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业务指南130719(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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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利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担保业务指南
特别说明:本指南中住房抵押担保和保证人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我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借款人须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或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
1 办理流程
①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担保承诺书》;
②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担保公司同意后,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到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缴纳担保费;
③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审批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到银行签订《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⑤借款人凭《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到担保公司完成担保手续;住房抵押担保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须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⑥银行发放贷款。
2 需准备的材料
2.1 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职工证明和月收入证明原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代发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 保证人担保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借款人、保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单位职工证明和月收入证明原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代发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保证人、房屋所有权人属未婚、离异、丧偶情形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用他人房屋作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保证人数量
贷款额在10万以下(包括10万元)的,需提供1个家庭作为反担保人;
贷款额在10万元以上或30万以下的,需提供2个家庭作为反担保人。
多人集体购房者可以选择联保方式。
4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收费标准分段定率累加计收,收费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具体分段定率:
1—10年(含10年):贷款金额×1%;
11-20年(含20年):贷款金额×(贷款年限-10)×0.5‰;
21-30年(含30年):贷款金额×(贷款年限-20)×0.25‰。
※办理住房抵押担保业务的:
①担保公司代办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和手续费;
②不再需要房产评估(划拨土地除外);
地址:莱城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3楼)电话:889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