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运用协议控制境外间接上市的法律问题研究【最新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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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与境内企业的法律关系方面,也有多种选择。
比如,有些企业通过资产并购或者股权收购的方式,采取股权或资产控制的方式来达到将境内企业的资产和权益注入到上市主体公司里,这一类方法在学术领域被称为“股权控制";而还有些企业是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的方式,将境内企业的资产收益或权益转移至境外离岸公司,在这种模式下,境外的离岸公司虽然没有对境内企业采取实质意义上的并购行为,但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通过这一系列的协议,在会计层面和法律层面则被顺利地注入到境外企业中,为该境外企业在境外的成功上市提供基础,这一类方法在学术领域被称为“协议控制”。
在实际生活中,“股权控制”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中早已经司空见惯,这种模式大量存在于我们身边,并无境内、境外之分,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此。
而“协议控制"这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似乎并不常见,而且也更加隐晦一些,尤其在我国互联网公司选择境外上市的实际操作中大量存在。
“协议控制”这种模式是在我国第一家在纽约上市的新浪公司的上市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相较于以前各种境外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模式着实是一种巨大的创新,由此也引燃了我国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的热情,
.来,我国官方机构对这种模式并没有任何明确规定和回应,使得“协议控制”一直处国雅虎和日本软银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浮出水面,并引起轩然大波。
在“阿里巴巴”
协议控制这一模式于2000年在新浪远赴纽约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制出来,随着时间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协议控制在我国境内企业进行境外间接上市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巨大发展,成为与股权控制模式相对应的境外间接上市模式。
协议控制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结构,在这种法律结构中,在境外设立并上市交易的壳公司利用控制协议合同来安排和处理境内的实体公司,从而达到境内实体公司境外间接上市的目的,保持境内实际运营业务的实体企业和境外上市主体壳公司之间的联系的并不是股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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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实际上已经距离股权控制非常近,两个之间的差别也非常细微,在规避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余,牢牢把控着整个协议控制架构的协调稳定的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现阶段对我国境内企业完成协议控制模式的境外间接上市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三)协议控制的影响
1、积极影响
现阶段我国境内实体运营公司之所以选择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而且这种现象还大量存在于互联网公司、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中,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的。
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能够为境内实体运营公司快速、便捷地筹集企业在急剧上升快速发展阶段所急需的大量资金,筹资资金的顺利到位也为企业的发展扩张和早日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打下坚固的基础,为企业的发展排除后顾之忧,这也是控制协议最大的好处和优点所在。
除此以外,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还能够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国际化进程,为企业发展成为全球化跨国公司做好功课;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拓展全球市场,推进跨国公司的建设。
这些都是境内实体运营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方式在进行境外间接上市时所能获得的好处,在前文的有关境外间接上市的原因等相关部分,已经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在这里笔者将不再赘述。
2、消极影响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虽然协议控制对于企业来说具有相当多的好处,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积极影响,但是从另一角度来说,境内实体运营公司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进行境外间接上市也存在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
(1)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家经济安全
我国境内实体运营公司之所以选择协议控制的方式而非股权控制等其他方式来实现境外间接上市,就是因为这些企业公司基本都属于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相关政策文件中的限制类,甚至禁止类的产业,这些产业对于国家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都属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因此对于这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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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往往都会对外商投资资本有着非常严格的控制和限制。
而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使得外商投资资本能够规避国家法规政策以及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审查批准,顺利进入到这些本应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的行业中去,便会使得相关产业产生逐渐被外商投资资本控制的危险,如果这些外商投资资本被别有用心地加以应用,将会严重危害到我们国家的经济安全,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和后果。
(2)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在境内实体运营公司选择协议控制方式进行境外间接上市时,避税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原因。
在构建协议控制架构时,通常最开始会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拿马以及百慕大和库克群岛等世界著名避税地区来设立拟上市公司主体,然后再以境外上市公司或其他控股公司的名义在我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接下来再通过借款协议、排他性的技术、服务提供协议、股权质押协议、排他性的股权购买协议、资产运营的授权协议、代理投票权协议等相关控制协议来完成对境内实体运营公司的控制,而这些协议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规避缴纳因股权转让所得收益为税基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企业增值税等相关税目,而境内实体运营公司的资产和收益却能顺利转移注入境外上市公司中去,对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流失,每年为国家减少了大量的税收收入,同时也不利于我国税收监管。
(3)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环境
本身境内实体运营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方式进行境外间接上市使得外商投资资本进入到限制类或禁止类等相关产业的情形对国家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造成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而另一方面,在协议控制架构中,通过一系列的控制协议境内实体运营公司的收益和资产也都会顺利转移注入境外上市公司中去,这些都会引起跨境资本的流动,不利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政府对于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力度。
如果这些跨境资本的流动出现异常或者发生意外,那么无序流动的跨境资本势必会成为我国宏观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非常大的风险,此外,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也会增加我国对外负债,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对我国现阶段巨大的外汇储备增加新的压力,从而又进一步增加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扰乱我国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运行。
(4)为不法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提供样本和便捷
在协议控制模式下,境内实体运营公司可以通过与外商独资企业WFOE签订的一系列控制协议将其资产和收益转移至境外上市公司中去,由于我国目前对协议控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