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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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力企业未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1-10KV及以上0.373元/千瓦时
2、本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7分。

3、本表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贫困县排灌、中小化肥、大工业中优待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5分,大工业、非普工业电价每千瓦时1分;对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不得开征,并按表所列价格相应扣减。

4、对已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不含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5、本表所列价格均不含中央库区移民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7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冀发改能价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电力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关于做好目录销售电价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取消我省河北电网、冀北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居民生活(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调整后的《河北电网销售电价表》、《冀北电网销售电价表》见附件1、附件2。

二、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代理购电机制,近期尽快发布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至少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价格水平向代理用户售电。

2021年12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暂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三、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河北电网基准价为0.3644元/千瓦时,冀北电网基准价为0.3720元/千瓦时,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河北省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河北电价)

河北省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河北电价)

河北省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河北电价)河北省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 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

第一档:全年总用电量2160(即180×12)度内,电价0.52元/度。

第二档:全年总用电量2161~3360(即280×12)度之间部分,电价0.57元/度。

第三档:全年总用电量3361度以上的部分,电价0.82元/度计费。

河北省一二三档电费标准表2020 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下的,推行现行的电价水准,电价每度0.52元。

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71度至250多度,在第一档电价前提下每度提高0.05元。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

河北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怎么算第一档:全年总用电量2160(即180×12)度内,电价0.52元/度。

第二档:全年总用电量2161~3360(即280×12)度之间部分,电价0.57元/度。

第三档:全年总用电量3361度以上的部分,电价0.82元/度计费。

第二档:全年度总用电量2161~3360(即280×12)度中间一部分,电价0.57元/度。

第三档:全年度总用电量3361度左右的那一部分,电价0.82元/度收费。

第二档:1-10千伏及以上,平段为0.5200元/度,高峰为0.55如按月计算,居民阶梯电价电量按千瓦时(俗称“度”)为计量单位,用电量单价不区分峰谷时段。

符合《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管〔20XX〕63号)要求,且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

2018年最新河北省峰谷电价

2018年最新河北省峰谷电价
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 0.1 分钱,其它用电 1.9 分钱。
附件 2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平段
尖峰
高峰
低谷
第一档 0.5200
0.5500 0.3000
双蓄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 (元/千瓦/ 量(元/千
35
22O 千伏及以上 0.4983 0.7808 0.6867 0.3099 0.2629
35
23.3 23.3 23.3 23.3
三、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0.5004 0.4904
其中:贫困县农业生产 用电
35 千伏及以上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及以上
0.4804 0.3154 0.3124 0.309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 7.83%带来的收益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 50%;2017-2019 年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 4.32%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 4.32%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 司承担,低于 4.32%带来的收益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 50%。
0.5362 0.4862
不满 1 千伏
0.6724 1.0594
单一制
1-10 千伏
0.6574 1.0354
二、工商业 及其它用电
两部制
35 千伏及以上 1-10 千伏 35-11O 千伏 110 千伏
0.6474 1.0194 0.5629 0.8842 0.5479 0.8602 0.5329 0.8362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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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网电价的通知-冀价管[2009]96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网电价的通知-冀价管[2009]96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网电价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网电价的通知(冀价管〔2009〕96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为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对我省电价水平做了适当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一)适当调整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

(二)山西、内蒙古西部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分别提高到每千瓦时(下同)0.3344元和0.349元;山西电网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提高1分钱。

山西省以点对网方式向京津唐电网送电的电厂送电价格提高到0.348元。

陕西府谷电厂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核定为0.3268元。

(三)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全省地方小水电机组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河北华电混合抽水蓄能水电有限公司、大唐王快水力发电厂、大唐岳城水电站、潘家口水力发电厂1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5分钱。

(四)按照国家确定的调价方案,将河北建投生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上网电价做适当调整。

有关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

2008年8月全省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和居民生活用电外,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0.4分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省级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省级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省级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4•【字号】冀发改能价〔2020〕184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省级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0〕184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河北省级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增值税、线损、交叉补贴和区域电网容量电费。

2020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726号)执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4号)执行。

2021-2022年河北电网、冀北电网输配电价见附件1。

2021-2022年河北电网、冀北电网销售电价见附件2。

二、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用电价格包括市场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用户或者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电网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收取输配电价。

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要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按时报送我委。

石家庄购电卡和阶梯电价

石家庄购电卡和阶梯电价

石家庄购电卡和阶梯电价石家庄电费阶梯电价收费标准之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

其中: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居民用户电压一般为220伏);1-10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47元。

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280度,在之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在之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情况:高峰时段:8:00-12:00、16:00-20:00;平段时段:6:00-8:00、12:00-16:00、20: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尖峰时段:9:00-12:00(每年6、7、8月份)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条件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含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的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二、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一)峰谷时段划分: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

(二)峰谷电价1、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之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之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

河北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输配电价表

河北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输配电价表

附件1
河北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输配电价表用电分类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元/千瓦时)
两部制基本电费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单一制
不满1千伏0.2840 1-10千伏0.2690 35千伏及以上0.2590
两部制
1-10千伏0.1699
23.335 35-110千伏0.1549
110千伏0.1399
220千伏及以上0.1349
备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83%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7.83%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7.83%带来的收益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附件2
河北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备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3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26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它用电1.9分钱。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冀价管[2011]62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冀价管[2011]62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网电价的通知(冀价管〔2011〕62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华北电监局河北业务办,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现将调整电网电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省内统调燃煤发电企业(含其关停机组替代电量)上网电价,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含税,下同)为:北网2.3分钱,南网2.83分钱(含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招标采购抽水电量电价)。

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北网0.4243元,南网0.43元,调整后的各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见附件一、二。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

(二)电价偏低且亏损严重的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机组和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9号机组上网电价多提高0.62分钱。

(三)我省地方燃煤发电企业电价调整方案另行下达。

二、调整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全省地方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统一提高到0.42元;将潘家口水力发电厂1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到0.334元;将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黄壁庄常规机组和岗南蓄能机组容量电价每千瓦每月分别提高到20元和36元。

三、调整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一)山西、内蒙古西部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分别提高到0.3887元和0.375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经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重点提高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对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提高。

具体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山西3.09分钱、青海3分钱、甘肃2.68分钱、江西2.62分钱、海南2.53分钱、陕西2.52分钱、山东2.45分钱、湖南2.39分钱、重庆2.28分钱,安徽、河南、湖北各2分钱,四川1.5分钱、河北1.49分钱,贵州1.24分钱(其中0.46分钱用于提高脱硫加价标准)。

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甘肃、陕西、安徽三省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二)对上述15个省(市)以外的其余省(区、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小幅提高,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其中,广西、云南省(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5分钱和0.3分钱;北京、上海、江苏、浙江4个省(市)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分钱、3.6分钱、3.6分钱和3.6分钱;青海、广东、福建省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暂不调整。

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版本:版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6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它用电1.9分钱。

4.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峰段:8:00-22:00,谷段:22:00-次日8:00。

(采暖期内居民清洁供暖用电峰谷时段,峰段:8:00-
20:00,谷段:20:00-次日8:00。

),依据[2015]185号和冀发改价格[2017]1376号。

5.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高峰:9-12时、17-22时(其中尖峰:每年6、7、8月份10T2时、21-22时);谷段0-8时,
平段8-9时、12-17时、22-24时。

依据冀发改价格[2019]468号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6.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
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
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280度;
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

7.上表所列价格依据冀发改价格[2019]726号文件,自2019年7月1F1起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冀价管〔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19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54分、0.78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至0.39分。

具体详见附件1、2。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再次分别降低5.68分、5.4分,输配电价标准同步降低,具体详见附件3、4、5;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至标杆电价,具体详见附件6。

三、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电价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并单独开具票据,要确保我省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主体,其工商业分表用户的峰谷计量表及安装更换等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电价监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会同电网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加大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规范力度,确保各项降价清费措施落实到位。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局(商价处)。

附件: 1.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7月1日起执行)2.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7月1日起执行)3.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9月1日起执行)4.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9月1日起执行)5.河北省电网输配电价表(9月1日起执行)6.河北省部分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9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物价局2018年8月27日。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一:河北省北部地区电厂上网电价表附表三: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附表四: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峰谷分时趸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我国的电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目前,我国电网销售电价实行的是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

定价的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分级管理。

因此,要想正确理解和执行现行电价,必须清楚知道各类电价的应用范围和相关规定,才能准确无误的确定用户应执行的价格,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现行电价分类是怎样规定的?现行电价标准分为直供电价和趸售电价。

电网直供电价又分为七类,即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电网趸售电价分为五类:即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

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是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分为峰、谷、平三个时段,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电价,高峰时段用电电价上浮,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而且高峰和低谷之间的价差非常大,这样就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更加合理用电。

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20(含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指农电)。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是怎样划分的?高峰时段:7:30――11:30 17:00――21:00共计8个小时低谷时段:22:00――5:00共计7个小时其余时段为平时段,共计为9个小时峰谷分时电价是怎样确定的?计价方法: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平时段电价不变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基础电价内容:电度电价参与计算;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基金,城市附加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计算。

功率因数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河北南网销售电价2

河北南网销售电价2
附件 1
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平段
尖峰
高峰
低谷
第一档 0.5200
不满 1 千伏 第二档 0.5700
一户一表 一、居民生 活用电
第三档
1-10 千伏 及以上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0.8200 0.4700 0.5200 0.7700
合表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及以上
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 0.1 分钱,其它用电 1.9 分钱。
附件 2
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平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尖峰
高峰
低谷
第一档 0.5200
0.5500 0.3000
双蓄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 (元/千瓦/ 量(元/千
合表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及以上
0.5362 0.4862
0.5700 0.5200
0.3100 0.2800
单一制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0.6473 1.0192 0.6323 0.9952
0.8953 0.8743
0.3993 0.3903
0.3374 0.3299
35 千伏及以上
22O 千伏及以上 0.5279 0.8282
不满 1 千伏
0.5215
三、农业生产用电
1-10 千伏
0.5115
35 千伏及以上
0.5015
其中:贫困县农业生产 用电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电网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电网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电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7.03•【字号】冀价管字[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电网电价的通知(冀价管字〔2008〕61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7号)规定,决定适当提高河北省电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一)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北部地区1.6分钱、南部地区1.68分钱。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调燃煤机组电价水平见附件一、二。

(二)提高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北部地区0.3664元、南部地区0.3668元。

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

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三)山西、内蒙古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分别提高到每千瓦时0.3044元和0.324元;东北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提高到每千瓦时0.278元;山西电网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68分钱。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分别提高到每千瓦时0.323元和0.322元(含脱硫加价);陕西国华锦界电厂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核定为每千瓦时0.3068元(含脱硫加价)。

二、为逐步理顺电网输配电价,将河北北部、河北南部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将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同)分别提高1.47分、0.86分。

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分别为0.3644元、0.372元。

各燃煤发电机组调后上网电价详见附件1至2。

燃煤发电机组替代电量上网电价、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按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同步调整;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结算价格、企业自备电厂余量上网电价、综合利用发电(余热、余压、尾气)机组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

二、调整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南、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75分、0.87分,其中,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它用户用电价格均降低1分,单一制用户用电价格分别降低1.56分、1.1分。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3至4。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3]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3]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3〕89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河北分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号)规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上网电价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具体水平详见附件1、2、3。

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调后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同)分别为0.4196元、0.4108元。

南、北电网退役机组转让电量的上网电价分别降低1.04分钱、1.35分钱。

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按调后标杆电价执行。

二、将山西、内蒙古西部以点对网方式向华北送电价格分别降低0.9分钱、1.35分钱,陕西以点对网方式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降低1.04分钱;将山西以网对网方式向华北、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降低0.7分钱,内蒙古西部、东北以网对网方式向华北送电价格分别降低1.05分钱、0.6分钱。

送电价格调整后,华北区域电网公司统购统销电量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的结算价格相应调整。

三、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1分钱;对除尘、烟尘排放浓度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0.2分钱。

四、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44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44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4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省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

河北南部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2分,降低后的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

河北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2分,降低后的电价标准详见附件2。

上述价格调整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河北北部电网输配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电价不作调整。

三、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

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

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冀价管〔2016〕180号)有关规定,电力用户因不可抗力因素(含政府行为)停产的,在停产期间免收基本电费。

四、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

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经营者在国家规定电价之外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加价。

自2018年6月1日起,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等经营者对分表计量的租户,要严格按照其用电电压等级对应的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在移交或改制前,园区电网经营者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和分表电量向园区内用户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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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版本:版
用电分类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
平段尖峰高峰低谷双蓄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
量(元千
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
不满千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千伏及
以上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合表
不满千伏
千伏及以上
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单一制
不满千伏
-千伏
千伏及以上两部制
-千伏
-千伏
千伏
千伏及以上
三、农业生产用
电农业生产用电
农村到户电价
不满千伏
-千伏
千伏及以上
贫困县
农业生产用电
农村到户电价
不满千伏
-千伏
千伏及以上
注:.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分钱。

.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钱。

.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分钱,其它用电分钱。

. 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峰段:,谷段:次日。

(采暖期内居民清洁供暖用电峰谷时段,峰段:,谷段:次日。

),依据[]号和冀发改价格[]号。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高峰:::,::(其中尖峰:每年、、月份::);谷段:次日:;平段::,::,::。

依据冀价管[]号文件。

.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
第一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度及以内;
第二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度度;
第三档:居民户月用电量在度及以上。

.上表所列价格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冀价管[]号文件,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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