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6.12•【文号】水振兴〔2024〕149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水振兴〔2024〕14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已过半。
过渡期以来,水利系统全力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各项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底线,进一步改善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同时,脱贫地区水利保障工作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确保有效衔接水利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高度重视和对脱贫群众的深切牵挂。
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要进一步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对照“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目标任务,检视过渡期水利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快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3•【文号】办振兴〔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振兴〔2024〕6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3日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牢牢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水利实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一、持续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一)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1.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对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农村居民饮水状况开展动态监测,重点做好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状况排查,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清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底线。
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4.16•【文号】办水保〔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18〕5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度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4月16日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以“尊重自然,注重预防,强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以“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科技引领、生态良好、百姓受益”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和信息化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于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1.建立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制度。
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批复》要求,建立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制度。
从2018年开始,水利部牵头组织国家有关部委,以省为单位,对省级人民政府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着力推动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构建“政府组织领导、水利牵头协调、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
水利部:编制完成《全国水利定点扶贫专项规划》
息技 术 产业 约 9 5 0 项, 生物 产业 约 5 0 0 项, 高 端装 备
制造产业约 2 7 0 项, 新能源产业约 3 0 0 项, 新材料产
业约 2 8 0 项, 新 能源汽 车产 业约 6 0 项。 国家 发展 改革 委表 示 ,鉴 于战 略性新 兴 产业 处
温家宝对今年政府工作提 出四建议
体化 。温家宝建议 ,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 、 社会管理体 制和相关制度改革 ,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 口市民化 ,
逐 步实 现城镇 基本 公共 服务 覆 盖常 住人 口 ,为人 们 自由迁徙 、 安 居乐 业创 造公 平 的制度 环境 。
《 实施方案》 明确 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 、 主要 目标和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以解决涉及 国民经济和
扶 贫县水 利 发展 实际需 求 , 水利 部编 制完 成 了《 全国
水利定点扶贫专项规划》 ( 下称《 规划》 ) 。 《 规划》 坚持民生优先 、 因地制宜 、 注重实效 的
原则 , 以实 施 “ 五水加科教” 为 主 要 内容 , 以项 目扶 持、 对 口帮 扶和 干部挂 职为 重要 渠道 , 重视 发挥地 方
接活动、搭建协 同创新信息交流平台,加强组织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公布
障,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 引导资源向工业“ 四基 ” 领域
聚集 。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 目 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 日公布《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 目录》 ( 下称《 指导 目录》 ) , 涉及七
吉林 : 工程建设
政府 主体作用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加大投
入, 加 速建设 , 加强管 理 , 加快 改 革 , 努力 实 现定点 扶 贫地 区水 利跨 越发 展 。
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法规与解读当代农村财经2019年第2期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是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三峡水库库区基金。
第三条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是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移民管理机构)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开展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
其中: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进行。
列入中央部门预算的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移民管理机构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工作。
(一)财政部。
负责绩效管理的总体组织和指导工作。
审核绩效目标;指导、督促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定中央对省级绩效评价的重点及具体组织方式;确定中央对省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二)水利部。
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设定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区域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材料;督促落实绩效目标;具体组织开展中央对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对省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议;指导地方移民管理机构绩效管理工作。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
协同负责绩效管理的总体组织和指导工作。
参与省级区域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参与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县(区)共有贫困村635个、贫困户15.3万户、 贫困人口51.86万人。经过三年多的努力,2017年 万州、武隆和丰都3县(区)实现脱贫摘帽。截 至2017年底,6县(区)有贫困村89个、贫困户 3.83万户、贫困人口11.33万人。贫困户致贫原因 复杂、类型多样,现有贫困户中因病、因学、因 缺资金、因缺技术、因缺劳力、因灾致贫分别占 44.2%、13.4%、11%、14.7%、13.8%、3%,定 点扶贫县(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任务仍十 分艰巨。各县(区)2014年建档立卡时和2017年 底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情况见下表。
4.坚 持 扶 贫 与 扶 志 、 扶 智 相 结 合 。 充 分 尊 重贫困群众意愿,广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变帮扶方式,扶贫措施 要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加强教育引导,帮 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 加强典型引领,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良
_ 29 _
水利部公报 2019.2
贫困村 (个)
20
21 48 89
2017年底
贫困户
(பைடு நூலகம்户)
0.47 0.15 0.23 0.21 0.70 2.07 3.83
贫困人口 (万人)
1.12 0.46 0.83 0.57 2.25 6.10 11.33
二、定点扶贫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 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 定点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和重庆市、 湖北省关于定点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精准 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执行现行扶贫目标 和标准,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发 挥水利行业优势与立足定点扶贫县(区)实际相 结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突出 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创新帮扶方式,统筹 资源配置,下足绣花功夫,把定点扶贫工作的目 标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上来,采取更 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 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智力支持、技术服务以 及信息与政策指导,做到帮扶项目精准安排,帮 扶资金精准使用,帮扶措施精准实施,着力激发 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基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为定点扶贫县 (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为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6.15•【文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先进适用技术对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6月15日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先进适用技术对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为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1.强化需求牵引。
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水利科技成果与生产实践的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2.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破除体制机制性制约,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服务大局,促进科技推广创新发展。
3.提升工作效能。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6.23•【文号】财农〔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水利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2019年6月23日附件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发展资金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在编制年度预算前或预算执行中,财政部会同水利部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完善资金管理政策。
第四条水利发展资金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负责管理。
财政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部负责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任务清单建议方案,协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发展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以及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工作等。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4.26•【文号】办扶贫〔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办扶贫〔2019〕87号各有关单位:《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是引领水利部及定点扶贫县(区)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水利部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水利部扶贫办对《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进行了修订完善。
在第五部分定点扶贫保障措施中,补充了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调研和持续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两项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办扶贫[2018]210号)废止。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4月26日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根据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及水利部、重庆市、湖北省关于定点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重庆市的万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巫溪县和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等6个水利部定点扶贫县(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方案。
一、定点扶贫县(区)贫困状况重庆市万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巫溪县和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地处武陵山和秦巴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2014年建档立卡时6县(区)共有贫困村635个、贫困户15.3万户、贫困人口51.86万人。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2017年万州、武隆和丰都3县(区)实现脱贫摘帽。
截至2017年底,6县(区)有贫困村89个、贫困户3.83万户、贫困人口11.33万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1.22•【文号】办扶贫〔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扶贫〔2020〕2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已经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1月22日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中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咬定目标、坚持标准,压实责任、持续攻坚,以专项巡视整改和问题排查解决为抓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水利扶贫成果,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全面完成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目标任务(一)加大排查问题的解决力度。
督促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回头看”机制;对贫困地区、各渠道反映问题较多地区以及山区和偏远地区,加大暗访核查和“靶向”核查力度。
对已排查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督促地方严肃整改,确保数据真实,解决成果经得起检验。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2.24•【文号】办水保〔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度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工作,现将《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2月24日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为主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健全以基础扎实、创新引领为核心的工作保障体系。
强化监测、信息化、科研、标准、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加快重点地区治理速度,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见实效、上台阶。
一、突出水土保持监管1.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区域评估、监测“三色”评价等制度,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5号令)。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系统梳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政策制度,做好“立改废释”。
2.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
水利部利用2020年上半年卫星遥感影像,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地方负责现场复核、认定和查处。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2020年下半年遥感影像,至少加密开展一次遥感监管。
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8.24•【文号】水规计〔2017〕280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水规计〔2017〕28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为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充分认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全面分析了深度贫困的主要成因,明确提出了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要求,强调脱贫攻坚战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全党同志务必共同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国水利系统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明确的思路、更加精准的举措,在补短板、破瓶颈、夯基础、增后劲上狠下功夫,扎实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水利工作,增强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动力。
(二)准确把握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目标要求。
党中央对2020年脱贫攻坚的目标已有明确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度贫困地区也要实现这个目标,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要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问题,水利工程项目要向贫困村和小型农业生产倾斜,生态保护项目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收益水平。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一对一”水利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一对一”水利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7.23•【文号】办扶贫〔2020〕154号•【施行日期】2020.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一对一”水利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办扶贫〔2020〕154号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现将《2020年“一对一”水利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蓝希龙、杨帆联系方式:************、5150,************.cn。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7月23日2020年“一对一”水利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根据《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水党〔2019〕3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扶贫〔2020〕20号)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组织对中西部22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省份2020年水利扶贫承诺书完成情况、2019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与基层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水利脱贫攻坚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重要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水费收缴及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向贫困地区倾斜情况,落实取消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政策情况。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工作汇报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本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讨论会和水利部定点扶贫暨对口单位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巫溪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巫溪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2020年——2021年解决局部、个别特殊弊病艰困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确保全县农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切实提高扶贫的质量和扎扎实实效果。
《方案》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实行巫溪县实施“八大工程”的年度任务及工作要求。
人身安全一是农村饮水安全深化提升工程。
2020年——2021年完成28个贫困村、7289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目标。
二是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提振工程。
2021年,完成85口山坪塘整治和10口山坪塘新建,发展灌溉面积1000亩,帮扶贫困户1030户。
三是小型水库灌溉保障基本保障工程。
2020年——2020年——2021年开工建设金鱼、羊耳、孝子溪3座水库工程。
四是贫困户产业帮扶工程。
2020年——2020年——2021年以小额贷款拨发或担保以及适当中奇拉的股权方式支持资金600万元,帮助贫困户1710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人口6320人。
五是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知识工程。
2020年——2021年,贫困户转移困难户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涉及250个贫困户。
三年分别培训100、100、50个贫困户,确保250个贫困户的就业技能明显提高,通过转移就业家庭收入急遽大幅不断增加。
六是贫困生勤工俭学帮扶工程。
为250名在校大专院校贫困学生提供寒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条件。
其中:2020年——2020年——2021年,每年捐助10万元,资助100三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
基础建设七是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程。
由南京水科院、黄河勘测设计公司、灌排中心等组建工作组,开展巫溪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作,加快巫溪县水利建设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综合技术能力和市场涉水事务管理水平。
水利部关于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水振兴〔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通知水振兴〔2022〕157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对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部署了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这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政策倾斜支持,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持续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大投资倾斜力度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在投资、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生态补偿、帮扶等方面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水利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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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水扶贫〔2018〕200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扶贫〔2018〕20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我部制定了《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是今后三年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的指导性文件。
各有关地方和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水利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既定目标。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尽快实化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并报水利部。
水利部2018年8月10日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强化主体责任,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着力加强水利扶贫工作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对口支援和革命老区"五位一体"水利扶贫各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水利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具体目标是:——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到2020年,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程度。
——不断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条件。
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000万亩,贫困地区农田水利灌排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
贫困地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水资源配置水平、江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
——支持更多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
农村水电扶贫工程精准帮助6万户贫困家庭增收;完成65万贫困水库移民脱贫;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岗位吸纳1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
——大力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
贫困地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水量水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要求坚持严格执行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也不能盲目拔高标准。
其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规模标准也要与脱贫攻坚要求相衔接、相配套。
坚持精准扶贫要求。
贫困地区水利工作要聚焦解决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在脱贫中存在的水问题,落实水利扶贫精准机制,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落实精准、效益发挥精准,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坚持提高工作质量。
更加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对脱贫攻坚和区域发展支撑保障作用的发挥,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象工程;注重提高效率,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周期,不赶时间进度,不搞拖延耽误。
坚持协同共向发力。
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和市场协同发力。
坚持中央和地方协同作战,中央和省级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项目充分对接、统筹安排,形成攻坚合力,避免"单打一"。
二、重点任务(一)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坚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
工程建设经费由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
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认真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退出标准,各地可依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执行,也可结合本省实际合理确定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配套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监测,提高水质保障水平。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建立合理的水价定价和收费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和经费,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行。
(二)持续加强贫困地区灌溉排水设施建设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000万亩,贫困地区农田水利灌排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
完成贫困地区规划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建设任务。
加强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控制管理,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发挥效益。
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贫困地区新建灌区,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排水保证率。
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引江济淮、云南滇中引水、内蒙古引绰济辽、陕西引汉济渭、贵州夹岩及黔西北调水、甘肃引洮供水二期等涉及贫困地区的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重大工程前期论证,争取开工建设四川向家坝灌区一期、广西百色水库灌区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
(四)不断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基本完成岷江、雅砻江、清水河、喀什噶尔河、无定河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以及贫困地区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任务。
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科学有序推进贫困地区中型水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建设。
加快实施纳入规划的贫困县重点山洪沟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纳入规划的贫困地区水文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五)继续加大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向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支持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南岩溶区、南方红壤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大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支持力度。
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深入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今后三年新增农村水电扶贫工程装机38万千瓦,精准帮助6万户贫困家庭增收。
认真落实农村水电扶贫工程中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6%、低于6%的由项目法人补足并保持相对稳定的政策,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收益管理,确保收益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
加强农村水电扶贫工程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管理,确保生态友好和工程安全,推动绿色发展。
继续抓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
(七)扎实开展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65万贫困水库移民全部脱贫。
加大对水库移民脱贫攻坚的资金支持力度,分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时将贫困移民人口作为重要因素。
加大水库移民增收工作指导,支持库区发展特色产业,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
加大水库移民就业培训力度,改进和创新培训方式,促进水库移民更好就业创业。
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移民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移民居住环境。
(八)认真抓好水利劳务扶贫工作坚持水利部门主导、市场引导和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鼓励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
贫困地区农村小型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可选择水利水保专业队、劳务公司、劳务工程队等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吸纳一定比例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小型水利工程,鼓励引导实施主体就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建设。
社会资本在贫困地区投资的水利工程,鼓励项目法人及承建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贫困地区的村级水管员、河道保洁员、河堤巡护员、河湖管理员等水利工程公益管护岗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聘用有相应能力的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今后三年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岗位吸纳1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
(九)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巩固完善贫困地区河长制湖长制。
大力推广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优化整合基层建设管理力量,因地制宜推行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
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对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建立完善贫困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及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
(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支持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
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投资安排强度,做好贫困村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抵边一线乡村饮水条件。
因地制宜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建设。
积极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的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十一)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督促定点扶贫县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湖北郧阳区、重庆城口县、巫溪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进一步巩固重庆万州区、丰都县、武隆区脱贫成果。
研究制订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强化组团式帮扶责任和措施落实,完善帮扶机制。
加强水利行业支持,打牢脱贫攻坚的水利基础。
(十二)认真履行片区联系职责认真履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联系牵头单位职责,进一步发挥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沟通联系、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支持片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进片区内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