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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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
则(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2020版)
1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奖罚,规范奖罚标准,促进人人遵章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适用于本细则。
1.3对责任单位的奖罚款,由单位按岗位职责奖罚到人。
2责任处罚
2.1作业、办理安全作业票证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红线。作业不办证,处分厂(部)主要负责人500元/张罚款、车间(作业区)主要负责人500元/张罚款、直接责任者1000元/张罚款、专职安全人员100元/张罚款。审批安全作业票证的相关责任人不签字或代签字(相关责任人的上级可签字批准),安全措施不落实视为严重违章,安全作业票证办理不规范,视为一般违章。
2.2安全设施损坏、失效、失灵,不报、不修,处车间(作业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50-200元/处罚款。
2.3"三违"人员处罚规定
2.3.1"三违"的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作业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2.3.2"三违"的类型
按照危害程度,"三违"划分为三类:即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
轻微"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
财产等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
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
2.3.3"三违"人员的处罚标准
轻微"三违":警告、罚款50元;
一般"三违":教育、罚款100元;
严重"三违":教育、罚款50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班长200元,并给予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在"OA"网上公布。
2.3.4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三违":
1.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
2.酒后上岗;
3.工作中擅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
4.上班时间睡岗;
5.厂区内打架斗殴;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
7.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管理人员的;
8.不情愿接受检查或躲避检查;
9.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换油时随意乱倒;
10.非特种岗位人员动用特种设备;
11.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
12.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13.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
14.工作前不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工作现场检查无安全措施;
15.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16.作业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或未按交底要求进行交底,安全交底流于形式;
17.新工人初次上岗工作就安排单独作业;
18.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即上岗;
19.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20.工作前未指定作业负责人;
21.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或强行使用;
22.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药品未设专人管理;
23.触电人休克未按紧急救护法救护,而强行送往医院;
24.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
25.安排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措施;
26.重大危险项目施工,未经审定安全技术措施,未指定监护人;
27.对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28.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29.无视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0.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1.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2.移动电器设备时不切断电源;
33.触电急救不切断电源;
34.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不切断电源;
35.擦拭运行中的动力设备;
36.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7.检修工作完成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38.工作完毕,未办理运行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39.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程序手续;
40.未经许可,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41.为按调度命令执行或误传调度命令;
42.执行操作任务时,不按工作票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3.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操作票重要项目);
4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编号及名称;
45.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挂牌、措施;
46.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47.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
48.未经批准,随意解除运行设备的连锁、报警、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