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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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

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管理,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2.各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三、不合格食品的途径1.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3.消费者举报或投诉的涉及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及时查处不合格食品,制止其生产、销售和流通;2.对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公告其不良记录;3.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合理处理;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式1.销毁: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必须用专门设备进行销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监督。

2.退货:对于不合格食品未流入市场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将其退回原处,不得私自销售。

3.变更用途:对于部分不合格食品,可以通过改变其用途或适当加工,使其可以安全使用。

但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销售。

4.彻底清除: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其彻底清除相关不合格食品,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处置记录与公示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记录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

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任。

3.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数量、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情况等。

七、违法处罚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存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机制1.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进行举报或投诉。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应做拒收或退货处理,并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过程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由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纠正,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企业生产的食品出厂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应由质保部门对成品库中该批产品进行辨别和标识,并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评审内容记录于《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根据评审处置意见由生产部门对该批产品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不合格品严禁出厂销售,并置于不合格区,设不合格品标识和台帐。

第五条成品超过保质期为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区等候集中处理。

第六条对于不合格的处理,由质保部门向质量负责人汇报情况,按规定由质保部门做相应处理并且要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工作合格,如实记录食品质量安全和受控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产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记录》内。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由品控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本企业为食品行业产品本事不存在让步接收情况。

(二)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了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主任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三)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第三条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防止不合格产品区,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量负责人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第四条管理、技术、过程或体系等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由综合部的对出现不合格的进项分析,必要的采取纠正措施。

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篇一: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1目的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1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2 职责3.1 本程序由质管科归口管理3.2 评审职责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3.3 处置职责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

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管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3 工作程序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管科有关负责人4.1 评审、记录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

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4.3 处置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引言不合格品和不安全食品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建立和完善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流程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

1. 不合格品管理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质量要求、安全标准或法律法规的产品。

不合格品管理是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以确保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质量和安全。

1.1 不合格品的分类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将不合格品分为以下几类: - 产品质量问题:包括缺陷、破碎、变形等问题。

- 安全隐患问题: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性的安全隐患。

- 法律法规问题: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问题。

1.2 不合格品管理的重要性不合格品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提供优质产品:通过对不合格品的管理,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 维护企业信誉:及时处理不合格品问题,有助于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声誉,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 保障公众健康:不合格品管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非常重要,能够有效减少不合格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1.3 不合格品管理流程不合格品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发现不合格品:通过质量抽检、产品自检等方式,及时发现不合格品。

2. 鉴定不合格品原因:对不合格品进行质量鉴定,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3. 处理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报废、返修、退货等。

4. 追溯和反馈:追溯不合格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以及与不合格品相关的消费者反馈信息。

5. 整改措施:针对不合格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2.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2.1 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不安全食品可能导致以下不良影响: - 健康问题:不安全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造成消费者健康问题,如食物中毒、过敏等。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控制原则:1.通知各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2.确定不合格品的记录,包括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3.做好不合格品的记录;4.质检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是否能让步接收或返工、报废或拒收;5.不合格品与合格品隔离存放,并贴好标识;6.各相关部门根据处理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质检员监督实施。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1.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2.采购责任人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负责通知供应商退换或索赔;3.化验室对不合格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评审供应商依据之一;4.不合格品严禁进入生产。

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1.半成品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2.质检部下达不合格品处理通知书,相关部门协调处理;3.不合格品严禁进入下道生产工序;4.对于可能让步接收的,车间要按检验处理意见对半成品进行处理。

包装工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生产操作工人要及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1.车间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按处理意见对可以返工的进行处理,对不能返工的作报废处理,并查找原因、责任人;2.返工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3.不合格品不准进入仓库,不准进厂。

其他不合格品控制:因设备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应严格检查该批产品。

如不符合标准,按不合格品处理(返工或报废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产品召回是指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

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改正或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1) 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2) 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3) 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4) 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保质日期的产品。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处理和追溯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处理和追溯等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有效管理。

第四条不合格品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追溯、严格处理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不合格品识别与控制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识别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特征、标识和记录要求。

第六条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在检验、使用、反馈等环节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进行识别,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和处理流程。

第八条对识别的不合格品,应当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危害程度、数量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隔离、返工、销毁等。

第九条不合格品控制措施应当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品进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不合格品处理与追溯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责任和人员。

第十一条对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追溯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来源、流向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不合格品追溯制度应当能够确保不合格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处理可溯,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内部进行核查和监督。

第四章不合格品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目的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办法4.1不合格的分类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

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____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____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4.3.1不合格由技术部评审,以确定不合格性质,对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执行。

对于严重不合格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视情况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并应预以验证。

4.3.2不合格品的处置:(1)不合格品的种类:a)不合格原(辅)料:糕点和饼干: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鸡蛋、绵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剂:色素、食品添加剂;c)不合格包装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周转箱;d)不合格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e)不合格成品:各种类型成品;f)市场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处置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方法通常为:a)原辅料: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b)包装物: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c)半成品:返工、报废;d)成品:报废。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____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2)是指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出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处理措施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食品追溯体系和食品检测技术及设备,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七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七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

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采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

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保管员作出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行隔离堆放,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10、搬运、贮存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安规定予以标识后,集中放置“不合格品区”后由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二)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不合格品和召回食品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并促进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防止和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方法。

其核心目标是减少或消除不合格品的生产和流通,确保合格产品被送到市场。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将质量管理列入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2.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料和辅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监测和抽检、质量评价等环节,从源头控制食品质量,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3.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包括追溯与回收、退货与调换、淘汰与销毁、处罚与追责等,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防止流入市场和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报告产品质量事故,通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追溯和纠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企业在发现或接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采取行动,通过撤回召回等方式,迅速控制风险并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的制度和程序。

1.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及时获取食品市场信息,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确保敏锐地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

2.食品召回预案制定:企业制定食品召回预案,明确召回程序、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在召回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实施召回。

3.召回通知与信息发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通知,采取有效措施通知消费者、销售渠道和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召回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悉召回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身健康与权益。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加强生产管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特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合格的原辅料、包装物、过程产品和成品。

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全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工作,包括:3.1.1当原辅料、包装物、过程产品和成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根据当批产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通知检验室对不合格产品加倍取样进行复检,确认该批产品不合格时应当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购入、生产和销售。

3.1.2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公司质量人员查找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3.1.3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对不合格批产品的储存、管理和处理工作。

3.2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查找不合格产品出现的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4、实施本公司的品管部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不合格评审机构,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理工作。

4.1协助质量负责人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管理工作。

4.2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

4.3监督和实施对不合格产品的判定、评审、标识、登记、储存、检验和处理工作。

4.4评审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5、不合格品的管理5.1进货不合格品的管理检验员根据《原辅材料采购及验收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对进货进行检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员应在检验记录表上清楚记录不合格的类型及程度,同时在物料上贴上“不合格”的标签,仓库保管将其移至不合格品区,质检主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置决定,处置决定包括让步接收、退货等,但“让步接收”的决定需要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之后由检验室将记录发至各相关部门。

5.2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的管理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发现的不合格批,检验员应在检验记录上清楚记录不合格的类型及程度,同时应在产品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移至不合格品区,由检验室在相应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置决定,报请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报废时,由生产车间将其移至废品区,由公司统一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4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4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和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和处理规定。

下面是相关内容的概述: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食品贮存管理责任:明确食品贮存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 食品贮存设施要求:规定食品贮存要求的环境、设备设施、温度、湿度等条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入库管理:规定了食品入库前的检验、验收、记录等程序,确保入库食品的合格和可追溯性。

4. 食品贮存标识和存放:要求对存放的食品进行标识,确保食品的种类、产地、日期等信息准确无误,并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存放。

5. 食品贮存记录和报告:要求做好食品贮存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包括入库记录、存放记录、出库记录、报废记录等。

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1. 不合格食品判定标准:明确了不合格食品的判断依据,包括外观、质量指标、卫生指标等。

2. 不合格食品处理程序:规定了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程序,包括暂时隔离、鉴定、处理和记录等。

3. 不合格食品追溯和召回: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报废等。

4. 不合格食品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合格食品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以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方式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般的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储存场所,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贮存记录:建立食品贮存记录,包括进货日期、储存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追溯食品来源和保质期。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储存场所的卫生状况和食品品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3.1 综合部品控组负责原辅材料验收和终产品检验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识别;3.2 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成品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并作出处理结论。

3.3 保障部采购组负责供方提供的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

3.4 营销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并负责顾客反馈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4.1 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评审(1)经检验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进行识别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经检验的不合格进货原辅材料,检验员应报告保障部,经上机使用的不合格原辅料,生产人员应报告保障部,由库管员分类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

保障部采购组对不合格的进货原辅材料,直接与供方联系拒收、退货、换货及索赔事宜。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包括桶和水),如属于生产线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产生少量不合格品,由在线检验人员做标记并如实记录,授权下拍码垛操作人员直接倾倒,无需隔离存放。

(4)检验员对水检验/化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应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部分类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

(5)对于产品存有重大或批量不合格时,由相关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分级评审处理意见。

4.2 让步接收由于各种饮用水直接关系到顾客的人身安全健康,故本公司产品不存在让步接收的情况;一经发现不合格直接报废处理。

4.3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已交付顾客的产品,发现不合格,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营销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品控组对返回的不合格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告知生产部人员,如确实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确定不合格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6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6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一、为加强在库食品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数量准确,科学储存,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常温库为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为2-10℃,相对湿度保持在____%-____%之间。

三、对在库食品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库(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库(区)、待发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库(区)为红色。

四、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食品与墙面、顶棚(房梁)和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垛通道距离不小于100厘米。

做到“五距”适当。

五、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食品须控制高度。

食品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

做到堆码规范。

六、建立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货位登记卡,动态、及时地记载食品进、存、出状况。

七、实行效期管理,对近效期每月实行二次催销,避免过期失效,确保在库的质量。

九、温湿度监测系统每分钟对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采取措施调控,并记录。

十、在保管人员核对帐货的基础上,每年至少盘点两次,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十一、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食品的清洁卫生,每月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工作。

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一、为严防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入和流出,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本企业质量信誉,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控制,由质管部门具体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的标示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的标示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品的标示管理规定1.选择标志物(1)标志牌标志牌是由木板或金属片做成的小方牌,按货品属性或处理类型将相应的标志牌悬挂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加以标示。

根据企业标志需求,标志牌可分为“待检”牌、“暂收”牌、“合格”牌、“不合格”牌、“待处理”牌、“冻结”牌、“退货”牌、“重检”牌、“返工”牌、“返修”牌、“报废”牌等。

标志牌主要适用于大型货物或成批产品的标示。

(2)标签或卡片该标志物一般为一张标签纸或卡片,通常也称之为“箱头纸”。

在使用时将货物判别类型标注在上面,并注明货物的品名、规格、颜色、材质、来源、工单编号、日期、数量等内容。

在标示品质状态时,品质控制员按物品的品质检验结果在标签(见表1)或卡片的“品质”栏盖相应的标志印章。

表1 标签(3)色标色标的形状一般为一张正方形(2cm×2cm)的有色粘贴纸。

它可直接贴在货物表面规定的位置,也可贴在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纸上。

色标的颜色一般有绿色、黄色和红色三种(见表2)。

表2色表2.对不合格品进行标示(1)进料不合格品标示品管部IQC检验时,若发现来货中存在不合格品,且数量已达到或超过工厂来料品质允收标准,IQC验货人员应即时在该批(箱或件)货物的外包装上挂“待处理”标牌。

报请部门主管或经理裁定处理,并按最终审批意见改挂相应的标志牌,如暂收、挑选、退货等。

(2)制程中不合格品标示在生产现场的每台机器旁,每条装配拉台、包装线或每个工位旁边一般应设置专门的“不合格品箱”。

①对员工自检出的或PQC在巡检中判定的不合格品,员工应主动地将其放入“不合格品箱”中,待该箱装满或该工单产品生产完成时,由专门员工清点数量。

②在容器的外包装表面指定的位置贴上“箱头纸”或“标签”,经所在部门的QC员盖“不合格”字样或“REJECT”印章后搬运到现场划定的“不合格”区域整齐摆放。

(3)库存不合格品标示QC定期对库存物品的品质进行评定,对于其中的不合格品由仓库集中装箱或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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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2职责
3.1 本程序由质管科归口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

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管科有关负责人
4.1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

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4工作不合格
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其它
5.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5.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6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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