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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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洼地工程招标公告

霍邱县洼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霍邱洼地2023-B001招标单位:霍邱县洼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为改善霍邱县洼地地区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霍邱县洼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霍邱县洼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霍邱县洼地工程项目地点:霍邱县洼地地区项目规模: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排水设施建设、灌溉设施改造等工程内容。

项目预算:人民币XX万元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类型:施工招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3. 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记录。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

5.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 人员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报表- 信誉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文件2.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招标程序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5.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X第8号)及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X]187号)精神,为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加快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六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检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金寨,建设文明城镇的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合力推进,依法打击惩处无照经营、严重污染环境、销赃、窝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检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整治对象检查整治对象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

重点区域是梅山城区内的经营户。

重点对象是无证、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

三、检查整治内容(一)持照经营回收站(点)对持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建设标准要求,检查网点经营情况:1、有无固定经营场所,是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

2、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有无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整理废旧物资。

3、场地内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分类堆放,通道是否畅通,生产和生活污水是否按照环保要求予以处理。

4、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堆放废纸、废塑料等易燃物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是否严格按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

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和不含报废汽车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汽车。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2•【字号】六政办秘〔2020〕108号•【施行日期】2020.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9月6日印发的《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18〕187号)同时废止。

2020年9月12日目录1 总则...................................................................... (5)1.1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 (5)1.3适用范围...................................................................... (5)1.4预案体系...................................................................... (6)1.5工作原则...................................................................... (7)1.6事件分级...................................................................... (8)2组织机构与职责...................................................................... .. (8)2.1应急组织机构...................................................................... (8)2.2应急组织机构成员 (8)2.3职责...................................................................... (9)3预防预警机制...................................................................... . (13)3.1信息监测...................................................................... . (13)3.2预防工作...................................................................... . (14)3.3预警发布...................................................................... . (14)3.4预警行动...................................................................... . (15)3.5预警支持系统.......................................................................154应急处置...................................................................... . (15)4.1先期处置...................................................................... . (15)4.2扩大应急处置措施 (16)4.3应急处置措施.......................................................................174.3.1突发水污染事件 (17)4.3.2突发大气污染事件 (19)4.3.3土壤污染事件 (21)4.3.4放射源泄漏污染事件 (23)4.4应急监测...................................................................... . (23)4.4.1监测组织....................................................................234.4.2监测方式....................................................................234.5应急物资储备.......................................................................244.6应急物资征用.......................................................................245应急响应...................................................................... . (25)5.1应急响应程序.......................................................................255.2分级响应机制.......................................................................265.3信息报送与处理 (26)5.3.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26)5.3.2突发环境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28)5.4指挥和协调...................................................................... (29)5.4.1指挥和协调机制 (29)5.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30)5.5信息发布...................................................................... . (31)5.6应急终止...................................................................... . (31)5.6.1解除应急的条件 (31)5.6.2应急解除的程序 (31)6善后工作...................................................................... . (32)6.1善后处置...................................................................... . (32)6.2社会救助...................................................................... (32)6.3后果评估...................................................................... . (32)7应急保障...................................................................... . (32)7.1通信保障...................................................................... . (32)7.2装备保障...................................................................... . (33)7.3队伍保障...................................................................... . (33)7.4交通运输保障.......................................................................337.5资金保障...................................................................... . (34)7.6技术保障...................................................................... (34)8监督管理...................................................................... . (34)8.1预案演练...................................................................... . (34)8.2宣传和培训...................................................................... (34)8.3奖励和责任...................................................................... (35)8.4事故调查...................................................................... . (35)9附则...................................................................... . (35)9.1 名词术语...................................................................... (35)9.2预案管理与更新 (36)9.3预案解释部门.......................................................................379.4预案实施时间.......................................................................371 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六安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下简称“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快速、科学地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6月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

到2023年,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

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推动源头减量。

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开发区)。

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

到2022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8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信局)。

建立健全分类贮存收运体系。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转运规范化体系,合理布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鼓励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建设。

到2022年底前,建成1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到2022年底前,至少建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模式,采用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警大队)。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技术投标方案投标文件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技术投标方案投标文件

六安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1 标段投标文件技术(暗标)标书六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监制一、服务理念和目标1.1管理服务理念要树立“人人都是环卫服务员,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理念,为清扫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服务是软环境的集中表现。

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长久以来,城市管理工作都在以一种“管理”理念进行着管理,城管充当着“管理者”角色,市民或者摊贩等充当“被管理者”角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管理者为了达到管理的最终效果,要求被管理者按要求执行,而被管理者有抵触心理,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和一些“钉子户”,这样就使他们处于对立局面,因此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紧张关系,需要管理者用一种春风化雨的执法舒缓,“春风细雨暖人心,恶语伤人十年寒”。

城市综合管理的春风,来自于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和文明温暖的执法用语,笔者认为,“管理理念”已不再适应城市管理这股“春风”,而“服务理念”便是那“春风细雨”。

1.2、总体服务指标满意度指数100以上;管理服务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服务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管理服务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设备管理责任事故;1.3、分类指标社会效率:管理处设专线24小时受理报修,业户接待时间:365天(8:30至20:30);各类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档案归档率达到100%,档案完整率达到100%;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行维修服务回访制度,回访率达到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投诉人签字满意率95%以上;公共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经济效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人们处理好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在不损害居民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做好环境的保护工作。

使业主和顾客满意度达到98%以上。

清洁管理无盲点,管理服务范围保持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2.1、公司职能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一)组织架构1、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下辖:督察员、路段管理员、车辆设备管理员、综合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3-05-25 2023-07-11
(2)其他土木工程建筑(1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城南镇政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 程
安徽天泽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58.2
TOP2
城南镇汪家行村农民文化广场建 设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丰达园林工程 有限公司
54.5
TOP3
城南镇汪家行村红星渠灌溉渠延 伸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勇刚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4

2023-05-25
TOP9
城南镇文明创建“大比武”擂台 安徽山泽建设工程 赛横排头路以南均河路以西收储 有限公司
17.0
地块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TOP10
城南镇樊通桥头及明珠苑小区环 境整治
安徽勇刚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1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75
同比增长:-9.6%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975.5额(万元)
¥35.28
同比增长:70.0%
城南渡槽村文庄支渠配套建设项 目
安徽跃发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22.2
TOP6
城南镇丰源大道政府门前段人行 道改造提升工程(二次)
安徽跃发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13.2
TOP7
城南镇周谷堆批发市场改造提升 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19•【文号】发改办环资〔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组织开展60个左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城市范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常住人口数量较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共60个左右。

二、建设时间2022年至2025年。

三、建设主要内容围绕《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加强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建设,培育一批骨干回收企业,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和规范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

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

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正文:----------------------------------------------------------------------------------------------------------------------------------------------------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4月24日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一、直辖市序号省份建设范围1北京市密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天津市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3上海市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4重庆市中心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省(自治区)序号省份城市名单5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衡水市6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8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9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1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11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淮安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12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13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铜陵市14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15江西省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16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聊城市、滨州市序号省份城市名单17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18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19湖南省长沙市、张家界市20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2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22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23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24贵州省贵阳市、安顺市25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27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28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29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5〕7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5〕7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5〕75号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30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和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示范园区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以及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工程类有关当事人的诚信评价管理。

政府采购工程类是指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三条诚信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二)合法、客观、审慎的原则;(三)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原则;(四)谁评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五)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

第四条诚信评价实行统一平台,分级负责,分类评价,综合评级,动态管理,信息共享。

第二章诚信评价体系第五条诚信评价的对象为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主体及从业人员和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工程类供应商。

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主体及从业人员是指: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等企业或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

2023关于项目实施方案锦集8篇

2023关于项目实施方案锦集8篇

2023关于项目实施方案锦集8篇项目实施方案篇1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全面完成舒城县百神庙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__]122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__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__]131号和安徽省资源厅《关于做好__年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__]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目标1、项目范围项目区位于舒城县百神庙镇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仅2㎞,距县城约15km。

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20″~117°05′31″,北纬31°25′43″~31°28′12″。

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个部分。

项目区面积1717.42公顷,净增耕地71.35公顷。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6783809.59元,占总投资额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占总投资额的28.65%,农田水利占总投资额的34.93%,田间道路占总投资额的17.01%,其它工程占总投资额的0.77%);设备购置费1195657.11元,占总投资的3.63%;其它费用总计4291574.03元,占总投资额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研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招标费)1124920.00元,占总投资额的3.42%,工程监理费267838.10元,占总投资额的0.81%,竣工验收费803514.29元,占总投资额的2.44%,业主管理费579601.64元,占总投资额的1.76%,拆迁补偿费1515700.00元,占总投资的4.60%];不可预见费645420.81元,占总投资额的1.96%。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4•【字号】六政办[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6]16号)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为提高淠河总干防洪能力,保护省会及下游生活饮用水水源,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整体开发利用淠河总干两岸的土地资源,改善居住环境,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治理安排(一)组织实施在市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市容环境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领导协调组。

两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综合治理工作由金安区、裕安区政府组织实施。

综合治理公告由市政府授权两区政府发布,市直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淠河总干治理范围生态环境建设及景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淠河干渠沿河开发利用规划》,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拆迁安置规划》。

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

(二)拆迁范围及实施步骤淠河总干第三期综合治理的范围是:上自解放路桥起,下至皋城路桥止,两岸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及干渠内的船舶均应拆迁拆解。

本期综合治理分三段实施,两年完成。

第一段从解放路桥至梅山路桥两岸,皋城路桥至五里墩大桥西岸;第二段从五里墩大桥至建行大楼西岸;第三段从皋城路桥至梅山路桥东岸。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02•【字号】沪府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2日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十八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5年,本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夯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

到2025年,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

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六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六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六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六安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民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无废城市,六安市制定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强环境监管等措施,实现城市废弃物的最小化处理、污染物排放的减少,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一)推进垃圾分类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率。

2.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确保垃圾按类别分类收集和处理。

3. 鼓励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1. 建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和加工利用。

2.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

3. 完善废弃物回收体系,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三)加强环境监管1. 建立完善城市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并控制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2. 加强环境治理,控制和减少城市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1.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地。

2. 加强法制建设,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3.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无废城市建设的投入。

4.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提高城市废弃物处理和环境监管能力。

四、效果评估和调整:1. 定期进行无废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分析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

2. 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推广和经验交流:1. 加强与其他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无废城市建设经验。

2.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和借鉴。

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与概述为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无废城市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本次无废城市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旨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1. 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2. 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3. 优化废水处理设施,提高废水处理能力和水质。

三、工作内容1.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1)制定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2)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点建设,展示垃圾分类的好处和效果,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垃圾分类操作水平。

2.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完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提高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率。

(2)加大投资力度,建设更多的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

(3)推广垃圾堆肥和生物转化技术,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并合理利用废弃物资源。

3.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1)加强废水处理站的改造和扩建工作,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

(2)制定废水排放标准,监测和管理废水排放,确保水源安全。

(3)加强废水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废水处理能力和水质。

4.推动循环经济发展(1)加强废品回收和再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2)鼓励企业开展废物资源化利用,降低排放强度。

(3)加强循环经济政策支持和行业协调,推动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

5.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2)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力度。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效果。

四、工作措施1. 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进度。

2.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水平。

3. 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好调整和补救措施。

杭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杭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2023-BJ-0001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杭埠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XX省XX市杭埠镇3. 项目业主:XX市XX局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旨在提升杭埠镇的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招标内容1.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后期维护等全过程。

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XX公里,桥梁XX座,给排水管网XX公里,绿化面积XX平方公里。

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X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资质;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监理业绩;5. 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 拥有良好的履约记录,无重大违约行为。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市XX局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局招标办公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XX市XX局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技术专家3名,经济专家1名。

八、联系方式1. 招标人:XX市XX局2. 联系人: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4. 电子邮箱:**************5.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 联系人:XX7. 联系电话:XX-XXXXXXX8. 电子邮箱:**************九、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工程类项目建设方案批复

非工程类项目建设方案批复

非工程类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建设单位:根据你们提交的《某市城市环境改善项目建设方案》,经研究评审并征求相关意见,现批复如下:一、项目背景某市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较大的人口数量和经济实力,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中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某市的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空气污染、垃圾处理、交通拥堵等方面。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某市政府决定启动城市环境改善项目,以解决现有的环境问题。

二、项目目标1. 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2.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3. 优化城市交通,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

三、项目内容1. 改善空气质量(1)对某市主要工业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改造和升级,以减少排放的污染物;(2)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种植吸收有害气体的植物,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

2.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1)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场所,提高垃圾处理的处理效率;(2)加强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推动废旧物品资源化利用。

3. 优化城市交通(1)新建公交车及地铁线路,优化市内交通网络,减少私家车的使用;(2)对主要交通干道进行改造,提高交通的通行效率。

四、项目建设分期该项目建设分为三年完成,具体分期如下:第一年: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环保设施,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第二年: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第三年:优化城市交通,建设新的公交车及地铁线路。

五、项目投资整个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XX亿元,其中政府投资XX亿元,企业社会资本投资XX亿元。

六、项目效益1. 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2.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垃圾处理的处理效率;3. 优化城市交通,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

七、实施方案1. 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项目管理;2. 完善资金渠道,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3. 加强宣传和宣传,增强市民环保意识,积极推动居民的环保行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9•【字号】六政办[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4〕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9日六安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着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通过半年左右的集中整治和后续治理工作的推进,全市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工程建设、拆除工程等)、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放、园林绿化与养护、裸露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污染防治。

三、工作任务、标准与职责分工(一)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公路、港口码头、水利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参照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1. 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六政办[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0]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201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大气环境,保障“世博会”期间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努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律观念。

总体目标:通过秸秆禁烧,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供良好的保障,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确保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保证措施各县区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政府(管委)负责所辖行政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

各县(区)要制定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村、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积极性。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是禁烧执法主体,农委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公安、监察、交通、公路、交警、林业、气象、文广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做好禁烧秸秆工作。

三、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成立2个督导组、9个现场检查组和1个协调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建城函[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建城函〔2012〕153号)铜陵、芜湖、蚌埠、安庆、淮南、淮北、滁州、宣城、宁国市市容局(城管局、执法局),宣城市住房城乡建委: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建城容函〔201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自查。

自2006年国家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工作以来,合肥、芜湖、黄山、巢湖、六安、池州、马鞍山、亳州市8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了无害化等级评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城容函〔2012〕17号文要求,凡是已投入运行且未参加过等级评定的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今年均应参加无害化等级评定(宿州、阜阳、界首因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完善,暂不参加等级评定)。

请有关设市城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无害化等级评定自查工作。

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结合2011年度省辖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专家现场考核意见和建议,并对照垃圾处理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有关硬件设施配套完善和软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各市填埋场自查材料务必于2012年3月底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焚烧厂自查材料在5月底前报送)。

二、组织省级检查评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委托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在4月份组织专家赴填埋场现场进行省级检查评定(6月份赴焚烧厂),检查评定的重点内容是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建设、运行和管理有关情况。

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及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及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及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姚华彦; 陈传明; 刘文博; 刘玉亭【期刊名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卷),期】2019(037)011【总页数】5页(P78-82)【关键词】粉煤灰; 综合利用; 装配式建筑【作者】姚华彦; 陈传明; 刘文博; 刘玉亭【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合肥 230009; 安徽省高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 237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773粉煤灰是燃煤电厂发电过程中排放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是一种人工火山灰材料,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对大气、水源、土壤等产生污染。

目前,我国仍然以煤电为主,燃煤发电导致粉煤灰排放量逐年增加,2010年约为3亿t,2015年已经超过6亿t。

预计未来20年,我国粉煤灰的年排放量将维持在5亿~7亿t[1]。

因此,粉煤灰仍是中国排量较大的工业废渣之一,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开展其资源化综合利用意义重大。

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中用量最大、最主要的方式仍是建筑和建材方面,例如用于生产水泥或作为混凝土的掺合料等。

但是,我国粉煤灰的体量大,分布范围广,其资源化利用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需要继续发展大体量和绿色利用潜力。

本文首先分析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并结合我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趋势,探讨了粉煤灰如何大掺量应用于装配式建筑中。

1 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1.1 粉煤灰利用历史和发展概况国际上,粉煤灰的研究和利用始于20世纪初[2]。

1933年,人们开始针对粉煤灰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开展较为系统的研究。

此后,粉煤灰的研究和应用越来越受到德国、美国等国的重视。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开展粉煤灰的科研和应用工作。

截至目前,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1.1 以储存为主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人们主要建立储灰场,以便储放粉煤灰[3]。

1.1.2 综合利用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后期,粉煤灰开始用于制作建筑材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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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招标
(最新版)
目录
1.引言:介绍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招标的背景和意义
2.招标内容:详述招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投标要求:说明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和需要提交的文件
4.招标时间和地点:介绍招标的时间和地点
5.展望:对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的实施和影响进行展望
正文
【引言】
近日,六安市政府发布了一项重要招标——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招标。

这是六安市政府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方案;
二是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的设施布局和建设方案;
三是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方案;
四是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方案。

【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一是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相关资质;
二是具备废弃物处理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等相关能力;
三是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投标申请书、投标保证金、资质证明文件、实施方案详细设计方案、技术研发报告等。

【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地点位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展望】
六安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六安市的废弃物处理能力和水平,为城市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也将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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