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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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1.染菌量监测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

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W/cm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W/cm2。

2.生物检测必要时进行(四)环境卫生学检测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cfu/cm2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cm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30min),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15min),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5min)。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1.1 实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保证灭菌安全。

二、范围:2.1 适用于供应室。

三、职责:3.1 供应室:严格执行供应室灭菌监测制度。

四、依据:4.1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制定。

4.2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

4.3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

4.4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制定。

五、对第三方提供的灭菌资料必须核实和保留以下内容5.1 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5.2配合院感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3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5.4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符合要求。

5.5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进行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生物监测不合格物品已用于病人时,临床科室应建立个案资料,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密切观察相关的临床表现,必要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措施。

5.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监测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8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化学指示卡监测。

每周进行一次生物培养。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大于3年。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1. 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流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2. 定期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3. 定期对监测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4. 清洗质量监测:清洗后的器械、器具、物品应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抽查,并有记录,监测结果应符合WS310.3-2009的规定要求。

5. 清洗消毒效果监测:应对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进行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和运转情况,并记录存档。

6. 灭菌效果监测:每日对真空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空锅B-D 试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灭菌植入型器械,植入物应每锅进行生物监测。

环氧乙烷灭菌器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并记录存档。

7. 质检员每日随机抽查灭菌包包外化学指示物变色情况和物理监测记录,确认设备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确性。

8. 定期对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无菌物品,工作人员手进行微生物学检测。

9. 按照要求定期对清洗消毒、灭菌设备进行检测与验证。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二、按照要求对使用中的消毒剂(健之素等)每日进行化学监测。

三、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其消毒液每日进行化学监测。

四、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紫外线消毒:应详细记录应用时间、地点和使用人签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照射强度监测,(<70w/cm2应及时更换),必要时进行生物监测。

六、压力蒸汽灭菌每锅进行工艺监测并详细记录,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生物监测每周进行。

七、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无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

八、低温等离子灭菌物品须彻底清洁、干燥,选择适合的化学指示条和化学指示胶带(灭菌合格变黄色),每天需
置入生物测试剂(变色合格)。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消毒供应中心应对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应达到100%。

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二、灭菌效果监测
(一)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温度、压力、灭菌维持时间、灭菌物品、效果和操作人签名)。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化学监测。

每包要有化学指示胶带及化学指示卡。

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生物监测:每周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

并设有阳性对照。

新灭菌器使用前和维修后,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等改变时,必须进行生物监测,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监测不合格,应立即停用灭菌器,查找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灭菌器。

(二)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温度、压力、
灭菌维持时间、效果和操作人签名)。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化学监测。

包外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每包内放置化学指示物。

3.生物监测:生物监测每锅进行,有阳性对照。

若有组织植入物灭菌时,必须有生物监测;培养结果详细记录,并长期存档,妥善保管。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是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进行感染控制的重要环节,其效果的监测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全面的监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监测目标和内容监测目标主要包括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包括: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监测消毒剂的配制是否正确,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监测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包括灭菌指标的达标情况。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区域的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包括空气质量和表面菌落总数的监测。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监测由操作人员进行的消毒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二、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方法和频次应根据监测内容的特点和重要性来确定。

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每批次消毒剂配制完成后,需进行定量分析,确保浓度的准确性。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消毒设备每次使用前后都应进行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达标;器械在清洗和消毒完成后进行监测,确保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符合要求。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消毒区域每日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定期进行表面菌落总数监测。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监测其操作规范性。

三、监测结果与处理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析,对于未达到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如发现浓度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配制消毒剂。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如发现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清洗和消毒。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如发现空气质量和表面菌落总数不符合要求,应加强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和消毒。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对于不能按规范操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培训。

四、监测记录和报告所有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随时追溯和查询。

监测报告应定期进行,包括监测的内容、方法、结果及处理情况等,以保证消毒灭菌工作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1、通用要求(1)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3)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2、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法①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②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法①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②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

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消毒供应室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临床科室对使用中消毒液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浓度,戊二醛每周浓度监测不少于一次。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消毒供应室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必须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2、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照度监测。

日常照度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7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 uW/cm2。

紫外线照射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各种消毒后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六、各种灭菌后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七、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无菌存放间、胃镜室、急诊科等重点部门应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卫生标准应符合该标准中的规定。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工作的质量,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达到国家标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制定本监测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过程及其效果的监测。

三、监测内容1. 清洗质量监测(1)每日对清洗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目测检查,确保其表面光洁、无污渍、无血渍、无锈迹、无水垢、无油渍。

(2)每月对清洗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细菌培养,确保其细菌总数符合国家标准。

(3)定期对清洗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

2. 消毒质量监测(1)每日对消毒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目测检查,确保其表面无菌。

(2)每月对消毒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细菌培养,确保其细菌总数符合国家标准。

(3)定期对消毒剂进行浓度检测,确保其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3. 灭菌质量监测(1)每批次灭菌后,对灭菌包进行物理监测,包括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的监测,确保其达到灭菌标准。

(2)每批次灭菌后,对灭菌包进行化学监测,包括外化学指示剂、包内化学指示卡等,确保其变色达到规定条件。

(3)每周对灭菌包进行生物监测,包括生物指示剂的放置和培养,确保其灭菌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4)定期对灭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

四、监测方法1. 目测检查:由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肉眼观察,判断其清洁程度和有无菌斑。

2. 细菌培养:将清洗、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分别放入无菌培养皿中,进行细菌培养,观察细菌生长情况。

3. 化学监测:使用专用的化学指示剂、化学指示卡等,对灭菌包进行化学监测,观察其变色情况。

4. 生物监测:将生物指示剂放入灭菌包中,进行生物培养,观察细菌生长情况。

5. 物理监测:使用专用的物理监测设备,对灭菌过程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进行监测。

五、监测频率1. 清洗质量监测:每日进行。

2. 消毒质量监测:每日进行。

3. 灭菌质量监测:每批次灭菌后进行。

六、监测记录1.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监测记录,包括监测日期、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等。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

On February 12, 2022, investing in oneself is the best way.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
通用要求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化学监测法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法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各科室应按照《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监测项目、监测时限进行相应的监测,规范采样并完整填写监测申请单。

二、各科室对每次监测结果妥善保存,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监测。

三、微生物实验室为全院各科室监测提供合格培养皿和含有相应中和剂的试管,按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各项操作和报告结果规范。

四、出现标本不合格、采样不规范、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时,实验室有权拒绝出具检测报告。

五、感控管理科对各科室、各部门消毒灭菌监测工作进行监管并随机抽检。

六、使用中的消毒剂及消毒后的物品合格率须达到100%。

不合格物品不得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
2。

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1.目的
通过正确有效的监测保证无菌物品的安全性,保证病人的治疗护理安全,维护医院的利益。

2.依据
《护理常规》(上海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2009 第 10 号第 3 部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3.使用范围
供应室
4.职责
各灭菌器负责人员通过各类有效监测手段,监测各类物品灭菌的有效性,从而保证物品的安全供应。

5.内容
5.1 压力容器灭菌器监测:高压灭菌必须在每日工作前做好空锅BD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开始灭菌工作。

高压灭菌每包有化学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每周有生物监测,压力容器表每半年强制检查1次,有标识。

5.2 环氧乙烷灭菌器监测:环氧乙烷灭菌必须每包有化学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及生物监测。

5.3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监测: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必须每包有化学
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每天有生物监测。

5.4 紫外线监测:根据感染控制办公室要求>90μW每半年监测1次,>70μW每三个月监测1次,<70μW 及时更换。

5.5 物体表面、空气、工作人员手监测:每月必须进行无菌区和清洁区的空气、物体表面和3名工作人员手监测。

物体表面无菌区菌落数应当≤5 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10 cfu/m3。

空气无菌区菌落数应当≤200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500cfu/m3。

工作人员手不得检出致病菌,无菌区菌落数应当≤5 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10 cf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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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科室设专人进行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二、每月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包装材料及监测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要求。

三、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监测:
(一)日常监测:每日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器械、器具表面应洁净、无血渍、无污渍、水垢和锈斑。

(二)定期监测:每月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清洗消毒器质量监测:
1、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行情况,监测并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和时间。

2、定期监测:每年监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3、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及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进行清洗效果质量监测,待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每半年采用清洗效果模拟测试物监测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应当采用清洗效果测试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四、每周对纯化水进行PH值监测,并记录。

五、每次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有效浓度、消毒时间等进行监测并记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时应每次监测A0值。

六、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进行抽检,监测结果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规定。

七、灭菌器质量监测:
(一)采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法。

(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连续3次),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3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进行生物监测1次,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每天进行生物监测1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四)根据灭菌物品种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批量监测。

八、清洗、消毒监测结果及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4年。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计委.WS310.3-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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