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目标有关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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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患者安全目标有关制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二、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
手术查对制度
操作查对制度
三查七对制度
三、医患沟通制度
手术(介入手术)术前医患沟通制度
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患者确认制度四、关键流程患者识别与交接规范
急诊与病房、手术室、ICU
手术室与病房、ICU
产房与病房
护保中心与病房、检验科、急诊科
五、腕带标识制度与操作流程
六、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七、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八、医患沟通制度
九、医护沟通制度
十、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十一、手术前确认制度与程序
十二、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规范
十三、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及手部卫生实施规范十四、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十五、医院跌倒防范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及认定和报告制度
十六、医院压疮防范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及认定和报告制度
十七、非处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十八、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兰色纸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3、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粉红色塑料“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ICU、急诊室实施,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4、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
(一)医嘱查对制度(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住院病人的日常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上“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在执行有双重检查要求(尤其是超常规用药)医嘱时,医护双方采取主、补动复核方式,双方核查无误后执行并记录。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并开出新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重危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2、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4、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6、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7、六查: (1) 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 患者入手术间时查 (3) 麻醉前查 (4) 消毒皮肤前查 (5) 开刀时查 (6) 关闭体腔前后查。
8、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三)输血查对制度
1、交叉配血时必须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抽血时每次一人,二人核对并双签名。
2、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3、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4、输血时,与病人核对床号、姓名、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四)有关科室查对制度
1、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2、血库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