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和休复学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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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一、转学
⏹分为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

⏹程序均为:转入校发起→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方核
办。

⏹省内转学需要纸质材料审核和学籍系统审核同步进行。

纸质审核材料包括:1、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2、家长转学申请;3、户口簿复印件;4、其他证明转学原因的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证明、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

(注:以上材料由县区及学校审核原件后准备复印件上报审核)。

⏹跨省转学实施学籍系统审核,学生家长先要写出转学申请作为审
批依据(外省转入,还须提供户口簿、学生学籍信息)。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其中市区内转学
应严格控制在开学一个月之内办理。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本镇内小学之间转学,填写《马城镇辖区内小学学籍变更申请
表》,报中心校。

二、休复学
⏹休学需要提交家长休学申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务科盖
章并明确建议休息时间)、收费票据、住院记录等基本材料。

⏹休学需由学校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
⏹毕业班年级原则不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满一年方可复学,学生家长提交复学申请。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休学
1、申请条件: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申请流程:
由学生家长持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备案表》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3、所需提报材料: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
4、联系方式:各校自填
复学
1、申请条件: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

2、申请流程:复学时,首先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信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休学流程公示
一、提出申请
学生因伤病和《安徽省学籍管理规定》内规定的其他相关原因,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休学申请,并咨询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二、上交材料
班主任陪同家长带书面休学申请表和休学所需的相关材料到教导处办理。

三、领导审核
学校领导审核材料后签字盖章,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最后答复
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休学所需材料
1、休学书面申请。

2、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住院或出院材料、发票或其他有效材料。

3、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须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材料。

复学流程公示
一、提出申请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教务处办公室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二、审核材料
教导处负责审核复学相关材料,学生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康复证明等有效材料,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审核结束后复学学生移交对应年级的年管会安排。

三、安排复学
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由教导处出具相关证明,对应的年级组安排到班级,并通知班主任接收。

复学所需材料
1、复学书面申请。

2、因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其他有效材料,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一、转学㈠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⑴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⑶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二、休学复学学生休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证明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学生复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休学证书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5。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一、转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首先,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转学申请书: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转学原因、申请时间等内容;•原学校离校手续:请提前与原学校的学籍办公室联系,了解离校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新学校入学条件:请提前与新学校联系,了解转学所需要的申请条件和材料。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新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

一般来说,学校会设有特定的时间段,接收转学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递交申请费。

3. 等待审核结果新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入学手续若申请成功,新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需要前往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提交相关入学材料,并缴纳学费等费用。

二、休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联系,了解休学的办理规定和流程。

此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休学申请书:包括休学原因、休学时间等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家庭事务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休学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

注意,申请时间要提前,以免耽误休学的办理流程。

3. 等待审核结果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休学手续若休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休学手续。

通常包括退缴学费、宿舍退房、图书馆借阅归还等。

三、复学办理流程1. 确定复学时间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联系,确定复学时间,并了解复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 提交申请在复学时间前,学生需要将复学申请书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

复学申请书一般包括复学原因、复学时间等。

同时,学生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请假证明等。

3. 完成相关手续学校会对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若申请获得批准,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和手续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更名办理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更名办理程序

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借读、休(复)学、更名的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一、转学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义务教育段学生本镇内不准转学。

(一)本市内转学1.转学的条件及提供的材料(1)农村学校在籍学生根据生活需要镇之间可以转学。

(2)农村学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城区学校转学:①监护人因干部调动进城的(监护人调动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本);②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房产证、户口本);③学生户口在城区,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工作的(户口本、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件);④父母在城区经商三个月以上,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税费,且父母双方均在城区定居生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口本)。

(3)城区初中、小学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可以在城区初中、小学之间转学(户口本、房产证)。

2、办理程序办理转学时,由监护人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到转入学校、镇(街道)教育办办理同意接收介绍信;再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转出介绍信和学籍档案,并协助监护人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

同意接收介绍信由原学校留存,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同意转出介绍信、学籍档案及审查表送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负责持审查表、转学证、学籍档案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由本市向市外转学本市内在籍学生因户口或家庭住址迁移可以向市外转学。

办理时,由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转入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及有关的证件材料,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转出介绍信和学籍档案,由监护人持同意转出介绍信、学籍档案及有关的证件材料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和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后,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三)由市外向本市转学市外学生因户口、家庭住址迁移或其他原因向我市转学,由监护人持外地学校出具的转学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学籍档案、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证件到我市就近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协助监护人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及有关学籍材料,由接收学校持审查表、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转学证、外市学籍档案、本市学籍档案,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一、转学
(一)转入
省外转入:需持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信、有效成绩单或学分证明;拟转入学校出具的有校长签字的接收信、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转入:需持转出地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信、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学生发展报告、拟转入学校出具的有校长签字的接收信、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市内转入:需持《XX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转出审批表》、证明转学原因的相关材料、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学籍卡片、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卡片须在手续办完后交原学校存档保管。

(二)转出
转往外省:需持拟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信、密封好的学籍档案材料、学籍卡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我市出具的介绍信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转出:需持拟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信、密封好的档案材料、学籍卡片、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市内转出:需持拟转入学校接收信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XX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转出审批表》,并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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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3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3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学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的转学、借读、休学、复学业务。

第三条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学生及其监护人按规定享有的权益。

第四条中学要为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学生在转学、借读、休学、复学过程中的权益。

第二章转学第五条学生如需转学,应按照以下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

(二)原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转学意见。

(三)学生及其监护人凭原学校出具的转学意见,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四)新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学生。

(五)如果新学校同意接收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六)原学校在收到学生申请后,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如实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

第六条学生转学的准入条件包括:(一)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转学申请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学生在原学校无正在进行的纪律处分,学业成绩达到新学校的要求。

第七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要配合新学校的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学生信息的衔接工作。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在接到新学校的转学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并将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及时转交给新学校。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移交给学生所转入的学校。

第十条学生转学后,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打压、报复或限制学生发展,新学校应为学生的顺利转学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章借读第十一条学生如需借读,应按照以下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读的原因和目的。

(二)所在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具借读意见。

(三)学生及其监护人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借读意见,向拟借读的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中小学学生学籍办理流程

中小学学生学籍办理流程

XXXX中小学学生学籍办理流程为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XX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中小学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关键信息变更、死亡手续办理的有关流程通知如下:一、转学手续的办理符合转学条件需要转学的学生,必须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转学。

(一)市内转学1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到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申请转学。

2,经转入转出学校审查确认后,转出学校开具“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由学生家长在两表的转学原因栏内签字,转出学校在相应位置签注意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章,由学生家长持以上两表交转入学校签注意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章。

3.由转入学校(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学籍管理员持上述两表在假期前后一个月内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学登记手续,要附带符合转学的相关材料。

4.转入学校将办理好的“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转交学生家长,由学生家长交回转出学校,回执留在转出学校。

5.转入转出学校应在见到转学证和回执之日起,由学籍管理员2天内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学籍异动早请,市教育局通过申请完成学籍电子档案异动手续。

(二)市外转入1学生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或转学证明)、“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户口簿、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6.经学校审查确认后,学校在“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或出具同意转入证明)栏内签注意见加盖学校学籍专章。

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持上述材料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转入审批手续,转学证后要附符合转入的相关材料。

7.经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加盖学籍管理章,由学校转交学生家长。

8.学生家长持“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或同意转入证明)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将换取的学生档案交于转入学校,学校学籍管理员持“XX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或转学证明)和“学生档案”到市教体局基教科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学、休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学、休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转学、休学流程
学生办理转学、休学需要同时办理电子档案和纸介档案转移手续。

高中阶段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负责电子提交并携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统一办理;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负责电子提交并携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一、转学流程:
转学由学生家长负责联系双方学校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1.同区县内转学流程: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主管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
2.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
首办学校(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首办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学校(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教育局(转出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3.跨省转学流程:
首办学校(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首办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教育部→对方学校(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教育局(转出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
二、休学流程:
学生申请→学校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学籍异动主管教育局复审。

义务段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

义务段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

户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的办理程序一、转学义务教育学段内学生在县域内不予转学。

(一)县外学生转入1.所需证件:①转出学校及当地区县教育局同意流出证明;②学生学籍档案(小学若无学籍档案可免);③父母的身份或户籍证明(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复印件;④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⑤个人就学申请。

2.学位安排:①持有户县籍户口的学生依据义务段学区划分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②外县市户籍的学生就读学校原则为父母务工所在地学校。

县城区提供学位的学校为西坡小学、小丰村小学、光明小学、户电路小学和实验中学。

3.转入程序:学生持上述证件先在指定学校登记审查,由转入学校开据同意转入证明并盖章,然后再到县局基教科办理转入手续。

(二)县内学生转出学生持外县市学校出具的同意流入证明,然后在就读学校出据同意转出证明(乡镇小学的转出证明必须加盖中心学校公章),然后在县局基教科办理转出手续。

二、借读学段内学生在县域内不予转学,如有特殊情况可借读,其手续由流出、流入学校协商解决,不履行县局签字盖章手续,学生在原学校领取每学期教科书。

跨区县借读程序同上。

三、休学1.所需证明:①学生本人的休学申请;②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③学校的休学审批表(乡镇小学必须加盖中心学校印章);④学生证(小学生持休学证明即可)。

2.休学程序:学生持上述①、②到所在学校办理休学审批登记,符合休学条件的由学校学籍管理员统一到基教科办理学生休学手续。

3、休学期限:①休学期限为一学年。

②初三毕业班学生不办理休学手续。

四、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统一到基教科办理学生复学手续。

二〇一一年九月。

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1、学生及其监护人写出申请;
2、教导处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格审核;
3、办理转学具体流程为:
(1)转出学校为学生打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基础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内上传学校签章后的《山西省中小学转学申请登记表》、学生基础信息表、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经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后生效。

4、办理休学、复学具体流程为: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休学复学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后生效。

休学结束后,由监护人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可依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年级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

核准复学的学生,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休学、复学申请书》,经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后生效。

5、每学期转学手续原则上是开学后一个月内集中办理。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来处理,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转学:中学生想要转学,首先需要与原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联系目标学校,了解目标学校的录取要求和程序,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最后,经过所在学校和目标学校的审批、协调,办理转学手续。

2. 借读:中学学生如果想在其他学校借读,首先需要与原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填写借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联系目标学校,向目标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借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最后,经过所在学校和目标学校的审批、协调,办理借读手续。

3. 休学:中学学生想要休学,首先需要与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经过学校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包括和学校签订休学协议,缴纳休学费用等。

4. 复学:中学学生想要复学,首先需要与原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填写复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经过学校的审批,办理复学手续,包括和学校签订复学协议,缴纳相关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建议在办理各项手续前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程序和要求。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外部因素引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进行阐述。

一、转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家庭搬迁、升学需要、个人发展等。

学生和家长在决定转学时,首先要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学校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和办理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1. 学生和家长要向原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和转入学校情况等。

2. 原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状况、违规记录、纪律情况等。

同时,学校还会与转入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新学校的学业发展情况。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转学手续办理单,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安排。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级、班级等情况,决定学生的转学结果。

同时,学校还会与原学校交流学生的学业状况,以便为学生提供适应性辅导和指导。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学习。

这可能因为学生所在学校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或学生需要参加某项特殊活动。

以下是借读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借读的原因、目的和借读学校情况。

2. 原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和借读的必要性。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借读手续办理单。

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4. 借读学校会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

学生需要按照借读学校的要求参加课程和考试。

5.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要返回原学校,并向原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和学习情况。

三、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某个时间段内暂停学业。

学生可能因健康问题、个人原因或特殊活动,需要申请休学。

以下是休学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写明休学原因、休学的时间段和休学期间的安排等。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一、转学1、所需材料由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经由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局、转出学校(需要盖预审意见和转出意见两个章)、转出学校教育局逐步盖章完成后,由家长把联系表交由以上盖章部门各一份存档,然后在网上进行转学操作,转学联系表将做为网上转学所需的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申请时照成照片做为证明材料上传。

经前面的转学流程操作后,网上学籍信息即可从转出学校进入转入学校。

2、网上操作流程A学校的学生现在已转入B学校,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B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先点击“申请”;第二步:B学校在“申请”页面中查询到转入的学生,异动类型选择“转学”,然后选择异动日期,填写异动说明,选择转入后的班级。

这里在查询学生时一定要通过“学校、姓名、身份证号”查,以免转错学生。

第三步:B学校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后点“保存”,这个证明材料其实就是学生的“转学证明”。

学校申请完成。

第四步:B学校要对刚才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对转学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第五步:B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对B校发起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步:A校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对B校区县教育局审核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七步;A校所属教育局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审核转学学生的转学申请通过以上操作后,转学程序完成,A校学生信息直接进入B校相应年级班级中。

各单位一定要保证现有实际在校生和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如有县内流动的学生,学籍不要再重复录入,必须保留在原学校(2013年暑假前办理的2006年9月1日后出生的除外)。

同时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现有学生在系统中有信息而没在本校的,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啥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休学1、所需材料由学生或监护人写出休学申请,经学籍办理学校原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学校学籍管理员处直接从网上申请。

转学、休复学、延缓入学等手续办理流程

转学、休复学、延缓入学等手续办理流程

转学、休复学、延缓入学、注销等学籍异动手续办理流程一、学生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于非毕业年级每学年开学前持张店区户口本、房产证及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及学校班额情况统筹安排。

2.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1、转入:(1)家长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周持张店区户口本、房产证到区教育局登记。

(2)教育局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及学校班额情况调剂。

(3)学生持调剂通知书到学校报到,于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好转学手续。

流程:到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及回执-->到转入学校及转入教育局盖章--> 到转出学校及转出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及回执分别交回转入学校及转出学校。

完成纸质手续后双方学校分别网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由双方教育局完成网上异动。

2、转出:对户口未迁出本区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户口由本区迁往外区县的,可申请转出。

流程同转入。

外来借读及外出借读手续同转入转出手续。

二、学生休学 1、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超过90日需要休学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药费单据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学校接到学生休学申请并初步审查通过后,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休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家长填写申请并签字,同时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休复学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收齐后由学校交区行政审批中心。

所交休学材料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并备案后,由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学校反馈结果,同时通知学校取回部分原件材料。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离校治疗。

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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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转学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县域内高中不允许转学。

3、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整个转学流程应在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接到学籍异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学生或家长只需要完成转学流程前两步,确定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即可,其他步骤各操作部门要求最迟在三日内尽快完成操作。

5、县域内转学不需要家长携带有关纸质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若遇到跨区县、跨省转学的情况,以各地市、各省具体规定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五步:转出、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三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五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六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籍系统操作流程图:
(三)跨省转学
(由于各省学籍管理情况存在不同,跨省转学时间、纸质办
理可随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跨省转学审核】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五步:转出学校审核,查看学生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同意,则在审核意见项中选择“不同意”,并填写驳回意见,则转学失败;如果同意,则在审核意见项中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第六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七步:转入学校操作【跨省转学调档】。

休复学
办理材料:学生休(复)学书面申请、两份《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病历、缴费票据等资料。

1、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休学申请发出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到县教育局办理纸质资料审核,逾期将审核不通过;
4、学生要及时办理复学。

办理复学需到县局办理纸质手续,学校在系统内操作复学申请并审核后,教育局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审核。

不能及时办理复学的将影响学生后续学籍信息的记录。

休学:第一步:学生因病三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缴费票据等资料,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经学校同意,学校在学籍系统内操作“休学”并向学生开据《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步:教育局审核“申报材料”,同意后在系统内审核。

复学:第一步: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供已经办理过休学的《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

第二步:经学校审查核准,在学籍系统内操作“复学”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步:教育局审核“申报材料”,同意后在系统内审核。

陕西省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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