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28几种会计凭证的税务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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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税务风险点”

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税务风险点”

会计人员必定知道的“税务风险点”一、报表层面的风险点1.税负率明确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

2.成本结构明显差异于同行业同类产品,比方可抵扣进项的成本明显偏高,可能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3.成本结构与产品配方不符,比方有的企业发生一个产品耗用多个包装盒的初级错误,再比方,投入资料与产品没相关系。

4.成本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而又没有推出新配方产品。

5.毛利率年与年之间、月份与月份之间起伏明显,又没有合理的讲解。

6.毛利率或纯利率远远高出同行,也许远远低于同行,都可能被重点检查。

7.期间花销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花销“吃掉”,以致企业微利或损失,很简单被发现隐瞒收入。

也许,期间花销明显偏低,提示可能“别的有一本账”,大量白条花销做在“另一本账”上面。

8.制造花销存在异常,比方水电费与产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与产量不配比。

9.财富负债表结构异常,有形财富多,产值却很小,“大企业做小买卖” ,可能被思疑有两本账。

10.物流花销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发现隐瞒了收入。

11.现金流呈负数,可能牵出“两本账”。

12.存货账实差异大,账多存少(虚库),也许存货时间太长,素来没有动用。

13.生产环节“在产品”账多实少,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14.产能解析出现异常,包括设备产能评估、人工产能评估、材耗产能评估、制造花销产能评估、期间花销产能评,这些产能若是明显低于同行水平,可能存在隐瞒收入。

15.企业素来亏钱或微利,股东却大量借钱给企业,可能被思疑有销售收入直接进了股东的口袋。

16.预收账款挂账时间太长,被强行要求确认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17.频频出现大额现金进出,以及大额现金长远挂在账上,可能存在账外进出。

18.股东几乎没有缴个税,而股东个人财富很多,提示股东有“账外收入”。

二、账务层面的风险点1.股东个人花销,在企业报销。

这种状况,将被视为分红,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用企业资本购买财富,财富所有人写成股东,财富的花销、折旧却在企业列支。

会计核算中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点

会计核算中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点

会计核算中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点我们在对一些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发现很多公司存在一些共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较大的问题,在此进行分析列示,希望引起贵公司关注,并尽力规范会计核算,规避税务风险。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8、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12、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报销的发票。

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以数治税”背景下的税务风险管控——以所得税的税收预警为例

“以数治税”背景下的税务风险管控——以所得税的税收预警为例

【摘要】“以票控税”的理念在金税三期推行的这些年,已经深入各行各业,税务机关全力突破发票和数据之间的关系,在税收大数据全面收集并建立电子底账库的背景下,正在向“以数治税”转变。

尤其是在金税四期的运行过程中,税务机关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关键,企业要积极应对这些财务风险。

通过文章的4个案例来看,大部分的企业目前尚未建立以税务风险为导向的管控体系,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常态化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这就要求企业在平时工作当中要参考税务局的一些预警指标,将其与平时的工作相结合,以加强税务管控,降低税收风险。

【关键词】“以数治税”;电子底账库;税收预警【中图分类号】F810.42一、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企业将面临诸多税收风险2021年,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

(一)从“以票控税”走向“以数治税”大数据时代,税务系统正在经历从未有过的转变,数字化驱动是改革的方向。

金税三期自2013年正式上线以来,企业进入发票全网联动的新时代,企业的发票出口入口都进入了税务局的金税系统,税收征管建立了电子底账库,对这些信息进行自动匹配和分析。

2017年颁布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中明确提出: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大数据会根据“票表税比对”评估纳税人的税号、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等。

现在的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进行网上“报税”,未来将在智慧税务引领下进一步实现自动“算税”,随着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的税收信息化递进升级,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效能将不断提升,在经历“经验管税”和“以票控税”两个时期后,中国税收征管正在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发挥数据赋能对提升税收治理水平的乘数效应。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会计核算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准确、规范的会计核算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清晰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还对于依法纳税、防范税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的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容易产生一些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会计核算中容易产生的税务风险。

一、收入确认方面的税务风险1、延迟确认收入企业为了调节利润或者其他目的,可能会延迟确认收入。

例如,在货物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但相关款项尚未收到的情况下,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从而导致少申报纳税。

这种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2、提前确认收入与延迟确认收入相反,有些企业可能会提前确认收入。

比如,在销售合同尚未完全履行、风险和报酬尚未完全转移的情况下,就过早地确认收入。

这同样会导致税务申报不准确,引发税务风险。

3、收入确认金额不准确在确认收入时,没有正确计算收入金额,如未扣除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等因素,或者将不属于收入的款项计入收入,都会导致税务申报的错误。

二、成本费用核算方面的税务风险1、成本核算方法不正确企业在选择成本核算方法时,如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选择,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保持一致。

如果随意变更成本核算方法,可能导致成本计算不准确,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

2、费用列支不规范有些企业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列入成本费用,如个人消费支出、罚款、滞纳金等。

或者将应当资本化的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研发费用等,直接在当期费用中列支,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引发税务风险。

3、虚增成本费用为了减少纳税,一些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虚增成本费用。

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三、资产核算方面的税务风险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进行计提,或者未对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合理估计,都会导致折旧计提不准确,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特别提醒-要重点关注以下9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

特别提醒-要重点关注以下9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

特别提醒:要重点关注以下9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风险点1:取得的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提醒:取得的通行费票据首先要看看盖章是财政监制章还是税务监制章,也就是说,财政票据类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税务监制的发票才可以抵扣,同时公司车辆办理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政策: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风险点2:取得的预付卡发票不得在企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提醒: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只能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政策: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同时,天津国税在16年汇算答疑中答复: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你购进预付卡时候,取得了发票,如果没实际使用,应该按资产进行管理。

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只有在实际发放时候,凭借相关内部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才能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有哪些常见风险

税务有哪些常见风险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税务有哪些常见风险
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

税总28号公告明确房开企业滞后取得成本发票,可追溯调整企业所得税

税总28号公告明确房开企业滞后取得成本发票,可追溯调整企业所得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发布,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诸多疑难问题,28号公告的发布为解决这一系列疑难财税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文件支撑。

这里首先想谈一下有关房开企业滞后取得成本发票如何调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基本的结论是28号公告明确了房开企业滞后取得成本发票,可追溯调整企业所得税。

成本发票不足,房开企业需调整计税成本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无法全额取得成本发票,而在结算计税成本以后年度取得成本发票的现象经常发生。

针对该问题,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房开企业滞后取得成本发票,同时发票不足的金额超过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0%,那么需要调整计税成本,其影响是在开发产品完工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发票滞后取得后,房开企业如何调整计税成本存在争议如果完工当年未取得发票,而在以后年度取得发票的,是扣除在取得发票年度,还是追溯调整到完工年度扣除?国税发【2009】31号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31号文出台之初税总的口径是:应该在实际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年度扣除,即应当在发票取得年度扣除,排除了追溯调整,要求未来适用。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于2018年8月完工且开始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完工时尚有1800万元出包工程价款未取得发票,但以预提成本方式把未取得发票的1800万元工程成本全额计入会计成本。

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为16000万元。

该公司在2018年9月10日结算项目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把未取得发票的1800万元出包工程中的1600万元(16000×10%)计入结算计税成本。

会计科目涉税风险点风险

会计科目涉税风险点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虚假支 付,编造购入商品、货物、应税劳务及服务,资 金在回流到个人银行卡账户。
其他货币资金
1. 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关联企业或他人无偿使用, 未按规定确认利息收入。
2. 企业将自有资金账外从事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 3. 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出投资款涉
二是将虚构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材料费用与真实 购入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入账时金额不变,人为 调减数量,防止税务人员测算其投入产出比。
3.随意改变成本结转方法,以调整当期销售成本。 一是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时,未按照规定选择的加权平 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结转已销售产品成 本。
二是按照计划成本核算时,不结转超支差,或者多结 转超支差,少结转节约差,达到多转成本的目的。
直接扣减相关税金或增加企业成本等行为。 5. 企业以现金支付方式虚假取得企业的办公用品、会
务费、餐费、广告费等行为。
银行存款
1. 利用不同结算方式隐匿收入。 2. 收取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存入个人银行账号。 3. 网银汇入个人银行账户。 4. 商业汇票贴现后存入个人账户。 5. 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以转账支票、网银支付、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利息支出费用化。 5.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计算错误。 6.随意变更折旧方法调整折旧额。 7.固定资产盘盈未入账。 8.试运行收入不做收入处理。 9.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不入账。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摊销范围错误。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扣除的无形 资产研发费,又摊销扣除。 ➢自创商誉。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无形资产。 ➢外购商誉未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理时进行扣除,而 是当期扣除或摊销。 2.摊销方法错误,未采用直线法摊销。 3.摊销年限存在税会差异 4.虚构无形资产。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

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2015-02-21 14:50:09)转载▼标签:转载分类:学习小屋原文地址: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作者:税月峥嵘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会计核算中易产生的税务风险有哪些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会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这些税务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甚至影响企业的声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会计核算中容易产生的税务风险。

一、收入确认不准确收入是企业纳税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果在会计核算中收入确认不准确,就很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企业提前确认收入,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收入,导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者延迟确认收入,将本该在当期确认的收入推迟到以后期间,从而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销售方式,如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等,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正确,也可能导致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出现偏差。

二、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成本费用的核算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问题包括:1、虚增成本费用企业为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虚构成本费用项目,如虚构采购业务、虚开费用发票等。

这种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2、成本费用列支范围不正确将一些不应在税前列支的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如企业的罚款、滞纳金、赞助支出等。

同时,对于一些有扣除标准限制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如果超过规定标准列支,也会导致税务风险。

3、成本核算方法不合理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可能采用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如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等。

如果选择的成本核算方法不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或者在核算过程中存在错误,就会导致成本数据不准确,从而影响企业的税务申报。

三、资产核算不当资产的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方面。

在会计核算中,如果资产核算不当,也会引发税务风险。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折旧年限等应符合税法的规定。

如果企业自行选择的折旧方法或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且未进行纳税调整,就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

2、无形资产摊销不符合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同样需要遵循税法的要求。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DOCX 25页)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DOCX 25页)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一、报表层面的风险点1.税负率明确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

2.成本结构明显区别于同行业同类产品,比如可抵扣进项的成本明显偏高,可能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3.成本结构与产品配方不符,比如有的企业发生一个产品耗用多个包装盒的低级错误,再比如,投入材料与产品没有关系。

4.成本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而又没有推出新配方产品。

5.毛利率年与年之间、月份与月份之间起伏明显,又没有合理的解释。

6.毛利率或纯利率远远高出同行,或者远远低于同行,都可能被重点检查。

7.期间费用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费用“吃掉”,导致企业微利或亏损,很容易被发现隐瞒收入。

或者,期间费用明显偏低,提示可能“另外有一本账”,大量白条费用做在“另一本账”上面。

8.制造费用存在异常,比如水电费与产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与产量不配比。

9.资产负债表结构异常,有形资产多,产值却很小,“大公司做小生意”,可能被怀疑有两本账。

10.物流费用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发现隐瞒了收入。

11.现金流呈负数,可能牵出“两本账”。

12.存货账实差异大,账多存少(虚库),或者存货时间太长,一直没有动用。

13.生产环节“在产品”账多实少,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14.产能分析出现异常,包括设备产能评估、人工产能评估、材耗产能评估、制造费用产能评估、期间费用产能评,这些产能如果明显低于同行水平,可能存在隐瞒收入。

15.公司一直亏钱或微利,股东却大量借钱给公司,可能被怀疑有销售收入直接进了股东的口袋。

16.预收账款挂账时间太长,被强行要求确认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17.频繁出现大额现金收支,以及大额现金长期挂在账上,可能存在账外收支。

18.股东几乎没有缴个税,而股东个人资产很多,提示股东有“账外收入”。

二、账务层面的风险点1.股东个人费用,在公司报销。

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分红,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用公司资金购买资产,资产所有人写成股东,资产的费用、折旧却在公司列支。

这里有多个问题:股东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股东变相分红当缴个所得税、股东资产费用、折旧在公司列支也将被视为分红,须缴个人所得税。

收藏!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涉税风险与稽查方法

收藏!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涉税风险与稽查方法

收藏!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涉税风险与稽查方法前言:会计凭证是经济单位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其作用一是可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会计核算提供原始依据;二是可以检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会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为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重要文件;四是可以反映相关经济利益关系,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证据。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履行会计手续,即办理业务事项应取得的凭证和取得凭证应履行的程序。

凭证主要是指外来和自制原始凭证以及原始记录,凭证在法律上称为证据。

会计手续是保证经济业务事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充要条件。

会计手续是会计核算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填制、取得、审核会计凭证和记帐的具体技术方法和步骤。

我国会计法规定必须办理会计手续的事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办理会计手续的事项。

办理会计手续是上述事项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一、会计凭证涉税审核要点和方法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用以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到仓库领料的领料单等,都是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明,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所以也可叫做“证明凭证”。

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一)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自行填制的仅供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种。

1.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会计凭证。

常见税收风险点

常见税收风险点

(一)设立税务登记(实地勘验)1.1.1漏征漏管形成的风险【提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 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 税源管理岗巡查监督不到位, 没有依法将其纳入正常管理, 形成漏征漏管, 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形成执法风险。

1.1.2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的风险【提示】发现纳税人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人员未按违法、违章流程进行处理, 形成执法风险。

1.1.3税务登记附报资料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审核形成的风险(新增)【提示】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的证件、资料调查不到位, 审核不严格, 造成纳税人利用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证, 形成执法风险。

1.1.4替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多次催办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无效后, 代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形成执法风险。

1.1.5不督促纳税人依法设置账簿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在日常管理中, 发现纳税人账簿设置存在问题, 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改正, 造成纳税人长期不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等情况, 形成执法风险。

1.1.6不督促扣缴义务人按期报送代扣代缴资料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行为, 未责令其限期改正, 形成执法风险。

1.1.7不督促纳税人依法报告银行账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没有及时报告存款账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的行为, 未责令限期改正, 形成执法风险。

(二)变更税务登记1.2.1未按规定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对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代表调查不到位, 审核不严格, 形成执法风险。

1.2.2税务机关未要求注册类型变更的纳税人作清算处理形成的风险【提示】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变更时, 未作清算处理, 导致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作出不利于纳税人的行政行为, 影响纳税人的权益, 引发行政诉讼, 会形成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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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建筑业财税快递
误区1: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

支付给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

如:
①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

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②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③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⑤丧葬费;
⑥死亡赔偿;
⑦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作为记账的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误区2:收据不能作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吗?非也。

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
①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②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③捐赠收据;
④工会经费收据;
⑤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⑥军队收据;具体规定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

误区3:收谁的钱挂谁的账
正常情况下,是收谁的钱挂谁的账,但有例外,如委托代收、委托代付的情况,这时就不能收谁的钱挂谁的账。

故填制凭证时一定要问清楚业务事项。

误区4: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职工借款出差,出差回来后,用票据报账,多退少补。

不管员工是否交回现金,均应该开给冲账收据。

否则,如果财务入账错误或将票据弄丢后,出差员工就有口难辩,无法证明自己借款已冲销。

误区5:从A公司采购货物、却将货款付给A的老板或员工
此种情况除非有A公司的委托收款证明,否则一旦A公司追索货款,将有口难辩,还得再付一次货款。

误区6:凭证后必须附原始凭证
不完全正确。

凭证后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原始凭证,有些业务不一定有发票类的原始凭证,还可能是外单位做的分割单。

参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误区7: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
做冲销凭证时应该同方向红字冲销,而非反向蓝字。

只有同向红字冲销,科目余额表借、贷方向的发生额才会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数字。

知识点延伸
一、会计凭证的摘要如何规范填写
1、摘要与业务真实一致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因笔误所致,有的因对业务不十分理解,有的因隐瞒业务真相,摘要与凭证的附件不一致。

如附件是餐饮费发票,摘要记录为"报销员工交通费"。

2、格式统一
摘要应为完整的主谓宾句式,说清楚部门、经办人、经办事项,如"财务部李四借差旅费";凭证摘要的书写虽不能像会计科目那样规范标准,但作为会计人员,应努力提高自己对
会计业务事项的表达和概括能力,力求使摘要的书写标准化、规范化。

3、简洁明了
以发电报式的精炼语言把意思表达完整。

"简洁"的量化标准是每条摘要力争控制在15 个字以内,"明了"则是指不能出现歧义。

譬如,采购部李三借款购买原材料,就不能写为"采购部李三借款",这会让人误解为"李三个人借款",正确的写法是"采购部李三借购料款"。

4、一事一记
现行的借贷记账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允许编制一借多贷、一贷多借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多借多贷的记账凭证。

对于一借多贷、多借一贷、多借多贷的分录应分别撰写摘要,不能一条摘要管到底。

5、对于反复发生的经济事项,需要注明时间
如"2016年6月房租分摊""计提2016年5月建行贷款利息"。

这样记录的目的是防止发生漏记、重记,且便于账务查询。

6、对于频繁发生的经济事项,有必要注明数量
如"财务部采购联想电脑2台"。

这样做注明后可以不用翻阅后面原始凭据就能做统计分析。

7、对于更正会计分录的摘要,应说明原错误凭证的凭证号
如"更正2016年1月份第35号凭证"。

有的更正错账时的红字冲账内容没有原始凭证或附件,摘要应写明冲账原因或业务内容,如"更正某号凭证错账:冲减退货进项税额"。

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要与单位的业务实际紧密结合,力争做到便于查询、统计、汇总、分析,同时摘要应语义通顺、简明扼要。

会计凭证摘要书写规范一方面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可方便以后的工作。

二、八种最易遭税务检查的会计凭证问题
1、自制原始凭证更需规范
某工作人员在审计检查一家石化企业的工资单时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公司的工资管理虽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但是抽查公司自制的工资单发现不是这张手工涂改,就是那张缺少相关申请和审批人签字,就没有一张工资表是符合标准的,外部人就看不懂,必须得询问公司财务人员才可以,经常财务人员都解释不清楚,真要是税务局人员来公司税务稽查了,真害怕公司扛不住。

2、违规票据,得不偿失
发票抬头和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尤其以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居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福利好,给员工报销各种费用,如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加油费等,财务人员收到后稀里糊涂就入账了,肯定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所得税抵扣不了。

3、错账更正的凭证需规范
账目改来改去无非就两个原因,一是财务人员财务水平太差,账目处理不规范,另一个就是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以便浑水摸鱼,干些不合法的勾当。

4、会计凭证的科目与凭证内容要一致
企业将办公用品计入职工福利费、将业务招待费用计入福利费等,会计凭证的科目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不一致,这些不匹配的内容,在税务稽查时成为税务机关发现问题的突破口。

5、内部单据有异常,难逃法眼
通过内部原始单据一定要求经办人员签名。

一家民营医疗机构,每月一次性注射器用量很大,凭证后附的出库单全部是内部单据,好多出库单有的有领用人签字,有的空白一张。

公司通过耗材套现了。

空白出库单肯定没人敢签字。

6、没有发票的凭证
生活中很多企业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对外支付了款项而无法取得发票,都需要调增所得额。

如果公司发生取得不了发票的情况,就抓紧想办法吧,要么和上一家好好协商,把票要回来,要么去税务局代开,减少税务检查时的麻烦。

7、凭证里的真真假假
实践中,以虚假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内容,物品采购类多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食品、服装、劳保等。

比如好多公司
报销出租车票,一大堆出租车发票里面很多都是连号的,让税务局查出来估计谁也不好解释清楚。

8、凭证里的财政收据也存风险
一提到财政收据,大家一下子想到肯定是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拿这些入账还有问题吗?但是在有些时候也是有税务风险的,如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收取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仅给开具了财政收据。

税务人员检查时,肯定也要让你纳税调增,因为你的收据不合规。

所以收到财政收据时也要睁大眼睛瞧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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