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指引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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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指引2号
摘要:
一、引言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概述
1.审核部门
2.审核流程
3.审核标准
三、债券发行上市的具体要求
1.发行人资格要求
2.债券品种及规模
3.募集资金用途
4.信息披露要求
四、审核时限及费用
五、违规处理及法律责任
六、附则
正文:
一、引言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行与上市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指引2号》(以下简称“本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发行人、中介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概述
1.审核部门
交易所设立专门的债券审核部门,负责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
审核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对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流程
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反馈、审议和批准五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
(1)受理:发行人向交易所提交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交易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审核:交易所审核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评估发行人的资质、债券品种、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合规性。
(3)反馈:审核部门就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发出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说明或整改。
(4)审议:审核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意见提交交易所审议,审议通过后,交易所向发行人发出批准文件。
(5)批准:发行人在收到批准文件后,办理债券发行上市手续。
3.审核标准
审核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1)发行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
(2)债券品种、规模、期限等是否符合规定;
(3)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4)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
三、债券发行上市的具体要求
1.发行人资格要求
发行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3)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偿债能力;
(4)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债券品种及规模
债券品种分为国债、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等。
发行规模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确保市场风险可控。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用途:
(1)项目建设;
(2)生产经营;
(3)偿还债务;
(4)补充流动资金;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4.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1)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
(2)发行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3)募集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
(4)其他涉及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信息。
四、审核时限及费用
1.审核时限:交易所自收到完整申请文件之日起,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2.费用:发行人应当按照交易所规定缴纳审核费用。
五、违规处理及法律责任
1.发行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指引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通报批评;
(2)公开谴责;
(3)限制交易;
(4)其他纪律处分。
2.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指引进行修订。
总之,《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指引2号》为债券发行上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