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4.21

【案件字号】(2022)豫13民终240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李新华杨乐罗军

【审理法官】李新华杨乐罗军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当事人】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当事人-公司】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南阳标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双方在合同中仅对南阳标点公司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对南阳泰美嘉公司的违约责任未作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南阳标点公司在本案中主张佣金的利息是由于南阳泰美嘉公司在双方进行结算后应当向其支付佣金而怠于支付对南阳标点公司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相关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本案中,南阳泰美嘉公司认可欠南阳标点公司佣金,一审判决自南阳标点公司起诉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2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南阳泰美嘉公司上诉称计算利息没有法律依据的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

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9-21 21:57:56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1年5月13日南阳泰美嘉公司(甲方、委托方)与南阳标点公司(乙方、受托方)签订《南阳泰美嘉·香溪里项目分销合作合同》一份。合同主要约定甲方委托乙方推荐客户购买甲方位于南阳市××路××路××商品房的相关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住宅产品提供居间代理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法律文件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合作期限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根据乙方往甲方案场带客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须经过乙方同意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3日告知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的结算条件及标准:①若乙方推荐成功的客户选择按揭付款方式付楼款的客户已签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楼款;②若乙方推荐成功的客户选择全额付款方式支付楼款的客户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全部楼款;则每套高层房屋全部佣金为房屋总金额人民币(仅包括房价款不包括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的1%;如乙方推荐的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佣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个佣金若乙方推荐的客户选择30%的购房款后,余款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甲方支付30%的购房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且客户提交银行按揭贷款全部材料并通过银行审核银行按揭贷款到达甲方账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佣金若乙方推荐的客户选择首付分期余款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第一笔首期楼款(首期楼款金额由甲方确定)后甲方随客户支付进度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佣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且客户提交银行按揭贷款全部材料并通过银行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佣金;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佣金划转至乙方账号乙方未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约定了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后甲方与乙方又签

订了《南阳泰美嘉·香溪里分销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原“每套高层房屋全部佣金为房屋总金额人民币(仅包括房价款不包括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的1%”调整为“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期间每套高层房屋全部佣金为2万元。2021年8月31日之后截止到合同到期,每套高层房屋全部佣金为房屋总金额人民币(仅包括房价款不包括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的2%......”。合同签订后,南阳标点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了分销服务促成部分客户购买了房屋该事实由南阳泰美嘉公司的工作人员苗帅在客户确认书、成功销售房源确认单、客户带看确认单上签字予以确认。2022年1月6日双方对佣金部分进行了结算确认截止2022年1月已收到佣金金额为29803.68元已达到结佣条件且已提交发票61504.73元及剩余未达到结佣条件5000元。南阳泰美嘉公司的工作人员苗帅在佣金结算单上签名予以确认。审理中双方均认可现南阳泰美嘉公司欠佣金数额为66505元且南阳标点公司并将该发票交付给南阳市泰美嘉置业有限公司但南阳泰美嘉公司一直未向南阳标点公司支付该佣金。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南阳泰美嘉·香溪里项目分销合作合同》及《南阳泰美嘉·香溪里分销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南阳标点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对南阳泰美嘉公司位于南阳市××路××路××商品房进行了分销服务促使推荐的部分客户购房成功,并经过双方结算南阳泰美嘉公司认可故南阳标点的佣金为66504.73元并同意支付66505元本院予以确认。南阳标点公司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南阳泰美嘉作为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南阳标点公司支付佣金。故南阳标点公司请求南阳泰美嘉支付佣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南阳标点公司主张利息问题。本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仅对南阳标点公司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对南阳泰美嘉公司的违约责任未作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南阳标点公司在本案中主张佣金的利息是由于南阳泰美嘉公司在双方进行结算后应当向其支付佣金而怠于支付对南阳标点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南阳标点公司主张南阳泰美嘉公司支付其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