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5.08•【文号】教体艺厅函〔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和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推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
三、活动安排(一)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理念。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并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推进立德树人工程、青少年读书行动、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科学教育促进计划,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二)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各科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指导幼儿园关注幼儿心理发展需要,使幼儿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
指导中小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指导中职学校、高等学校重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好匹配职业、适应社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浙教办函〔2018〕38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建设战略,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0号)要求,结合2018年健康校园建设部署,现就做好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全省校园和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同时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巩固我省健康校园建设成果。
二、活动时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贯穿2018年全年。
三、主要内容(一)国家层面。
1.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政策制度体系。
启动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政策与制度体系。
2.增加健康教育教学资源供给。
针对学生健康需求,组织专家开发健康教育教材、教学培训课件、教学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增加健康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量,拓展“互联网+健康教育”内容供给。
3.加强指导。
结合2018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重点调研安排,有针对性地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总结经验和成效。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8.02•【文号】教体艺〔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加强新时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成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夯实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坚持健康第一。
教育学生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学会和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为人人终身健康、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基础。
江苏心理健康教育大纲
江苏心理健康教育大纲
《江苏心理健康教育大纲》
江苏省心理健康教育大纲是指导江苏省各级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维护和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该大纲涵盖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大纲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念,提出要培养学生的自尊自信、自我控制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让学生具备积极应对挑战和压力的能力。
其次,大纲明确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包括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培养正确的心理态度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在内容方面,大纲从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评价和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与干预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具体包括心理健康知识的科普、心理健康测试工具的使用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干预措施等。
此外,大纲还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规范,要求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等形式,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江苏心理健康教育大纲》的出台,为江苏省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认真实施该大纲,有望有效提升全省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同时,该大纲还为其他地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5.28•【文号】教思政厅[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内教体函〔2017〕51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内教体函〔2017〕5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学校健康教育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高校健康教育,提高高校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高校健康教育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并对实施途径与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现就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成立以校长为责任人,学校相关部门协同负责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方案及工作计划,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设专项课程,实现教学目标。
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辅助课外活动、学生社团等多种途径,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安排必要课时、确定相应学分,将健康教育课纳入到学校教学体系。
按照“问题导向与健康需求相衔接”等原则,围绕“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以培养生存能力为主线,让学生掌握现场急救、心肺复苏术等保护生命的措施;传授健康基础知识及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为手段;掌握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控,学会自身健康管理为重点,培养健康意识,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3.16•【文号】教社政[2001]1号•【施行日期】2001.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2001年3月16日教社政〔2001〕1号)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如何指导学生在观念、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尽快适应新的要求,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明确提出,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应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全面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
它对于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针性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13•【文号】教体艺厅函〔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和健康中国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要求,我部决定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健康素养融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将健康促进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将健康教育渗透学生学习实践生活诸环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转化为健康治理政策、学校健康管理制度和师生健康行为规范。
以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主动适应健康中国建设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基本要求,推进健康教育更加注重面向人人、服务全面发展、奠基终身健康、做到知行合一、实现共建共享,以健康促进为主线改进学校治理体系,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快学校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健康学校建设模式和青少年健康促进机制,系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建成全国健康学校,大幅提高学校立德树人质量和健康促进水平,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9•【文号】教体艺厅函〔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
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doc
新色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规范性文件一、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卫生健康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周金然副组长:刘杰刘亚民成员:刘杰刘亚民及各班主任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做到有课时、并开发利用校本教材作为依据,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向学生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控等有关常识。
3、提升健康卫生宣传的文化氛围,结合我校特殊的地理环境特点进行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班级健康卫生知识的宣传在每期的学习园地中占有一定位置,定期宣传有关健康卫生的知识,并结合班级学生实际状况有目的的进行教育。
4、学校每学期利用黑板报、广播室作为健康教育的主阵地,广播室将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作为每次广播内容的一个栏目,各班的健康教育课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育内容,各班还应该利用宣传单、宣传画、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
5、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并认真执行我校制定的防控流行病的晨检制度。
6、针对学生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后,对患病学生一方面要关爱体贴,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同时遵医嘱对患病学生采取恰当的人文应对措施。
二、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制度1、按时作息,每天文化课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九小时。
2、坐卧、立走的姿势符合健康标准,加强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身体素质、健康状况良好,达到学生身体健康检测标准。
3、努力做到“六勤”、“七不”。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勤开窗通风、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三无”食品、不吸烟饮洒、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玩耍、不对着别人咳嗽或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瓜果皮或纸屑等废弃物。
4、保护视力,做到“三要”、“四不要”。
要保证读书、写作姿势正确、要勤做眼保健操、要注意用眼健康,不要在光线太强或太弱的地方看书、不要边走边看书、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乘坐车船时看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12.22•【文号】教社政厅[2003]2号•【施行日期】2003.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厅[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近一时期以来,个别高校接连发生学生由于心理异常等原因致伤或致死他人的严重事件,教训十分惨痛。
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
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和有关高校的经验,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作。
长期以来,许多高校通过完善有效的学生管理,对广大学生给予及时的教育、关心和保护,在帮助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减少和避免伤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根据当前有的高校接连发生学生由于心理异常等原因自杀和致伤他人的严重事件的新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为减少和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切实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深入、细致、扎实地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二、强化育人意识,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合力。
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对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也需要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高校"两课"教育教学的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苦乐观、恋爱观、择业观等思想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尚;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课堂、公寓,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专业教师要注意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关心学生的专业学习,也要注意了解和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要充分发挥身处广大学生之中的优势,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全方位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1.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
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
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2.大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
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举措,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
注重关心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的学生,教师要及时给予个别指导,鼓励同学间开展朋辈帮扶,帮助学生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
重点关注临近毕业仍未获得用人单位录用意向的学生,积极提供就业托底帮助,缓解就业焦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2.07•【字号】•【施行日期】201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的要求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现将本市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及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对健康教育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其“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树立“以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结合上海市中小学实际,特制定《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健康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的竞争力。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以促进学生健康为核心,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以大健康观为指导,把学校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呵护学生成长为宗旨,统筹和部署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8.13•【文号】教基[1999]13号•【施行日期】1999.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1999年8月13日教基[1999]13号)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省、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了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教会精神和《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努力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当代中小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
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多是独生子女,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有些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的会使学生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
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有一个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而且需要帮助他们掌握调控自我,发展自我的方法与能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培养跨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2.25•【字号】粤教思〔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2月25日以粤教思〔2016〕2号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人格发展以及升学就业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困扰或问题。
在中小学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制定本工作规范指引。
一、工作目标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目标是: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多种教育途径,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自尊自信、坚韧顽强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充分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好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要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同时,对于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三、基本原则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0.26•【文号】教材函〔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教材函〔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中小学课程教材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部制定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2021年10月26日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中小学课程教材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一、重要意义生命安全与健康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和永恒追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
良好的学校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生命观、健康观、安全观,养成健康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自觉采纳和保持健康行为,为终身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全面融入中小学课程教材,是实现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系列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以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健康为核心,覆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领域,关注影响生长发育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因素,帮助学生树立关爱生命、热爱生活的观念,形成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
(二)增强“安全为本”意识和能力立足日常生活情境,覆盖居家、校园及其他公共场所,关注网络空间,引导学生学会科学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危机事件,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危险预判、紧急避险、求生逃生等自救和他救技能,培养应急救护能力,提高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1992.09.01•【文号】•【施行日期】1992.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1992年9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全国爱卫会发布)一、目标健康教育是以传授健康知识、建立卫生行为、改善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教育。
在中小学校中,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儿童青少年作为主要受教育者,开展适宜、适时的健康教育,其总目标为:1、增进儿童青少年的卫生知识,明了健康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儿童青少年自我保健、预防疾病的意识。
2、使儿童青少年逐步建立、形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自觉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促进身心健康,改善生活质量。
二、要求1、使儿童青少年掌握一定的卫生知识,认识个人卫生习惯、营养、体育锻炼、防病保健、环境卫生、心理卫生、安全措施等诸因素与个体健康的相互关系及影响作用。
逐步自觉地形成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卫生观念。
2、培养儿童青少年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状态,正确了解自身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特别是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的变化特点及影响因素,改变不良行为,建立健康行为,改善环境,促进身心健康发育。
三、适用范围本基本要求以国家教委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以及对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的要求为依据,在全日制6年制小学1-6年级或5年制小学1-5年级和普通中学初一至初三年级开设健康教育课。
在目前已经具备师资等条件的省、地、市各级中小学校要求开设每周至少一学时的健康教育课,而尚无条件者,鼓励可由不定期的健康教育讲座逐步过渡到定期的健康教育课。
四、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按小学和中学不同年龄阶段划分为小学生健康教育大纲和中学生健康教育大纲。
从总体内容上看,根据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均分别分为八大部分:小学阶段:第一部分:人体的主要解剖生理知识第二部分:个人卫生习惯与健康第三部分:合理营养与健康第四部分:环境卫生与健康第五部分:体育运动与健康第六部分:常见疾病的预防(含常见地方病)第七部分:安全与意外事故伤害的预防第八部分:心理卫生中学阶段:第一部分: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第二部分:青春期生理卫生第三部分:个人卫生习惯与健康第四部分:合理营养与健康第五部分:学校生活卫生(含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第六部分:常见疾病的预防第七部分:心理卫生第八部分:体育锻炼与健康在编排中小学各年级的健康教育内容时,要以各阶段健康教育大纲的规定要求为依据,贯彻反映各阶段健康教育的总体内容,同时,还要参照教育学的原则,体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学生参与等项基本原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24•【文号】教体艺厅函〔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培养师生健康意识、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健康素养,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我部决定2022年继续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新时代、现代化、高质量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健康观、提升健康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让健康知识、行为和能力成为师生普遍具备的素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师生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时间安排主题健康教育活动贯穿2022年全年。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常态防控。
巩固深化拓展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与经验,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教育引导师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不滥食野生动物、科学就医用药等健康行为和习惯,在日常生活中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
健康教育基地管理规定细则
健康教育基地管理规定细则《健康教育基地管理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健康教育基地管理,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健康教育基地是指为学生提供健康教育课程和服务的场所,包括学校卫生室、健康教育中心等。
第三条健康教育基地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健康教育基地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健康教育基地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健康教育工作,并配备专业人员。
第五条健康教育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
第六条健康教育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教育水平。
第三章健康教育基地管理要求第七条健康教育基地应当做好日常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提供健康饮食,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第八条健康教育基地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第九条健康教育基地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急救知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第十条健康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定期的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意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一条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健康教育基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健康教育基地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健康教育基地管理规定的单位,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导致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主管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健康教育基地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应当按规定尽快完善健康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健康促进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健康促进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师生身体素质,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三条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的宗旨是促进全校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环境,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第四条学校健康促进工作分为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三大方面,具体责任由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第六条学校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身体素质水平,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运动习惯。
第七条学校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开展校园体育运动,组织健身锻炼活动,开展体育比赛,设立体育训练课程等。
第八条学校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的责任由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社团负责,定期进行体育检测,制定个性化的健身计划。
第九条学校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要求全校师生参与,建立良好的体育氛围,提高全校的体育活动参与率。
第十条学校体育健康促进工作的评估和考核由学校相关领导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度目标和计划。
第三章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第十一条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蔓延。
第十二条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保障校园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的责任由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和学生会班级干部负责,开展定期的环境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要求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全校的健康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的评估和考核由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卫生目标和计划。
第四章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第十六条学校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目标是预防和干预心理问题,提高全校师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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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色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规范性文件
一、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卫生健康教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金然
副组长:刘杰刘亚民
成员:刘杰刘亚民及各班主任
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做到有课时、并开发利用校本教材作为依据,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向学生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控等有关常识。
3、提升健康卫生宣传的文化氛围,结合我校特殊的地理环境特点进行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班级健康卫生知识的宣传在每期的学习园地中占有一定位置,定期宣传有关健康卫生的知识,并结合班级学生实际状况有目的的进行教育。
4、学校每学期利用黑板报、广播室作为健康教育的主阵地,广播室将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作为每次广播内容的一个栏目,各班的健康教育课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育内容,各班还应该利用宣传单、宣传画、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
5、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并认真执行我校制定的防控流行病的晨检制度。
6、针对学生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后,对患病学生一方面要关爱体贴,另
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同时遵医嘱对患病学生采取恰当的人文应对措施。
二、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制度
1、按时作息,每天文化课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九小时。
2、坐卧、立走的姿势符合健康标准,加强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身体素质、健康状况良好,达到学生身体健康检测标准。
3、努力做到“六勤”、“七不”。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洗衣物、勤开窗通风、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三无”食品、不吸烟饮洒、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玩耍、不对着别人咳嗽或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瓜果皮或纸屑等废弃物。
4、保护视力,做到“三要”、“四不要”。
要保证读书、写作姿势正确、要勤做眼保健操、要注意用眼健康,不要在光线太强或太弱的地方看书、不要边走边看书、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乘坐车船时看书。
5、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饭前、便后要洗手。
6、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7、教室卫生要勤整理,并采用湿式清扫的方式,并有专人负责。
三、教师健康教育制度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或上课不准穿拖鞋、拖鞋、短裤、背心,并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做好学生的表率。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办公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办公桌上摆放排列整齐伐一,个人用品摆放规范。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做学生的榜样,并注意饮食卫生,做好个人和群体的疾病防控工作。
5、认真学习健康教育知识,遵守社会公德,尽可能多了解一些健康教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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