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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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城市维护费
项目单位: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委托单位: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评价类型: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评价机构:中介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6月
城市维护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了打造全市城市核心和地标性新城区,加快推进镜湖核心区成为湾区经济的新引擎、活力多元的新城区,中共绍兴市委下发《关于调整镜湖核心区管理体制加快镜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8]51号),提出对于镜湖新区要集中力量,加快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形成市级主抓中心城市核心区开发建设新体制,设立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成立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镜湖新区范围内规划布局、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

根据《关于保障镜湖新区加快推进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会议备忘》(综合口[2018]11号)文件,镜湖园林市政公司履行镜湖区域相关管理职责,所需经费按实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保障。

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含其下属机构)所需的镜湖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水面生态放养及水上游线经营管理等费用按实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保障,后于2019年11月29日签订协议,纳入十里荷塘渔猎公园及公园范围内绿地、水面、园路铺装、配套设施等,由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经费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保障(实际十里荷塘渔猎公园及公园范围内绿地、水面、园路铺
装、配套设施等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纳入养护范围)。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19年度城市维护费预算11,000.00万元,后于2019年11月28日要求调减预算指标4,000.00万元,2019年度实际预算7,000.00万元。

实际下拨69,834,152.89元,其中: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57,273,752.89元(含2018年度已支出10,523,752.89元);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2,560,400.00元。

结余165,847.11元,经绍兴市财政局批准,结转2020年指标,预算执行率99.76%。

2019年度项目实际支出683,606,567.15元,其中: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实际使用56,302,214.43元(不含2018年度已支出10,523,752.89元),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使用12,058,352.72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目标:全面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着力加快大城市和现代水城建设,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积极发展古城旅游、镜湖旅游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广“老绍兴、醉江南”旅游形象品牌。

阶段性目标为: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加强新区城市管理,提升镜湖新区整体形象,以“路平、灯明、水清、地绿、景美”为目标美化区容区貌,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管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绩效,根据绍兴市财政局《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绍市财绩效〔2020〕5号)文件精神,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委托本所对城市维护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评价资金年初预算11,000.00万元。

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城市维护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提出完善的整改建议。

同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为疫情背景下如何通过评价节省财政资金、科学确定评价项目财政支出标准等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同时为跨年度项目后续资金安排提供建议及参考,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于财政管理,通过评价项目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检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反思项目本身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提出优化建议,为部门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2、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采用5E评价模式,具体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的分数分配比例为:经济性占20%,效率性占20%,有效性占40%,公平性占10%,可持续性占10%。

3、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

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

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

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和报告完善阶段。

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下旬)
(1)组建评价工作组。

根据确定的评价对象,选派骨干力量组建项目评价小组成员,由副所长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报项目单位同意。

(2)收集城市维护费项目涉及的各项政策、文件、资金用
途、资金明细等资料,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并进行分析。

(3)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召开预备会,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

评价工作组对已收集整理好的政策和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申请与批复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评价工作重点。

(2)现场调研。

查阅、收集相关依据,如预算申报、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了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总体情况。

然后采取勘察、问询、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最后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3、报告撰写阶段(2020年6月中旬)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问卷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报告完善阶段(2020年6月下旬)
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相关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对补充资料的分析汇总,修改评价报告并提交最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9年度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城市维护费项目方案基本合理,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体系较完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经综合分析评价,城市维护费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30分,绩效等次为优。

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经济性情况
1、政府资源总投入情况
根据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城市维护费项目预算1.1亿万元,计划用于绿化养护1,900.00万元,市政养护1,183.00万元,路灯维养1,117.00万元,保洁3,200.00万元,万亩绿地养护及高铁沿线地铁等零星迁苗费1,381.00万元,其他零星工程717.00万元,2018年未支付1,052.00万元。

后于2019年11
月申请调减预算指标4,000.00万元。

该项目资金下拨后由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和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管理执行,实际支出明细与预算明细差异较大,具体实施方案不够科学合理。

该指标得分9分。

2、成本控制情况
2019年度,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总共下拨项目经费6,983.42万元,其中: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5727.38万元(包含2018年度实际已支付未下拨资金1,052.38万元),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256.04万元。

2019年度项目总支出6,836.06万元,其中: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支出5,630.22万元,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出1,205.84万元。

对照项目预算申报资料,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预算编制过于简单。

其中:绿化养护项目预算2,750.00万元,实际支出1,135.14万元,高铁沿线地铁等零星迁苗费预算531.00万元,实际未执行;日常设备维护314.13万元、停车收费及管理费用152.87万元和游船运营管理费用257.15万元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该指标得分9分。

备注:后申请调减预算4,000.00万元,2019年度实际预算7,000.00万元。

(二)项目效率性情况
1、业务管理效率
(1)任务目标设定科学性
根据项目申报书,该项目年度目标为: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加强新区城市管理,提升镜湖新区整体形象,以“路平、灯明、水清、地绿、景美”为目标美化区容区貌,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管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年度工作内容为镜湖核心区绿化维养、道路保洁、市政养护及湿地公园的绿化维养、保洁等。

年度项目任务目标设定与分解基本合理。

该指标得分3分。

(2)协作有效性
该项目中镜湖核心区域的绿化维养等由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镜湖国家湿地公园、十里荷塘渔猎公园绿化养护等由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季度考核,协调资金等。

该项目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但根据相关文件,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和越城区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养护考核标准》,并联合对管养质量进行每季度考核,但实际并未执行。

该指标得分2分。

(3)管理有效性
该项目由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制定了《镜湖新区城市道路考核办法》、《镜湖新区道路绿化考核办法》、《镜湖新区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等,对招投标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并能做到定时巡逻。

镜湖湿地公园西入口、茶楼区块绿化养护合同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与梅山景区、十里荷塘保洁、保安服务项目合同于2019年7月19日到期,但因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尚未明确招标启动及资金保障,后与原维养单位续签合同。

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招投标也存在相同问题,原合同到期后,并未立即进行招投标,延期至2020年3月份招标。

该指标得分5分。

2、资金管理效率
(1)预算执行率
该项目2019年度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亿万元,后调减指
标4,000.00万元,实际下拨6,983.42万元(包含2018年度未支付1,052.38万元),预算执行率99.76%。

该指标得分3分。

(2)支出合规性
通过该项目相关支出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抽查,该项目基本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审批手续齐全,做到专款专用。

该指标得分3分。

(3)资金拨付及时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已下拨项目资金6,983.42万元,结余16.58万元。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

但根据相关文件,应在联合考核后一季度下拨一次资金,但镜湖开发办一年度下拨一次,未按规定及时下拨。

该指标得分1分。

(三)项目有效性情况
1、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绿化养护及万亩绿地的养护。

做好镜湖区域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巡查及每月考核工作以及质保期满绿化养护接收工作,本年度共接收群贤路两侧、汤公路、大庆寺沿河等绿地约16万平方米。

(2)市政、路灯及交通设施的养护及环卫工作。

对镜湖辖区内道路(含质保期内)以及附属设施、桥梁等进行管养、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数字城管派单及时处理、回单。

做好路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按委托合同规定考核,确保亮灯率达到99%。

督查和配合中标公司做好日常保洁及应急处置工作。

(3)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及十里荷塘渔猎公园的经营管
理。

为更好展示湿地风貌,长效巩固公园环境整改成果,并进一步深化整改力度,扩大整改范围,公园提质亮点纷呈。

加强公园网格化管理,巡查寻找问题并及时整改。

为了减少因设施老化而带来的各项安全隐患,对公园内亲水平台、木栈道、石板园路、电子屏等基础设施进行了修缮和维护,尤其是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茶楼、梅园、梅南片区木栈道进行重点修缮,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游园体验。

(4)自然灾害的抢险及应急工程。

做好降雪、暴雨等极端天气下,辖区内道路绿化、苗木、市政设施等抗雪、防汛等工作,设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规范明确各标段应急抢险工作区域;常年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十余支,应急抢险人员200余人,抢险车辆十余辆;设立仓库,各类应急抢险物资常备齐全。

综上,该指标得分15分。

2、项目实施质量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项目实施质量良好。

整个项目满意度达到89.78%。

结合2019年市长热线统计表,绍兴市镜湖现代水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接收案件24起,其中公司案件19起,结案率100%;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共接收案件223起,其中公司处理案件68起,结案率100%。

该指标得分3.5分。

3、项目实现效益
(1)确保了城市基础设施正常的运行。

通过不间断的巡查与考核,督促维养单位对基础设施的维养提高质量,保证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了人民生活的正常需求。

通过问卷调
查,项目实施对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满意度为86%。

(2)推进镜湖旅游综合体的建设。

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年初被省林业厅授予“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称号;上半年举办的“风筝节”、“荷花节”以传统文化的宣传得到市民广泛参与和好评;同时积极考察探索文创产品。

文化产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基础上,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凭借多年来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湿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还被省科协列入新一批“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

通过问卷调查,项目实施对推进镜湖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满意度为86.67%。

3.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加快新兴产业落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截止2019年10月底疗休养业务取得较好成果,已安排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省内、外疗休养业务。

通过问卷调查,项目实施对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满意度为87.33%。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镜湖核心区域天更蓝了,水更绿了。

不断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进了镜湖旅游综合体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旅游产业发展。

综上,该指标得分7.4分。

4、项目实施满意度
本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对于镜湖区域城市维养的满意度95.33%,镜湖区域市政抢险的速度与质量满意度94.67%,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及十里荷塘公园运维满意度88.67%,对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的满意度86.00%,推进镜湖区域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效果满意度86.67%,推进绍兴旅游城市建设积极作用满意度87.33%。

该项目整体满意度89.78%。

该指标得分9.4分。

(四)项目公平性情况
1、资源分配公平性
该项目的养护区域位于镜湖核心区域,对该区域全部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市政设施等及时进行维养,并且定期巡逻,结合数字城管派单,有问题及时处理,体现了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该指标得分5分。

2、实施效果公平性
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了镜湖核心区域的城市设施维护质量,更好展示了湿地风貌,为绍兴市民提供了更好的体验,提升了绍兴市民的满意度。

该指标得分5分。

(五)项目可持续性情况
1、资源投入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镜湖新区发展新途径,全力推进镜湖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推动绍兴旅游产业的发展。

各项保障资源投入具有可持续性,该指标得分4分。

2、项目影响的可持续性
项目的实施,展示了绍兴良好生态文化底蕴,提升了绍兴的知名度,彰显了绍兴城市文化魅力,提升了绍兴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该指标得分6分。

五、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确。

预算明细编制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

项目实际支出结构与预期计划有所差异。

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2.项目管理不够到位。

项目合作单位到期,未如期进行招投标;下拨资金前未按照要求进行联合考核;资金下拨不够及时,且未按要求进行拨付。

3.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总体满意度89.78%,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六、有关建议
1.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

同时根据绩效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科学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科学。

2.实现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对执行单位进行考核,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合理。

3.实现工作质量更高的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城市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绍兴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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