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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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
第一篇: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
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如何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立足司法实践,从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来的特点入手,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据以提出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对策,目的是动员全社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对策综合治理研究
[目录]
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这一严峻现实已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
仅据保定市两级法院统计,1990—1994年五年间共判处青少年罪犯1651名,1995年至2000年五年间,判处青年罪犯2330名,2000年至2004年间判处青少年犯罪4352名,后五年的增长的幅度竟达41%。
以上情况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
青少年犯罪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青少年犯罪集中表现为几个类型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中,侵犯财产型犯罪,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和流氓犯罪占有较大比重。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1990年至2000年,全省法院判处的青少年罪犯中,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罪犯,占到了总数的70%多。
此外,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流氓犯罪的人数也分别
占到了总数的9.3%、7.5%、1.4%。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且罪犯年龄趋于低龄化
近些年来,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势头,如秦皇岛市海港区1993至1998年11月份,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涉及罪犯134人。
1993年是发案高峰期,1995年曾有回落,1998年又出现了大幅度增长。
1998年与1993年同期相比,该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了87.3%,发案数量86.7%增长。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呈上升趋势,罪犯的年龄也更趋于低龄化。
他们当中,一般10--12岁有劣迹,13-14岁走上社会犯罪,15-17岁是犯罪高峰期。
如发生在河北省境内的一起6名少年轮奸幼女案中,作案年龄最大的只有16岁,最小的仅12岁,其中3名是正在就学的学生。
(三)团伙或共同犯罪突出,犯罪手段智能化
在青年罪犯中,大多数是团伙或共同犯罪的成员。
文化素质偏低,涉世尚浅的青少年,由于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许多人还在人生道路的“十字路口”徘徊,在腐朽思想的侵蚀下,很容易被坏人拉拢、腐蚀,接受“教唆”,进而结成团伙,成为犯罪“共同体”。
他们犯罪欲望强烈,常常借助群众力量相互壮胆,不惜铤而走险,社会危害越来越大。
另外,在一些武侠、警匪、侦探小说、影视作品的“启发”下,青少年犯罪还呈现出“智能化”的特点。
他们作案时往往头戴面具、假发,戴手套,穿大衣,大鞋,身着警服;有的伪造公函文件、证件;有的互称绰号秘密联络;有的作案后破坏现场等。
(四)青年罪犯文化程度普遍低下
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37名青年罪犯进行调查,除有大专文化的13名,高中、中专
文化的276名外,其余均为初中以下文化,居农村文盲半文盲青少年类型的占37%。
他们大都没有远大理想和抱负,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法制观念极为淡薄,思维简单,能力低下,缺乏理智。
(五)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
最新统计,因互连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五倍多。
2002年全国累计登记的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青少年占
72%,男性吸毒者80%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者80%从事卖淫活动。
以上是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之所以呈现上述特点,有其深刻的根源。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有着社会、经济、文化及青年自身生理、发育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地区贫富差距、失业及社会分配不公等经济方面的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较深层次的原因
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出现都离不开经济方面的原因,当然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不会例外。
1、地区贫富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大多数群众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没有脱贫,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很低。
贫困地区的孩子大都得不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就连最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都难以保证。
其中一部分孩子为生活所迫,流离失所,其自身的经济状况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形成极大反差,容易激发他们的强烈的物质欲望,进而产生犯罪动机,一旦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疏于监控和管理,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就难以避免。
2、城镇失业、待业及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由于我国刚刚步入市场经济时期,各种经济制度尚不完善,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明显,由此引发的城镇失业、待业及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日益突出。
但政府的社会福利、保险救济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使部分处于失业、待业状态职工及青少年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加之社会分配不公,又诱发人们的心理不平衡,由此导致城镇青少年侵犯财产型犯罪增多。
(二)腐败现象,社会不正之风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虽然只是少数,但其腐蚀力、传染力不可低估。
比如:“公款吃喝”、“吃请受礼”、“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使一部分人产生对党、政府及社会
的仇视,诱发许多不安定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
同时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日益强劲的势头,也潜移默化地污染着青少年的内心世界,不利于他们从小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比如:“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先送礼后办事”、“拉关系走后门”等社会歪风每时每刻都在侵扰、危害青少年的心灵。
(三)基础文化教育普及不够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直接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文化素质低,缺乏辨别是非和客观分析事物的能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由于经济原因受不到良好的文化教育,连九年义务教育都不能完成。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农村。
由于他们不能正确分析客观事物,对社会上纷繁复杂现象难辨是非,遇事难以冷静思考,难以理智对待。
(四)不良的文化、教育、家庭等环境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1、不良的文化环境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一些腐朽没落的东西也随之流入国内,特别是文化市场、凶杀、色情的书刊、图片、影碟充斥市场,歌厅、舞厅、旅店,“色情”服务一度泛滥,严重毒化了青少年的思想,诱导他们进行伤害、杀人、性犯罪等活动。
一些书报片面宣传介绍国外奢侈的物质生活,致使
一些青少年追求安逸享乐,为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国内一些影视、刊物单纯追求价值,追求荒诞离奇、武打格斗等不健康的内容,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近些年来,互连网发展迅速,由于缺乏监管,不良的信息严重毒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2、不良教育环境的影响。
有的学校在教育内容上,对学生重视文化知识教育、轻视思想品德、政治教育,至关重要的法制教育,还流于形式;在教育方法上,主要是追求入学率,对“尖子生”倍加厚爱,对“双差生”放任自流,任其自暴自弃,还动辄开除学籍,推向社会……,如此不良的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成长也会带来严重后果。
3、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
一些家庭,一些家长对其子女过分溺爱、
迁就、纵容子女的不良行为;有的家长对有“过错”的子女实行打骂,疏远等不当的方法,缺乏正确的耐心教育、引导;有的家长本身品行不端,孩子从小模仿;此外,近几年来随离婚的增加,出现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身心大都受到巨大伤害,并且有的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失去家庭教育的机会。
不良的家庭环境,很难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格、品质和习惯。
(五)青少年的自身生理、发育特点方面的原因不容忽视
青少年正处在身体、智能、生理发育的重要时期,他们突出的特点是对事物充满好奇心,迫切要求与社会交往,并且具有强烈的自尊心、独立感,同时又有表现自我“能量”意识;在他们的智能方面,随年龄的增长,思维能力发展较快但简单、单一,极容易被各种表面现象所迷惑;从逻辑思维上看,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形而上学,带有片面性;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但又幼稚浮浅,缺乏自控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常常不计后果。
由于青少年的这些特征,当他们受到不良刺激及影响时,容易急躁和冲动,进而被一些坏人拉拢、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有效地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具体的说就是既要治“本”,又要治“标”。
(一)治“本”。
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应以预防为主。
要追根溯源,从经济、社会、教育、家庭等多方面入手,始终不渝地在“治本”上下功夫。
1、努力发展贫困地区经济,狠抓教育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青少年侵财型犯罪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经济原因,因此我们党委和政府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千方百计抓好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在资金、政策上要积极“扶持”,发达地区要向不发达地区提供更多援助,经过国家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争取在今后几年使大部分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让这些地区的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
要大力发展村办及乡办企业,尽可能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安排在本地就业,避免“民
工潮”给城镇带来的压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下大气力优先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把“九年义务教育”切实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广大农村青少年的素质不断提高。
在城镇要认真实施“就业工程”,各级政府务必采取各种措施多创造就业机会,做好失业职工和待业青少年的“转化”和“消化”工作。
同时,要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保险、救济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
2、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切实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党是社会的表率,党风正则民风好,党风不正则必然要败坏社会风气。
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端正党风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深入持久地开展纠风和反腐败斗争,用法律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对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要通过人民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等形式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制约力度。
其次要坚决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当前,黄色污染泛滥,卖淫嫖娼猖獗,赌博成风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毒害有目共睹。
全社会必须积极行动起来,长期作战,全面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严厉打击“黄毒”制造者和传播者。
公安机关要加大“禁赌”、“禁毒”、“禁
娼”的力度,严惩参赌者,卖淫者,贩毒者,切实净化人们的文化娱乐环境。
第三,要加强居委会、村委会及各单位的党团和群众等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并动员全体公民群策群力,共同帮助有劣迹和失足的青少年,促使他们弃旧图新、改邪归正。
第四,要利用一切传媒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播、电视、报纸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制,用高尚的精神激励人,用高尚的作品鼓舞人,努力让青少年尽可能多地接触正面的东西。
3、强化社会细胞----家庭的功能。
一个人品行的培养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和熏陶,为此,作为社会细胞的每个家庭在治理青少年犯罪的宏伟社会工程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强化家庭功能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长要想方设法保证孩子的基础文化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有了知识,青少年才能增强辨别和分析客
观世界的能力,才能懂道德、明事理。
其次,在注重文化教育的同时,对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要常抓不懈,从小培养孩子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不沾小便宜、爱护公物、诚实正派等良好品质习惯,日常注意发现和纠正孩子错误思想和行为。
家庭要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教育孩子要采取正确的方法。
日常生活中,家长要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对孩子言传身教,发挥潜移默化的功效。
对待孩子的错误及缺点切忌纵容、迁就或冷硬、粗暴,要寻求正确的方法和途径来诱导、启发和教育。
第四,密切重视孩子的精神生活。
青少年的思想异常活跃,精神食粮需求量大,一旦不小心,社会上不健康的精神垃圾就会流入他们的生活。
为此,每位家长,在满足孩子的物质生活的同时。
要把好他们精神生活的“关口”,提供健康向上的家庭、娱乐环境。
4、学校教育要改进。
一是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切实把“德育”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培养、造就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新一代。
二要把法制教育课作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系统地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
三是从初中开始,学校要结合学生的生理发育特点,适当进行性知识教育,破除他们对性的好奇心和神秘感。
四是学校青少年宫及共青团组织要利用节假日多组织生举行夏令营,各种科技文体活动、劳动及其他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减少学生的“自由”时间,使他们的业余生活更充实,更有意义。
(二)治“标”。
治标是指从各类型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方法。
根据青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应采取的措施是:
1、控制性措施。
各派出所、法庭、治保会、居委会、村委会、企业保卫科,学校、机关主管领导需细致地掌握自己辖区内有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情况,分工负责,实行“任务责任制”,针对不同情况及时对他们进行帮教。
2、堵塞性措施。
首先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寻找青少年犯罪得逞的原因,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堵塞各单位财务、物资诸多方
面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对“民工”的监控和管理;公安机关还要加大户籍管理工作的力度,以便准确地掌握社会闲散,流动人员的动向;还要注重对公共场所:居民集中地段的治安联防,消除易发案的“死角”和“避风港”。
3、加强侦查和起诉。
公安、检查机关要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组织专门人员对这一类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检察和起诉,不断进行系统研究、摸索青少年犯罪的规律,以便提高与青少年犯罪作斗争的技能,做到“抓早”、“抓小”,有效阻止犯罪分子行为的进一步恶化。
4、严厉打击教唆犯。
教唆犯是引诱和指使青少年犯罪的罪魁祸首。
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要深挖和严厉惩处躲在幕后的罪犯,清除向青少年传播犯罪技能,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险恶分子,以净化社会风气,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其深刻的根源。
预防和遏止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不
可推卸的责任。
更离不开国家和社会各部门的关心和积极参与。
我们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研究青少年成长的规律。
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社会都要齐抓共管,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犯罪的源头,把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
参考文献:
1、吴鹏森:《犯罪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出版
2、邱欣:《青少年犯罪特点浅析》,2005年法律教育网,
3、张爱梅:《青少年犯罪心理与教育初探》,2004年11月30日载于
4、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研究报告(1996)》,中国青少年出版社1997年出版
5、周芦萍、佘长秀:《城市家庭问题与青少年违法犯罪》,载与《青少年导刊》,2002年第一期
6、金其高:《犯罪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出版、参见赵国玲、张晓秦主编:《当代中国的犯罪与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8、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参见王牧著:《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参见张旭著:《犯罪学要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1、参见孙中国、牟君发:《中国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的状况与对策》,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12、蒋小燕:《试分析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载《培训与研究〈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8年4月刊
13、参见**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4、参见周振想:《中国的青少年犯罪及其治理对策》,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
第二篇:青少年犯罪论文
我国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
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
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
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
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
青少年犯罪类
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
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
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
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
1、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
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
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一些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15、16、17、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
而20至25岁,犯罪人数又逐渐下降。
由此可见,13岁至20岁这个年龄段非常关键,如果引导不好,很可能酿成终生悲刷。
经分析,有几种心理在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逆反心理、模仿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利己心理。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
(一)内因。
违法犯罪年龄一般集中在14-25岁。
此时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
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的时期。
他们虽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
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在纷繁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造成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外因。
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不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外因。
1、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很多。
西方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影视上有不顾社会效果宣扬低级趣味的东西;各种渠道进来的淫秽、暴力的书刊;此外,社会违法犯罪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侵蚀性.。
2、家庭问题。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青少年社会化能否顺利,很大程度取决于家庭环境。
有的学者认为,青少年犯罪的病因植根于家庭,病象显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
父母的隐蔽的不道德和残暴的行为,使子女暗中模仿。
3、学校问题。
目前,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升高,这说明学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或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具体表现为:一是教育中片面追求升学率。
二是学校法纪教育办法不多。
3、教学脱离学生实际,学生厌学、逃学情况严重。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使他们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从而有效地预防或者制止犯罪。
(二)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戏剧、文艺演出、举办法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