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目标是什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计⽬标是指⼈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界或最终结果,或者说是指审计活动的⽬的与要求。
审计⽬标的确定,除受审计对象的制约以外,还取决于审计社会属性、审计基本职能和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对审计⼯作的要求。
同时,审计⽬标规定了审计的基本任务,决定了审计的基本过程和应办理的审计⼿续。
⼀、审计⽬标的演变
审计具有实⽤性,为了适应社会的要求,其⽬标也在不断变化。
如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审计总体⽬标也在不断变化。
在详细审计阶段,查错防弊是其总体⽬标,由于当时公司中内部牵制制度尚不完整,⽽且不被⼈重视,技术错误和舞弊⾏为经常发⽣。
为了察觉营私舞弊,察觉技术上的错误,察觉原理上的错误,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和财产的安全,必须采取详细的审计⽅法,对检查期内所有会计资料进⾏逐⼀查明,以取得充分的证据,便于做出有⽆错误和舞弊的结论。
在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查错防弊的审计⽬标已退居第⼆位,第⼀位的审计⽬标是提供信⽤证明,对资产负债表进⾏公正性审计。
也即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定时期内资声负债表所有项⽬的余额真实可靠性和是否实际存在的审查,判断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
这时的审计功能之所以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是因为当时的企业能够依靠内部牵制制度来控制和防⽌各种弊端和错误,使审计⼈员有可能摆脱账簿的束缚;⼆是因为银⾏信贷业务的发展,银⾏界需要进⾏企业信⽤调查,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防⽌信⽤危机和维护银⾏家的权益。
在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标是判定被审计单位被审期内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被审单位所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法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批企业的破产倒闭,过去对资产负债表的静态审计,已不能满⾜⼴⼤投资者对企业全⾯了解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全部财务报表进⾏动态审计,⽽且要以显⽰盈利能⼒的损益表作为报表审计的中⼼。
第⼆次世界⼤战以后,随着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审计也突破了财务会计的范畴,涉及到了管理领域,管理审计(包括经营审计、效益审计、效果审计)也由此诞⽣,审计⽬标也因此增加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内容。
尽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标在不断变化,但其基本职责仍然是执⾏财务报表审计,⽽其他性质的审计业务也只是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和发展。
从上述审计⽬标的发展变化中可见:审计⽬标体现了审计的职能,审计⽬标是审计职能的外在表现,有什么样的职能才会有什么样的⽬标,审计⽬标不能违背审计的固有功能,否则这种⽬标也不可能实现。
审计⽬标反映了社会要求,因为审计具有实践性和实⽤性,它不可能脱离社会需要⽽存在,⽬标的变化也⼀定要反映社会需求的变化。
审计⽬标决定着审计任务,审计⽬标是由审计职能和社会需要决定的,⽽审计任务⼜由审计⽬标所决定,有什么样的⽬标,就会有什么样的任务,因为审计⽬标的实现要依赖于相关审计任务的完成。
审计⽬标应具有恰当性和稳定性,审计⽬标总会受到授权⼈或委托⼈审计⽬的的制约,并由审计⼈在审计⼯作中实现,但⽆论怎样都要注意其恰当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也即是审计⽬标既要科学,⼜要切实可⾏;审计总⽬标⼀旦确定下来,就应该保持其相对的稳定,否则影响审计的社会效果。
审计⽬标也具有⼀定的层次性,审计⽬标既可以分为远程⽬标(战略性⽬标)和基本⽬标(战术性⽬标),⼜可以分为总⽬标和具体⽬标(包括⼀般⽬标和项⽬审计⽬标)。
⼆、审计总⽬标
审计总⽬标⼀般是根据审计授权⼈和委托⼈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是⼀种带有战略性的综合性⽬标,它⼀定要体现国家实⾏审计监督制度的需要。
具体地说,⼀要适应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是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的要求;三要适应促进廉政建设、反对腐败和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根据《审计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我国国家审计的总⽬标是对财政收⽀和财务收⽀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审查和评价。
"真实"是指财政收⽀、财务收⽀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发⽣、是否真实存在,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中的反映,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任意增加、减少、隐瞒等虚假⾏为。
"合法"是指财政收⽀、财务收⽀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如各级预算内财政资⾦的⽀出必须符合本级⼈民代表⼤会批准的预算,企业成本、费⽤的计算、归集和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财务会计制度有关⽅⾯的规定。
"效益"是指财政收⽀、财务收⽀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
这⾥所讲的效益,不仅仅是指⽤于经营资⾦所产⽣的经济效益,还包括资⾦投⼊的经济性,即是否节约;资⾦运⽤的效率,即资⾦合理利⽤的程度;资⾦使⽤的效果,即是否达到预期的⽬标。
有些资⾦使⽤并不能产⽣经济效益,但⼀定会产⽣相应的社会效果。
根据我国独⽴审计准则的规定,独⽴审计的总⽬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恰当性及会计处理⽅法的⼀致性表⽰意见。
将会计报表规定为独⽴审计的总⽬标:⼀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业务就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P⼆是因为会计报表的使⽤者也希望注册会计师为会计报表的"三性"做出鉴证。
会计报表使⽤者的希望出于对会计报表进⾏质量评价和鉴证的需要,以便于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三性"表⽰意见,⼀是要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企业会汁准则》及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是要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在所有重⼤⽅⾯是否恰当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变动情况;三是要表⽰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法是否符合⼀致性的原则。
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认为,独⽴审计师对财务报表实施⼀般检查的⽬标是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流动状况表达意见,由此可见,美国审计师的责任只能依据公认审计准则检查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并签发审计报告,⽽没有检查舞弊⾏为的责任。
对于财务报表公允性⽽⾔,单位管理部门应负的责任是:建⽴会计制度和制定会计政策,健全并监督执⾏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允地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作的规定》,我国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总体⽬标是:通过检查会计账⽬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和财务收⽀的真实、合法、效益。
由此可见,它和我国国家审计的总体⽬标是基本⼀致的。
三、审计具体⽬标
审计具体⽬标是审计总体⽬标的具体化,根据具体化的不同程度,⼜分为⼀般审计⽬标和项⽬审计⽬标两个层次。
⼀般审计⽬标是实施项⽬审计时均应达到的⽬标,是项⽬审计⽬标的共性概括;⽽项⽬审计⽬标则是按每个项⽬具体内容⽽确定的⽬标,即表现了项⽬审计的个性特征,也具有⼀般审计的共性特征。
⽆论是-般审计⽬标还是项⽬审计⽬标,都必须根据审计总⽬标要求和被审计单位的需要来确定。
根据制度基础审计⽅法的程序,西⽅国家认为审计⼀般⽬标包括内部控制评估和账户核实两⽅⾯内容。
内部控制评估⽅⾯的⽬标,包括评估保障资产财物的措施,保证账户及报表的准确和合理,⼀切会计和⾏政⾏为遵循政府和单位负责⼈的规定,增加⼯作的有效性和效率等。
账户核实⽅⾯的⽬标,包括核实账户分类的正确性,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计量、记账、过账和截⽌⽇的正确性,资产所有权与负债承担的明确性,以及反映与揭⽰的充分性等。
还有⼈认为对会计报表审计的⼀般⽬标,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对其会计报表所做的暗⽰或明确表⽰相关,其内容包括总体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截⽌、准确性、披露、分类等,审计⼈员的职责主要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的认定是否有理由。
所以,在会计报表审计实务中,⼀般审计⽬标包括以下⼏个⽅⾯:
1.总体的合理性
由于审计⼈员要针对会计报表公允性进⾏取证,所以要评价会计报表总体的合理;注册会计师还要针对会计报表中各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取证,所以也要评价账户总体的合理性。
2.⾦额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审计⼈员应确定已经记录在账户中的⾦额是否应该记录,该笔记录是否是不真实或虚构的⾦额。
例如,在销售账户记录了⼀笔根本没有发⽣的业务,或在费⽤账户记录了⼀笔根本没有发⽣的⽀出,注册会计师就应该确认为虚构销售收⼊或虚构⽀出。
3.⾦额的完整性
完整性是指,审计⼈员应确定应该登记⼊账的⾦融是否全数⾜额登记⼊账。
如果应该记录在账户中的⾦融没有记录或者没有⾜额记录,则该账户记录是不完整的。
例如,如果将投资收益漏记或记到其他应付款账户,则投资收益账户记录就不完整。
4.资产的所有权
审计⼈员应确定账户中记录的资产是否被审计单位所拥有,记录的负债是否是被审计单位应该承担。
例如,将借⼊资产记⼊资产账户,该项资产并⾮是被审计单位所拥有;将销售收⼊记⼊应付款账户,该项负债也并⾮是被审计单位真正的债务。
5.计量的正确性
与计⼈员应确定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各项⽬的计价是否合理;各项⽬是否记⼊了正确的账户;结账⽇前后交易是否都正确地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总账、明细账中有关数据计算是否准确,记账与过账是否正确,加总明细账余额与总账⾦额是否相符等等。
例如,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所列各项明细余额是否和明细账余额⼀致,明细表中各项⽬余额合计数是否与总额余额⼀致。
6.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员应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贯彻和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有效地防⽌或查明差错和弊端,是否能保证经济业务有秩序、⾼效率地执⾏。
7.恰当地反映与充分揭⽰
审计⼈员应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账户及相关信息在会计报表中是否得到正确的列⽰,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会计报表注释中得到充分揭⽰,报表、说明书及附注所列⽰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认会计原则是否⼀致。
根据《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试⾏)第8条规定,对国有企业各类会计报表的审计⽬标有5个⽅⾯:①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收⽀的规定;②会计处理⽅法的选⽤是否符合⼀致性原则;③会计报表在所有重⼤⽅⾯是否公正地反映了被审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变动情况;④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误的账簿编制,账表之间、表内各项⽬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是否相符,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⑤会计报表和附注及其编表说明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
我国《独⽴审计准则》第6条规定的会计报表审计⽬的有3个⽅⾯:①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是否充分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变动情况;③会计处理⽴法的选⽤是否符合⼀致性原则。
⼀般审计⽬标明确以后,审计⼈员就可以据以确定项⽬审计⽬标。
在⼀般情况下,⼀个⼀般审计⽬标⾄少有⼀个项⽬审计⽬标与之相对应。
项⽬审计⽬标是具体账户或具体业务的审计⽬标;其内容视项⽬⼤⼩⽽定,⽽且有⼀定的层次性。
如果把货币资⾦作为被审计项⽬,那么不仅要确定货币资⾦审计⽬标,还要分别确定现⾦项⽬审计⽬标、银⾏存款项⽬审计⽬标和其他货币资⾦项⽬审计⽬标。
从财政财务审计⾓度出发,主要会计账户及经济业务的项⽬审计⽬标有以下⼏个⽅⾯:
1.现⾦(包括银⾏存款)项⽬审计⽇标
①有关现⾦的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
②现⾦收⽀业务是否完整地⼊账,有⽆遗漏;
③记录在账的现⾦是否确实存在,有⽆挪⽤现象,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
④现⾦的会汁记录是否正确⽆误;
⑤有关现⾦的计价,如外币汇兑损益的计算等是否正确,有⽆虚增或虚减现⾦的可能;
⑥现⾦收⽀业务的发⽣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⑦会计报表对现⾦余额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有价证券常常作为现⾦的替代品⽽为单位所持有,其审计⽬标与审计现⾦的⽬标⼤致相同。
2.应收及预付款项⽬审计⽬标
①有关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贯遵循;
②应收及预付业务会计记录是否完整,有⽆遗漏;
③记录登账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确实存在,是否真正是被审计单位的债务;
④所有应收及预付账款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误;
⑤应收及预付账款的计价是否正确,有⽆虚增、虚减现象;
⑥应收及预付账款余额在有关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3.存货项⽬审计⽬标
①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贯遵循;
②全部存货余额是否合理,有⽆超储或不⾜现象;
③账上反映的存货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有;
④被审计单位实际拥有的存货是否完整登记⼊账,有⽆遗漏;
⑤存货计价是否正确,单价与数量乘积是否正确,加总是否正确;
⑥趋近结账⽇的存货收⽀记⼊的会计期间是否正确;
⑦存货明细账汇总数,各类存货实际数汇总,与存货总账是否相符;
⑧存货在会计报表上的列⽰是否恰当,存货分类、计价⽅法是否正确,抵押转让、代存、折旧等情况是否得到充分揭⽰等。
4.长期投资项⽬审计⽬标
①有关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②全部长期投资余额是否合理,有⽆不正当投资;
③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单位所拥有;
④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是否完整地⼊账,有⽆遗漏;
⑤长期投资资产计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⑥各种长期投资有⽆收益,各种收益是否确实收取并在账上正确与及时地反映;
⑦各项长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是否恰当等。
5.固定资产与⽆形资产项⽬审计⽬标
(1)固定资产项⽬审计⽬标
①有关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遵循;
②各类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有,是否存在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
③各类固定资产是否完整地⼊账,有⽆遗漏;
④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本性⽀出与收益性⽀出是否适当合理;
⑤各类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记录是否正确,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续?
⑥固定资产折旧⽅法及折旧计算是否正确,使⽤的折旧率前后是否⼀致;
⑦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额和净值在会计报表上的列⽰是否正确,有⽆充分的揭⽰。
(2)⽆形资产项⽬审计⽬标
①所有⽆形资产是否确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②各种⽆形资产的估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价是否恰当与合理;
③各种⽆形资产的摊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摊销计算是否合理和正确;
④⽆形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列⽰是否适当和充分等。
6.负债项⽬审计⽬标
①有关负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执⾏;
②负债业务记录是否完整,有⽆遗漏;
③已经记录的各种负债是否确实存在,是否应由被审计单位承担;
④各项负债记录是否正确⽆误,有⽆虚增虚减现象;
⑤有关负债的计价,如利息的计算、折溢价的摊销是否正确;
⑥各项负债发⽣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是否遵守了有关契约的规定;
⑦负债余额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7.所有者权益项⽬审计⽬标
①有关所有者权益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②各种所有者权益记录是否完整,有⽆遗漏;
③各种所有者权益记录是否正确,有⽆虚增现象;
④已经记录的所有者权益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有;
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形式、增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计算是否正确;
⑥利润分配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合理;
⑦所有者权益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和充分等。
8.收⼊与费⽤项⽬审计⽬标
①有关收⼊与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
②收⼊与费⽤记录是否完整,有⽆重记或漏记现象;
③各种收⼊的确认是否符合实现原则,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全部⼊账,是否均已取得,有⽆虚增、虚减现象;
④各种费⽤的确认是否符合权责发⽣制原则、谨慎原则和配⽐原则,有关费⽤的计算、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正确,有⽆虚增、虚减现象;
⑤各种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确实存在,计算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
⑥各项收⼊和费⽤的分类处理是否正确;
⑦各项收⼊和费⽤的记⼊和会计期间是否正确与合理;
⑧被审计单位损益的计算是否正确,损益形成和损益分配是否合理;
⑨所有者权益在会计报表列⽰是否恰当,揭⽰是否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