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03任务

合集下载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3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3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3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
案件信息
- 案号:3.wy
- 犯罪嫌疑人:XXX
- 罪名:XXX
裁定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XXX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本院作出以下裁定:
1. 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羁押措施,依法扣押于拘留所。

2. 本院指定辩护人XXX负责犯罪嫌疑人XXX的辩护工作,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本案相关证据将被加密保存,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受案机关应继续侦查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事实,并在侦查完毕后及时移送公诉机关。

裁定理由
1. 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X罪,根据案件材料和证据,案情严重,有逃避司法追究的可能,因此需要采取羁押措施。

2. 根据犯罪嫌疑人XXX的经济状况,本院指定辩护人XXX,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 为确保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院决定对相关证据进行加密保存,以防止信息泄露或篡改。

4.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XXX的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获取更多犯罪事实,确保公正公平的刑事审判。

其他事项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告知相关当事人知悉。

审判员:XXX
日期:XXX。

中央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中央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中央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篇一:中央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20XX)×民初字第25号原告:孙X杰,男,1940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

上列原告诉被告解除收养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1996年8月,经被告的父母请求,原告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被告为养子。

同年9月1日,将被告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并找了工作。

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原告每月给被告200元零花钱,还给被告购买衣服、鞋子等物,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1999年5月以后,被告以自己在婚姻问题上与原告存在分歧为由,在当年8月,搬出了原告家,自此不再将工资交给原告。

20XX年10月上旬,原、被告又因被告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被告便于20XX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趁家中无人的机会将原告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得知后,要求被告归还电视机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养父子关系,并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与原告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1999年8月,由于原告不资助被告结婚而产生了一些矛盾,被告就搬至其工作的制药厂居住,原告也不再给零花钱,但被告每逢节假日还买些食品去看看原告。

20XX年3月,原告因病住院。

其妻因故不予照顾。

被告不计前嫌,特在单位请了假,并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到医院照顾原告。

被告将自己每月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几年来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截止到1999年8月只从原告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所以搬走原告彩电这只是以此作为对被告结婚的一点补偿,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退回被告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结婚所需费用。

国开法律文书03

国开法律文书03

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三-辅导资料
说明:如果课程题目是随机的,请按CTRL+F在题库中逐一搜索每一道题的答案
特殊说明请仔细:课程的题目每学期都可能更换,所以请仔细核对是不是您需要的题目再下载!!!!
第1题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

A.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B. 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 本调解书过了上诉期限,即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是: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2题
监狱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是( )。

A. 年终评审登记表
B. 罪犯评审鉴定表
C. 罪犯奖惩审批表
D. 罪犯奖励审批表
正确答案是:罪犯评审鉴定表
第3题
评议笔录的正文应当记明评议的( )。

A. 时间和地点
B. 情况和结果
C. 方式和方法
D. 人员和数量
正确答案是:情况和结果
第4题
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叙写争议焦点应突出( )。

A.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
B. 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情
C.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D. 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第5题
不起诉决定书中的当事人应当称为( )。

A. 犯罪嫌疑人
B. 犯罪分子
C. 被告人
D. 被不起诉人
正确答案是:被不起诉人
第6题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提请减刑的事实依据,包括事实结论和( )。

A. 请求事项
B. 有关证据
C. 具体事实。

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三

法律文书形考任务三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2013)×民初字第25号原告: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

上列原告诉被告解除收养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被告的父母请求,原告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被告为养子。

并将被告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原告每月给被告500元零花钱,还给被告购买衣服、鞋子等物,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被告以自己在婚姻问题上与原告存在分歧为由,在当年10月,搬出了原告家,自此不再将工资交给原告。

2013年3月上旬,原、被告又因被告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被告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趁家中无人的机会将原告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得知后,要求被告归还电视机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养父子关系,并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与原告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10月,由于原告不资助被告结婚而产生了一些矛盾,被告就搬至其工作的制药厂居住,原告也不再给零花钱,但被告每逢节假日还买些食品去看看原告。

2012年12月,原告因病住院。

其妻因故不予照顾。

被告不计前嫌,特在单位请了假,并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到医院照顾原告。

被告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几年来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截止到2012年10月只从原告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所以搬走原告彩电这只是以此作为对被告结婚的一点补偿,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退回被告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结婚所需费用。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一、任务背景
本次任务是电大《法律文书》课程的第三个任务,任务内容涉
及法律文书的撰写和格式要求。

完成本任务将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文
书的认识和书写能力。

二、任务要求
1. 研究法律文书的基本知识,包括种类、格式和要素等内容。

2. 阅读教材相关章节,理解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

3. 选择一个法律案例,根据教材要求编写一个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诉状、答辩状或裁决书等。

4. 严格按照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和撰写。

5. 编写完毕后,请提交任务作业,等待教师批改。

三、任务建议
1. 仔细阅读教材相关章节,理解法律文书的要素和格式要求。

2. 参考教材中的示例,结合具体法律案例进行编写,做到实践
与理论相结合。

3. 请务必保持文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和语义模糊之处。

4. 如遇到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参考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参照,但请注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总结
通过完成本次任务,将有助于加深对法律文书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完成任务,并按时提交作业。

注:本文档由助手自动生成,仅作参考使用。

国开《法律文书》形考任务1-5参考汇总

国开《法律文书》形考任务1-5参考汇总

答案+我名字第一次考核(权重20%,需辅导教师评阅)本课程每次形成性考核均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一、格式(10分)1.8-10分:格式规范,结构完整,事项齐备;2.6-8分:格式较为规范,结构较为完整,主要事项无遗漏;3.6分以下:格式不规范,结构不完整,主要事项有遗漏。

二、事实叙述(40分)1.32-40分:事实叙述完整、准确、清楚,各项法定要素齐备,材料使用恰当;2.24-32分:事实叙述较为完整、清楚,各项法定要素基本齐备,材料使用较为恰当;3.24分以下:事实叙述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楚,法定要素有遗漏,材料使用不恰当。

三、理由阐述(40分)1.32-40分:定性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引用法律条文完整;2.24-32分:定性准确,论据较为充分,逻辑较为严密,引用法律条文基本完整;3.24分以下:定性错误,论据不足,逻辑混乱,主要法律条文未引用或者引用错误。

四、文字表达(10分)1.8-10分:语言流畅,用词准确,表达方式得当,无语义模糊现象;2.6-8分:语言较为流畅,用词基本准确,表达方式较为得当,无明显语义模糊现象;3.6分以下:语言不通顺,用词不准确,表达方式不当,存在语义模糊或者歧义现象。

开始时间截止时间类型2020-03-01 00:00:00 2020-06-3023:59:59测验进入形考第二次考核(权重20%,需辅导教师评阅)本课程每次形成性考核均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一、格式(10分)1.8-10分:格式规范,结构完整,事项齐备;2.6-8分:格式较为规范,结构较为完整,主要事项无遗漏;3.6分以下:格式不规范,结构不完整,主要事项有遗漏。

二、事实叙述(40分)1.32-40分:事实叙述完整、准确、清楚,各项法定要素齐备,材料使用恰当;2.24-32分:事实叙述较为完整、清楚,各项法定要素基本齐备,材料使用较为恰当;3.24分以下:事实叙述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楚,法定要素有遗漏,材料使用不恰当。

国开电大18秋季法律文书_形考任务三

国开电大18秋季法律文书_形考任务三

------------------------------------------------------------------------------------------------------------------------------ 题目1,还未回答,满分100.00,题干民事判决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 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

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

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

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

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

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

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

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

法律事务部法律文书岗位职责

法律事务部法律文书岗位职责

法律事务部法律文书岗位职责一、岗位概述法律事务部是企业组织中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处理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法律事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法律文书岗位是法律事务部中的一个重要职位,主要负责处理各类法律文件和文书的起草、整理和归档工作,是法律事务部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岗位职责1. 负责处理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比如合同、协议、声明书、授权书等,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负责处理相关法律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3. 协助法律部门处理法律诉讼案件,准备相关诉讼文书和材料,包括诉讼代理人授权书、申请书、证据清单等;4. 协助法律部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准备相关涉外文件和材料,包括境外担保函、委托书、外商投资审批申请书等;5. 协助法律部门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准备相关知识产权文件和材料,包括专利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书、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等;6. 协助法律部门处理公司重大事项的备案和公告工作,包括公司股权变更备案、高管任免公告、重大合同公告等;7. 参与制定法律文书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和指导法律文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法律文书的规范和统一;8. 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公司内部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文书的相关范例和参考案例;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岗位要求1. 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2. 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书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规范、清晰地表达法律意见和建议;4. 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5.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6.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和挑战。

四、岗位发展法律文书岗位是法律事务部中的基础性职位,是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任务要求
本次任务是根据个案情况撰写一份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以下要求:
1. 格式规范:文书应符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字体、页眉页脚等。

2. 文书内容:根据个案情况,撰写相关的法律文书,例如诉讼状、调解书、裁定书等。

3. 语言准确:文书中的使用的语言应准确、简明,避免使用太多的法律术语或复杂的句子结构。

4. 文字排版:文书中的文字应排版整齐,段落分明,并适当使用标点符号。

5. 内容合理:文书中的内容应合理、客观,并根据事实进行分
析和论证。

6. 字数要求:文书的字数应不少于800字。

完成任务
完成任务时,你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仔细阅读个案情况,并理解案件的关键细节。

2. 根据个案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文书类型,并确定文书的目的
和要求。

3. 依据个案情况,在符合法律文书格式的要求下,按照逻辑结构,撰写法律文书。

4. 在撰写过程中,注意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和简明的语言表达,使文书更具说服力。

5. 完成文书后,仔细检查格式、语言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 调整文书排版,确保文书整体结构和风格符合法律文书的要求。

总结
本次任务旨在锻炼你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通过合理运用法律
知识,准确表达个案情况和观点。

请务必按要求撰写,注意格式和
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完成任务后,你将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
律文书的写作技巧。

愿你顺利完成此任务,并获得丰硕的学习成果!。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概述本次任务主要涉及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分类、要素和撰写方法。

了解和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对于正确撰写法律文书至关重要。

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法律文书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文件。

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行政法律文书、民事法律文书和刑事法律文书三类。

- 行政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决定等,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书等。

- 民事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证明民事法律事实和行为,如合同、诉讼文书等。

- 刑事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证明刑事犯罪事实和刑事诉讼活动,如判决书、起诉书等。

法律文书的要素一份完整的法律文书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 标题:准确概括文书内容。

2. 抬头:包括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等信息。

3. 正文:详细记录法律事实、法律规定和相关决定。

4. 结尾:包括如何执行、申请人、被申请人等信息。

5. 页脚:包含页码和密级等信息。

6. 附件:如有必要,可以添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等。

法律文书的撰写方法撰写法律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简明扼要:言之有理,内容表达清晰明了。

2. 逻辑严谨:按照事实和法律规定的逻辑顺序组织文书内容。

3. 条理分明:结构清晰,各部分之间过渡自然。

4. 符合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范要求,如格式、用词等。

5. 确保准确:准确描述法律事实、法条、判决结果等,避免错误和不完整。

在实际撰写中,可以参考相关模板和样例文书,同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以上是关于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的基本概述。

希望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国开作业《法律文书》 (3)

国开作业《法律文书》 (3)

题目:辩护词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2013年6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 村)和刘女士均到村里的“河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准备外出销售。

在装运馒头时,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

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地昏迷。

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检验鉴定认为:1.死者是因胸前受外力打击引起反射性心脏抑制而死亡;2.根据案情,死者生前在胸前被打一拳后,后退两步倒地,送医院证明已死亡,死亡较急速。

检查虽见右心室表面有点状出血,部分心肌细胞有断裂,但胸前皮肤、皮下及胸骨、肋骨均未见明显损伤,属于“抑制死”的情况(即: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造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通过反射作用在短时间内使心跳停止而死亡,而尸检找不到明确原因)。

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理由是: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验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

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

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答案: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及《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 村)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韩某的辩护人。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第三次考核任务民事判决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 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 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

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

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

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

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

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

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

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

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 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市××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01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8月29日作出(2007)×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五合一)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五合一)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五合一)目录《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一)...................................................... - 1 - 《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二)...................................................... - 3 - 《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三)...................................................... - 6 - 《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四)...................................................... - 8 - 《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五).................................................... - 10 -《法律文书》网课形考任务(一)题目: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

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

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任务概述
本次任务旨在帮助学员了解并掌握法律文书撰写的基本要求和
技巧,以提高其在法律领域中的写作能力。

通过研究本课程,学员
将能够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结构和格式,并掌握文书撰写的基本流程。

任务内容
1. 法律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了解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文书、刑事文书、行政文
书等,并掌握它们的基本特点和要求。

2. 法律文书的结构与要素
研究法律文书的一般结构,包括标题、开头、正文、结尾等部分,并了解每个部分应包含的要素和注意事项。

3.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
掌握使用准确、简明、明确的语言表达法律观点和事实的技巧,尽量避免歧义和模糊性,确保文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
了解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如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并学会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和段落分隔,使文书整体呈现出清晰、整
洁的外观。

5. 法律文书的撰写流程
掌握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流程,包括理清思路、收集必要信息、草拟初稿、修改润色等步骤,并学会逐步提高文书的质量和效果。

任务要求
完成本次任务后,学员应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文书的要求和技巧,并能够独立撰写一份符合法律文书要求的作品。

任务评估
任务完成后,请将撰写的法律文书作品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评
估和指导。

请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本次任务,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


你成功!。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任务概述本次任务要求完成一份文档,旨在探讨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和写作技巧,以帮助学员提高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

本文档将介绍法律文书的定义、分类、结构和书写规范,以及提供一些撰写法律文书的实用建议。

法律文书的定义与分类定义法律文书是指用于表达、记录或记录法律事实、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件的书面文件。

它们起到了证明、沟通和执行法律的重要作用。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内容,法律文书可以包括起诉状、合同、判决书、调解书、证据材料等。

分类根据其用途和内容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判决书等。

2. 合同文书:用于约定和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 补充文书:如法院补充通知、违约通知等,补充或修正原有文件的内容。

4. 行政文书:用于表达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批复、通知等。

5. 公证文书:包括公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标题法律文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反映其内容和目的。

通常包括文书类型、当事人信息、案号等。

前言前言是法律文书的开篇部分,用于引出法律事实和主题。

应包括简要的事实背景介绍,以及提供案件相关的基本信息。

主体主体是法律文书的核心部分,主要呈现法律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

应清晰、准确地陈述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观点,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分析和解决方案。

结尾结尾部分总结了论点和观点,并对相关决定和倡议做出明确表态。

根据特定的法律文书类型,还可以包括法律文书的签署、日期等要素。

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语言要精炼严谨法律文书应使用精炼、严谨的法律语言表达事实、论点和观点。

避免使用模糊、含糊或不明确的表达方式。

结构要清晰合理法律文书应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组织,确保逻辑条理清晰。

段落之间应有明确的过渡,语句之间应有合适的连接词或短语。

格式要规范统一法律文书的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要求。

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行距和页边距,编号和标注要统一、清晰。

用词要准确恰当法律文书应避免使用与法律相冲突或模棱两可的词语。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_民事判决书

电大《法律文书》03任务_民事判决书

《法律公文》03任务1.民事判决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

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 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

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

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

孙X 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

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

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

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

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应用写作(第三版)第五章法律文书

应用写作(第三版)第五章法律文书


五、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内容要真实、准确、有针对性 法律文书中的事实材料必须真实。无论是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或民事、行政案
件中的纠纷事实,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虚构。凡是写进法律文书的内容, 还要求列举出足以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无旁证材料的事 实,不能写入法律文书,因为司法裁判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若材料与事实有出入,就可 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使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受损,严重的可能 影响当事人的生命权。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是处理案件或定罪量刑的依据,必须以 法律为准绳,所以选用的事实材料与适用的法律条款应完全对应一致,理由须充分明 确。
三、法律文书的特点
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制作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法律文书的制作总是和一定的法 律程序相联系的,有严格的规定。什么情况下依据什么法律,应制作什么文书,制作的主体是谁,制作的内容和要求 是什么,如何提交送达等,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制作。
四、法律文书的作用
司法实践活动的 忠实记录
在进行诉讼和非讼活动中,每一程序和环节都有相应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 并最终形成完整的卷宗,这些卷宗忠实地记录了办理案件的全过程,是检验办案 质量、对案件进行复查的重要依据。
进行法制宣传教 育的重要教材
法律文书其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实施。不仅如此,公开对外 的法律文书还有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法律文书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 用活生生的事例来宣传法律、解释法律,从而使人们更好地认识法律,明确是非,
四、起诉状的写作格式和方法
尾部
起诉状的尾部应依次写明以下内容:
1. 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0XX法律文书任务

20XX法律文书任务

20XX法律文书任务篇一:20XX法律文书01任务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检刑诉字【20XX】第42号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 省XX县人,XX市XX公司勤杂工,住XX公司平房3排13号。

20XX 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经本院批准被XX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5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XX年5月X日已告知被害人家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现查明:被告人刘XX平时因工作琐事,对其公司经理被害人许XX怀恨在心,并蓄谋报复杀人。

20XX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为达到报复杀人的目的,从公司木工房朱XX处谎称修理桌椅借得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

当日中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窜至被害人许XX正在午休的三楼办公室(333室),见许XX在办公室里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XX正在休息,于是刘XX谎称有一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XX报告,将侯XX支走。

侯走后,刘XX将房门反锁,窜入里间,趁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XX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XX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木工凿击打十余下,致使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抓获。

上述犯罪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为据,被告人刘XX亦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以报复杀人为目的,残忍地将被害人许XX 杀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一审民事案件用)
(2013)×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

上列原告诉被告解除收养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被告的父母请求,原告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被告为养子。

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

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

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被告以自己在恋爱与婚姻问题上与原告存在分歧为由,在当年10月,搬出了原告家,自此不再将工资交给原告。

2013年3月上旬,原、被告又因被告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被告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趁家中无人的机会将原告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得知后,要求被告归还电视机未果,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养父子关系,并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与原告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由于原告不资助被告结婚而产生了一些矛盾,被告就搬至其工作的制药厂居住,原告也不再给零花钱,但被告每逢节假日还买些食品去看看原告。

2012年12月,原告因病住院。

由于原告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

被告虽与原告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被告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几年来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截止到2013年8月只从原告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所以搬走原告彩电这只是以此作为对被告结婚的一点补偿,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退回被告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近四年,后来双方因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

本院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近四年期间,被告将工资交给原告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被告零花钱,为被告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原告返还所交工资之理。

后来双方因在被告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然是属于孙X林的错误。

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
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

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养父子关系。

2、被告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X杰。

3、原告孙X杰付给被告孙X林结婚资助款5OOO元元钱。

4、本案受理费用6OO元由原、被告各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
人民陪审员朱××
人民陪审员王××
2013年6月3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