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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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行为守则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精选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行为守则,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有效防止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准则。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3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4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5条、本准则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6条、本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
第二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三违”现象
第7条、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岗位点蚊香视为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每只烟头罚款20元(以卫生区界为准)。
第8条、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人次罚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罚10元,1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第9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一个旷工,每一个旷工按该员工的日工资的二倍扣发工资。
三班运转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40分到会点名,50分接班,没有参加班前会视为迟到。
第10条、上班时间不准睡觉,违者罚款10元,爬在桌上视为睡岗。
第11条、上班期间严禁看报纸、小说杂志、干私活或干与生产无
关的事,违者罚款5-10元。
第12条、上班期间不能离岗,确需离岗必须在离岗记录本上登记,否则视为脱岗,违者罚款5-10元。
第13条、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违者罚款5-20元。
第14条、严禁在生产区内打架斗殴,违者不问理由,双方停职反省,并处罚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罚。
第15条、上班时间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违章指挥除外),做到令行禁止,违者罚款10-50元,性质恶劣者停职反省。
第16条、上班人员非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出厂区,必须进行登记,违者罚款10元。
如不进行登记,保卫人员不得放行,违者罚保卫人员10元。
(紧急情况除外)。
第17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带客人、小孩进入生产车间,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18条、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违者罚款10-20元。
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19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20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无人监护不得作业,违者处作业者1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21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器外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违者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后果者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第22条、在生产区内,因打架斗殴而负伤、致残或死亡,或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死亡者,或因做与生产无关的事而造成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均不作工伤处理,责任自负。
第23条、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发现违章动火,一次罚当事人10元,如因违章动火,造成火灾、火警者加倍处罚,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24条、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设立烤火点或安装取暖设备。
若私自设立,每处罚款20元并限期拆除;若因取暖设备故障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5条、违章作业者每人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造成事故者停职反省。
第26条、严禁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停止反省,承担相应责任。
第27条、违章作业者,本人负伤,不做工伤处理,并承担责任;导致他人负伤,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三章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28条、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29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不牢、作业点带电、设备线路安全距离不够或无安全护栏等,不准登高作业。
每缺一项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作业者和责任人责任。
第30条、检修设备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违者处罚10元。
第31条、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使用者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32条、公司配发的安全帽、安全带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章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第33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入岗学习,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学习,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 0元。
第34条、入岗学习三个月或半年(特殊工种),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
未领取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顶岗操作,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0元,若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由直接安排者承担。
第35条、上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元。
第36条、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顶岗作业,违者罚款5元。
第37条、严禁自行顶岗和换班操作,违者双方各罚5元。
第五章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当班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38条、必须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查处理,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每少巡检一次罚款5元。
因排查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员责任。
第39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和车间,并逐级上报。
第40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地控制事故状态,采取一定措施严防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如因控制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1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下班后参加事故分析会(晚班由调度另行安排),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款10元。
第42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交车间,事故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判断处理过程、对事故的认识和应吸取的教训等。
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事故报告者罚款10元,事故报告每缺一项罚款5元。
第43条、中、高压管道、阀门、容器、阀兰等漏液、漏气或漏气并着火,岗位操作工发现后,应立即请示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缷压止漏,情况紧急有权先减量降压后报告,必要时应果断停车处理;如不负责任,拖延时间造成事故,属谁责任谁负责;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其他不安全行为,违者处相关人员10~1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各相关人员(电工、仪表、维修工)应立即到场,如因迟迟不到或不认真排除事故、配合操作工控制事故,造成事态扩大,一次罚2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反省,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奖10-100元。
第46条、能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者奖励10-100元。
第47条、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于10-100元奖励。
第六章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48条、辖区内地面卫生必须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油污、无杂物、无积水,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49条、必须经常擦洗所包设备,保持整洁卫生无污物,违者罚款5元。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衣物,违者罚款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50条、必须经常保持仪表、仪器、仪表盘、墙面、门窗卫生整洁干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无乱贴纸张等,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七章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第51条、岗位消防蒸汽管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违者罚款10元。
第52条、各蒸汽消防管应固定在蒸汽甩头上,保证随时可用,并盘放整齐,违者罚款5元。
第53条、事故柜内不得摆放杂物,更不得私人占用,违者罚款5元。
第54条、事故柜内物品使用后,及时报安环科清点,需更换的及时更换,清点后封存,确保柜内设施良好备用。
柜内设施使用后不报,影响备用罚款10元。
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5条、防毒滤罐使用后必须上下封存,以免影响使用效果,缩短使用寿命,违者罚款5元。
第56条、灭火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保持表面干净清洁,不得随意破坏,用后必须及时更换,违者罚款5元。
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7条、损坏消防器材、警示标牌、安全设施等,按原价赔偿,若属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第八章考评办法
第58条、如违反上述安全行为准则者,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对所属车间扣分,每罚款5元扣0.5分。
第59条、各车间总分按定员计算,每人每月1分,定员几人,该车间总分就是几分。
第60条、每月进行一次统计,用实得分数除以总分得出本月管理百分数。
第61条、每月对各车间进行评比一次,评出五个等级,并进行通报,分别给予100元、50元、0元、-50元、-100元的经济奖罚。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2
一、接受安全教育
⒈ 公司员工入职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参加安全考试,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种安全教育,取得作业证方能上岗。
⒊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参加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和各类安全活动,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知识。
二、提高安全意识
⒋ 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三、落实安全责任
⒌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四、服从安全管理
⒍ 员工必须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
树立“施工必须安全,安全重在管理”的观念。
⒎ 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在有效的安全管理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遵守安全规定
⒏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部门)、本岗位安全规章、职责制度。
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安全规程、安全制度行为。
⒐ 员工违反安全规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责任。
⒑ 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可以说不。
六、隐患事故报告
11. 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后,撤离生产现场。
12. 员工发现或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可能采取适宜措施,防止事故或伤害进一步扩大。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3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培养人才的基本场所。
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
有的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或超低温、低压、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环境下进行;有的实验需要使用煤气、乙炔以及氧气、氢气、液氮等压缩气体,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财产的破坏和损失。
为避免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室所有的电器设备,室内的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在交付使用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到定期检查与及时维修。
二、实验室的电源要有良好的`接线,在使用有金属外壳或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时,必须外壳接地,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三、实验室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熔断保险器,其熔断电流应不大于电器设备或导线的最大安全电流。
四、做电学实验时,不要用两只手同时操作,不要站在地上带电操作,在高压电器前的地面上要铺放绝缘橡胶板。
五、不要用湿物接触电源。
六、实验室如遇突然停电,所有用电器都要脱离电网,确保安全。
七、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
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八、不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
九、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十、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止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十一、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
十二、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然后进行排放。
十三、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十四、实验室的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十五、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
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并及时将包装品和容器处理干净。
十六、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十七、在做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十八、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十九、实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等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十、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二十一、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
决不能在直接日晒、高温或高温附近的环境中使用……二十二、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二十三、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
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二十四、在接触细菌的实验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细菌及其培养基、液体等。
操作完毕后立即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必要时进行全身消毒灭菌。
用过的器皿应及时清洗消毒。
二十五、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做到定期消毒灭菌,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二十六、暗室操作要注意动作轻慢,以避免碰翻仪器并造成人身事故。
二十七、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必须有隔离屏障及其它防护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二十八、实验室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
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使用放射性材料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放射源。
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操作力求迅速,尽量减少被辐射时间。
操作完毕后立即洗手或洗澡。
二十九、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采光及通风条件,并保持清洁。
三十、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注意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三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4
1、仓库内的材料、零部件、工具、设备等物品应排列合理,堆放整齐、稳固。
物品的堆放应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适当,便于搬运,并留有通道。
2、加热后的物件,必须经过冷却后才能进行清点和存放。
3、库内物品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物品堆放距墙壁、灯具以及堆跺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少于50cm。
5、严禁在光滑或涂油的物件上行走。
6、人工搬运大型物件时,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
两人或两人以上搬运时,要统一指挥,相互配合。
7、搬运有刃口,毛刺等锋利物件或涂油物件时必须戴手套,上货架时应放置稳固,不准露出架子外。
8、在收发过程中,应稳拿稳放,防止物件落下伤人。
使用梯凳时,应放置牢固,并采取防滑措施。
9、夜晚搬运物品时,应有充足的.照明,道路要畅通。
10、采用吊车、行车或其它起重机械进行库内搬运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起重工、挂勾工、行车工密切配合。
11、存放棉织品、纸类等可燃物品的仓库严禁烟火。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5
酒店是人、财、物高度集中的场所,在用电上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因此,安全用电必须引起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并成为时常的自觉行动。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
如下安全用电守则,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同时,要教育员工自觉遵守:
一、配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塑料、纸张、布料等易燃物品不应靠近配电屏及电源开关
二、仓库下班时要关闭总电源。
三、勿超载用电,凡新增大容量用电设备必须向申报。
四、凡电热设备(如电热水器、毛巾柜、电饭煲、咖啡炉、电熨斗等)的插头和电线不要贴近电热设备的外壳,以防电线绝缘胶受热熔化引起漏电。
五、移动式电器要有完整的电源插头,不得无插头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六、不得用花线接临时线作施工或照明电源。
七、因装修等原因需用碘钨灯照明时,尽可能选用有外罩的灯具,并防止靠近任何易燃物品。
八、不得随意以粗铜线作保险丝使用,无胶盖的残破闸刀开关不得继续使用。
九、任何人员不得在集体宿舍和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电饭煲,任何场所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多用插座,不准在电源线上晾衣服、杂物。
十、所有电器如发生打火、冒烟、发热、松脱等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工程部及时检查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十一、天花板不能有裸露电线,特别是灯具及抽气扇等电源线要穿管保护,预防鼠咬引起短路。
十二、电线穿过天花板及角线处要穿金属软管或阻燃性塑胶管。
十三、严禁用水或湿布清洗电源插座及开关箱。
十四、工程部、保安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在安全用电既密切配合又按分工范围认真抓好全酒店日常供用电的安全管理,落实电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督促的具体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五、所有使用电力的部门和工种岗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电,教育员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对于
在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要及里报修。
十六、凡在酒店内需要安装、维修各类电器以及增改接驳电路时,均按层级管理程序通过工程总监或工程部安排实施;属于部门自身配备的电工,也要执行持证操作的,严禁那些没有电工合格证的其他人员包括集体宿舍在用电上的乱拉乱接或随意拨弄电气设备,如因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七、各部门在工作场所清洁卫生时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电气不受水或潮气影响,更要防止因湿水作业而引起电路短路或触电事故的发生。
十八、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用电、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的措施,做到“人离电关”,下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跑空机”、“长明灯”和“空放冷”的现象。
十九、一切建筑装修施工工程或其他临时用电项目,必须加强临时用电设施管理。
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事前做好用电计划并向工程部申报,由工程部规划配送电源,一切分支电路设置必须符合规范标准。
二十、各级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加强安全用电监督,发现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预防以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用电规定,对于因违反规定而招致事故或损失的要按店规给予严肃处理。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6
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
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
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
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
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篇7
(1)实验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使用,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微生物室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避免不必要的污染;
(3)凡接触微生物的实验,工作人员应小心使用,确保安全,使用后必须用酒精消毒手和台面,有条件的必须在无菌室超净工作台操作;。
(4)在无菌室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使用前必须经紫外线照射或其他方法消毒,才可使用,操作必须严格无菌操作,以免污染;
(5)不使用无标签(或标志)容器盛放的试剂、试样;
(6)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所用的培养物、被污染的'玻璃器皿及阳性的检验标本,都必须用消毒水泡过夜或煮沸或高压蒸汽灭菌等方法处理后再清洗;
(7)在实验室中使用手提高压灭菌锅时,必须熟悉操作过程,操作时不得离开,时刻注意压力表,不得超过额定范围,以免发生危险;
(8)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不使用绝缘损坏或接地不良的电器设备,不准擅自拆修电器。
(9)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洗手及消毒后方可进食,并不准把食物、食具带进实验室。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10)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实验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并掌握有关的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