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工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标准
各种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之欧阳道创编

一、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的新建氯碱厂及现有氯碱厂的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氯碱厂可参照执行。
也处山谷等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碱厂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氯碱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硫化碱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硫化碱厂及现有硫化碱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硫化碱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硫化碱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漆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油漆厂及现有油漆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油漆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油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GB 180702000
GB 180712000
GB 180722000
GB 180732000
GB 180742000
GB 180752000
GB 180762000
GB 180772000
GB 180782000
GB 18079-
生产规模 ≥1500t/a 缫丝厂 缫处规模<5000绪 缫处规模≥5000绪 火葬厂 年焚尸量≤4000具 年焚尸量>4000具 制革厂 生产规模<20万 吨/a
<0.5%
独立设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置装置 量≧250 ≧0.5%
万吨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0.5%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量<250万 ≧0.5%
吨
原油含硫率 800 600 600
<0.5%
沥青装置
600 500 400
添加剂装置
企业类别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 标准号
m/s
<2 2~4 >4
炼油厂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500 1300 1000 GB8195-87
量≧250 ≧0.5%
万吨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0.5%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量<250万 ≧0.5%
吨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500
500
400
≤5
化 合成氨 一 合成氨、
700
600
500
肥 ≥30
尿素
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为了确保工人在工作环境中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安全距离。
1. 背景工业企业中常涉及到一些有害物质,例如化学品、噪音、尘土和辐射等。
这些有害物质如果暴露在工人身上,可能会对其健康造成长期的危害。
因此,工业企业需要制定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重要性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防止工人暴露在有害物质中的辐射范围内。
这种标准是根据对有害物质的了解和实际测量来确定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的健康风险。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确保工人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并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指导。
3. 常见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标准3.1 化学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当工业企业中涉及化学品时,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这些标准基于对化学品的实际测量和评估,确定了工作区域中与化学品接触的最大距离。
该标准通常考虑到化学品的毒性、浓度、作用时间和个体接触的方式等因素。
3.2 噪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作环境中存在高噪音的情况,会对工人的听力和精神健康造成危害。
为避免对工人的噪音暴露超过规定限制,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噪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基于噪音的声级、频率和暴露时间等因素来制定。
3.3 尘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作环境中的尘土会引起工人呼吸道疾病和其他健康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工人的尘土暴露,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尘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考虑尘土的浓度、颗粒大小和容忍暴露时间等因素。
3.4 辐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某些工业企业可能涉及到辐射源,如核能工业和放射线工业。
辐射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辐射范围内工人不受辐射的直接影响,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具体辐射源的辐射强度、辐射类型和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序】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安全和卫生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灾难事件中,安全和卫生防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本文将就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展开深入探讨,并对其涉及的概念和主题进行全面分析。
【主体】1.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作为保障个人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标,旨在为危险区域设定安全范围,以避免潜在的伤害和事故发生。
这一标准通常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在不同领域和行业中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实施要求。
在建筑工地中,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工人与危险设备或工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在化学工厂中,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人员与危险化学品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减少事故风险。
2. 紧急疏散距离标准紧急疏散距离标准是应对突发灾害和事故时的重要评估指标。
当灾害事件发生时,快速、安全地疏散人员是最为关键的。
紧急疏散距离标准是根据灾害事件的类型、规模和威胁程度制定的,旨在确保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安全逃离灾害区域。
在火灾疏散中,紧急疏散距离标准要求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从灾害现场撤离至安全区域,以确保生命安全。
3. 安全及卫生防护与紧急疏散的关系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和紧急疏散距离标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旨在预防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而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则是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将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
二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安全系统,保障了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与生命安全。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的个人观点中,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的安全和卫生意识也提高了。
然而,仅仅有意识还不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是保障人员安全的关键。
在我看来,标准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相关领域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要求。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规定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环境、人口密度、土地利用情况和水泥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噪音防护距离:水泥厂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污染,所以需要规定一定的噪音防护距离,以保护附近的居民和环境免受噪音污染的影响。
2. 水污染防护距离:水泥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废水,需设立相应的水污染防护距离,以防止废水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3. 空气污染防护距离:水泥厂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气等空气污染物,需要设立一定的空气污染防护距离,以控制空气污染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4. 建筑物与道路的防护距离:为了确保水泥厂周边建筑物
和道路的安全和稳定,需要规定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可
能发生的事故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具体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以达到保护周边居民和环境的目的。
职业卫生安全距离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生产活动日益增多,职业病危害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安全距离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卫生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业卫生安全距离的概念职业卫生安全距离是指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与有害物质、有害因素等之间的最小距离。
三、职业卫生安全距离的规定1. 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2)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3)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 污水处理厂与居民区之间的卫生安全距离《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对于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即污水处理厂,其建设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审批。
一般情况下,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中间全部修建树林隔离,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3. 涉铅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防护《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了涉铅行业的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
以《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为例,其中设置专章六、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对设置专用更衣室等辅助用房、加强内部职业卫生管理、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设置警示标志、安装集中通风系统并禁止使用工业电风扇、将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对员工定期体检和采取主动防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塑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塑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塑料厂作为生产加工塑料制品的场所,其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因此,塑料厂在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首先,塑料厂在选址时需要考虑周边环境的情况,尤其是与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的距离。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塑料厂应与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般来说,塑料厂与居民区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0米,与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
其次,塑料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应当建在厂区内,且距离厂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在厂区外,距离水源地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废渣应进行分类处理,且处理场所应与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此外,塑料厂在储存原料和成品时也需要注意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且距离厂区边界、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同时,塑料厂应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原料和成品的卫生安全。
最后,塑料厂在进行设备维护和清洁时也需要考虑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设备维护和清洁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且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扩散。
同时,设备维护和清洁的场所应与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塑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塑料厂在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选址、控制污染物排放、储存原料和成品、设备维护和清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希望各塑料厂能够重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做好相关工作,为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建筑工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建筑工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目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建筑工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以确保工人和公众在建筑工地附近的卫生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和安全标准,我们将提供以下距离要求和预防措施。
建筑工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1. 工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应保持无垃圾、无异味的环境。
2. 工地周边1000米范围内,应保持无尘土扬散、无异音的环境。
3. 工地周边2000米范围内,应保持空气质量良好,不得产生有害气体。
4. 工地周边3000米范围内,应保持无甲醛、无污染的环境。
5. 工地周边5000米范围内,应保持水质清洁,不得有污染。
6. 工地周边7000米范围内,应保持无地貌变化、无污染的环境。
预防措施
1. 工地应配备垃圾,并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和定期清理的政策。
2. 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和方法,减少尘土产生和扬散。
3. 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确保不会产生有害气体。
4. 使用无甲醛和环境友好的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水污染,如合理排水和
沉淀池的使用。
6.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周边地貌和环境的影响。
请注意,以上标准和措施是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安全要求制定的,并可能根据地方法规的变化进行更新。
建筑工地应始终遵守最新的
法律法规,并采取额外的措施以确保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合规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卫生防护距离分级及标准

卫生防护距离的分级(一)化学生产第一级1000米1、酸、硝酸的生产(参见标准29)2、氮(固定氮)及氮肥的生产3、用电解法生产氢氧化钠、氯气的生产(参见标准1)4、氢氟酸、冰晶石及氟化物的生产5、碳化钙的生产6、有机磷、有机氯、有机砷等农药的生产7、设有二硫化碳车间的粘胶纤维及黄药的生产8、二硫化炭的生产9、四乙基铅的生产10、砷及其化合物的生产11、溴素的生产12、碳黑的生产13、苯系萘、醚系、蒽系染料中间体的生产14、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次甲基三硝基胺、四硝基甲基胺、及硝基棉等炸药的生产15、有机氟的生产16、煤化学产品(苯、甲苯、二甲苯、酚、甲酚、萘酚、蒽菲、丫啶、咔唑及焦油等)的生产(参见标准27)17、炼油厂(参见标准19)18、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时产量超过50000立方米的生产(参见标准18)19、磷的生产(参见标准22)20、合成脂肪酸的生产21、合成纤维单体(乙烯醇、己苯酰胺、氯乙烯、丙烯睛等)的生产22、合成塑料(聚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稀等)的生产(参见标准24)23、合成纤维腈纶的生产24、硫化染料的生产25、工业用硬化油的生产第二级500米26、合成洗涤剂的生产27、合成橡胶的生产28、天然气加工的生产29、三氧化铬及铬酸盐的生产30、偶氮染料的生产31、化学合成药品的生产32、用发酵法制造抗菌素的生产33、有机试剂的生产34、脏器制剂的生产35、除草剂农药的生产36、有机锡的生产37、氨法制碱的生产38、糖精、香料精的生产39、合成甘油的生产40、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小时产量为25000~50000立方米的生产41、氢氰酸及其盐类的生产42、设有氢氰酸车间的有机玻璃的生产43、用挥发性有机熔剂制造人造革的生产第三级300米44、焦油及木材干溜的产品和挥发性产品(甲醛、甲醇、醋酸、松节油、丙酮、杂酚油)等的生产45、各种无机盐(砷盐、磷盐、铬盐除外)的生产46、用稀有金属矿石化学加工制造锑、47、封闭炉制造电石的生产48、无机颜料的生产49、碳素制品(碳刷、碳电极、碳精棒)的生产(参见标准5)50、橡胶、再生橡胶及其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21)51、造纸的工厂(参见标准20)52、用盐酸法制造味精的生产53、三盐基硫酸铅及二盐基磷酸铅的生产54、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小时产量低于25000立方米的生产55、使用二硫化碳硫化橡胶的生产56、酚醛树脂及合成树脂的生产57、玻璃钢的生产58、醋酸法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第四级100米59、漆(油漆、清漆、印刷用漆、橡胶工业用漆、绝缘漆)的生产(参见标准3)60、生物碱的生产61、激素的生产62、用发酵法制造味精的生产63、铅笔的生产第五级50米64、火柴的生产65、塑料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4)66、合成香料的生产67、肥皂的生产其它67-1硫化碱的生产(参见标准2)67-2钙镁磷肥的生产(参见标准30)67-3普通过磷酸钙的生产(参见标准31)67-4小型氮肥的生产(参见标准32)(二)冶金、发电、机械制造及金属加工生产第一级1000米68、钢铁联合企业69、黑色和有色金属矿石的烧结厂(参见标准28)70、转炉炼钢的生产71、年产量超过20000吨生铁铸件的生产72、高炉总容积超过500立方米炼铁的生产(参见标准26)73、铁合金的生产74、直采由矿石和精矿石冶炼有色金属(铅、锡、锌、铜、镍)的生产(参见标准23)75、年产量超过2000吨有色金属的生产76、氯化法提炼稀有金属的生产77、镁的生产78、汞的生产79、铍钽铌的生产80、年产量超过10000吨电解铝的生产81、年产量超过00000吨氧化铝的生产82、火力发电厂83、炼焦第二级500米84、电炉炼钢的生产85、平炉炼钢的生产86、高炉总容积低于500立方米炼铁的生产87、年产量低于20000吨生铁铸件的生产88、年产量低于2000吨有色金属的生产89、年产量超过1000吨有色金属的加工90、年产量低于10000吨电解铝的生产91、年产量低于100000吨氧化铝的生产92、高温炼锑的生产93、选矿厂94、用水溶液电解法提炼锌、铜、镍、钴的生产95、蓄电池的生产(参见标准25)第三级300米96、有毒(氰化钠)电镀及热镀锌的生产97、电缆的生产98、进行铸钢(年产量低于10000吨)及有色金属铸造(年产量低于1000吨)的金属加工企业99、用水银生产各种仪表、设备的企业100、年产量低于1000吨有色金属加工第四级100米101、漆包线的生产其它101-1内燃机的生产(参见标准6)101-2汽车的制造生产(参见标准7)(三)建筑材料生产第一级1000米102、年产量超过100000吨各种水泥的生产(参见标准8)第二级500米103、年产量低于100000吨各种水泥的生产104、耐火材料的生产105、在竖炉和充填炉内焙烧石灰石、菱镁矿、白云石的生产、石棉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9、10)第三级300米106、玻璃棉及矿渣棉的生产107、油毡纸及油毛毡的生产108、用浸透法进行木材防腐的企业109、沥青混凝土的生产第四级100米110、人造石和混凝土制品的生产111、矿渣及煤灰渣制造建筑材料的生产112、陶瓷制品的生产113、玻璃的生产114、木材厂(四)动物制品加工生产115、骨胶的生产116、骨粉的生产117、用兽骨及其动物组织制造工业用胶的生产第二级500米118、兽类、鱼类、绒和羽毛等的加工生产119、肉类、鱼类加工和屠宰场(参见标准11、12)第三级300米120、毛、鬃、角、蹄等的加工企业121、动物生皮的加工企业(参见标准15)(五)其它第一级1000米122、火葬场(参见标准14)第三级300米123、污水处理厂(生物滤池、曝气池、沉淀池及淤泥场)(六)新增标准124、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3)125、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6)126、电视塔电磁辐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7)注:1、产生有害因素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产生毒害的程度、卫生距离分为五级。
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指根据工业企业的特点和危险因素,制定一系列的公共卫生防护措施,并规定了不同设备、设施和操作之间需要保持的安全距离。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以及减轻环境污染和危害。
以下是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不同设备、设施和操作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这是为了避免设备之间的碰撞、交叉感染和相互干扰。
例如,如果两台机器的工作区域重叠,操作人员可能会发生误操作和意外事故。
因此,在设计和布置工业企业时,需要合理划分设备区域和工作区域,并确保它们之间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工人能够安全操作和移动。
其次,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还要求不同工作区域之间、工作区域与办公区域之间的隔离和防护。
这是为了防止物质和污染物的交叉污染和扩散。
例如,化学工厂的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需要有明确的边界,以防止有害物质进入办公区域,对员工造成危害。
此外,生产区域应设立隔离带或隔离墙,以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和噪音扩散到室外和周边地区。
另外,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还涉及到工人个体之间的距离和交互。
为了防止职业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工人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如新冠病毒等传染病的爆发,工人之间需要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等,以增强防护效果。
除了上述内容外,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还应注意以下方面:1.根据不同的工业企业类型和生产过程,确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例如,在化学工厂、生物制药厂、食品加工厂等特殊行业中,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需要更加严格,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和产品质量。
2.定期检查和评估卫生防护距离的合规性。
工业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卫生防护措施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护距离符合标准要求,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3.加强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培训。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定了一定的防护距离标准。
这些标准是根据不同工艺、设备和环境条件制定的,旨在防止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本文将对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一系列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相关的国家标准,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的要求。
其次,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设备和工艺的布局,不同的设备和工艺需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和意外接触。
其次是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这些物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与人员和其他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此外,还包括了通风和排放口的设置,以及作业人员的工作区域等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卫生防护距禿标准。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遵守相关规定。
总之,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禿标准是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才能有效预防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希望本文对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禿标准有所帮助,也希望企业能够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的分级(一)化学生产第一级1000米1、酸、硝酸的生产(参见标准29)2、氮(固定氮)及氮肥的生产3、用电解法生产氢氧化钠、氯气的生产(参见标准1)4、氢氟酸、冰晶石及氟化物的生产5、碳化钙的生产6、有机磷、有机氯、有机砷等农药的生产7、设有二硫化碳车间的粘胶纤维及黄药的生产8、二硫化炭的生产9、四乙基铅的生产10、砷及其化合物的生产11、溴素的生产12、碳黑的生产13、苯系萘、醚系、蒽系染料中间体的生产14、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次甲基三硝基胺、四硝基甲基胺、及硝基棉等炸药的生产15、有机氟的生产16、煤化学产品(苯、甲苯、二甲苯、酚、甲酚、萘酚、蒽菲、丫啶、咔唑及焦油等)的生产(参见标准27)17、炼油厂(参见标准19)18、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时产量超过50000立方米的生产(参见标准18)19、磷的生产(参见标准22)20、合成脂肪酸的生产21、合成纤维单体(乙烯醇、己苯酰胺、氯乙烯、丙烯睛等)的生产22、合成塑料(聚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稀等)的生产(参见标准24)23、合成纤维腈纶的生产24、硫化染料的生产25、工业用硬化油的生产第二级500米26、合成洗涤剂的生产27、合成橡胶的生产28、天然气加工的生产29、三氧化铬及铬酸盐的生产30、偶氮染料的生产31、化学合成药品的生产32、用发酵法制造抗菌素的生产33、有机试剂的生产34、脏器制剂的生产35、除草剂农药的生产36、有机锡的生产37、氨法制碱的生产38、糖精、香料精的生产39、合成甘油的生产40、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小时产量为25000~50000立方米的生产41、氢氰酸及其盐类的生产42、设有氢氰酸车间的有机玻璃的生产43、用挥发性有机熔剂制造人造革的生产第三级300米44、焦油及木材干溜的产品和挥发性产品(甲醛、甲醇、醋酸、松节油、丙酮、杂酚油)等的生产45、各种无机盐(砷盐、磷盐、铬盐除外)的生产46、用稀有金属矿石化学加工制造锑、47、封闭炉制造电石的生产48、无机颜料的生产49、碳素制品(碳刷、碳电极、碳精棒)的生产(参见标准5)50、橡胶、再生橡胶及其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21)51、造纸的工厂(参见标准20)52、用盐酸法制造味精的生产53、三盐基硫酸铅及二盐基磷酸铅的生产54、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每小时产量低于25000立方米的生产55、使用二硫化碳硫化橡胶的生产56、酚醛树脂及合成树脂的生产57、玻璃钢的生产58、醋酸法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第四级100米59、漆(油漆、清漆、印刷用漆、橡胶工业用漆、绝缘漆)的生产(参见标准3)60、生物碱的生产61、激素的生产62、用发酵法制造味精的生产63、铅笔的生产第五级50米64、火柴的生产65、塑料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4)66、合成香料的生产67、肥皂的生产其它67-1硫化碱的生产(参见标准2)67-2钙镁磷肥的生产(参见标准30)67-3普通过磷酸钙的生产(参见标准31)67-4小型氮肥的生产(参见标准32)(二)冶金、发电、机械制造及金属加工生产第一级1000米68、钢铁联合企业69、黑色和有色金属矿石的烧结厂(参见标准28)70、转炉炼钢的生产71、年产量超过20000吨生铁铸件的生产72、高炉总容积超过500立方米炼铁的生产(参见标准26)73、铁合金的生产74、直采由矿石和精矿石冶炼有色金属(铅、锡、锌、铜、镍)的生产(参见标准23)75、年产量超过2000吨有色金属的生产76、氯化法提炼稀有金属的生产77、镁的生产78、汞的生产79、铍钽铌的生产80、年产量超过10000吨电解铝的生产81、年产量超过00000吨氧化铝的生产82、火力发电厂83、炼焦第二级500米84、电炉炼钢的生产85、平炉炼钢的生产86、高炉总容积低于500立方米炼铁的生产87、年产量低于20000吨生铁铸件的生产88、年产量低于2000吨有色金属的生产89、年产量超过1000吨有色金属的加工90、年产量低于10000吨电解铝的生产91、年产量低于100000吨氧化铝的生产92、高温炼锑的生产93、选矿厂94、用水溶液电解法提炼锌、铜、镍、钴的生产95、蓄电池的生产(参见标准25)第三级300米96、有毒(氰化钠)电镀及热镀锌的生产97、电缆的生产98、进行铸钢(年产量低于10000吨)及有色金属铸造(年产量低于1000吨)的金属加工企业99、用水银生产各种仪表、设备的企业100、年产量低于1000吨有色金属加工第四级100米101、漆包线的生产其它101-1内燃机的生产(参见标准6)101-2汽车的制造生产(参见标准7)(三)建筑材料生产第一级1000米102、年产量超过100000吨各种水泥的生产(参见标准8)第二级500米103、年产量低于100000吨各种水泥的生产104、耐火材料的生产105、在竖炉和充填炉内焙烧石灰石、菱镁矿、白云石的生产、石棉制品的生产(参见标准9、10)第三级300米106、玻璃棉及矿渣棉的生产107、油毡纸及油毛毡的生产108、用浸透法进行木材防腐的企业109、沥青混凝土的生产第四级100米110、人造石和混凝土制品的生产111、矿渣及煤灰渣制造建筑材料的生产112、陶瓷制品的生产113、玻璃的生产114、木材厂(四)动物制品加工生产115、骨胶的生产116、骨粉的生产117、用兽骨及其动物组织制造工业用胶的生产第二级500米118、兽类、鱼类、绒和羽毛等的加工生产119、肉类、鱼类加工和屠宰场(参见标准11、12)第三级300米120、毛、鬃、角、蹄等的加工企业121、动物生皮的加工企业(参见标准15)(五)其它第一级1000米122、火葬场(参见标准14)第三级300米123、污水处理厂(生物滤池、曝气池、沉淀池及淤泥场)(六)新增标准124、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3)125、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6)126、电视塔电磁辐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参见标准17)注:1、产生有害因素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产生毒害的程度、卫生距离分为五级。
各种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各样厂卫生安全防备距离————————————————————————————————作者:————————————————————————————————日期 :?一、氯碱厂 ( 电解法制碱 ) 卫生防备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 ) 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备距离。
本准合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域的新建氯碱厂及现有氯碱厂的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氯碱厂可参照履行。
也处山谷等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碱厂卫生防备距离,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论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立。
2术语卫生防备距离 : 卫生防备距离 , 系指产生有害要素的部门 ( 车间或工段)的界限至居住区界限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 氯碱厂的卫生防备距离, 按其所在地域近五年的均匀风速规定为:生产规模近五年均匀风速 m/8t/ a<22~4 >4< 1000080060 0 400≧100001 000 8006003.2 氯碱厂与居住区的地点 , 应试虑风向频次及地形等要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硫化碱厂卫生防备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硫化碱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备距离。
本标准合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域的新建硫化碱厂及现有硫化碱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硫化碱厂可参照履行 ,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备距离 , 应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评论报告 , 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立。
2术语卫生防备距离卫生防备距离,系指产生有害要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界限至居住区界限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1 硫化碱厂的卫生防备距离, 按其所在地域近五年均匀风速规定为:风速 m/s距离m<26 002~4500> 4400三、油漆厂卫生防备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漆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备距离。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一、概述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在现代社会中变得愈发重要。
随着人口密集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人们对于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需求日益增长。
在各种场所,如工厂、学校、商场等,合理划分安全防护距离和紧急疏散距离,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紧急疏散距离标准的定义、意义和制定流程,以及实际应用中的挑战和问题等方面展开讨论。
二、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为了防止人员受到伤害或者危险物质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需要设置的一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区域。
这个范围通常是根据该场所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因素和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在工厂生产车间、化工厂、实验室等场所,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是由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而在其他场所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划定。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通常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包括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管理等。
为了保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各国都建立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于不同场所内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制定这些标准的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和论证,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紧急疏散距离的定义紧急疏散距离是指在发生火灾、爆炸、液体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所需要的最短距离。
在任何场所,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至关重要。
合理划分和标识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制定有效的紧急疏散预案,以及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都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紧急疏散距离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考虑建筑物的结构、人员密集程度、疏散通道的长度和宽度等因素。
在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场所内,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高层建筑中,由于疏散通道较长,需要的疏散时间可能会更长,因此对于紧急疏散距离的要求也可能会更高。
各种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精心整理一、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的新建氯碱厂及现有氯碱厂的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氯碱厂可参照执行。
也处山谷等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碱厂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33.13.21自治区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三、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漆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油漆厂及现有油漆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油漆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33.1 3.21应根2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2塑料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五、炭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炭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炭素厂及现有炭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炭素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炭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距离。
33.13.212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2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六、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引言水泥厂是工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然而其生产过程中也会伴随着一些环境污染和危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用于规范水泥厂的建设和运营。
本文将介绍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
1. 卫生防护距离的概念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水泥厂周边建设、运营过程中,为了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设置的一定距离范围。
在该距离范围内,有关部门将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水泥厂进行相应的环境监测和治理,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不良影响。
2.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需要考虑到水泥厂的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分布等因素。
具体的制定原则如下:•保护居民健康:确保居民在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会受到污染物的直接影响,防止出现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等健康问题。
•保护环境: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考虑到周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需求,防止污染物对土壤、水体和生态系统的侵害。
•技术可行性:卫生防护距离的制定应考虑到目前已有的环保技术和治理措施的可行性,确保水泥厂能够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3.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具体要求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一般包括以下要求:3.1 空气质量水泥厂应设置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并采取相应的气体治理措施,确保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不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排放标准。
相关的要求包括:•气体监测点密度: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设置气体监测点,监测空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重要污染物的浓度。
•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定水泥厂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并确保排放浓度不超过规定限值。
•治理设施:根据水泥生产的工艺特点和排放情况,采取适当的集尘装置、烟气脱硫装置等治理设施,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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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工厂卫生安全防护距离标准一、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的新建氯碱厂及现有氯碱厂的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氯碱厂可参照执行。
也处山谷等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碱厂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3.2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硫化碱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硫化碱厂及现有硫化碱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硫化碱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三、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漆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油漆厂及现有油漆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油漆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3.2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四、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新建塑料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塑料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塑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五、炭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炭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炭素厂及现有炭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炭素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炭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1,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六、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内燃机厂及现有内燃机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内燃机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内燃机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3.2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六、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汽车制造厂及现有汽车制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汽车制造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七、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水泥厂及现有水泥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水泥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13.2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八、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灰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石灰厂及现有石灰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石灰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防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 石灰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3.2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九、石棉制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棉制品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石棉制品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石棉制品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石棉制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参考本标准,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13.2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肉类联合加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联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肉联厂及现有肉联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肉联厂可参照执行,地入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3.1肉联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3.2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污染。
十一、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胶厂(骨胶、明胶、皮胶)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制胶厂及现有制胶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制胶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臭味实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标准内容: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二、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缫丝厂及现有缫丝厂之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缀丝厂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与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缫丝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三、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葬场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火葬场及现有火葬场扩建、改建工程。
现有火葬场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上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3.2本标准规定的火葬场与居住区的位置还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沙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四、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厂(皮革、皮革加工)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所建制革厂及其扩建工程。
现有制革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臭味实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恶臭物质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3.1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3.2制革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五、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新建、扩建、改建以噪声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纺织、印刷、制钉、机械加工、木器制造、型煤加工、面粉厂、轧钢、锻造、汽车及拖拉机制造、钢丝绳厂等工厂企业。
现有此类企业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实际监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及城建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化工、农药、橡胶、制药、造纸、金属冶炼、火电站、采矿、玻璃、石棉、水泥、耐火材料等工业企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系指气型污染很轻,而噪声污染因素突出,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气型污染范围小于噪声污染范围的工业企业。
3 标准内容3.1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其生产规模、噪声源强度以及噪声治理措施的效果,规定如表1所示。
3.2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应采取综合防噪声措施,加强对生产性噪声的治理,设计单位应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一85)的要求进行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强度,使车间噪声达到国家《工车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