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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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基础知识
现在新闻传播学在中国列为一级学科,下设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五个二级学科。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新闻传播学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新闻学的介绍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中国新闻史的整体综合研究取得了学科内公认的完善的成果,这便是三卷本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方汉奇主编),1996-1999年陆续出版,共计3600多页。中国新闻史的个案和时段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质量较高的成果。世界新闻史的研究有所进展。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90年代以来取得了较为完善的成果,已出版的数本专著,基本上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各个时期的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世纪之交,各主要高校的新闻传播院系出版或重新出版了成套的新闻传播学教材,这些教材注入了较新的材料和思想,基本适应了传媒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世纪新闻教育的需要。新世纪的到来还刺激了对百年新闻传播研究的回顾,出版了一些成套的历史性研究著作,其中一些水平较高(例如2001年出版的“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丛书),这对于总结过去,继往开来,无疑是有意义的。
传媒科技迅速发展、传媒竞争的日趋激烈,新闻学较多地涉及到应用性的选题,而基础理论的选题因得不到现行课题申报体制的支持和现行成果评估体系的保障,研究力量的投入较少且分散。但已发表的关于新闻学基本理论研究的论文,虽然不多,却显示出相对高的水平。
传播学的简介
从90年代后期起,连续几年出版了数套传播学的译丛(数十本),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新生代影响广泛。这些新翻译的传播学书籍,尚以较新的外国教材为主,还有一些与传播学相关的边缘性研究专著,例如大众文化、传媒形态、传播科技方面的;少量传播学经典著作的译本已有面市,成套的这类译著自2003年起将陆续问世。
与此同时,关于传播学的学术会议和交流增多,论文数量明显上
升,质量也所有提高。除了及时跟进最新的研究成果外,亦开始讨论传播学的本土化问题,出版了一批这方面的论著。传播学研究方法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传播学作为新闻传播学的学科基础课程的地位,在高校各新闻传播院系已经得到确立,有了一些得到学界认可的较稳定的教材,但缺乏国人自己的研究性著作。
传播学批判学派的研究也在这个时期开始形成气候,出现了这方面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论著,与批判学派相联系的符号学、舆论学也有所进展,使得传播学研究在经验主义、人文传统两大系统,以及保守、批判两大倾向之间,得到一种学术的平衡。
新闻与传播学科融合
传统的新闻学研究带有较强的实用性质,理论色彩较弱。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经过二十多年的相互磨合,许多传播学的理论假设和研究方法(包括批判学派的)不知不觉地成为新闻理论研究的一部分,经验主义传播学的量化分析方法,已经无形中成为新闻学研究的普通方法之一,不再显得新鲜了。新闻学研究很早就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报学,自然包括广播电视、网络传播等各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必须涉及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以及广告研究、公共关系研究、媒体经营研究等等。
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凡是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例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法学、当代文论、经济学等等,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本来,传播现象贯穿于与人类相关的一切事物和活动中,各个学科都面临着从本学科角度出发的各自的传播问题。
现尽管在学科管理上还有新闻学、传播学的区分,但在新闻传播学的学术活动中,一定要区分这两者倒是有些令人做难的事了。新闻学和传播学的融合已成定局。
新闻传播学的传媒经营
原因在于,中国的传媒处于大整合的时期,各媒体不再仅仅是党的机关报或国家的广播电视台,同时也是经济实体和利益单元,报业和广电业的集团化,传媒之间的竞争,内地传媒与境外传媒的竞争,
都要求各媒体的负责人迅速懂得传媒经营。新闻传播学界仓促应对,讨论的文章很多,书已出版不少,从传媒集团化到媒介的资本运作,从新闻资源到市场析分,从宏观到微观,涉及许多传媒经营问题。
把受众接受传媒作为消费行为的研究,将传媒娱乐视为经营策略考察也纳入了传媒经营的理念之中。由于研究者多数并非经济学家,也不是媒体经营者,因而除少数新闻传播学学者能够提出一些有见地的意见、个别著作较有水平外,这方面的文章虽然发表的很多,但多数属于经验感觉,知识处于大众经济学的层面;描述现象能够做到及时到位,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显得无力。传媒的经营是否应当成为新闻传播学界研究的对象,在学界存在不同意见。
新闻传播学的法治道德
随着中国传播业的急遽膨胀,传媒每日每时与社会发生互动,矛盾冲突的频率上升,新闻官司增加,社会对传媒职业道德不规范的指责也多起来。于是,传媒业自身的法治建设和职业行为的规范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一些法学界的研究者也加入了这一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扎实而有成效,关涉新闻官司的各个方面,从各种新闻侵权现象到著作权问题,从隐性采访到隐匿权、更正与答辩,就论证的范围而言,已经相当全面而完善,发表的文章很多,出版了一批专著,也有了专门的教材,总体水平较为专业。
传媒职业道德的研究力度,远小于具体的新闻侵权与诉讼的研究,并非这项研究有多大的学术难度,问题在于我国传媒业界的某些职业行为普遍地违背国际传媒业界公认的道德准则。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因而在某些职业道德规范难以得到公认的情形下,研究本身处于尴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