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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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纯手工)

201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纯手工)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重点)
违反会计制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不依法设置账簿,私设账簿,
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未经审核或者账簿不符合规定,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提供多种会计报告,
记录文字和本位币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
2.授意,指使,强令……
行政责任:
罚款:违法人5000--5万,单位5000--10万,责任人3000--5万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恢复名誉,恢复原有职务,级别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
会计主管不同于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即主办会计,而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一个单位内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驶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2.记账凭证
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在一张记账凭证。
除了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总会计师必须在活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不少于3年。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不管在职否),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以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
(四)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职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初)。

2014年会计上岗证财经法规总结

2014年会计上岗证财经法规总结

全面复习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我国法律体系构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会计工作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5、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6、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总计、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事项7、会计凭证的种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8、原始凭证:①填制和取得:必须及时(不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②审核: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重要职责③错误更正:内容有错,可以更正或重开;金额有错,必须重开④外借: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⑤遗失:原开具单位公章证明,有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批准9、会计账簿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备查账)10、登记账簿依据:必须经审核的会计凭证11、财务会计报告构成:财务报表:“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变动及附注披露12、“三表一注":小企业:少现金流量表中期报表:少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3、财务报表按编报期间分类:中期、年度中期:月度、季度、半年度14、会计年度:①起讫日:公历1月1日—12月31日②结账日:当期最后一天③适用范围:不仅适用内资,也适用外资15、记账本位币:①大多日常业务采用人民币核算,故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②业务收支以外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采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一定要折算为人民币16、会计记录文字:①必须使用中文②民族自治地区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③外国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外文17、财产清查分类:范围:全面清查、局部清查时间: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18、会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建筑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19、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定期: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25年:行政事业单位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0、保管期满,未了事项处理,应单独抽出立卷,报告至未了事项完结为止21、会计监督种类:①单位内部会计监督②政府监督③社会监督2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本单位经济活动约束: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23、政府监督:主体:审计、税务、工商、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机构对象:本单位会计行为约束:检查必须出结论,其他部门对同一事项再次检查时,应采用已出具的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检查24、社会监督:主体:其他单位、个人和社会中介对象:本单位会计行为约束:其他单位、个人:必须以事实进行检举,检举必须签名,相关部门要为检举人保密社会中介:财政部门有权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25、会计机构设置:有机构,有会计;无机构,有会计; 无机构,无会计,申请代理记账26、代理记账条件:必须有3名有从业证的专职人员;主管必须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必须有代理记账许可证27、任职资格:出纳和一般会计:必须有从业证会计机构负责人:从业证,而且有会计师职称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总会计师:从业证,而且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同时主管1个单位或1个单位重要方面不少于3年28、单位负责人:职责范围:会计资料、会计工作职责权限:依法保证会计人员开展工作29、从业证: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免试科目: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30、从业证书管理:上岗:90日内登记离岗:6个月内备案调转:90日内登记变更:学历、职务资格31、继续教育: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学时:每年不少于24小时32、会计专业职务: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中级职务:中级会计师高级职务:高级会计师33、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物、经济法34、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物、经济法、财务管理35、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多人一岗36、回避制度: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岗位:出纳、会计机构负责人原则:出纳职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属不能担任37、交接制度:情形:离开或恢复工作原则: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代理移交:移交人不能亲自移交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由委托人代理移交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后责任:按工资期间,追究责任38、总会计师制度:范围: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其他单位不限制地位:是单位领导成员,不能设置与总会计师重叠的副职任职条件:具有从业证,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而且主管1个单位或1个单位重要方面不少于3年39、法律责任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40、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1、刑事责任重附加刑类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42、刑事责任中主形类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43、违反会计法的行为:P60 会计核算法律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授意、指使、强令打击报复44、支付结算的种类:票据结算、非票据结算45、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46、支付结算基本原则:⑴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⑵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⑶银行不垫款47、支付结算前提:双方必须在银行开户,付款单位必须有足够的银行存款48、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正或整" 元√角√、×分ד0”一般位置,见“0”就读;特殊(元位、万位)√、×出票日期:必须大写,使用小写,银行不受理,大写不规范,银行可以受理,但不承担责任月份前加“零”:1月、2月、10月例:10月:零壹拾月日期前加“零”:1日—10日、20日、30日日期前加“壹":10日—19日绝对事项: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必须同时记载,不一致为无效49、票据结算种类:支票、银行本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50、非票据结算种类: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信用卡51、结算方式:现金、转账52、现金使用范围:一般规定:“6+1”≦1000元: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奖金、劳保福利、农副产品、差旅费、零星支出特殊规定:农副产品、差旅费53、现金与转账的关系:地位等同,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更优惠的待遇54、现金管理:①库存限额:一般3-5天,最多不超过15天②现金收入:原则上,当天送存银行,最晚不超过第二天中午;现金收入不得直接用于支出(坐支),特殊情况需要坐支,需经开会银行批准,在核定范围内坐支③不得白条底裤④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⑤不得单位间相互借用现金⑥不得私设“小金库"⑦禁止发行变相货币55、大额现金登记备案:现金支票、印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印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56、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57、印章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58、银行结算账户法分类:用途: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名义、个体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邮政储蓄开户地:本地户、异地户59、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基本原则:一个基本户原则60、基本户:自然人不能成为存款人使用范围:日常资金收付、现金存取、工资奖金发放61、一般户:因借款产生,可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62、专用户: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63、临时户:⑴情形:①设立临时机构②异地临时经营③注册验资⑵范围:临时活动资金收付,现金存取,但验资期间,只收不付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64、邮政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65、开户许可证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户、临时户和预算单位专用户66、票据特征:完全有价证券、金钱证券、流通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要式证券67、汇兑分类:信汇、电汇68、用于异地:汇兑、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69、用于同城:支票、委托收款、银行汇票、商业汇票70、托收承付:前提:购销合同分类:邮寄、电报结算主体: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罚款:5%适用范围: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结算剔除:代销、寄销、赊销结算起点:1万/笔(新华书店1000元)71、信用卡:⑴分类:按对象:单位卡、个人卡按信誉:金卡、普通卡⑵单位卡管理要求:资金来源:只能从基本户转入,不得将销货收入转入,不得存入现金使用限制:不得用于10万以上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结算销户时:资金余额一律转回基本户,不得支取现金⑶透支额:金卡:1万普通卡:5仟⑷透支期:最长60天72、票据基本当事人:委付:支票、商业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自付: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出票人、收款人73、支票分类:现金支票:不得用于背书转账支票普通支票74、签发空头支票后果:银行——罚款:5%≧1000元持票人—-赔偿2%75、支票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76、背书:⑴事项:绝对:收款人名称、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相对:背书日期⑵权利——禁止背书:出票人的禁止背书、背书人的禁止背书⑶效力:附有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部分背书—-背书无效回头背书——丧失追索权77、承兑:⑴只适用于商业汇票⑵承兑人:银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人-—商业承兑汇票⑶承兑时间: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时承兑在先商业承兑汇票——先签发,后承兑⑷提示承兑时间:定日付款——汇票到期前提示承兑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后1个月内78、票据权利:第一权利(付款请求权)、第二权利(追索权)79、提示付款期限:①支票:出票日10日②银行本票:出票日2个月③银行汇票:出票日1个月④商业汇票:到期日10日80、票据时效:①支票:出票日6个月②银行本票:出票日2年③银行汇票:出票日2年④商业汇票:到期日2年⑤首次追索:6个月⑥后续追索:3个月81、行使追索权和承兑时间:3天82、违反现金管理法律责任:①规定使用范围和库存有限额②之外,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停止贷款和现金支付84、开户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的法律责任:P115开立:警告、罚款5万-30万使用:警告、罚款5仟—3万;情节严重,刑事责任85、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86、税收的作用: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②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③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④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87、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88、我国税法的主要渊源:P140①税收法律②税收授权立法③税收行政法规④税收地方性法规⑤税收规章89、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内容:权利、义务客体:货币、实物、行为90、征税人:增值税—-税务机关;关税——海关91、税率: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税、车船税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92、纳税环节:一次课征制—-消费税多次课征制——增值税93、减免税的形式: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94、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95、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96、共享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97、增值税征税范围:P149—150一般规定:①销售应税货物(电力、热力、气体)②提供应税劳务(特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③进口货物特殊规定:①视同销售②混合销售③兼营行为98、增值税类型: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99、“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①以生产为主的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②其他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③个人④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防水应税行为的企业100、增值税税率:17%: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13%:一般纳税人,低税率3%:小规模10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P161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得开具②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得开具③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不得开具102、增值税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103、消费税类型:一般消费税; 特别消费税(我国采用)104、消费税计税方法: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复合征收105消费税特例:从价——化妆品、鞭炮、酒精从量——黄酒、啤酒复合——白酒、卷烟106、允许扣除消费税的条件:①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②前一环节已交纳过消费税107、消费税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108、营业税征税范围:①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②转入的无形资产③销售不动产109、营业税税率:3%:“交、邮、文、建” 5%“金、无、不、服”5-20%:娱乐业110、营业税起征点:按期: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每次营业额100元111、营业税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金融业为1个季度; 保险业为1个月11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类:①居民企业:在境内有实际管理机构②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无实际管理机构:境内有分支、境内无分支113、企业所得税税率:25%:法定税率20%:小型微利非居民企业的两种情况—-减半,按10%15%:国家高新企业114、不征税收入:取得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15、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②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期限≧12个月)③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④非营利组织收入116、必然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117、不得扣除:①支付给股东的分红②缴纳的两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③由于主观过错造成的罚款、滞纳金等支出④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担保、赞助等支出⑤非公益性捐赠⑥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118、所得税减半征收:①花卉、茶、饮料、香料等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119、所得税三免三减半:①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②符合条件的环保、节水、节能项目120、所得税特殊优惠:①技术转让所得,所得的500万免征,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②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50%残疾人工资—-加计100%121、所得税纳税期限:公历1月1日-12月31日12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类:①居民纳税人:境内有住所境内无住所,但实际居住满1年(会计年度)②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无住所,而且在境内实际居住不满1年123、临时离境:1次不超过30日,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 P185124、个税全免:①省级奖金②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④保险赔款⑤军人转业费、复员费⑥退休工资、退职费、安家费125、个税减征:①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②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126、个税特殊优惠:①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减半征收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127、税务登记内容: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P198128、发票保管: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129、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130、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验征收、查定征收、核定征收131、税款征收措施:①加收滞纳金,每日万分之5②补缴和追征税款(纳税人有错,补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有错,只补税款)③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不得保全: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132、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其他——责令改正,罚2000以下;情节严重,罚2000-10000税务登记证-—罚2000-10000;情节严重,罚1万—5万完税凭证-—责令改正,罚2000—10000;情节严重,罚1万—5万133、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责令改正,罚2000以下;情节严重,罚2000-5000134、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责令改正,罚2000以下;情节严重,罚2000-10000135、预算法律:《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136、《预算法》:94年通过,95年1月1日实施137、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138、国家预算级次划分:中央预算、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139、国家预算的构成:按政府层次: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按预算对象:各级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140、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141、国家预算的组成:预算收入: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共享收入预算支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142、预算收支范围: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143、预算组织程序:编制、审批、执行、调整144、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145、预算草案编制依据:①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②本年度收支预测146、中央预算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147、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时间:人大开会前1个月148、预算的执行:①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②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设立国库149、预决算的监督:权利机关:监督本级和下级;政府机关:监督下级150、《政府采购法》,2002年通过,2003年1月1日实施151、政府采购: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象:货物,工程,服务资金范围: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152、政府采购原则:①公开透明原则②公开竞争原则③公正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153、政府采购的功能:①节约财政支出②强化宏观调控③活跃市场经济④推进反腐倡廉⑤保护民族产业154、政府采购执行模式和代理机构:①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②分散采购:一般采购代理机构15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156、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①国库单一账户②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③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④预算外资金专户⑤特设专户157、财政收入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158、财政支出类型: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159、财政支付程序: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单件或单项购买额﹤10万年度投资﹤50万特别紧急的支出160、职业道德特征: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161、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教化功能16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P251—252区别:性质不同联系:作用使用范围不同内容表现形式不同地位保障机制不同实施16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164、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165、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①不断地进行“内省"②提倡“慎独”精神③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重点

201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重点1.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4.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5.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7.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8.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单位的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

使用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9.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0. 原始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大纲重点不是一切,一切以书本为主,祝大家考试顺利~!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三办法一准则)和会计规范性文件(XX办法、XX准则、XX规范、XX制度)。

注意:重点是制定或发布机关、法律效力和举例代表。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和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报批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和报备(二)会计市场管理:准入(培训).运行.退出(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会计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的培养;对先进会计人员表彰奖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意:无注册会计师和总会计师(四)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内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营利性(二)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任免.调迁.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难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难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难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备考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们正在紧张的复习中,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主要考得是《会计基础》、《电算化》、《财经法规》三个科目,下面小编主要为大家带来《财经法规》相关了知识让大家熟练掌握其内容重点是每个学员都应先做到的,所以,小编会每天更新各省市的章节讲义重点来帮助学员熟练记忆这些基础知识。

下面我们来学习这一章节知识: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一部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另一部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它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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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例如国务院2000年6月21日发布、于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990年12月31日发布并实施的《总会计师条例》。

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整理

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定义:会计法律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基本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1.定义: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

----本书所讲的法律。

2.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最高层次,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法律效力最强,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依据。

3.调整对象:《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事务管理关系、单位之间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单位与国家会计管理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会计事务管理中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等。

---会计关系4.产生与发展l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9日---第1次修改。

1999年10月31日---第2次修改,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现行执行5.构成我国的会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区分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1.定义: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它通常以条例、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2.地位: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构成: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l990年l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财经法规》2014年必背资料

《财经法规》2014年必背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高频考点必背资料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法律包括:《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3、《会计法》1985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1999年修订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

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

4、《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颁布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分法律。

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

5、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

我国当前有:《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

1990年12月31日颁布《总会计师条例》,特别规定了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2000年6月21日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7、会计部门规章有:(档案、表彰的办法不是规章,其余的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规章)。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8、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你对财经法规的知识点理解多少呢?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标准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获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承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开工作、离任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____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展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13、不得更改的票据工程:(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2014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2014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熟悉会计档案管理4.熟悉内部控制制度5.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6.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7.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8.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2014财经法规重点笔记

2014财经法规重点笔记

2014《财经法规》重点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章财政部,首长签令五办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地方会计性法规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1、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5、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中华会计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第四章

中华会计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第四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第1页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考试中所占的分值比重为5~30分之间,内容相对抽象。

其特点为考点相对分散,三节重点知识在皆有涉及,但同时结构完整,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切勿孤立地记忆。

明确学习本章的目的:为了通过考试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与国家预算管理有关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一)《预算法》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通过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单选、多选) 地位: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于1995年11月2日制定并通过了《预算法实施条例》,并于1995年11月22日起施行。

总结:【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B. 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C.《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D.《预算法实施条例》于1995年11月22日起施行【答案】ABD【解析】选项C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但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二、国家预算(一)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国家预算原则:1.公开性2.可靠性3.完整性4.统一性5.年度性(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例题·单选题】国家预算既是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体现的是国家预算的( )。

A.制约作用。

2014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重点知识

2014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重点知识

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5)l5年的:其他。

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15、会计年度分为:(4点)。

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制?P1716、《会计法》规定,会计记账本位币是?P17(选择性的)17、会计记录的文字?P17-18(强制性的)18、我国形成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P19(3点)20、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审之间的区别?(4点)P2221、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类)P2422、会计回避制度?P2523、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4点)P2524、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4点)P25-2625、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义务(4点) P2626、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4点)P2627、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原则(4 点)P2828、出纳不得兼任什么工作?(5个)P2829、会计岗位(11个)P2930、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情况(3类)P2931、会计工作交接程序(4大点)P30-3132、交接人员的责任P3133、《会计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2点)P3134、行者责任包括(2点)?P32 行政处罚形式(6点)行政处分形式(6点)35、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主要区别?(3点)P32 (多选题)36、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10点)重点理解,联想案例P3337、以上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5点)P3338、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都罚谁,怎么罚?P34-3539、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该?P3740、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是?P3741、对于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2点)P37【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特征(5点)P49-50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3点)P50-513、支付结算的工具(7点)P51-524、(本章重点)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5大点)P52-545、票据是不允许更改的,哪些内容不得更改,更改则无效?(3个)P53 可更内容?谁来更改签章?6、票据上的签章是谁的签章?什么章?是签名还是盖章还是两者都有?P547、繁体字填写的票据是否可以受理?P538、票据大写金额对于元、角、分,如何写“整“?P539、票据出票日期怎么写?P5310、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8点)p55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不受金额限制);支付给个人低于1000元的价款11、现金使用限额,谁来核定?核定规则?P55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汇总(1)

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汇总(1)

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汇总(1)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北京】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

【北京】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第七条)(二)会计市场管理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办法”、“×××准则”、“×××制度”、“×××规范”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2014年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word版)

2014年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word版)

2014年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1:会计法与会计行政法规概念的区别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考点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和包含的内容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5:会计部门规章的概念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为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

考点2: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四方面内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部门(多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考点4:会计市场管理内容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考点5: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内容及规定:我国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三方面:(1)初中高级会计人才机制(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2)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3)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惩(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律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可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和财经管理类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关于《财经法规》的知识你们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的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财经法规必背的重点整理1.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我国的会计管理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2)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3)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4.我国目前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5.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①《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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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考试必背,像潘长江一样浓缩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工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广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工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行时间:2000年7月1日。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高,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文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行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十一章五十条。

8.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1.我国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工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会计工作只能由财政部统一领导。

()错。

其他部门也有部分监管权。

例如税务部门。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财政部。

2.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审批。

3.部队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总后勤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更多会计实务精品:点击阅读>>>1.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对一般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对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的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作经历。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各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

2.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

()错。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因为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可称为法定代表人。

3.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内容:保证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实施后果。

2.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要求:真实、相关、明晰、可比、实质重于形式、重要、谨慎、及时。

共8项原则。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六项要求:依法建账、据实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依法建帐的具体要求:第一,一切社会组织都必须设置会记帐册;第二,会记帐册的种类和要求应当合法;第三,不得帐外建帐。

3.据实核算的含义: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取得原始凭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以记账凭证为依据登记账册,以账册为依据编制财会报告。

4.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和完整性。

5.会计资料不真实完整的常见手段:伪造和变造。

6.伪造:经济业务虚假。

7.变造:涂改、挖补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

8.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后果:会计资料缺乏一致性和可比性,导致会计资料无法使用。

9.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条件:必须确有变更的必要;财会报告中应当注明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导致的影响。

10.我国对会计文字的要求: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文字;三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外文。

11.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帐簿的登记和更正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资产负债表。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负债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负债表。

更多会计资料下载:点击下载>>>4.资本基金的增减:资产负债表。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利润表。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利润表。

7.需要办理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例如押金收付。

四、会计年度1.会计年度:指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

2.我国的会计年度: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我国将历年制作为会计年度的目的:与国家的计划年度、财政年度保持一致。

五、记账本位币1.我国法定的记帐本位币:人民币是我国的记帐本位币。

2.外币记账的条件: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可以用外币记帐,但其财会报告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六、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的分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2.原始凭证的填制人:业务经办人3.原始凭证的作用:证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

4.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先退回,待更正补充后再接受。

5.对原始凭证的更正补充要求: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凭证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更正或者重开;更正原始凭证时,在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6.记帐凭证的作用:第一,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确定会计分录;第二,是登记会记帐簿的凭证。

7.记帐凭证的填写要求:必须附有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必须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共同业务的原始凭证被其他单位保管时,应将其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原始凭证。

七、登记会计帐簿1.会记帐簿的作用:编制财会报告的依据。

2.会记帐簿的种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辅助帐。

3.总账的填写内容: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

4.明细账的填写内容:登记单位的某一类经济业务。

5.日记账的类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日记账的登记方法: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逐日逐笔登记。

(序时明细账)7.会记账簿的启用方法:第一,填写封面;第二,在扉页上填写启用表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第三,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时,也应当在扉页上填写交接日期并加盖双方名章。

8.会记账簿登记的要求:第一,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第二,必须按照法定的记账规则;第三,禁止账外设账;第四,及时进行账目核对。

更多会计视频教程:点击观看>>>9.登记账簿的基本规则:登记账簿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经记账的符号;应当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文字或者数字一般应占格距的1/2;按期结出账户余额;账页登记完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填入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账簿应当顺序登记,不得跳行、隔页;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

10.账簿记录更正方法:划线更正、补充登记、红字冲正。

11.账外设账的危害:是不正之风的温床;影响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12.账目核对的目的:确保账簿记录准确无误,为会计报告的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13.账目核对的内容: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

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1.《企业财会报告条例》性质:行政法规。

2.财会报告的种类:年报、中期报告、季报、月报。

3.年报和中期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4.会计报表的种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其他相关附表。

5.报表附注的内容:第一、不符合会计假设的说明;第二,会计口径变更说明;第三,或有事项;第四,关联方交易说明。

6.财会报告的编制要求:编制时间合法;必须依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帐簿编制;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得随意改变;结帐日合法;年报编制前应当清查资产、核实债务、核对帐簿;报表之间,报表内部的项目之间应当相互一致。

7.结帐日如何确定:年度的结帐日为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结帐日为最后一日。

8.财会报告的发布要求:发布应当及时;报告封面上应加盖公章,有关人员应签名并盖章;报告应发送给企业投资者;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会报告应至少每年一次向企业职工公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会报告应同时提供审计报告。

9.财会报告封面签字人员: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

九、财产清查1.账务核对的目的: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2.财产清查的目的:发现财产管理中的问题,改善管理;确定财产的数量,保证帐实相符。

3.核对与清查的要求:可以全面也可以部分核对清查;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核对清查;年报编制前,必须全面核对清查。

十、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的范围:过去的一切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如何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单位会计部门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第一年可以由会计部门暂时保管,第一年保管期满后应当移交单位档案部门保管,单位没有档案部门的,应当移交专人保管。

3.会计档案如何查询:会计档案不得出借。

必须借出会计档案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时,不得拆散原卷册,并且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计档案保管期的分类:永久保管、定期保管。

5.定期保管档案的分期:3、5、10、15、25年。

6.常见的会计档案保管期:会计凭证保管15年;会计账册保管15年;月报季报保管3年,年报永久保管;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会计档案移交和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条件:定期保管的档案保管期满。

8.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由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审查并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当有人监销。

9.监销人如何确定:一般的单位,由档案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主管部门销毁档案时,同级财政的审计部门派人监销;财政部门销毁档案时,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10.监销人的职责:销毁前,应清点并核对档案;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永久保管)。

11.哪些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债权债务未结清的原始凭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的一切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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