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配套题库-名校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整理
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大纲第一章导论一般意义的政府政府是人与机构的集合体,它的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指定并执行法律(纪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
国家机构的政府形式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一般都是指中央和地方全部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在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政府通常是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
中外近现代的政治观1、权力说。
统治的权力、管理的权力、控制的权力。
2、过程说。
认为政治是一个社会过程,是公共权力进行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3、分配说。
政治是涉及为社会进行的价值物和权威性分配的那一部分社会交往。
4、管理说。
政治被理解为,是与对人的集体生活的管理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章宪法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历史演进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体制从一开始就蕴藏着全能主义政治的因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政府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政府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
共同纲领1949年,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订并公布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本来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进行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但在国家还没有宪法的情况下,“共同纲领”实际上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
“共同纲领”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规定,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
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新生的人民政权是新民主主义政权。
“共同纲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条文,但它规定的一系列原则和政策,反映了向社会主义发展的精神,是适应中国处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临时宪法。
这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临时宪法,对于巩固新生的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1)“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
在国家性质上,“五四宪法”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五四宪法”继续采纳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提法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五四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中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府际关系)【圣才出品】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府际关系)【圣才出品】第七章府际关系府际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络,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不同的府际关系模式将会导致不同的国家治理绩效。
⼀、府际关系的历史变迁1.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历代封建王朝实⾏中央⾼度集权体制,但对部分边远地区的控制⼒较弱,这些地⽅势⼒可能积蓄⼒量并与中央朝廷对抗。
纵观历代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可以发现,每⼀次治乱循环都促进了中央⾼度集权制度的进⼀步发展。
2.中华民国的府际关系(1)⾟亥⾰命结束了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4⽉,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总统,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内存在着多个⾃封⾃⽴的政治实体,中央政府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效管制。
(2)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内部军事派系林⽴,中央与地⽅关系具有浓厚的派系⾊彩,全国许多地⽅实际上处于分治状态。
3.新中国的府际关系抉择(1)从中共第⼆次全国代表⼤会到抗⽇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2)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出于巩固政权和促进国家整合化的现实需要,新中国领导⼈最终选择了中央集权体制。
中央⾼度集权压缩了地⽅权⼒,保证了党和国家的⾼度统⼀,消除了可能危及新兴政权的潜在隐患,新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由此开始起步。
4.改⾰开放与府际关系变⾰(1)⽑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关系》中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两个积极性,但总体上讲,⽑泽东并不赞成将府际关系制度化,提出的“协商办事”带有强烈的“⼈治”⾊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开放的进程,府际关系逐渐开启了分权化变⾰,1979年的《地⽅组织法》、2000年的《⽴法法》都规定了地⽅的⽴法权限。
此外,中央还采取区别对待原则,给予了地⽅⼀系列的分权优惠政策。
⼆、构建中央选择性集权体制1.中国府际关系的现实问题改⾰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央启动了地⽅分权改⾰。
经过⼆⼗多年的分权化改⾰,传统的中央全⾯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政府获得了较⼤的⾃主权⼒空间。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考试题目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题,计20分)公民所享有的个中国基本权利,包含个人权利、集体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政策过程分为五个过程,即政策议程建立、政策方案形成、政策决定、政策执行与政策评估。
我国的司法独立实质是,司法机关要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忠实于人民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性和权威性。
中国司法独立的特色之处就在于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即党代表制,政治委员在军内行政职务上和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对军队事务共同负责,是党的委员会日常事务的主持者,隶属于直属上级部队首长,在政治工作方面,服从上级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在军事行政方面,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
工作职责是:负责所在部队政治思想工作,党团建设工作,负责部队干部工作,并在任免干部和调动人员的命令上签字,与同级军事指挥员共同负责制定部队作战训练后勤工作和部队建设民兵建设的计划,并在颁布的命令上共同签字。
一旦政治委员与军事指挥员出现原则上的分歧,应提交党委员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
就是主权原则,其中心内涵是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思想是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首先提出来的。
他认为,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主权称为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和体现,是国家的灵魂、集体的生命,这种公意永远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他还认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和不能侵犯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共中央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其组成人员不经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中国政法大学-复试必备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重要考点
中国政法⼤学-复试必备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重要考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重要考点【针对中国政法⼤学政治学理论考研(50分,考题较基础,2008年⾄2011年全部集中于三⼤机关、政协、多党合作,内容琐碎且考题较细),根据谢庆奎版《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版、第⼆版(两版核⼼内容基本⽆异,第⼆版更具有条理性。
从2012年开始请以第⼆版为参考教材)并适当参考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整理第⼀部分导论(了解)⼀、⼀般意义的政府⼆、国家机构的政府三、⾮国家机构的政府四、马克思政治观五、中外历史上的政治观六、中外近现代政治观七、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历史演进(记忆改⾰开放后政府全能主义消减的表现)第⼆部分宪法(了解)⼀、五四宪法的产⽣和起草过程⼆、五四宪法的内容和特点三、⼋⼆宪法的内容四、⼋⼆宪法的修改五、宪法结构、功能、作⽤六、宪法性质、原则、特点(着重记忆原则)七、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的政府组织和活动原则九、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第三部分政党和政协(重点为多党合作、政协)第⼀节政党制度概况⼀、共产党概况、民主党概况(了解)⼆、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思想、组织、作风、健全领导体制,新版已删,了解)三、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版P71,以下版次直接标注⼀或⼆)第⼆节政党与政府、市场、军队⽴法:⼀、简述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制度中的地位(⼆P73)⼆、如何正确处理政党与国家权⼒机关的关系(⼆P74)三、简述共产党执政党、民主党派参政党与⼈⼤制度关系的特点(⼆P74)⾏政:⼀、建国初期共产党⼀元化领导模式体现(⼆P75,了解)⼆、执政党和⾏政机关关系特点(⼆P77)三、党政关系改⾰应遵循的原则(⼆P78)司法:从政党和司法机关关系⾓度阐述司法独⽴(⼆P79)市场:共产党和市场关系的基本特点(⼀P90,了解)军队:共产党对军队进⾏政治领导的三⼤制度(⼆P86,了解)第三节多党合作⼀、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参照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也可做以下适当补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社会政治的重要特征,不同于其社会主义国家⼀党制,更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题库【名校考研真题+专项题库+模拟试题】内容简介本资料是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教材的配套题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
本书从厦门大学、河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二十余所名校的考研真题中精心挑选“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相关试题,并提供详尽的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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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为专项题库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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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为模拟试题及详解。
根据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仿真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的难度和风格,精心编写了2套模拟试题,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试看部分内容名校考研真题一、名词解释1国家结构形式(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研;2005年、2009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河北大学研;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
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2国体(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1年四川大学研)答: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指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的体现,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导论)【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复习笔记导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即自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与政治。
广义的政府是指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国家机关。
狭义的政府仅指国家行政机关。
政治从本质上言是指人类社会根据利益原则,运用公共权威调控和管理社会的行为和关系模式。
一、政府1.一般意义的政府一般意义的政府,即抽象意义上的超越国家和阶级、超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包括国家机构的政府和非国家机构的政府,它的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制定并执行法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其具有权威的广泛性、成员的非自愿性、暴力的垄断性和权力的合法性等特征。
2.国家机构的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政府,是有阶级社会的政府,它和国家、阶级、政党是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政党争夺的主要对象。
探讨政府的定义,需要把政府与国家、阶级、政党、社会等方面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1)政府和国家①政府和国家的联系:a.国家是阶级统治、阶级控制和阶级压迫的机器,政府是实施这种统治、控制和压迫的工具,政府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b.统治阶级要通过政府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要通过政府来行使国家的权力。
国家权力的运用,必然要产生一系列立法、行政、司法的政治行为,从而产生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
c.政府是陈述、表示和执行国家意志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的组织或制度。
因此,从本质上看,政府应该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
②政府与国家的区别:一般情况下,有国家必然有政府,任何一个政府都是国家的唯一代表。
但是政府不等于国家,国家并不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垮台。
(2)政府和政党从政府和政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政党进行政治调控的枢纽,也是权力的执行机构。
(3)政府和社会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社会管理的总机关。
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府的定义应该是:政府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政治调控、权力执行和社会管理的机关,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 (府际关系)【圣才出品】
第七章府际关系府际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网络,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不同的府际关系模式将会导致不同的国家治理绩效。
一、府际关系的历史变迁1.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历代封建王朝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但对部分边远地区的控制力较弱,这些地方势力可能积蓄力量并与中央朝廷对抗。
纵观历代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可以发现,每一次治乱循环都促进了中央高度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中华民国的府际关系(1)辛亥革命结束了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4月,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内存在着多个自封自立的政治实体,中央政府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效管制。
(2)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内部军事派系林立,中央与地方关系具有浓厚的派系色彩,全国许多地方实际上处于分治状态。
3.新中国的府际关系抉择(1)从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抗日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2)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出于巩固政权和促进国家整合化的现实需要,新中国领导人最终选择了中央集权体制。
中央高度集权压缩了地方权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高度统一,消除了可能危及新兴政权的潜在隐患,新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由此开始起步。
4.改革开放与府际关系变革(1)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总体上讲,毛泽东并不赞成将府际关系制度化,提出的“协商办事”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府际关系逐渐开启了分权化变革,1979年的《地方组织法》、2000年的《立法法》都规定了地方的立法权限。
此外,中央还采取区别对待原则,给予了地方一系列的分权优惠政策。
二、构建中央选择性集权体制1.中国府际关系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央启动了地方分权改革。
经过二十多年的分权化改革,传统的中央全面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方政府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力空间。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第六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特别地方行政机关 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需要理解的名词
1、总理负责制 2、行政立法权 3、省制 4、市管县体制 5、居民委员会 6、有限政府 7、街道办事处 8、一国两制
需要理解的问题:
1、国务院总理选举的基本特点。 2、中国市级政府的分类。 3、民族区域自治政府的设置原则。 4、特别行政区政府有什么特别之处。
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机关”, 是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执政党的意志、 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是国家政 权的组织体现。 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 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 机关共同组成。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 卫生部管理。 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 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 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 机构减少4个。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后,进行了多 次 的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的设置也经历 了多次变化。
国务院历年机构示意图
中央人民政府┌─────────┬───┴────┬─────┐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政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署 │ 35个委、部、署、院
1949年10月
国务院历年机构示意图(续)
(1)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经济、 政治、社会、文化等行政工作; (2)国务院统一领导各职能机关,直 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 (行政机关(下))【圣才出品】
第六章行政机关(下)一、地方行政建制沿革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行政区划和行政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概括说来,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1949—1954年的四级建制从1949年至1954年,中国地方行政建制实行大区、省、县、乡四级体制。
大区作为省以上的一级区域建制,既是最高地方政权机关,同时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1954—1966年的三级建制1954年至1966年,我国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人民公社)三级建制。
3.“文革”时期的地方建制“文革”期间,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召开,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在事实上不复存在,各级国家政权体系中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的机构几乎趋于瘫痪,有关行政区划的重要变更由党组织直接审批处理。
4.改革开放以来的地方建制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建立起“市管县”体制,中国的行政建制开始从省、县、乡三级体制向省、市、县、乡四级体制演进。
二、省级人民政府1.省制的沿革与现状当前,省级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类,全国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2.省级政府的地位与职权(1)省级政府的地位与任期①省级政府具有双重属性a.它们从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b.它们必须服从国务院的统一指挥与领导。
②省级政府的任期与本级人大的任期相同,每届任期5年。
(2)省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①省级政府的机构a.各级地方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省级政府分别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主持工作。
b.省级政府的机构设置是根据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的原则,省级政府参照国务院职能部门的设立情况,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设置与国务院基本相对应的行政机构。
c.省级政府所设行政机构的名称不一,比较常见的是“厅”、“局”、“委”等。
②省级政府的职权省级政府的职权,大体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即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与管理权、地方行政立法与制令权、行政监督权、人事行政权和行政保护权。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笔记(1-5章)【圣才出品】
导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即自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与政治。
广义的政府是指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国家机关。
狭义的政府仅指国家行政机关。
政治从本质上言是指人类社会根据利益原则,运用公共权威调控和管理社会的行为和关系模式。
一、政府1.一般意义的政府一般意义的政府,即抽象意义上的超越国家和阶级、超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包括国家机构的政府和非国家机构的政府,它的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制定并执行法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其具有权威的广泛性、成员的非自愿性、暴力的垄断性和权力的合法性等特征。
2.国家机构的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政府,是有阶级社会的政府,它和国家、阶级、政党是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政党争夺的主要对象。
探讨政府的定义,需要把政府与国家、阶级、政党、社会等方面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1)政府和国家①政府和国家的联系:a.国家是阶级统治、阶级控制和阶级压迫的机器,政府是实施这种统治、控制和压迫的工具,政府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b.统治阶级要通过政府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要通过政府来行使国家的权力。
国家权力的运用,必然要产生一系列立法、行政、司法的政治行为,从而产生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
c.政府是陈述、表示和执行国家意志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的组织或制度。
因此,从本质上看,政府应该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
②政府与国家的区别:一般情况下,有国家必然有政府,任何一个政府都是国家的唯一代表。
但是政府不等于国家,国家并不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垮台。
(2)政府和政党从政府和政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政党进行政治调控的枢纽,也是权力的执行机构。
(3)政府和社会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社会管理的总机关。
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府的定义应该是:政府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政治调控、权力执行和社会管理的机关,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府际关系
第七章府际关系府际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网络,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不同的府际关系模式将会导致不同的国家治理绩效。
一、府际关系的历史变迁1.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历代封建王朝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但对部分边远地区的控制力较弱,这些地方势力可能积蓄力量并与中央朝廷对抗。
纵观历代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可以发现,每一次治乱循环都促进了中央高度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中华民国的府际关系(1)辛亥革命结束了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4月,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内存在着多个自封自立的政治实体,中央政府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效管制。
(2)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内部军事派系林立,中央与地方关系具有浓厚的派系色彩,全国许多地方实际上处于分治状态。
3.新中国的府际关系抉择(1)从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抗日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2)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出于巩固政权和促进国家整合化的现实需要,新中国领导人最终选择了中央集权体制。
中央高度集权压缩了地方权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高度统一,消除了可能危及新兴政权的潜在隐患,新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由此开始起步。
4.改革开放与府际关系变革(1)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总体上讲,毛泽东并不赞成将府际关系制度化,提出的“协商办事”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府际关系逐渐开启了分权化变革,1979年的《地方组织法》、2000年的《立法法》都规定了地方的立法权限。
此外,中央还采取区别对待原则,给予了地方一系列的分权优惠政策。
二、构建中央选择性集权体制1.中国府际关系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央启动了地方分权改革。
经过二十多年的分权化改革,传统的中央全面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方政府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力空间。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第六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特别地方行政机关 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需要理解的名词
1、总理负责制 2、行政立法权 3、省制 4、市管县体制 5、居民委员会 6、有限政府 7、街道办事处 8、一国两制
需要理解的问题:
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 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
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 组建劳动部。等。
三、1993年: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需要
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 为我国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 1993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政府机构改 革。
历史性的贡献在于: 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能源部本来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个专 业经济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的,1993年 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设立了电力部和 煤炭部。 给人的印象是,目的与目标背道而驰。
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 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 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 系。 1993年实行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 办公的这种做法,是统筹党政机构设 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 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 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
/ziliao/2002-01/25/content_253773.htm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 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 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 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 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题库【专项题库】专项练习(一~二)【圣才出品】
第二部分专项题库专项练习一名词解释1.契约论国家起源说答:西方的社会契约论,是对国家和政府的起源的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
洛克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自由、平等、财产都是人们的自然权利。
但自然状态缺乏公共的裁判者,所以当它的成员受到损害时,得不到申诉和裁决。
于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组成“公民社会”,借助法律来保护和约束人们的自由,保护人民的财产权利。
政府就是应保护财产的需要而产生的。
卢梭也持类似看法,著有《社会契约论》,专门讨论国家和政府的起源问题。
但是社会契约论也不能科学地解释国家和政府的起源。
2.洛克的政府分类法答:洛克最早系统地提出了分权学说。
他以立法权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把立法权属于一个人、少数人、多数人的政府,分别称之为君主政府、寡头政府和民主政府。
其中君主政府又分为世袭君主制和选任君主制。
3.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答: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时才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
国家就成为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时互相脱离的力量,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实施阶级压迫、控制阶级对抗的机器。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
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性质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4.“五四宪法”答:“五四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
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
它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的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
5.“八二宪法”答:1982年宪法把人民的利益视为至高无上的利益,是对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复原和发展。
它以宪法的形式确保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的基本原则,即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位和作用;平衡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发展了自治制度;确立了宪法的尊严和地位,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
谢庆魁、闾小波、吴爱民
谢庆魁:《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是普通高等教育政治学类“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全书依据广义的政府与政治概念,在对政府学基本理论和当代中国宪政体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政党组织、立法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社会团体等政府与政治主体,以及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还对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和政治文化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以充分反映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政府改革与政治发展的实际进展。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在编写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同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在内容、体例和观点上有所创新。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可作为高等院校政治学、行政学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供相关专业选用和公务员等读者学习。
中国政府与政治和中国政治制度还是有点区别的,最主要的体现在政治上,前者除了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概括介绍外,还对此进行了政治学的理论分析,并且还对制度和机构的“产品”---公共政策进行了介绍,另外还介绍了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政治文化的。
本书导论部分首先明确了政府和政治两个概念。
一般政治学著作都会提及政府的两种界定,即广义政府与狭义政府,本书另辟蹊径,认为对政府概念的界定可包括一般意义的政府,国家机构的政府和非国家机构的政府。
一般意义的政府是对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所有存在的政府形式总的概括,“是人与机构的集合体,它的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制定并执行法律(纪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
”而人类社会的不同性质上可以划分为国家机构的政府和非国家机构的政府,前者是指存在于有阶级社会的政府形式,而后者存在于时间更为久远的前国家社会和无国家社会,即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这恐怕是对政府的最为广义的定义,因为它把所有公共权力机构都认为是政府,而不论它是不是使用暴力,或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也不管它是行使社会公共权力还是行使特殊公共权力,而这些区别正是国家机构的政府和非国家机构的政府之间的区别。
也正是这种将公共权力机构都看成是政府的观点,使作者对有关政治的这样一种观点有一定程度上的赞同,即认为政治是一种人类协调社会关系、控制社会秩序、管理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威现象。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笔记和典型题详解-政治发展与政府发展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笔记和典型题详解-政治发展与政府发展第⼗章政治发展与政府发展⼀、当代中国政治发展1.政治发展的内涵政治发展是指在民族独⽴国家形成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体系的合法化、民主化与现代化的过程。
具体包括以下⼋个⽅⾯:(1)政治发展是进步性的潮流,是伴随社会转型的政治进步;(2)政治发展是世界性的潮流,世界各国都存在⼀个政治发展的问题;(3)政治发展是⼀个过程,⽽且是⼀个渐进的过程,是⼀个不间断的漫长的过程;(4)政治发展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展开的;(5)在社会处于良性发展的前提下,政治发展的途径是改⾰;(6)政治发展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体系发展、政治⽂化更新、意识形态变化、政治结构分化、公民组织化程度提⾼与民众,⼴泛的政治参与等;(7)政治发展的模式是多样化的,绝不是完全的“西化”;(8)政治发展的⽬标是政治体系的合法化、民主化和现代化。
2.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民主是政治发展的核⼼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核⼼内涵。
改⾰开放以来,在⾃上⽽下和⾃下⽽上双重⼒量的推动下,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形成诸多民主实践形式。
(1)公推直选公推直选实现了公共权⼒授予与运⾏的民主化,强化了选民对新当选者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为更⼴范畴和更⾼层次上的民主实践积累了经验。
(2)精英吸纳改⾰开放以来,公民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公民(特别是社会精英)逐渐形成相对独⽴的政治⼈格,开始对⾃⼰政治权利的⾃觉维护和对公共事务的⼴泛参与。
精英偏好和⾏为倾向成为政府体制稳定性的重要外部变量。
(3)“决策吸纳”与民主咨询与“精英吸纳”相⽐,“决策吸纳”的范围更⼴、民众表达与政府回应功能更强,它在决策的⾏政功能中融⼊了利益表达功能,决策咨询的制度设计使政府⼴泛、经常地接触社会利益诉求,从⽽对社会意向有更敏锐的回应,实现了体制吸纳与公民参与的双向互动。
(4)“组织吸纳”与有序参政“组织吸纳”是对雏型化民间组织的体制吸纳,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体制化途径来吸纳公民的政治参与需求。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1.责任制原则2.人民代表大会3.总理负责制4.国家结构形式5.政治发展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简述宪法的结构及作用。
2.简述政党与军队的关系。
3.如何完善地方行政层级改革?4.简述我国大部体制改革的内容。
三、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1.试论地方政府构建“有限政府”的途径。
2.试论我国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基本职能及完善措施。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1.责任制原则答:责任制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自己的职权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权和负有的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负责。
这些都是责任制的表现。
现行宪法有关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包括两种:①集体责任制,又称委员会领导制。
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等合议制机关,都实行集体责任制。
其基本特点是:合议制机关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要经过集体讨论,由集体做出决定,通过决议,集体负责任。
②首长责任制,也称个人负责制。
它强调政府机关由首脑个人来负责,虽然也设有若干副职,但并不影响首长个人所负的责任。
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2.人民代表大会答:人民代表大会,即中国特色的“议会”机关,是中国式民主政治的基本组织形式。
中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在宪政规范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广泛的、最高的、几乎不受其它国家机关约束的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既制定法律,又监督法律的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对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批准任命和罢免权;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随时决定国家的各项重大事情;宪法还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它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其它职权的权力。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宪 法)【圣才出品】
第一章宪法宪法是纲领性的国家大法,是规定国家组织、政府制度及其指导原则,并集中反映社会发展和民众要求的国家根本法,它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宪法的演进1.“五四宪法”(1)“五四宪法”的产生和起草过程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几年奋战,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部新宪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由人民政协会议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于1954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起草宪法草案的准备工作。
从宪法起草到通过的整个过程来看,它经过了民主讨论—修改—再民主讨论—再修改—复讨论—决定通过的民主程序,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的智慧结晶。
(2)“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地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
①“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共同纲领》中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已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成为“五四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五四宪法”同时又是《共同纲领》的新发展a.在宪法的体系结构上,“五四宪法”比《共同纲领》更为合理、紧凑。
b.在宪法的内容上,“五四宪法”取消了《共同纲领》中一些过时的规定,并增加了新的内容。
c.在指导原则上,“五四宪法”通篇贯穿着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个原则。
从总体上看,“五四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性质和前进方向,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并对新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七五宪法”“七五宪法”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从总体上放弃了“五四宪法”的民主和法制精神。
(1)“七五宪法”无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中国阶级关系的新变化,错误地把阶级斗争看做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2)“七五宪法”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所形成的一整套“左”的东西合法化。
(3)“七五宪法”条文使用了大量的政治口号和文学夸张词句,甚至用毛主席语录代替法律语言,这既有损于宪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也不利于操作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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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名校考研真题一、名词解释1.国家结构形式(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研;2005年、2009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河北大学研;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
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2.国体(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1年四川大学研)答: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指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的体现,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
由于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直接决定着国家的阶级属性,因而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①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②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很不一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同一类型的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
3.政体(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0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武汉理工大学研)答:政体是指关于中央政权机关的设置、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以及决定国家机关设置和权力配置基本原则,并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从权力配置和国家机关设置的角度看,政体主要地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
前者是指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由一个机关集中行使,还是由数个机关分工行使;后者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一个人组成,还是由一个集体组成,也就是由一个人还是由一个集体形式的机构行使国家最高统治权。
就人类社会的实践看,政体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共和制。
君主制根据君主权限不同分为专制君主制与立宪君主制;共和制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半议会半总统制。
政体的特征有:①影响政体选择因素的多样性。
政体的选择由国家性质决定,但也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还要考虑一国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②政体的多样性。
相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选择不同的政体;③政体选择的自主性。
不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采用类似的政体,政体选择只能由那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和人民自己来决定,只能由他们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的进行选择;④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
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国体并没有改变,而其政体形式可能发生变更。
4.政府(2007年山东师范大学研)答: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
政府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定和实施公共决策,实现有序统治的机构,它泛指各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订法律、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解释和应用法律的公共权力机构,即通常所谓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
狭义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
特点:①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为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
②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
③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④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民族区域自治(2010年华侨大学研;2012年河北大学研)答: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地方自治体制。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①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根据这一原则,在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时,要切实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出发。
首先,要考虑各地的民族关系;其次,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最后,还要参酌历史情况。
②有关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共同协商。
③保持自治地方区域界线的相对稳定。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11年厦门大学研;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研)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法理上来说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和地方分别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撑,负担着传递和回应人民利益诉求的功能,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区域自治制度等共同支撑我国的政治生活。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7.多党合作制(201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答:多党合作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政党以与其他政党的合作作为实施领导的重要方式的制度,这方面的典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在于: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八个政党;②中国共产党享有公认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而其他政党是参政党;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的关系。
8.民主集中制(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研;2006年山东理工大学研)答: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的正确关系,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
它的主要内容有: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机关的关系来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9.政治发展(200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答:政治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相伴生的概念。
在现代政治学中,政治发展既可以用来指某种过程,又可以用来分析作为政治变迁的结果。
作为过程,政治发展是指政治目标的运动或政治运动的方向。
人们总是从积极的方面来评价政治发展的目标,尽管政治发展中有暂时的逆转。
作为结果,政治发展是一个复合概念,即政治发展包括若干不同的成分,而其中的不同成分又是相互关联的。
政治发展的目标是多方面的,政治现代化是一个重要方面。
政治现代化既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又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概念。
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是其两个重要的方面。
政治民主既是政治发展的目标,又是政治发展的手段。
人权是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
不管是政治现代化,还是政治民主化,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提高。
10.亨廷顿(2010年首都师范大学研)答:塞缪尔·亨廷顿,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
他最著名的观点是有关于政治体系制度化的四个指标。
按照西方政治学家的看法,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趋向,必须确立一个衡量坐标。
亨廷顿则特别强调政治制度化的作用。
亨廷顿指出一种政治体系的制度化水平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①适应性,即政治体系能否应付环境不断变化的挑战,从而得以存活和延续。
②复杂性,即政治组织是否在结构上高度分化,并在功能上实施隶属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清晰的专门化分工。
③自主性,即政治系统能否独立于其他社会力量或社会活动而运作,程序合理,决策果断,令行禁止。
④内聚性,即政治体系是否具备共同意识,在总体上做到团结协作、步调统一。
按照亨廷顿的理论逻辑,用上述指标来衡量,西方政治制度无疑是最完备、最成熟的理想模式。
11.一国两制(2012年河北大学研)答: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所谓“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谓“两种制度”即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照顾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现实情况和当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允许那里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长期不变。
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创造。
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
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
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是真实的。
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除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和不属于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的以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12.司法独立(2010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答:“司法独立”是指法院和法官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
所谓司法独立,根据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者的解释,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司法权由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宪法和法律。
二是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不受另一法院的干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也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判决做出后,依上诉程序变更其判决。
三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包括检察官起诉的影响,法官按“自由心证”的原则办案,也就是说法官凭自己的“良心”审理案件、行使权力。
13.司法权(2012年东北财经大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