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建设工程“华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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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华东杯评审文件

华东杯评审文件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华东地区建筑(行)业协会联席会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会员单位要求,经华东地区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友好协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华东地区建设工程“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是“华东六省一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华东六省一市”建筑(行)业协会所属会员企业在“华东六省一市”区域内承建、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华东地区“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年度最终获奖总数控制在100项以内。

第四条已经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同意,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并符合“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可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五条评选工作由华东地区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审定工作由华东地区建筑(行)业协会联席会负责。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成立“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华东地区建筑(行)业协会联席会成立“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由华东地区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复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书面评选报告。

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

第八条“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人员组成,由当年轮值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出任主任、下届轮值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出任副主任,其他省(市)协会会长或秘书长为成员。

其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办法,确定年度各省(市)“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名额,召开审定委员会会议,听取各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实名投票方式审定评选结果。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促进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杯优质工程奖是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___市___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

XX杯优质工程奖分设金奖和银奖,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___项,银奖每年不超过___项。

获得XX杯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工程方可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三条 XX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XX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评价,经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公布。

第四条创建XX杯优质工程奖活动,应重在过程质量管理。

创建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予支持和指导;市建设质安协会对全市创建XX杯优质工程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___市___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新建工程。

(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

(四)获得XX市结构优质工程称号。

(五)具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推荐意见。

(六)创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七)专业工程应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书面评价、推荐意见。

(八)开展__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__小组活动成果优秀奖。

(九)住宅工程应符合《XX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工程、商住楼、写字楼: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分户(层)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按图施工完成,不得甩项。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省建设工程“AA杯”奖(以下简称“AA杯”奖),是AA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评选工作在AA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指导下由AA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

第三条“AA杯”奖由建筑业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由省建协组织“AA杯”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AA杯”奖工程。

第四条“AA杯”奖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按参评的工程质量和数量从严控制,每次不超过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机构第五条评选机构按下列要求设立:1、在省建协秘书处设立“AA杯”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受理、审核申报资料及评选的组织工作;2、组建复查小组,负责“AA杯”奖的复核检查评价工作;3、成立“AA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AA杯”奖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成员由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监督指导。

第六条复查小组按下列要求组建:根据评选工作需要,从省建协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若干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AA杯”奖评选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已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各类新(扩)建工程。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AA省建设厅《AA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AA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工程质协)为规范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创AA省《AA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AA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杯》优质工程奖是AA省建设厅设立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获得《AA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省优质工程。

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AA杯》优质工程奖由主承建单位申报,由评审委员会评定,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具体评选工作由省工程质协负责。

被评为《AA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省建设厅确认后公布表彰。

第四条加强《AA杯》优质工程奖创建活动过程的管理指导。

创建《AA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

多层建筑至少抽查一次,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查次数。

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

创建《AA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 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各设区市工程质协对创建《AA杯》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核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次数)、对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核查评价;以验证其综合评价的准确性。

省工程质协对全省创建《AA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进行过程抽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省、市工程质协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AA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AA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1)、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章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

建设工程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多创精品,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建设工程“AA杯”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

“AA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AA市行政区域内承建且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AA杯”奖的评审由AA市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

“AA杯”评选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熟悉工程专业的专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评审、确定获奖工程。

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办设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AA杯”奖工程中推荐参加“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以下建设工程,均可以申报参加评选: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单位工程(住宅);2、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公共建筑工程;3、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4、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或单跨18米以上;5、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6、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7、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不满足以上要求,但对我市经济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社会影响,或建筑风格独特和鲜明质量特色的工程;8、铁路、交通、水利、园林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1、保密工程;2、本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的工程;3、因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4、因出现质量事故经加固改变外形的工程;5、甩项验收的工程;6、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公示”批评的工程、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7、建筑节能未按规定、标准施工的工程;8、已参加过“AA杯”奖评审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件设备、卫生器具的工程;10、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合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11、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12、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13、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装修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工程。

优良工程检查评审执行细则

优良工程检查评审执行细则

优良工程检查评审执行细则优良工程检查评审执行细则(暂行)(发稿时间:2022年-02-24 阅读次数:2394)优良工程检查评审执行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优良建筑工程评定管理工作,保证优良建筑工程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优良建筑工程(以下称优良工程),系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将已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备案的精品建筑工程(含安装、装饰、幕墙等单项工程)申报本协会,通过对质量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及实体的质量检查,达到本办法规定的优良条件的精品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市优良工程评定工作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以下简称质量分会)负责组织优良工程检查初评小组,具体实施优良工程的检查初评工作;同时组织成立优良工程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优良工程评审和仲裁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优良工程检查评定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质量分会聘请技术职称中级以上、从事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8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有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够参与现场检查的同志参加优良工程检查初评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初评小组)。

检查初评小组由组长一人、组员三人(其中安装专业一人、土建专业二人)组成。

第六条质量分会聘请技术职称高级以上、从事建筑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技术业务能力强、质量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优良建筑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两人、委员4-6人组成。

第七条检查初评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从政府管理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大中型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科研院校等单位中择优聘请,经审查后设立《优良建筑工程检查评定专家库》。

其人员可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变化、个人的业务技术能力考核结果、人事工作调动、新规范标准的颁发等实际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盐城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盐城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盐城市优质工程是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择优评选的盐城市“盐阜杯”优质工程是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盐城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评定”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

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盐城市优质工程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盐城市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在盐城市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盐城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盐城市优质工程奖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

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一、申报某某杯奖(优质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0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50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综合楼、商场;5.5公里以上高速公路,8公里以上一级公路,15公里以上二级公路;6.长度3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8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1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6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或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IOOOO平方米以上的群体住宅,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仿古建筑,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IO(M)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电力、水利工程;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各部门创优计划,并已报市建协、市政行业协会备案。

2.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3.工程应获得某某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4.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以前竣工,并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5.已获得县(市)或地级市专业局的优质工程奖,并具有全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6.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5分/次
C11
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不合格的
5分/次
C12
不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或报送数据不实的
1分/次
C13
中标后和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总监的
5分/次
C14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在岗履职的
5分/次
C15
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5分/次

D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
100分/次
M2
住房城乡建设部经验介绍推广、工程观摩
5分/次
M3
获得XX省政府表彰的
5分/次
M4
获得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彰的
4分/次
M5
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验介绍推广、工程观摩
3分/次
M6
获得XX市人民政府表彰的
4分/次
M7
在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中,获得XX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
35分/次
B3
受到暂扣许可证、暂扣执照1-3个月(含1个月)的行政处罚的
25分/次
B4
受到暂扣许可证、暂扣执照1个月以内的行政处罚的
15分/次
B5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0分/次
B6
受到撤回资质的行政处理的
30分/次
B7
受到责令停工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30分/次
B8
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的
10分/次
(1)不同投标人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相同;(2)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两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
(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相同的;(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模板】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模板】

XX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XX 市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工程)是XX市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由XX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条市优工程由市建协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四条市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每年评选一次,按申报项目数量的70%进行评选。

同一建筑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市内不超过6个、市外数量不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市优工程评选范围为市内工程和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鼓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申报。

第六条市优工程分类和规模。

(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租房、公寓、宿舍、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公寓工程、住宅为主的工程;2、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厂房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工程;2、固定座位 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500座以上的体育馆;500座以上的游泳馆;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3、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4、上述1-3项未在列的,建安工程量在6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公共交通、水处理、园林等工程。

1、桥面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1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8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2、日供水量2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水厂;日供气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一次建成的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厂;日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污水处理厂;3、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工程;4、上述1-3项未在列的,建安工程量在6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工程。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汇报材料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汇报材料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汇报材料【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汇报材料】一、前言作为工程领域的从业者,我们时刻关注着工程质量,追求卓越。

在工程实践中,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本次汇报材料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为主题,旨在深入探讨工程质量管理,共享我对这一主题的理解和观点。

二、评估工程质量1. 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实践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升,既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声誉。

我们在工程管理中要始终牢记质量是生产的生命线,贯穿工程的始终。

2. 优质工程的标准优质工程不仅要满足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更要超越纸面标准,追求实际效用和长期稳定性。

在工程实践中,我们要坚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注重细节,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3. 工程质量管理的挑战与应对在工程领域,工程质量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如施工过程中的复杂环境、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程科技创新等。

针对这些挑战,我们要不断改进管理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推动科技创新等,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论述工程质量奖项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奖项的设立和评选,能够激励广大从业者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有效推动了整个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 增强企业和项目的竞争力获得工程质量奖项是企业和项目的一种荣誉和认可,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客户。

3. 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过程中,相关专家学者和从业者通过研究、评审,可以深入探讨工程质量管理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

四、个人观点和总结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质量奖项,对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增强企业和项目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未来的工程实践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创新,不断优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争取获得更多的工程质量奖项,为推动中国工程质量不断提升作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AA省建设工程“AA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AA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AA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AA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AA杯”奖只授予AA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四条评选“AA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

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规范)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规范)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暂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一、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项目部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三、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总工室、质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及协助。

四、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五、本办法由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如有新的办法,则按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完善创优管理机构和资源配备一、成立两级创优领导小组(公司级和项目部级)工程创优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门能够单方面做到的,涉及面很广,如:协调的关系很宽,涉及的人和关键工序较多,对资金使用的偶然性和急需性,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

无论是项目部级还是公司级的创优领导小组组长都必须具备足够的人、财、物、关系协调各方面的能力和权利。

1、成立公司级创优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某董事担任职能:全面负责公司的创优工作,负责创优所需要的人、财、物、关系协调,公司应该充分授予组长自由裁量权(如适当范围内资金使用的先用后批权、提质范围、工程维修单价、对参与者的奖惩权……),尤其是上层对接;副组长:分管副总、总工程师、质安经理职责:协助组长的工作,负责创优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跟踪、组织学习……组员:其他相关管理部门2、成立项目级创优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该项目部的实际承包人(或者有实际控制权的项目委托人)担任;自营项目由实际承包的高管担任组长;职责: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负责创优资料的收集(如当地、质量部门、主管部门、协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和签署意见等工作),同时进行必要的费用投入。

[品质管理品质知识]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

[品质管理品质知识]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

{品质管理品质知识}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2.4市优质工程仅包含地级市,县级市各项优质工程不予奖励,直辖市区级优质工程参照地级市标准执行。

2.5安装、钢结构、装饰、基础设施等按工程造价计算,折算面积进行奖罚。

折算面积(平方米)=工程造价(元)/2000元3.质量奖罚规定说明3.1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10年1月1日在建和以后开工工程的质量奖罚,均依据本规定实施。

3.2本规定部分条款的将罚金额与工程建筑面积相关,市政、安装、钢结构、装饰等工程需按面积折算公式算出建筑面积后再套用相关奖罚金额。

3.3奖励支出由公司承担,不计入项目成本。

4.质量奖励4.1优质工程奖4.1.1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4.1.1.1由公司中承包或主承建的工程获“鲁班奖”,小型项目,奖励金额不少于20万元;大型项目奖励25万元;特大型项目奖励30万元。

4.1.1.2由公式总承包或主承建的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小型项目,奖励金额不小于10万元,大型项目奖励152万元,特大型项目奖励20万元。

4.1.1.3由公司参与与建设获得鲁班奖或国优参建将的工程项目,按上述条款中对应奖励金额的1/4计奖。

4.1.2省、直辖市、专业部优质工程4.1.2.1按工程规模奖励: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的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其中10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奖,所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5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

4.1.2.2获省、直辖市、专业部金奖或十佳工程的,按相应奖励的20%经予嘉奖。

4.1.3市优质工程及中建杯4.1.3.1按工程规模给予奖励,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的项目按每平方米0.5元人民币进行奖励,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其中10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5元计奖,所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2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

4.1.3.2获中建杯金奖的,按相应奖励的20%给予嘉奖。

(建筑工程管理)创优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最终版)

(建筑工程管理)创优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最终版)

(建筑工程管理)创优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最终版)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说明 (2)三、创优实施小组 (2)四、各工序施工技术措施 (3)1、模板工程 (3)2、钢筋工程 (9)3、混凝土工程 (12)4、砌体工程 (19)5、装饰工程 (20)6、屋面施工 (21)7、水电预埋施工 (25)五、样板引路 (26)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2)一、工程概况依澜雅居15#-23#楼、依澜雅居地下车库工程,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南滟湖东畔习友路与观海路交叉口,该工程是由合肥观澜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由一层人防地下室、地上15#、16#、17#、18#、19#、20#、21#、22#、23#楼住宅及部分二层商铺组成,共计9栋楼组成,层高均为2.9米,其中15#、17#、19#为18层,建筑高度为52.20m,16#楼为27层,建筑高度83.3m;18#、20#、22#楼为地上33层,建筑高度97.50m,21#楼地上33层,建筑高度97.7m,23#楼为综合楼,地上33层,建筑高度97.70m,地下车库为负一层,人防车库层高为3.6米,普通车库层高为3.9米,15-23#楼总建筑面积为104573.88㎡,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0210.5㎡,合计总面积124784.38㎡。

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合肥观澜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院施工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编制说明1、为加强本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合建质安监[20011]64号)《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专项方案。

2、本专项方案是结合本工程质量实际,包括模板及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凝土的施工和养护、装饰装修、水电管预埋和敷设、冬期施工、材料进场及实体结构质量检查等内容的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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