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及利益结构演变机制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合作社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充分体现惠顾返还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分红比例,切实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现对调查中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不同实际情况,研究介绍几种合法合理的分配办法。
第一种情况,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程序、比例进行盈余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实现的盈余在弥补上年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后的可分配盈余,百分之六十以上应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具体分配办法为:1. 盈余弥补上年亏损。
2.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
3. 计算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风险基金、奖励基金)。
4. 分配可分配盈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低于60%的返还比例。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高于40%的返还比例。
举例:某禽蛋专业合作社当年账面股金100万元,公积金50万元,专项基金20万元。
购销成员禽蛋800万斤,实现盈余40万元。
按章程规定,盈余分配办法为,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的禽蛋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
则盈余分配情况为:1.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40×10%=4万元。
2. 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40-4=36万元。
3. 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70%=36×70%=25.2万元,800万斤禽蛋,每斤返还额为,25.2÷800=0.0315元/斤。
4.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30%=36×30%=10.8万元,剩余盈余分红率R=剩余盈余返还金额÷(股金+公积金+专项基金)=10.8÷(100+50+20)=6.35%。
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效益分析
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效益分析过去几年里,乡村合作社已成为中国农村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效益,以期更好地理解其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一、发展背景近年来,农村经济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农产品滞销、农民收入不高等。
而乡村合作社的出现,则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组织形式,使他们能够共同面对挑战。
乡村合作社不仅仅是农民的“利益共同体”,更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而孕育的新型经济组织形式。
二、发展模式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多种多样,包括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模式,以及由政府、企业等多个主体共同组建的模式。
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乡村合作社在模式上可能有所区别,但其核心在于共同合作、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
三、效益分析: 农民收入增长乡村合作社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首先,乡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使得农产品能够以更为公平合理的价格销售。
其次,合作社的集中采购、生产和经营模式能够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空间。
通过这些方式,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四、效益分析: 农产品质量提升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质量。
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经验分享平台,使得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
此外,合作社还可以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和品牌推广渠道,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五、效益分析: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乡村合作社的发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合作社的建设带动了农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促使农村经济由传统农业走向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
此外,合作社的发展还能够带动农村就业岗位的增加,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六、效益分析: 农业可持续发展乡村合作社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农民可以有效地共享资源和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合作社还可以推广绿色种植、有机农业等可持续发展模式,为农业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七、效益分析: 社会稳定和和谐乡村合作社的发展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出资者分利。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收益分配情况,包括出资额、应享有公积金份额、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
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建立账户。
三、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15%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为社员出资和进行社员的培训、文化和生活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培训和文化建设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额60%。
四、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0%的风险金,存入风险基金账户,用于市场疲软农产品价格骤降或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时,补贴或救助社员恢复生产。
五、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社接受政府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资产,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但在本社因故解散、破产清算时,这部分资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社员(除另有规定或约定)。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1. 引言合作社是一种组织形式,由多个成员共同经营和管理,旨在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利润的分配方式。
一个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可以激励成员参与经营活动,保障成员的权益,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本文旨在探讨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从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分配比例的确定、分配方式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2. 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在盈余分配制度的设计中,需要平衡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合作社的盈余来自于成员的共同劳动和投入,因此,合作社应该首先满足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以保证合作社的发展和持续经营。
对于个人利益的分配,可以考虑将一部分盈余留作合作社的公益基金,用于社员的福利和合作社的发展。
另一部分盈余可根据成员的贡献度进行分配,如按劳分配或按投入比例分配。
这样既能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经营活动,又能保障成员的个人利益。
3. 分配比例的确定合作社盈余的分配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3.1 成员的劳动投入比例合作社的盈余往往与成员的劳动投入有关,因此,可以根据成员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分配比例。
劳动投入比例较高的成员可以获得较高的分配比例,以体现其劳动的价值。
3.2 成员的资金投入比例在合作社经营中,成员的资金投入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成员的资金投入比例确定分配比例可以激励成员增加投入,提高合作社的资金实力。
3.3 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财务支持,因此,在分配比例的确定中应考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
可以将一定比例的盈余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扩大经营规模,以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4. 分配方式的选择盈余分配的方式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和成员的意见进行选择。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分配方式:4.1 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是一种常见的盈余分配方式,即将盈余按照成员的分配比例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成员。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是指合作社将经营所得按规定进行分配的制度。
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旨在通过联合劳动者和资源,共同经营、共同分享收益。
因此,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需要公平、透明、可操作性较强。
以下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1.利润归属合作社的利润首先归属于劳动者成员,其次是合作社的发展基金、公益事业基金等。
将利润优先归属于劳动者成员,体现了合作社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原则。
2.劳动力贡献度权重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应该与成员的劳动力贡献度相关联。
可以根据成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努力程度等因素,设定劳动力贡献度权重,对收益进行分配。
这样可以激励成员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3.资金贡献度权重除了劳动力贡献度,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也可以考虑成员的资金贡献度。
资金贡献度权重可以根据成员在合作社投入的资金数量进行设定,对收益进行分配。
这样可以鼓励成员对合作社进行资金支持,增强合作社的资金实力。
4.风险分担原则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也需要考虑成员的风险分担情况。
在合作社经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
当合作社面临亏损时,成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因此,在收益分配中,也需要考虑成员对风险的承担情况,对亏损进行分担。
5.公益事业基金合作社可以设立公益事业基金,用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农民福利。
每年将合作社收益的一定比例纳入公益事业基金,用来资助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绿色环保等公益事业。
这样做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的社会形象,增强成员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6.分配方式选择权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收益分配方式。
常见的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购物优惠、资金回报等。
根据合作社自身的经营特点和成员需求,选择合适的分配方式,提升成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以上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具体的分配比例、分配基准等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一个“专用性—稀缺性”视角的解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一个“专用性—稀缺性”视角的解释马志雄;丁士军;王建军;张银银【期刊名称】《湖北经济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10)006【摘要】Research into the distribution system of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This paper firstly reviews the situation and its study of cooperative surplus distribution,and then analyzes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from the angle of specificity and scarcity.Under the specificity changing conditions,it shows that return by sum focuses on protecting the specificity assets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capital payback protects the post production progressof the funds and technique owners,and return by sum with limited capital payback is to seek a balance of protecting specificity investment of different processes.%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形成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文章回顾了我国合作社盈余分配的现状及其相关研究,并从专用性和稀缺性的视角对盈余分配形成机制进行解释。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构建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效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严格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成员的权责,建立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合作社的组织运作效率。
需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与农村的其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形成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与农业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业务,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价值提升,同时也能为合作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构建合理的融资机制。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新农业经营模式、推动农村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投资需求,需要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起合理的融资机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风险共担等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经营和扩大规模。
第四,加强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减税、补贴等方式,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政府还应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政府还可以通过立法、规划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与交流,增加社会公众对合作社的了解和支持。
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中,形成合作社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共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探析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探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具有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等多重作用。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其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推广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其治理结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权利不明确、决策效率低下、内部监督机制弱化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和稳定。
深入研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探讨其存在的原因和解决的途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探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领域的重要组织形式,具有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制约了其健康发展。
深入解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研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有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通过优化合作社治理结构,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问题,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深入了解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扶持政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福祉提升。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探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该结构的因素,并提出改进和发展方向的建议。
通过研究,旨在为加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
c h a P e t r hr T ei n t e p r e r t t h e n e c e s s i yo t f oP c e r a t i v e , s e x i s t e n ea nd s e k e
F i r s t , t h e c h a P t e r o n e “ I n t r o d u c t i o n , , P r o v i d e s t h e r e s e a r c h o j b e c t i v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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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 受WT O农业协议框架的约束, 我国农业宏观政策要从改革以来以调控价 格为主转而实行 “ 绿箱政策” ,以一般政府服务、粮食安全、农业环保等为主要
内容, 这些政策实施必须依靠位于政府与农户间的过渡性组织载体来进行, 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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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永寿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和《永寿县瑞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
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
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第二篇: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盈余分配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1、年终由财务部根据当年收支余额,结转本年盈余。
首先弥补上年亏损,再按15%提取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并将盈余公积金按社员股金份额量化入成员帐户。
2、本年收益弥补上年亏损并提取盈余公积金后,余额为可分配盈余。
3、当年可分配盈余的62%作为应付盈余返还,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核算,并返还给社员。
4、当年可分配盈余的38%作为应付剩余盈余,按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份额(股金)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核算,并返还给社员。
5、财务部根据本社盈余分配制度,作出盈余分配方案,接受社员监督,财务部负责接受社员咨询,并认真解答。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特殊的商事主体在盈余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不同于普通营利性企业的特点。
合作社盈余在性质上属于向社员“多收”或“少付”的款项,需遵循合理的分配顺序。
同时,可分配盈余需遵循这样的分配原则:依据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进行分配和资本报酬有限。
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能否分割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中又一个重要内容。
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应分层考虑、区别对待。
在合作社存续期间社员资格终止时以及合作社终止时,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宜采取不同的做法。
总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公共积累【英文摘要】As a special business subject,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has some characteristics about the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comparing to profitable firms.Surplus of cooperatives which belongs to cooperatives’“excessive collection”or“underpayment”from members should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reasonable orders.At the same time,the principles of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of cooperatives are principle of returning surplus to members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transaction volume(amount)and principle of limited capital reward.Whether public accumulation of cooperatives can be divided is another important issue.whether cooperatives Can divide public accumulation or not depends on the different situations.There should exist different rules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ves’existence and after the ending of cooperatives.Our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Law needs to be perfected.【英文关键词】agricultural cooperative;distribution of surplus;public accumulation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出资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一员,其主要动因是实现自我服务、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农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农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一、前言。
咱农业合作社的伙伴们!又到了收获满满的季节,现在咱得好好商量一下收益咋分配啦,这就像是分蛋糕,得让每个人都能尝到甜头,还得公平公正呢!二、收益计算。
1. 总收入。
咱这一年啊,通过卖粮食、蔬菜、水果,还有一些特色农产品,总共赚了[X]元呢。
这里面可都是大家辛苦劳作的成果,从播种、浇水、施肥,到最后收获、售卖,每一个环节都不容易。
2. 成本扣除。
但是呢,咱不能光看收入,还得把成本刨出去。
这成本啊,包括买种子、化肥、农药花了[X]元,租农机设备用了[X]元,还有运输、储存农产品花了[X]元,总共成本是[X]元。
这么一算,咱的纯收益就是总收入减去成本,也就是[X X = X]元啦。
三、分配原则。
# (一)按劳动量分配。
1. 劳动量统计。
咱合作社的成员,每个人干的活都不一样多。
咱有专人负责记录大家的劳动时长和劳动强度呢。
比如说,老张在地里干活的天数最多,而且经常干那些重体力活,像耕地、搬运重物啥的;小李虽然干活天数没老张多,但是他技术好啊,给咱的农作物治病虫害特别在行。
咱们根据这些情况,把每个人的劳动量都换算成了劳动积分。
老张的劳动积分是[X]分,小李是[X]分,其他人也都有相应的积分。
2. 分配比例确定。
根据大家的劳动积分总和,算出劳动量分配占总收益的[X]%。
比如说,如果劳动积分总和是[X]分,那每一分就相当于纯收益的[X÷X = X]元。
老张能分到的收益就是他的劳动积分[X]乘以每分对应的金额[X]元,也就是[X×X = X]元;小李能分到[X×X = X]元,其他人也按照这个方法来计算。
# (二)按土地入股分配。
1. 土地评估。
有些伙伴是用自己的土地入股咱们合作社的。
咱们之前也对这些土地进行了评估,根据土地的面积、肥沃程度、地理位置啥的,确定了每块土地的价值。
比如说,老王入股的那块地,面积大,土壤肥沃,交通也方便,评估价值就比较高,相当于[X]股;老赵的地虽然面积小一点,但是也有它的优势,评估为[X]股。
专业合作社分红模式
专业合作社分红模式专业合作社的分红模式通常是基于成员的投入和贡献来确定的。
成员通常会投资一定的资金或财产,用于组织的运营或资本扩张。
除了资金投入外,成员还可能通过劳动或技术贡献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成员的投入和贡献将作为决定分红比例的重要依据。
1.按资本比例分红:根据成员的资本投入比例来确定每个成员的分红比例。
例如,假设合作社有三个成员,A投资100万元,B投资200万元,C投资300万元。
则A的分红比例为(100/600)*总利润,B的分红比例为(200/600)*总利润,C的分红比例为(300/600)*总利润。
2.按劳力贡献分红:根据成员的劳动贡献来确定每个成员的分红比例。
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可能有不同的分配比例。
例如,如果成员A负责市场开发,成员B负责生产管理,成员C负责财务管理,则根据他们的工作贡献来分配利润。
3.综合分红模式:结合资本和劳动的贡献来确定分红比例。
即根据成员的资本投入和劳动贡献来综合评估每个成员的贡献度,并通过一定的权重来确定分红比例。
另外,专业合作社的分红模式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风险投资、债务融资等。
如果合作社采取了风险投资或债务融资,那么其中一部分利润可能需要用于偿还投资或债务利息,剩下的部分再进行分红。
同时,专业合作社的分红模式也需要考虑到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
因此,合作社可能会设置基金或留存利润用于未来的发展和扩张。
总之,专业合作社的分红模式是根据成员的投入和贡献来确定的。
根据成员的资本投入、劳动贡献和其他因素的权衡,可以采取不同的分红模式。
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及利益结构演变机制研究
题, 双方关注的惟一焦点是产品价格。 企业和运销大户主
税后利润
可分配盈余返还社员 ( 二次分配)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多数分 配规定
比较 容易 理解 。 税后 利润 提取 的公 积 金 但 转 化 为个 人 出资 、 接受 国家 财政 直 接补 助 和他 人捐 赠形 成 的 财产 量化 到社 员 个人 ,
按出资轻 + 《上一次量化到社员账户的公积金+ 接受国家财政直
编 号 :6 GL 7r ) 究 成 果 之 一 。 0 G 4 、I 研 Ⅸ
【 作者简介 】 张尧洪 , 金华职业技术 学院会计 系主任 , 副教授 , 主要研 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浙江金 华 3 11) 20 7。
一
、
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利益 分配 问墨
取 的公积金 , 作为弥补亏损 、 扩大生产经营使用 时, 以 可
不 量 化 到个 人 ; 化 为 出资时 , 转 必须 量化 到个人 且 记入 社 员账 户 : 受 国家 财政 直 接补 助 和他 人捐 赠形 成 的 财产 , 接 平 均 量化 到社 员 个人 ,记入 社员 账 户 。量化 的标 准可 以
农 民专业 合作 社 是 在 农村 家庭 承 包 经 营 基 础 上 , 同 类 农 产 品的生 产 经营 者或 者 同类 农业 生 产 经营 服务 的提
当 了社 员 ( 制者 )所有 者 、 用者 、 控 、 使 惠顾 者 4 角 色 , 大 在 合 作社 的 实践 中 , 别是 《 民专业 合 作社 法 》 布 后 , 特 农 颁 社 员 角色— —利 益结 构呈 现加 速演 变趋 势 。 ( ) 员经 济 利益从 买 断关 系向产 权关 系演 变 一 社 社 员 从 松 散 的 产 品 购 销 关 系 向紧 密 的产 权 关 系 发 展 。合作 社最 初建 立 的 目的是为 了解 决农 产 品的销 售 问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2023-10-27
目 录
•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概述 • 合作社收益来源及分配方式 •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的具体内容 •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
方案 • 案例分析
01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概述
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
合作社是一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通常由农民、个体工商户 、其他经济组织等自愿联合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作 社的主要特点包括自主经营、自我管理、民主决策、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等。
平均分配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 的利益,促进合作社内部的和 谐稳定。
根据成员贡献程度、土地质量 等因素进行分配能够更好地体 现收益与贡献的对等性。
03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的具体内容
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原则
公平原则
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应当公平,体现成员之间的平等地位。 每个成员按照其出资额、劳动贡献和资源投入等获得相应 的收益。
缺乏专业人才
合作社缺乏专业的财务管 理和收益分配人才,无法 有效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社员参与度不足
社员对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过程参与度不足,缺乏对 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导致 出现问题。
解决方案与建议
完善收益分配制度
01
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分配标准和程序,确保
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02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收益分配过程的监督,确保资
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提高社员参与度
03
加强社员对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社员的参
与度和监督能力。
05
案例分析
国内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案例介绍
案例一
以土地入股型农村土地股份合 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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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活动中,社员行使着表决权、所有权、交易权 (服务权)和盈余分配权4项利益,相对应的成员分别充
社员股权比例都在20%以下。(2)专事销售社员的销售额
和专事生产社员的交货额都转为惠顾额,销售额折算为
销售给合作社,合作社在与使用者的交易中不能获利。使 用者利益主要有3项:购买产品(农资)、享有服务(如培 训、新技术推广)、将自己产品销售给合作社,且合作社不 能盈利。前两项利益不受损害比较容易做到,如果合作社 的产品收购价格与当地市场持平,或略高于市场,社员会
进行“二次返利”。“二次返利”让生产性社员享受产后利 润,合作社的凝聚力增强了。社员加入合作社,必须购买 股权,获得了成员权和产后利润受益权,合作组织的内部 治理结构必然发生演变。产权关系使合作社有了“风险共 担、利益共享”基础,开始具备真正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条件。 (二)社员表决权利从一人一票
2005 35.83 2006 44.79
呈下降状态,合作社税后盈余分配倾向明显,合作社生存 和发展风险在积累增大。 应当承认合作社集体利益(社员长远利益)和可分配 盈余分配的社员个人利益(目前利益)是有矛盾的。因此, 仅仅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是不够的,还需要组织实 力的壮大。现有《i殳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将税后盈余全部 分完、比较注重满足社员当前利益的倾向,专业合作社盈 余分配实践也证明了这一趋向,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长远发展十分不利。专业合作社存在着发展速度快、覆盖 农户数量少、抗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弱等问题,其根本原
(三)所有者权利由个人占大股向股权分散演变
专业合作社提留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额年平均增长率仅
为4.804%,所有者权益增长更多是靠外部投入,而引起的
增长,如政府直接补助引起增长,税后盈余分配返还年平 均增长率达到18.025%;第二,从各年盈余分配所占比例
变化看,也反映出每社平均提留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因是未能够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和谐分配机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结构演变
所有者权利结构从个人占大股向股权分散、股权数 与交货额、惠顾额相联系的方向演变。合作社成立初期, 在股权的层面带有明显的合伙企业特征。股权全部集中 在发起人手中。少则3人多则lO来个人,不少合作社中 发起人的股金比例占到总股金的70%以上,而生产者(社 员)没有股权(发起人中的生产者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未明确规定社员股权结构, 但明确规定了法人社员人数不得超过的5%。,农民至少
品销售以后,根据某项业务获利情况,未到年终利益返还
当地市场,社员销售的积极性肯定不高,社员会认为合作 社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惠顾者要求合作社按惠顾额返还税后盈余。如返还 对象仅仅是对合作社进行投资的社员,其分配方案将成 为惠顾者群体和所有者群体争议较大的一项内容。这时 惠顾者获得可分配盈余的返还将比使用者获得的收益
作社风险是不相适应的,浙江省2001年一2006年盈余分 配情况见表2。
裹2
项日
新江省2001年.2∞6年盈余分鼍情况裹
2∞l※
26.67 76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百个)
平均社员个数 社均所有者权益(万元) 盈余分配: 每杜平均以惠顾额返还社员的盈余(元) 每社平均以股金返还社员盈余(元)
向一人一票加附加表决票演变 社员购买了专业合作社的股 权,取得了社员基本权利——表决
118 56.33
8l 5பைடு நூலகம்.67
25.82
总额
30371.20 34495.69
比例
33.47% 38.02%
总额
58663. 61755. 2lll6.
比例 4i.4骗
43.63% 14.92%
总额
比例
权,但表决权利从一人一票制向一 人一票加附加表决权票制演变。合
作社起步时采用一人一票制的成员
98855.54 54.54% 4 91699.98 32713.33 27.4296
………….曼.譬.翌.兰.—蚕蔓薹盔础
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及利益结构演变机制研究
张尧洪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在专业合作社活动中,有使用者、惠顾者、社员、所有者4种
角色及相应利益,而且不断演变,只有当使用者与惠顾者利益、社员与所有者利益相协调时,才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 共担”的分配体制。专业合作社才能内生发展动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来源、分配程序及分配标准
分配要求或标准 不能获利.价格等(低)于同类商品市场价 利益性质 税前分配 税前分配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
向社员供应农资 向社员收购农产品
向非社员供应农资
不能获利.价格等(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 能获利。市场价,高于供应给社员同类商品价 能获利。市场价,价格略低于收购社员同类商品价 由章程规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
一、农民专业合作杜利益分配问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 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 供者、利用者,以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形式形成的互助性 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 即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体制 问题。专业合作社的活动有:(1)bk农资供 应商处购入农业生产资料;(2)向社员供 应农业生产资料;(3)收购社员的农产品; (4)销售农产品;(5)向非社员供应农业生
税后利润
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 平均量化到成员,分配给本社社员。
人捐赠形成的财产 税前其他
含义不够确切。从行文理解,税后利润提
惯歪伢硼厶刷;~j门又愚J职硼里l-r_,;~q,仅tI.91八,戥盥’儿; 收入分配的量化必须要与风险分担的量化相结合,以实 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如何分担与规避合作社的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规定:(1)社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 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2)社员按照章程规 定承担亏损。合作社亏损可以由公积金弥补(以前积累弥
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农经统计资料简要本(2005—2006)。
由表2可以看出,第一,以2001年为基数,2001年-2006
年专业合作社所有者权益年平均增长率为14.883%,其中
的产权关系。产权关系是构筑法人的基础,其表决的方式 也必须符合产权关系。合作社对产权关系进行改造的同 时,几乎都突破了一人一票制,开始向一人一票加附加表 决权、单个社员表决票数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20%转 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几乎所有专业合作社 都将表决权利的变化结果体现在了章程中。
社员一定利益。二是年度盈余的结算。年度核算后有盈余
的,在提取公积金后,按惠顾额返还社员。合作社在建立
了产权关系并实现股权分散化后,盈余返还从投资者为 主体向惠顾者为主体演变。
三、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构毫 合作社的社员在不同的活动中不同种角色,只有当
所有者利益和惠顾者利益指向在成员之间均质分布,合 作社才能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谐分配机制。 社员(控制者)指合作社行使投票表决权利的人,一 人一票,如果是一人多票,多数票是有限制的,其票数与 资本投入、惠顾额的相关度都比较小,投票结果与惠顾额 (交易)大户、资本投入大户期望利益相背离时,会导致合
向非社员收购农产品
公积金分配:税后
税后利润
利润自}一定比例提取
提取公积金后的可 分配盈余分配
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成员出资。如何转为出资额由章程规定
法律规定分配比例不低于60%.按惠顾额将 税后利润 可分配盈余返还社员(--次分配)
按出资额+t一次量化到社员账户的公积金堠受国家财政直
上述分配有剩余的 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的份额
每社平均提留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额(元)
2硒71.76
豁.51%
18.O珊
权表决方式,随着合作社产权、劳动 合作关系的确立,一人一票制受到 了质疑,一人一票制体现了合作社 决策的民主性,但体现不了合作社
※2001年资料来源浙江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报告0.002一IO一16)白g加工,其余
少。
合作社的发展始终需要资本要素的参与,无视资本 要素的存在,让资本投资回报率低于正常水平,只能导致 专业合作社低水平发展和政府依赖,建立盈余分配时,资 本报酬有限原则应得到体现和肯定。 使用者——惠顾者与合作社交易额和所有者拥有的 股份保持一致是克服合作社社员角色利益矛盾的有效方 法,即使用者的交易额、所有者公积金、惠顾盈余返必须 一致,分配方案要兼顾惠顾者群体和所有者群体利益。 按惠顾者返利一直是合作社的基本宗旨,按资本报 酬有限原则分配,也属于合作社一项原则,但后者处于次 要地位和受限制的地位。合作社对4种角色利益指向协 调,心理期望一致,合作社就能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产生内生壮大机制;合作社对社员4种角色利益指向不 一致。合作社则必须对利益分配进行磨合调整;合作社对 社员4种角色利益指向相当保留,合作社事业就会出现 停滞不前;合作社对社员4种角色利益指向完全相反,合 作社就会出现不合作倾向,可能锯体。
补)和以后盈利弥补,以后盈利补亏可能会损害新增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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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实践中,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社 员角色——利益结构呈现加速演变趋势。
(一)社员经济利益从买断关系向产权关系演变
社员从松散的产品购销关系向紧密的产权关系发 展。合作社最初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 题,双方关注的惟一焦点是产品价格。企业和运销大户主 导价格形成,合作组织社员的成员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因
将产品销售给合作社,如果合作社的产品收购价格低于
惠顾额时,根据合作社产品市场情况确定比例,由社员大 会决定。(3)社员交纳股金与惠顾额有相关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财政与税务部门政策对所有
权利益演变有重大诱导作用。只要法律法规完善、政府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