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e3f6d35c5da50e2524d7f91.png)
HJ/T 347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HJ 50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6920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目次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
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fddd55ca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08.png)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单选题1、生态环境部门()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A.依法B.依规C.依法依规D.依规依法解析:根据《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参考答案C2、国家()涉及土壤污染责任的多个单位和个人之间就土壤污染责任承担及责任份额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来源于《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A.鼓励B.支持C.引导D.促进解析: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鼓励涉及土壤污染责任的多个单位和个人之间就土壤污染责任承担及责任份额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委员会综合考虑各自对土壤的污染程度、责任人的陈述申辩情况等因素确定责任份额。
参考答案A3、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的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来源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A.可持续发展观B.科学发展观C.可循观发展观D.绿色发展观解析: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的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参考答案B4、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题库A.利民B.便民C.为人民服务D.尊重当事人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答案B5、下面说法正确的是来源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A原“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的分类继续保留B修改了“分级”的要求,增加了三级标准,并修改了各级标准的执行范围C关于执行去除率限值的规定继续保留D删去“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节解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标准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500 m3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修改了农村医疗机构废水管理的规定,本标准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应混入医疗机构废水(见4.2 和2018 年D GB/T 3196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废水应经隔油处理后,动植物油符合GB/T 31962 的规定,方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参考答案:B填空题6、本办法所称的()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693—2019)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693—2019)](https://img.taocdn.com/s3/m/2c80c021284ac850ad0242cd.png)
ICS13.030.99Z77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3693—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2019-09-27发布2020-03-27实施发布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技术内容 (2)5污染物监测要求 (3)6达标判定 (4)7标准实施与监督 (4)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金锣水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刚、史会剑、张青、李昕婧、苏志慧、李玄、刘夫生。
本标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7日批准。
II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模大于500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执行GB18918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347.2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T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6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1HJ755水质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纸片快速法HJ828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1001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酶底物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ba5cf47116fc700abb68fcdf.png)
7.《标准》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是如何确定的?
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403号)用于指导各地制修订排放标准,所以《标准》排放限值的控制以《工作指南》为依据,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及现有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结合调研阶段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因地制宜确定排放限值。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筛选适合本地区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四川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住建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3.《标准》是如何体现“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理念的?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处理技术选用上,明确应因地制宜,选择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优先选用生态处理技术。
二是在出水利用上,由于尾水中含有的氮、磷等是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经预处理后可就近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因此《标准》中明确:出水鼓励优先资源化再生利用。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5084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11607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T 18921规定;出水用于其他用途时,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水质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724d40c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e7.png)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日益
突出。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农村环境。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
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减少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整洁和美丽。
其次,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执行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农村生活污水
的不当排放会对农民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不仅会污染饮用水源,还会引发各种传染病的爆发。
因此,制定和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活污水的不当排放会对农作物的生长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从而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
因此,制定和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
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共同努力,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探讨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71349046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6b.png)
环境生态huan jing sheng tai148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探讨◎王绍美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水排放问题却越发严重。
相比经济发达的城市而言,农村的污水处理能力稍显落后,基于此,应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这样才能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强化乡村生态振兴的战略。
本文将对农村污水处理现状进行论述,并根据现状制定不同的污水排放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和厨厕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废水。
改进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污水排放标准,可以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继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进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1)缺乏有效的管网收集及处理系统。
由于农村存户居住较为分散,所以生活污水排放源呈不集中的状态,无论是镇村的收集管网,还是单独的污水管网都处于缺乏活不完善的状态,从而导致污水处理建设不到位,甚至一些污水会直接排放到当地的河流之中,影响水质的恶化,为当地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影响。
(2)缺乏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方式。
农村在进行污水处理中,多数会采用如下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运用传统的处理方式,将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工作,这类处理方式虽然是成熟有效的方案,但所需的设备多、投资大,管理及运用十分复杂。
第二种是运用简单化的生态处理模式,进行污水的处理工作,其工艺较为简单,整体的投资比例低,但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完成污水处理的工作。
第三种是运用厌氧处理技术,通过厌氧产沼气回收利用能能源,这样工艺处理方式既简单价格又低廉,唯一的缺点就是厌氧工艺无法满足出水的水质标准,需要进一步深化处理才可以使用。
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的意义(1)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需求。
通过上述的处理方案我们了解到,农村的污水处理处于无人监管及处理模式尚不健全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将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使污水治理出现滞后性,影响生态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1]。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acf7454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34.png)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一、引言农村污水处理是保护农村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制定本标准,以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达到一定的质量和效果。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农田灌溉污水和农村工业污水等。
三、污水处理工艺1. 初级处理初级处理是指对污水进行简单的物理处理,主要包括固体分离和沉淀。
固体分离可以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实现,将大颗粒物质和悬浮物去除。
2. 中级处理中级处理是指对初级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进一步的生物处理,以去除有机物和氮、磷等营养物质。
常用的中级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人工湿地等。
3. 高级处理高级处理是指对中级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以去除难降解的有机物、微污染物和重金属等。
常用的高级处理工艺包括生物膜法、吸附法、臭氧氧化等。
四、处理效果要求1. 生活污水处理效果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出水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1) 化学需氧量(COD):不高于30mg/L;(2) 生化需氧量(BOD):不高于10mg/L;(3) 总悬浮物(TSS):不高于10mg/L;(4) 氨氮(NH3-N):不高于5mg/L;(5) 总磷(TP):不高于0.5mg/L。
2. 农田灌溉污水处理效果要求农田灌溉污水处理后的出水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1) COD:不高于50mg/L;(2) BOD:不高于20mg/L;(3) TSS:不高于20mg/L;(4) NH3-N:不高于10mg/L;(5) TP:不高于1mg/L。
3. 农村工业污水处理效果要求农村工业污水处理后的出水应满足相关行业的排放标准,如农村饮料厂、食品加工厂等。
五、处理设施要求1. 设施规模根据农村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应合理确定处理设施的规模,包括处理能力和占地面积等。
2. 设施布局处理设施的布局应符合工艺流程要求,保证处理效果和运行安全。
设施之间的布局应考虑到运输和维护的便利性。
3. 设施设备处理设施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
![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https://img.taocdn.com/s3/m/8b74d0e8f61fb7360b4c65d5.png)
方法标准编号 GB/T 6920 GB/T 11914 GB/T 11901 HJ 537 GB/T 11893 HJ 637
7 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3
4.3 农村医疗机构污水须自行经过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后方可纳 入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4 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材料与技术。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 标准执行
5.1.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现有农 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5.1.2 根据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与排放规模等,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各标准适用情况见表 1。
表 1 各级标准适用情况
受纳水体
排放规模
1直接排入长江干流、乌江干流、 嘉陵江干流、湖泊水库、未达到 水环境功能类别的水体
排入其它水体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
ICS 13.020.40 Z77 备案号: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848-2018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2018-04-08 发布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7 水质 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DB42 1537-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2 1537-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4e970a9195f312b3069a570.png)
ICS 13.060.30Z 77备案号: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1537—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treatment facilities2019-12-24发布2020-07- 01实施发布目次前 言 ............................................................................. I II 引 言 .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2)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6 污染物监测要求 (4)7 实施与监督 (5)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海波、唐璐、王琪、黄雯、杜江坤、鲍建国、李龙媛、谢丽媛、夏强、陈诗、黄迪、计盟、王国晖、黄璐怡、朱晓伟本标准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引言为改善湖北省水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监测和监督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且规模小于500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https://img.taocdn.com/s3/m/5a011104dd36a32d737581e1.png)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4.3 其他规定
4.3.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因地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技术。
4.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不排入水体,有明确再生利用对象的,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水质标准。
4.3.3 对于重要断面汇水区、重要水系源头等水环境功能重要区域和水环境容量较小的河网地区,区 政府可根据水环境保护实际需求,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2014 年 1 月 1 日(含)后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1 的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a) 规模大于 500m3/d(含),出水排入北京市 II 类、III 类功能水体执行一级标准 A 标准,出水排入 其它水体执行二级标准 A 标准。
b) 规模小于 500m3/d(不含),按 4.1.2 要求执行。
4.1.1 规模大于 500m3/d(含),水污染物排放执行 DB 11/ 890—2012 表 1 的规定。
4.1.2 规模小于 500m3/d(不含),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1 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北京市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d71e21bccbff121dc368313.png)
中国•北京(2019年3月21-22日)第十四届水处理行业热点技术论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後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总体目标为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
到2020年基本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北京市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1月7日,北京市制订并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
标准规定T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和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八项。
针对不同规模、排入水体类别等因素分设不同浓度限值。
规模划分为500m7d以上、50m7d-500m7d.5m3/d-50m3/d5m3/d以下四档;排入水体类别划分为IT类、皿类功能水体和其他水体两类。
同时,在管理要求中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因地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工艺,鼓励回用,在重点地区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印发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饶于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明确治理目标,到2022年,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系统质量初步恢复;到2035年,白洋淀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淀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良性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淀区水质功能稳定达标,淀区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功能健全,白洋淀生态修复全面完成。
将白洋淀水质逐步恢复到III-IV类。
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
![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203bce7ddccda38376bafad.png)
北京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I DB11/ 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 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海、赵兴利、孙长虹、冯恺、安同艳、刘桂中、李鹏。
引言为控制农村水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
![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https://img.taocdn.com/s3/m/01d17c7f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4b.png)
5
总氮
6
总磷
7
动植物油
分析方法
玻璃电极法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重铬酸盐法 重量法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蒸馏-中和滴定法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2
DB32/ 3462—2020
5.2.2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现有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为 mg/L
序号
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A
B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量纲一的量)
6~9
2
化学需氧量
60
100
120
3
悬浮物
20
30
50
4
氨氮(以 N 计)
Hale Waihona Puke 8(15)a5 技术要求
5.1 分级 5.1.1 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 III 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或 GB 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应执行一级标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50 m3,应 执行一级标准 A 标准;设计日处理能力<50 m3,应执行一级标准 B 标准。 5.1.2 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 IV、V 类功能水域或 GB 3097 海水三、四类功能水域,应执行二 级标准。 5.1.3 出水排入其他水环境功能未明确水域,当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50 m3,应执行二级标 准;当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50 m3,应执行三级标准。 5.2 排放限值 5.2.1 新(改、扩)建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DB132171-20.15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B132171-20.15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dfd6230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50.png)
0.5
1
5
10 动植物油,mg/L 11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
3
10
3
4
4
10
10
1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三级标准
80 150 30 50
25 10 15
4
10
5.5 污水再利用
污水处理后回用的,其水质应满足相关用水标准的规定。
6 其他规定
5 排放要求
5.1 农村分类 为了便于对农村水污染控制进行分类指导,本标准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状况、基础设施、自然环境
条件,把农村划分为3种不同类型:
/
a) 发达型农村是指人均纯收入>6000 元/人 年,基础设施完备,住宅建设集中、整齐、有一定比 例楼房的集镇或村庄;
b) 较发达型农村:人均纯收入 3500~6000 元/人/年,有一定基础设施或具备一定发展潜力,住 宅建设相对集中、整齐、以平房为主的集镇或村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和厨厕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和规 模化畜禽养殖业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家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或分散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设备和构筑物的总称。 3.3 污水再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农业灌溉、渔业等用水的行为。
30
50
3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50
60
100
4 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20
20
5 悬浮物(SS),mg/L
10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b684250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fc.png)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农村污水处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人口的增加,农村污水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民健康,制定和执行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污水处理的标准和要求已经有明确规定,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的合法合规。
其次,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存在差异,应当根据当地的地形、水资源情况、人口密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以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另外,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也在不断改进和更新,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及时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
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于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的意识,促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应当注重监督和检查。
制定了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后,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制定和执行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对于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fca0b39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0.png)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引言概述:农村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水平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本文将介绍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处理工艺、排放标准、设备要求等。
一、农村污水处理工艺1.1 生物处理工艺:生物处理是农村污水处理中常用的一种工艺。
它通过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从而减少水体中的污染物负荷。
常用的生物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处理法和人工湿地法等。
1.2 物理化学处理工艺:物理化学处理工艺主要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来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颜色、气味等污染物。
常用的物理化学处理工艺包括沉淀法、过滤法和吸附法等。
1.3 综合处理工艺:综合处理工艺是将多种处理工艺相结合,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常见的综合处理工艺包括生物-物理化学综合处理工艺和生物-物理化学-膜分离综合处理工艺等。
二、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1 水质标准:农村污水处理后的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水质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等。
根据不同的用途,水质标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2.2 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对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总氮、总磷、COD(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通过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有效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污染。
2.3 排放方式标准:农村污水处理后的排放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常见的排放方式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回用等。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排放方式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三、农村污水处理设备要求3.1 污水收集设备:农村污水处理的第一步是收集污水。
为了确保污水的有效收集,需要安装合适的污水收集设备,如污水管网、污水井等。
3.2 污水处理设备:农村污水处理的核心是污水处理设备。
根据处理工艺的不同,污水处理设备包括生物处理设备、物理化学处理设备和综合处理设备等。
这些设备要求具备良好的处理效果和稳定的运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