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解读(下)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报告 定人群聚集地,可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选择适宜时间
•
不具体提出单个疾病监测的技术要求
接种人员对较为轻微的全身性一般反应和接种局部的一般 反应,可给予一般的处理指导;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附件三表5-1)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 依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信息监测方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版)》 解
I型对温度敏感,32℃条件下20天
读(下)
表5-1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
增加:预防接种证参考格式 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
于15年。
预防接种记录
疫苗与剂次 接种日期 接种部位 疫苗批号
有效期
生产企业 接种单位 接种人员
1
乙 肝2 疫 苗
3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要求
已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地区,可以用儿童预防 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但不得代 替儿童预防接种证。如为异地建档儿童,需联网下载该儿童 的既往预防接种资料。
07
资料管理
资料管理
• 新增:预防接种个案报告要求 • 新增: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要求 • 新增: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 日常记录 – 信息系统上报/统计 – 手工上报/统计
表9-1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表格名称
村级 乡级 县级 市级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报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16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06
•【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
•【施行日期】2016.1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免疫规划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现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预防接种门诊是指专门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预防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质量,保障接种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并严格执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应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门诊的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区、垃圾填埋场等地,周围环境应清洁整洁,通风良好。
门诊的建筑结构和装修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设施设备应齐全,包括接种台、冰箱、注射器等,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接种的安全。
其次,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接种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接种技术和疫苗信息,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接种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做好接种前评估,对接种者进行健康问询和体格检查,确保接种者适合接种。
接种后,要对接种者进行观察,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接种记录和报告,保障接种的效果和安全。
另外,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门诊应定期进行冷链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建立疫苗的入库、出库、接种记录等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防止疫苗变质和失效。
此外,门诊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门诊应定期组织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向公众介绍接种的重要性和益处,提醒公众按照规定接种疫苗,加强免疫防控意识。
综上所述,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标准是保障接种人员健康和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能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质量,保障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为预防传染病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疗机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8、宣教设备:有电视、DVD等。
9、侯种留观设施:有充足的座椅。
项目
序
号
内容
标准
人员
1、岗位设置:预检分诊、登记、接种、微机录入。
4
配置
2、数量:按服务人口配备人员数量(1/3000-5000),根据服务对象多
少增加相应岗位人员,预防接种门诊的专职工作人员至少4人。
4、采光要求: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5、温度要求:接种门诊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
项目
序
号
内容
标准
3
设备
设施
1、冷链:预防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1台(<2万人口)、2台(2-5万 人口入3台(>5万人口)专用大冰箱,4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 冰排;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2、接种器材:应配备安全注射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器)、污物桶 和有生物安全标识回收袋,以及接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 酒精、棉签等。
制机构上报接种率报表。
5、分类装订成册、做好保存。
接种
18
率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接种率达90%以上。
建卡/
工作
指标
19
证率
满1月儿童建卡、证率达100%。
信息
XX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客户端儿童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完整率达到
21
完整
95%。
率
卡、
2、卡、册项目填写齐全、工整,无随意涂改;保存真实、完整的接种
14
证、
实施记录。
册信
3、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变更后,及时做好所有原始工
息管
作资料交接。
信息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在接种门诊的建设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场地和设施的规范化。
接种门诊应当
选择在卫生条件良好、通风良好、采光充足的场所进行建设,以确保接种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同时,门诊内部的设施应当齐全,包括接种台、待诊区、儿童活动区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此外,门诊还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紧急情况和处理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其次,接种门诊的建设还需要考虑到人员的规范化。
接种门诊应当配备专业的
医护人员,他们应当接受过专业的接种培训,了解接种流程、接种疫苗的特点以及应对接种后可能出现的情况。
此外,门诊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于随时追踪接种情况和进行疫苗追溯。
另外,接种门诊的建设还需要考虑到宣传和教育的规范化。
门诊应当加强对接
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向公众传达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接种的误解和疑虑。
此外,门诊还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约接种制度,以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提高接种效率。
总的来说,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是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公
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在场地和设施、人员、宣传和教育等方面都做到规范化,才能够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提高接种率,保障公众健康。
因此,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接种门诊的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1 接种效劳形式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2 房屋配备2.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2.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响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接种时有特意的出入口。
2.3 接种门诊与一般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肯定的距离。
2.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2.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2.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3 设备器械配置3.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3.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台上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3 季节性接种疫苗与儿童根底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医学教育`网整理。
3.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3.5 配备1台专用一般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只〔每苗1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3.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3.7 备足肯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3.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4 接种门诊效劳人员4.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养高医学教育`网整理,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4.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5 接种操作5.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5.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标准》的要求实施接种。
202X版《预防接种工作标准>。
预防接种室建设标准
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1、设置在人口比较集中、交通便利、周围环境卫生较好的主要街道旁,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2、房屋:总使用面积不少于60m2。
接种室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有专门的出入口,功能分工合理,符合卫生学及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1)分室或分区: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或区(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或区(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或区(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
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2)接种工作台:接种工作室或区内,至少设4个接种工作台,卡介苗必须设专台接种。
二、基本职能1、预防接种工作职责(1)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
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链。
(3)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儿童,按规定建卡(证),给予接种或补种。
(4)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
(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7)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2、预防接种服务(1)接种服务形式:预防接种门诊有固定的免疫服务时间,尽可能增加免疫服务频次。
农村按周接种、城区按日接种。
(2)流程合理:接种场所按健康咨询、体检、登记、接种、记录、观察流程进行,尽量做到不交叉。
(3)告知: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告知全省要有统一个格式)(4)接种操作: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5)留观:儿童接种后,留下观察15-30分种。
(6)资料收集、保存: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上报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 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 藏保管制度。
3.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 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1ml
第 1、 2剂 次 , 第 2、 3剂 次 间 隔 均 ≥ 28 第 1、 2剂 次 , 第 2天、 3剂 次 间 隔 均 ≥ 28
天
第 1、 2剂 次 间 隔 3个 月 2剂 次 间 隔 ≥ 3年 ; 第 1剂 次 与 A群 流 脑
A+C流 脑 疫 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出生时 2、 3、 4月 龄 , 4周 岁 3、 4、 5月 龄 , 18- 24月 龄
6周 岁 8月 龄 18- 24月 龄 8月 龄 ,2周 岁 6- 18月 龄 3周 岁 ,6周 岁 18月 龄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注射
4
口服
4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1
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 2 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
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
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 用于预防接种的注射器材有自毁型注射器、普通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推广使用自毁型注射器。
第一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
2021/5/20
4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2021/5/20
5
疫苗分类
第一类疫苗 附件 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 ★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一、选址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
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层楼,严禁与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检验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接种门诊要相对独立,有条件的可设在独立区域。
二、接种门诊结构布局1.接种门诊应包括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
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 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目。
2.预检登记区、候种区、留观区合计面积不少于40m²,在留观区应有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
3.接种区按接种单元配置。
一个接种单元由1 名接种人员和 1 名预检人员组成,单元区域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或冰箱)、电脑和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
每个接种单元面积推荐 8-10m²。
4.接种单元的数量、接种人员数、预检和留观人员数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以保证接种安全为前提,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
5.推荐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
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如工作量超出限定,预检人员数、接种人员数、预检登记区面积、接种单元数均应成比例增加,或延长接种服务时间。
三、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1.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要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或每日接种疫苗剂次数、接种服务周期来确定。
2.接种门诊服务人口少于1万或每日接种疫苗少于120剂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须达到一个接种单元人员要求。
接种登记人员专设 1 人,留观人员可由预检人员兼顾。
3.预检人员和留观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和执业资格,有应急处置急救的能力。
接种人员可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
需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四、硬件配置1.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2016年版)
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
1 临时预防接种点的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须经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认可,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便于受种者接受服务,有利于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
2 临时预防接种点可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村委会办公用房、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学校医务室、办公室、教室等固定房屋设置。
灾区可通过搭建帐篷建立临时预防接种点。
3 临时预防接种点要求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做好消毒和通风工作,为受种者和家长提供座椅,炎热和寒冷季节可安排降温、取暖设施。
4 临时预防接种点要有醒目标志,在醒目地点张贴接种疫苗的品种、接种时间、接种对象、预防接种注意事项等内容。
5 临时预防接种点应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候种预诊、预防接种、留置观察等功能进行分区。
6 每个临时预防接种点应配备≥2名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现场预防接种工作,并根据受种者数量适当增加人员。
7 临时预防接种点应配备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和与受种者数量相适应的注射器材、药品和器械等,并做好预
防接种记录等工作,符合本规范对预防接种的基本要求。
8 临时预防接种点应配备必须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试行)一、布局设置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可增设接种门诊或分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或医疗防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
独立设置的要按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审批。
二、房屋及基本设备要求接种门诊须设置有预诊室、接种室和资料室,总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要求环境清洁,光线良好、空气流通,与医疗门诊、病房隔开,有专用通道。
各室挂有明显的标志牌。
1、预诊室:用于登记、收费、体检、电化教育、留观;墙面应张贴家长告知书、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收费标准、免疫接种禁忌症等。
2、接种室:要求一苗一台一隔断(室),接种室内有降温和取暖设备(电扇、取暖用油汀或空调等)。
接种操作台的台面上摆设疫苗冷藏包(或冰瓶)、接种盘等接种器材(一次性注射器、汤匙、脱脂干棉球、75%酒精棉球、镊子、砂轮等),以及醒目的疫苗品种标识,并应备有凉开水。
配备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包括肾上腺素、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
配备的消毒设备应包括消毒桶、紫外线消毒灯,有条件的可装备一次性注射器的毁型器。
3、资料室:配备办公桌、资料柜、冰箱、电话和计算机。
三、人员配备要求接种人员必须是获得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经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10天以上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人员(不包括登记人员)配备标准:2万人口以下乡镇不少于2人,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门诊,每增加1万人接种人员相应增加1人,增加的接种人员可以为兼职。
四、工作运转1、摸底登记多渠道了解新生儿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常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对流出(或不在本单位接种)儿童也要登记在簿并注明,要求每月对辖区内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登记或更新补充。
2、资料管理(1)接种资料:使用《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簿》,记录完整、资料清楚,儿童出生后无论城市或农村1个月内及时建簿(卡)、建证,流动儿童居住3个月以上应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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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5.1 预防接种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人员数量配置与辖区内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置能力,相对稳定。
5.2 预防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预检、预防接种等各项工作,卡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6 预防接种
6.1 预防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6.2 严格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本规范的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6.3 预防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7 资料收集、保存
7.1 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报告工作。
7.2 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及时将相关预防接种信息及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