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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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
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10
•【字号】四政办发〔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政办发〔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加快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完善城市水生态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人、水、城
和谐发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推进机制、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

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形成一批海绵城市精品示范工程,将至少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底,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 系统谋划,全域推进。

统筹区域流域协同治理、城市水系统综合治理、社区管控源头治理和设施水平综合提升,在辽河流域水土保持、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地产开发、完整社区建设等方面充分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 规划引领,合理布局。

坚持城市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源头管控作用,以技术规范标准为指导,以示范城市项目建设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补齐排水设施短板、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3. 因地制宜,生态优先。

根据城市自然环境特点及发展现状,注重对原始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发挥植被、土壤、绿地、水体、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吸纳、滞蓄、净化作用,实现城市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4. 市区联动,社会参与。

完善海绵城市建管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实现功能性、实用性、景观性、经济性有机统一。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主要指标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中,统筹推进绿地系统、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形成覆盖全域、统筹协调、层次分明的海绵城市规划控制体系。

(二)建立海绵城市建管流程。

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类项目立项评审、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图纸审查、综合验收等各个管控环节,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三)制定海绵城市规范标准。

研究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标准图集,指导开展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

(四)提升城市排水设施管控水平。

加快易淹易涝区的改造,消除城市积水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

实施排水网管雨污分流和混错接改造,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排查检测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设施,控制污水渗漏和外溢;科学布局雨水调蓄空间,雨水应经过岸线净化排入自然水体;完善排水GIS 系统,搭建海绵城市模块,建设覆盖全系统、全流程的中心城市智慧水务平台;加大对私接暗管排放污水、向雨水篦倾倒污物、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确保排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五)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

自然资源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土地供应前应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新建建筑(小区)应按照管控指标要求,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雨水管渠设施和超标雨水控制设施。

在建和既有建筑与小区应遵循因地制宜、便捷施工、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改造,实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雨
水花园、生态停车位等工程,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六)加强海绵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道路应结合绿地空间、道路纵坡、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建设海绵城市雨水控制设施。

城市绿地系统、公园和广场要增强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沿河林廊、街头绿地及口袋公园建设,解决游憩空间不足问题,扩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形成布局均衡、级配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

三、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媒体开展海绵城市宣传报道、理念推广、知识普及等,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等环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海绵城市相关指标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在土地划拨、出让过程中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审批要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落实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要求。

市住建局:负责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出台海绵城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在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管控要求;负责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城市水资源、河湖水域及岸线、防洪排涝及供水风险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监督落实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相关要求;负责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以及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环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负责对土壤、水、空气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研究。

市城管执法局及两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监督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私接暗管排放污水、向雨水篦倾倒污物、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保障排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市财政局:监督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和运维费用的筹措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开展本地降水气候特征、暴雨强度公式、雨型等基础性研究,配合提供海绵城市建设所需的相关气象数据。

铁西区政府、铁东区政府:一是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融入海绵理念,提升雨污水收集能力,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实施转输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生态停车位等工程,提升小区人居环境。

二是小区基础设施补短板。

开展小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改造排水设施,建设海绵型小区,实施小区基础设施补短板。

三是海绵型小微绿地建设。

结合社区周边用地情况,建设街头绿地及口袋公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选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旱溪等,在增加居民休憩游玩场所的同时,实现雨水源头减排、面源污染削减。

四、保障措施
(一)建全组织保障。

健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海绵城市建设日常沟通、调度协调等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在规划管控、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二)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海绵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计划,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

同时,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提升技术保障。

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技术咨询机制,组建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为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建立海绵城市本地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专业培训、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能力;鼓励科研、设计、施工及生产制造单位(企业)积极开展海绵城市技术研发,不断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四)做好宣传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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