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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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制订本规定。
1.2释义与分类
1.2.1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有害环境影响的意外情况。
1.2.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情况。
1.2.3违章是指人为的故意造成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4事故分类
(1)按性质类别分为11类,作为划分事故分管职责的依据。
(2)按等级类别分为5级,作为衡量责任大小的依据。
事故分类及划分的详细标准见《XX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附件1)。
1.3管理原则
(1)事故处理三个优先原则。
客户、员工的安全健康优先;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所属各成员企业。
2组织与职责
2.1发生事故、事件单位的所有人员均有积极参与和配合事故、事件应急、调查、处理的义务。
2.2HSE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1)组织制定、分解年度事故管理指标;
(2)参与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3)统计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
(4)指导和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2.3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事故、事件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根据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管理制度;
(2)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信息;
(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组织编制事故案例及教育、培训。
2.4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事故责任追究的会审。
2.5区域安全总监主要负责:
(1)组织制定、分解区域年度事故管理指标;
(2)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较大以下事故处理意见审核;
(4)统计本区域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
(5)指导和培训本区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3事故、事件处理
3.1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3.1.1内部报告程序:内部报告流程、要求和事故报表格式详见《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内部报告流程与要求》(附件2)。
3.1.2外部报告程序
涉及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事件,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时限报告。
事故涉及保险理赔,由事故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
3.2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3.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和现场人员应
(1)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
(2)做好抢险、抢救,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拍照留证。
3.2.2企业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
(1)要迅速做出险情判断并按险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迅速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程序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2.3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组织清理现场,死亡事故现场需经当地安全监察、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现场。
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3.3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3.3.1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3.2事故调查程序
(1)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调查;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或技术部门)牵头组织调查;道路交通事故由车辆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生产、火灾及其它事故由安保部门牵头组织调查;
(2)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主管安保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生产、工程技术、安全、工会参加调查;
(3)较大事故由所在区域安全总监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HSE管理办公室视情况派员参与;
(4)较重大以上事故由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员工工伤事故,按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3.3.3事故、事件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性质和分清责任,查清责任者;
(3)提出对责任者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
(4)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4事故责任追究
所有事故均必须按照《XX有限公司事故处理权限及期限标准》(附件4)追究责任,并按照《XX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标准》(附件3)给予处罚。
3.5事故、事件善后处理
3.5.1工伤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伤认定及保险由事故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配合当地劳动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劳动能力鉴定及伤残鉴定由事故单位报当地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
3.5.2对于各种性质的事故、事件给企业造成影响的,要利用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积极消除负面影响,降低各类风险。
4事故、事件统计
4.1建立事故日常台帐。
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事故、事件台帐,及时填写《XX有限公司事故登记表》(附件5)。
4.2月度上报事故。
每月末,各成员企业进行当月事故统计,上报《XX有限公司事故月报表》(附件6),HSE管理办公室在次月3日前汇总报XX能源安全管理部。
4.3半年总结分析。
各成员企业每半年对本企业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合年中、年末HSE工作总结同时编写事故、事件分析报告,分别于当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HSE管理办公室备案。
4.4形成季度统计分析报告,于当季度末10日内报XX能源安全管理部。
5事故、事件档案与案例
5.1每起事故、事件,必须建立档案并编制案例。
档案及案例按管理权限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存档。
5.2人员伤亡事故档案原件由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存档。
5.3所有事故、事件要按《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档案内容》(附件7)要求完成建档。
5.4事故、事件档案应分级保管、永久保存。
事故、事件档案必须按照《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
6防范、教育与反思
6.1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6.2事故结案日起一个月内:
(1)公司必须组织召开检讨反思会,通报事故原因、经过、善后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检讨反思管理不足;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编制事故案例,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6.3各成员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分析总结会,针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规律、总结经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7事故管理考核
7.1年度安全考核指标由统一制定,成员企业负责分解落实。
7.2季度考核中事故、事件考核部分,主要依据事故发生的等级和责任划分进行考核。
发生一般事故扣除0.5~1分,发生较大事故扣除
2~3分,发生较重大事故以上扣除3~5分。
7.3年终安全考核依据与成员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8奖惩
8.1有如下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
(1)对事故处理表现积极,防止事态恶化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2)举报事故隐瞒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上级部门须给予举报人奖励。
8.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扣发1-6个月奖金。
(1)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未按规定时间报告,较大以下事故超期15天以上(含)、较重大以上事故超期3天的按隐瞒不报处理,从重处罚;
(2)事故发生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损失的;(3)事故处理未做到“四不放过”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或提供伪证的;
(5)在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擅自处理或包庇事故责任者或打击报复的。
9附则
8.1本规定由XX有限公司HSE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8.2本规定自2009年5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为6个月。
6个月内若无修订,则自动转入实施。
原《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管理规定》(KR/ZD1402B-2007)同时废止。
10附件:
(1)《XX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
(2)《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内部报告流程与要求》
(3)《XX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标准》
(4)《XX有限公司事故处理权限及期限标准》
(5)《XX有限公司事故登记表》
(6)《XX有限公司事故月报表》
(7)《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档案内容》
附件1:
XX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
1按事故责任性质分为
1.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非预谋性事故。
1.2非责任事故(含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或者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而本企业有关人员无法控制的事故。
1.3破坏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
2按事故性质类别分为
2.1火灾事故:因燃气泄漏遇到着火源、电气短路、用火不善等原因导致的着火事故(不论火势大小、人员伤亡与否、财物损失多少、均按火灾事故处理)。
2.2爆炸(燃)事故:因燃气泄漏、压力容器超压等原因导致的意外爆炸(燃),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故(无论人员伤亡与否,财物损失多少,均按爆炸(燃)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燃气的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等生产车辆及各种办公车辆在行车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4停气事故: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燃气停止供应的事故。
2.5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非正常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6环境污染事故: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修、管网检修、抢修、残液残渣处理等原因而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植被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2.7健康危害事故:由于燃气泄漏或车间空气中超过了最高容许浓度,在短期内从呼吸道吸入大量有害气体,致使作业人员昏迷窒息或被泄漏的燃气在高(低)温下中暑(冻伤)的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等)。
2.8人员伤亡事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2.9未遂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原因侥幸或处理及时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10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2.11生产事故: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生产工艺不正常,停电、停气或减产、跑料、串料,机器运转异常等事故。
3按事故等级大小分类
事故等级事故伤害及损失程度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7人以上,或死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死2人同时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事故。
较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4-6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事故: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4-8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事故: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2-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轻微事故:一次轻伤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事故。
备注
1)可能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险情事故比照一般事故处理。
2)涉及工伤事故及有关法律事务时,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3)死亡指当时死亡或事故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
4)重伤:损失工作105天以上的失能伤害。
参考GB6441-86
5)轻伤:人员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参考GB6441-86
6)“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环境污染事故等级按国家规定执行。
4事故损失计算
(1)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损财产的损失,计算范围包括:
a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b善后处理费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c财产损失价值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计算范围包括:
a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b工作损失价值
c资源损失价值
d处理环境污染费用
e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f其他损失费用
附件2:
XX 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内部报告流程与要求
1内部报告流程
2内部报告要求
3事故、事件快报表 当事人或现场人员 事故、事件企业相关部门 事故、事件企业安保部门 事故、事件企业分管领导、总经理 区域协调中心HSE 办公室总经理
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快报表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
事故、事件发生时间事故、事件发生地点事故、事件类型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伤亡情况
事故、事件基本情况:
审批人:经办人:上报时间:
4事故、事件处理报告单
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处理报告单
上报时间:编号: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
事故、事件类型
事故、事件直接经济损失
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事故、事件地点
事故、事件状态、结果
及原因分析简述
单位处理意见
区域协调中心处理意见
HSE办公室处理意见
会签
安全总监处理意见
总经理处理意见
上报时附:1.调查报告;2.其它有关材料。
附件3:
XX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标准
1事故责任者责任追究
1.1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首先追究当事者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
(3)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
(4)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当事者瞒报、虚报、迟报事故,不保护现场、无理拒绝事故调查组调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
(6)其它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2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标准:
事故等级事故责任者责任追究
轻微事故:事故单位自行处理
一般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2-4个月浮动工资。
次要责任者,给予扣发1-3个月浮动工资。
较大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发1-6个月浮动工资,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1-3个月浮动工资,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较重大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撤职撤级、留用察看至开除司籍处分,扣发6-12个月浮动工资,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撤级处分,扣发3-6个月浮动工资,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司籍处分,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撤级、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扣发6-12个月浮动工资,视情节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1)若个人随身携带保管的公司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或者现金、有价证券存放不按规定存放的,造成丢失、被盗的,由个人负责按现值赔偿。
(2)没有贯彻执行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被抢的,根据直接经济损失额度,参照附件1的“事故分类”确定事故等级予以处理。
(3)违章事故由各级安保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次违章行为罚款50-1000元,由各级安保管理部门共同实施,查出的违章,要开具专用罚单进行处罚,罚款上交财务部门,罚金作为安全管理奖励基金,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各成员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奖罚细则。
2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者责任追究
2.1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首先追究企业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1)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违反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及相关规定;
(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未经考试合格安排上岗操作,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知识而发生事故;
(4)明知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安排检修,带病运行;
(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保护、防范措施,包括信号、标志、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
(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削减安全设施;
(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8)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却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9)发生事故后未积极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无视安保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11)违章指挥生产,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2)对屡次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熟视无睹或不加制止;
(13)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化建议、意见不采纳;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卫生设备没有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从而造成事故;
(1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救援;
(16)事故单位瞒报、虚报、迟报事故。
2.2对负有责任的企业领导追究处理标准:
事故等级领导责任追究
轻微事故事故单位自行处理
一般事故
领导责任追究至事故单位业务主管领导。
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1-3个月浮动工资。
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发1个月浮动工资。
较大事故
领导责任追究至事故单位总经理及区域协调中心安全总监。
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发3-6月浮动工资。
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2-4个月浮动工资。
较重大事故
领导责任追究至区域协调中心总经理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领导。
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撤职撤级处分,扣发6-12个月浮动工资。
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扣发3-6个月浮动工资。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故
领导责任追究至安全总监及总经理。
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撤职撤级或开除司籍处分。
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扣发6-12个月浮动工资。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4:
XX有限公司事故处理权限及期限标准
事故等级事故处理审批权限及期限
轻微事故审批权限:事故单位内部行文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域协调中心安全总监备案。
审批期限:事故单位审批及上报备案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一般事故审批权限:事故单位内部行文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域协调中心安全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备案。
审批期限:事故单位审批及上报备案时间不超过7天。
较大事故审批权限:事故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域协调中心安全总监审核、人力资源总监会审,由区域协
调中心总经理核准,报HSE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期限:事故单位处理意见上报时间不超过10天,区域协调中心审批时间不超过7天。
较重大及以上事故
审批权限:区域协调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HSE管理办公室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会审后报安全
总监审批,再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审批期限:较重大事故区域协调中心处理意见上报时间不超过20天,审批时间不超过7天。
重
大事故区域协调中心处理意见上报时间不超过30天,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
备注: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上报、处理的,需向HSE管理办公室请示,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时上报、处理期限。
附件5:
事故登记表
填表人:填表时间:
附件7:
XX有限公司事故事件档案内容
(1)事故、事件登记表;
(2)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企业材料;
(7)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事件通报、简报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