 强调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以节约用地的要求(如游泳馆等可置于地下)。

3.5 给排水设施考虑了雨水汇集及水资源循环利用。

3.6 学校建筑应节能,并创造采用被动式技术的条件。

3.7 依政策规定,明确中小学校建筑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体系。

4 智慧学校学校设置智能化管控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通过GIS及(BIM)跨界融合,建设对安全、教学、环境、服务、管理全面智慧化的新时代需要的智慧学校。

1 总则1.0.1 立足于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使中小学校建设更加适应教学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及管理模式等改革的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建设更加符合全面育人要求的中小学校,特修订《标准》。

1.0.2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建设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专门学校(如工读学校)的建设不适用此《标准》。

1.0.3 《标准》的建设指标适用于新建中小学校,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可参照执行。

考虑到城市土地资源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标准》的用地指标按中心城区及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分别执行,其中: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外建成区规划新建中小学校,以《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为基本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本《标准》设置。

建成区以外新建中小学校须以本《标准》为基本标准。

1.0.4 中小学校建设应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应结合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微气候特点,并应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应遵守下列原则:1 学校本质安全,校园具备防灾避难能力。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素质全面提高。

3 满足教学功能需求,适应教学改革新变化,适度超前。

4 构筑绿色学校,创建能够培养学生绿色行为的绿色校园。

5 采用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智慧管控中心,实现学校智慧化全覆盖。

1.0.5 学校建设必须科学推进:先规划,后建设;重质量,求品质;着眼于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经济性和先进性。

把学校的建设成果打造成教学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发学生创新精神的实体教科书。

1.0.6 《标准》用以指导新建中小学校,不能作为评价现状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是否达标的依据。

2 建设规模2.1 办学体制及规模2.1.1 农村非完全小学为四年制。

适宜规模为4班。

不宜建设超过8班规模的学校。

2.1.2 完全小学为六年制。

适宜规模为24班。

不宜建设超过36班规模的学校。

2.1.3 初中为三年制。

适宜规模为24班、30班。

不宜建设超过48班规模的学校。

2.1.4 高中为三年制。

适宜规模为24班、36班。

不宜建设超过48班规模的学校。

2.1.5 完中为六年制。

适宜规模为24班、36班。

不宜建设超过48班规模的学校。

2.1.6 九年一贯制校为九年制。

适宜规模为36班。

不宜建设超过54班规模的学校。

2.2 学生、教职工人数2.2.1依北京市规定,各类学校班额如下:非完全小学,每班不超过30名学生;完全小学、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每班不超过40名学生;高中每班不超过45名学生;完中一年级~三年级(初一~初三年级)每班不超过40名,四年级~六年级(高一~高三年级)每班不超过45名学生。

2.2.2 教职工人数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及本市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2.2.3 各校需增加的特色课教师及工匠的配置人数另行计算。

3 选址3.0.1 学校设置应符合所在区域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类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规划。

3.0.2 学校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的适宜地段建设。

用地内应有合理布置运动场地的条件。

3.0.3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滑坡、泥石流、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用地环境评估的各项指标(含电磁波辐射、土壤含氡量等)及校园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4 学校应远离殡仪馆、传染病院、医院的太平间、游乐场、集贸市场、公安看守所、垃圾转运站等场所。

3.0.5 无寄宿条件的中小学校服务半径,小学不宜超过500m,中学不宜超过1000m。

3.0.6学校周边应有学生安全出入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

与学校主入口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安全跨越的设施。

3.0.7教学区(含操场)的日照、声、光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在建成后不对周边邻里造成干扰。

3.0.8用地范围内严禁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市政道路穿越或跨越。

校园周边若有敷设,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4 建设用地4.1 一般规定4.1.1 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场地、绿化用地和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4.1.2 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为集约节约用地,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屋顶空间及架空空间。

4.1.3有寄宿需求的学校,学生宿舍用地需单独测算。

《标准》未含宿舍用地。

4.1.4 教职工住宅不应建设在校园内,也不得计入学校建设用地。

4.2 建筑用地4.2.1 建筑用地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未含宿舍用地)。

4.2.2 应依北京市规划规定及教育建筑的相关规定确定适宜的容积率。

4.2.3 依国家规定: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在五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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