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人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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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人的消费观念

作者: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截至11日上午9点52分,天猫“双11”购物狂欢节交易额突破500亿,无线占比72.93%。据了解,去年天猫“双11”突破500亿的时间节点是21时12分。这也意味着,今年“双11”突破500亿的时间整整比去年缩短了一半。

网购从小众走向大众

虽然早就预料到今年的“双11”会比去年更疯狂,但是,当阶段性结果公布以后,还是感到十分惊讶、十分难以令人置信,广大居民购物的狂欢程度,还是远远超出了想象。甚至有人怀疑,这会不会是最后的疯狂。

疯狂之后,最令人担心的问题,无疑还是物流,亦即消费者能否准时拿到所购的商品。不过,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双11”的狂欢到平时网购业务的不断扩大,已经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中国人的消费习惯,改变着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尤其重要的是,新的消费习惯和观念,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大量的中老年人也在逐步加入到网购和互联网消费的行列;也不再是城市人的“专利”,大量的农村人也开始学会利用网络来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

而网购之所以为各类人群所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网购商品的结构越来越合理、品种越来越齐全、服务越来越周到,高、中、低档商品,都可以通过网购买到,不同需求的消费者,也都可以通过网购满足需要,且价格要比实体店便宜很多。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服务,也在从另一个层面改变着中国人的消费与观念。

居民消费习惯和观念在改变

美国等发达国家,居民的消费意识是非常强的、观念也是超前的。美国老太太贷款买房的故事,也一直为中国人所多乐道。正是因为消费意识强、消费观念超前,因此,消费对美国经济的拉动力也非常的强。严格地讲,消费已成为决定美国经济走向的最主要力量。美国经济能够率先复苏,也是居民消费起到了关键作用。正是居民消费的启动,拉动了经济增长,经济增长速度的恢复与加快,带动了就业,就业的好转,又进一步拉动消费,形成消费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与美国等国家相比,中国人长期养成的习惯,则是储蓄,亦即把钱存放在银行,一点点地进行积累,待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再用于购买住房、家具等“大件”商品,并做好防老、防病、防读书等的准备。在经济发展平稳、价格稳定的情况下,这样做的结果,还不至于使手中的钱贬值。但是,如果经济的波动性大了,通货膨胀严重了,对广大居民、特别是工薪阶层来说,存钱就意味着货币的贬值,就意味着购买力的下降。不仅如此,整个社会资源的周转效率也非常的低、社会财富的乘数效应难以形成。中国以超过美国的广义货币(M2)对应不足美国一半的CDP,很大程度上,也与整个社会资金的周转效率不高有关,与居民的消费欲望不强、消费动力不足有关。如果广大居民的消费意识强些、消费观念能够得到有效转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就会大大提升。

也正是因为广大居民过度热衷于储蓄,消费的意识不强。因此,当金融危机爆发、出口受阻、投资乏力的情况出现以后,理应扮演拉动经济主要角色的消费,也没有能够有名充分地发挥作用。相反,在某些领域,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短腿,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自然,消费与经济的关系也难以有效互动了。

以“双11”购物狂欢为核心的互联网+消费,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中国的消费潜力还是很大的,只是没有找到打开消费通道的钥匙。而互联网+消费,则极有可能是让中国人改变消费习惯、转变消费观念的一个极为有效的手段。

改善消费环境政府当有作为

当从不接受到接受,当从小众走向大众,当集中于年轻人和城市人到中老年人、农村人,互联网消费和网购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时,应当发现,消费原来也如此简单,也如此能够走进每家每户,且不再因为担心消费过多而影响储蓄和积累。这就是互联网带来的居民消费习惯和观念的改变。只是,这样的改变,不能永远依靠广大居民的自发或冲动,而应当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互联网消费、网购等新兴消费业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有更加超前的思考与谋划,应当在如何改善消费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的条件、提供更大的支持。首先,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互联网+消费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重要。因为,互联网+消费可能会触及到许多政府一时难以接受的

东西,如实体店营业额下降,就业人数减少,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形成冲击等。如果不能有效认识到互联网+消费的重要,就有可能影响互联网+消费作用的发挥。

其二,要在政策上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特别在税收政策上,切不要总打网店的主意,不要一心只想着收税。对互联网+消费来说,早晚也有一天要开征税收的,但绝不是现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尚不适合给互联网+消费加重运行负担,待经济稳定以后,再考虑向网店等收税的问题。

第三,要大力支持互联网公司、商家等积极探索寻找新的消费热点,创造诸如“双11”等可以有效拉动消费的新方法、新手段、新平台,使消费的源动力越来越强,从而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最后,也要在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规范互联网+消费行为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对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而不是让互联网+消费倒在起点。

对于互联网公司、商家等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坚守诚信、确保信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一方面,不让假货挑战消费底线、损伤消费热情,而应当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阻止假货进入互联网+消费平台。一旦遇到这样的现象,互联网公司应当主动打击、主动清除,以增强广大居民的消费热情;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尤其要信誉第一,对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绝不打折,绝不出现不守信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更好地策划各种刺激消费的方案,尤其是像“双11”这种影响力大、拉动消费效果好的方案,要能够更多一些。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推动广大居民消费习惯和观念的转变,把只会储蓄逐步转入既会储蓄、也会消费、以消费为主的轨道。那么,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就能得到更好地发挥。诸如股市这样的投资平台,也能够进入流动性更强、投资热点更多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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