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2-46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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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高炉法炼铁生产
炼铁企业主要产生煤气洗涤水和高炉冲渣水两种类型的废水。当高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时,不产生煤气洗涤水及相应污染物指标。
基本上所有企业的高炉冲渣水全部循环使用,因此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均为0。
绝大多数企业的煤气洗涤水进行循环使用,当循环水不外排时,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为0;当循环水部分外排时,此时废水量及相关污染因子值为表格中数值×废水外排率(废水外排率=外排水量/处理后总水量)。但也有少部分企业处理后直接排放,此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即为表格中数值。
未覆盖的生产工艺有“土法烧结”和“倒焰窑直接还原铁”,这两种工艺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处于地下状态。在产排污系数选用时,“土法烧结”的产污系数可类比于“烧结矿小类”的产污系数,由于无末端治理设施,所以其排污系数等于产污系数;“倒焰窑直接还原铁”的产污系数可类比于“隧道窑直接还原铁”,由于无末端治理设施,所以其排污系数等于产污系数。
静电除尘法
0.32
过滤式除尘法
0.21
注:①指单台烧结机的烧结面积,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为:≥5600吨;②专指烧结机头、机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其中机头占到废气量的2/3;③专指烧结机燃料及熔剂破碎系统、配料、混料、筛分(整粒)、转运等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④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为1,800-5,600吨;⑤二氧化硫的计算公式及说明详见“2注意事项”中的“2.4 ”。
2 注意事项
2.1系数表中未涉及产品的产排污系数
本手册未覆盖的产品包括气基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镜铁、球墨铸铁、铸铁管及附件。其中,气基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目前在我国尚未实现工业化生产;镜铁产品数量极少,由于其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特征与铁合金行业(3240)的高碳锰铁产品相近,可参照高碳锰铁产品进行选取;球墨铸铁、铸铁管及附件这类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特征与机械行业(3591)的铸铁件相同,可参照铸铁件产品进行选取。
出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3210炼铁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180平方米①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2,900②
静电除尘法
2,900
2,600③
生产球团矿所产生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均采用计算公式法表示。
计算公式为:
Si=2·(S1−S2)(2.4-5)
式中,Si为二氧化硫产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
S1=M含铁料·S含铁料+M燃·S燃(2.4-6)
式中,M含铁料、M固燃分别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含铁料及燃料消耗量,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在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时,含铁料消耗量可按1000千克/吨-烧结矿估取,燃料为煤粉时,消耗量可按25~30千克/吨-球团矿估取,燃料为燃气时,消耗量可按25千克标煤/吨-球团矿估取;S含铁料、S燃分别为原料及燃料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煤粉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6%~1%,煤气的含硫量按0.08%估取,天然气可忽略不计,含铁料为攀西高硫铁矿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7%,含铁料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可按0.2%~0.4%估取。
工业粉尘排污系数选取规定如下:工艺过程废气末端治理技术一致时按表选取;出铁场采用静电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静电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选取;其余情况按“静电除尘法”选取。
④无组织排放评估
对炼铁行业进行无组织排放评估后,其无组织排放环节及无组织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
炼铁行业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
直排
0.584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Βιβλιοθήκη 带式烧结法<50平方米②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3,400①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
3,400
4,200③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4,2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18.62①
多管旋风除尘法
1.08
静电除尘法
0.483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23.26③
2,825
烟尘⑥
千克/吨-球团矿
9.45⑤
静电除尘法
0.295
多管旋风除尘法
0.736
注:①专指烧结机头、机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其中机头占到废气量的2/3;②单台烧结机日产量<1800吨;③专指烧结机燃料及熔剂破碎系统、配料、混料、筛分(整粒)、转运等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④指单台竖炉的公称面积,单台竖炉日产量校核标准为:≥1200吨;⑤专指竖炉焙烧及物料干燥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⑥烟尘指焙烧烟气及烘干烟气的颗粒物;⑦二氧化硫的计算公式及说明详见“2注意事项”中的“2.4”。
多管旋风除尘法
1.22
静电除尘法
0.43
过滤式除尘法
0.308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①⑦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⑦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612①
直排
0.612
球团矿
铁精矿
膨润土
竖炉法
≥8平方米④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球团矿
2,825⑤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
S2=1000·S矿(2.4-3)
式中,S料为合格烧结矿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可按0.02%~0.06%估取。
So=Si·(1−Φ·θ)(2.4-4)
式中,So为二氧化硫排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Φ为脱硫设施脱硫率,单位为“%”,在无准确的测试数据时,可按70%~90%估取,大型烧结机取高值,小型烧结机取低值;θ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单位为“%”。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下册)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②球团矿生产
球团矿生产工艺分为竖炉法、带式焙烧法和链痹机-回转窑法。竖炉法分为大、中小两种规模,依据单台竖炉的公称面积进行规模划分,当生产负荷低于设计负荷的80%时,按单台竖炉日产量重新校核生产规模,对于大、中小规模,单台竖炉日产量校核标准分别为:≥1200吨、<1200吨,其余两种工艺不分规模。
球团生产过程产生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焙烧和烘干),对于链痹机-回转窑法,还有一定量工艺过程废气产生(主要为窑尾出料时产生的废气),对应的所含颗粒物分别为烟尘和粉尘,总废气量应为两者之和。球团生产废水主要为湿法除尘水,由于绝大部分球团厂采用干法除尘工艺,故没有列出废水类污染指标。
生产烧结矿所产生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均采用计算公式法表示。计算公式为:
Si=2·(S1−S2)(2.4-1)
式中,Si为二氧化硫产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
S1=M含铁料·S含铁料+M固燃·S固燃(2.4-2)
式中,M含铁料、M固燃分别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含铁料及固态燃料消耗量,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在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时,固态燃料消耗量可按55千克/吨-烧结矿估取,含铁料消耗量可按900千克/吨-烧结矿估取;S含铁料、S固燃分别为原料及固态燃料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固态燃料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6%,含铁料为攀西高硫铁矿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7%,含铁料为进口铁矿的可估取为0.02%,含铁料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可按0.2%~0.4%估取。
行业
无组织排放环节
无组织排放系数(千克/吨-产品)
工业粉尘
炼铁
烧结
0.15-2.0
高炉配矿及输送
0.06-1.5
出铁
0.12-1.5
无组织排放系数区间选取说明:
烧结: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高炉配矿及输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2.2工况未达到75%负荷的企业污染物产排量核算
当普查员在普查中遇到普查企业运行工况小于75%的情况时,按照主体设备的实际产量重新确定其规模划分,选取对应规模的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
2.3生产非单一产品企业污染物产排量核算
炼铁行业产品结构较为复杂,设备生产能力不同,普查时应以四同组合为主线,对应原料、生产工艺和设备规模进行统计,尤其是对拥有多条生产线的钢铁企业,应该分别按照生产线统计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烧结矿工业粉尘排污系数选择规定如下:
工艺过程废气末端治理技术一致时按表选取;筛分或整粒采用静电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静电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核算排污系数;筛分或整粒采用多管旋风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多管旋风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核算排污系数。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铁矿采选(0810)的烧结铁矿、球团铁矿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中炼铁产品等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炼铁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工业废气量、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冶炼废渣)等。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210炼铁行业补充了生产烧结矿和球团矿的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的计算公式和相关公式使用说明。
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对生物质锅炉中散烧和压块两种不同工艺进行了区分,并增加了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3210
本《手册》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编制,联系人:汪俊时,联系电话:027-。
3210炼铁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50~180平方米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①⑦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⑦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584①
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2,6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8.19②
静电除尘法
0.244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16.65③
静电除尘法
0.192
过滤式除尘法
0.123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⑤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⑤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522②
对于系数表单中未列出的煤气洗涤水末端治理技术,取值规定如下:当采用沉淀分离法时,其排污系数按化学混凝沉淀法的1.67倍选取;反之,当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时,其排污系数按沉淀分离法的0.6倍选取。
高炉法炼铁产生废气分为高炉荒煤气、热风炉烟气和工艺过程废气(工艺过程包括炉后配矿、炉项上料、炉前出铁等),前两种所含颗粒物为烟尘,第三种所含颗粒物为工业粉尘。由于热风炉以高炉煤气为燃料,故总的工业废气产生系数应为这三种之和,再扣除热风炉消耗的煤气量。
S2=1000·S矿(2.4-3)
式中,S料为合格球团矿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可按0.03%~0.06%估取。
So=Si·(1−Φ·θ)(2.4-4)
式中,So为二氧化硫排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Φ为脱硫设施脱硫率,单位为“%”,在无准确的测试数据时,可按60%~80%估取,大型球团机取高值,小型球团机取低值;θ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单位为“%”。
2.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烧结矿生产
烧结矿生产规模按单台烧结机的烧结面积选取。当生产负荷低于设计负荷的80%时,按单台烧结机日产量重新校核生产规模,对于大、中、小规模,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分别为:≥5600吨/日、1800吨/日-5600吨/日、≤1800吨/日。
烧结矿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分为燃烧废气(由机头产生)和工艺过程废气(工艺过程包括原燃料破碎、配料、混料、输送、机尾卸料、冷筛/整粒等),对应的所含颗粒物分别为烟尘和粉尘,总废气量应为两者之和。烧结废水主要为湿法除尘水,由于绝大部分烧结厂采用干法除尘工艺,故没有列出废水类污染指标。
直排
0.522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50~180平方米④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3,246②
静电除尘法/多管旋风除尘法
3,246
4,000③
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4,0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12.553②
静电除尘法
0.355
多管旋风除尘法
0.82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19.2③
炼铁企业主要产生煤气洗涤水和高炉冲渣水两种类型的废水。当高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时,不产生煤气洗涤水及相应污染物指标。
基本上所有企业的高炉冲渣水全部循环使用,因此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均为0。
绝大多数企业的煤气洗涤水进行循环使用,当循环水不外排时,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为0;当循环水部分外排时,此时废水量及相关污染因子值为表格中数值×废水外排率(废水外排率=外排水量/处理后总水量)。但也有少部分企业处理后直接排放,此时相关废水指标排污系数即为表格中数值。
未覆盖的生产工艺有“土法烧结”和“倒焰窑直接还原铁”,这两种工艺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处于地下状态。在产排污系数选用时,“土法烧结”的产污系数可类比于“烧结矿小类”的产污系数,由于无末端治理设施,所以其排污系数等于产污系数;“倒焰窑直接还原铁”的产污系数可类比于“隧道窑直接还原铁”,由于无末端治理设施,所以其排污系数等于产污系数。
静电除尘法
0.32
过滤式除尘法
0.21
注:①指单台烧结机的烧结面积,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为:≥5600吨;②专指烧结机头、机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其中机头占到废气量的2/3;③专指烧结机燃料及熔剂破碎系统、配料、混料、筛分(整粒)、转运等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④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为1,800-5,600吨;⑤二氧化硫的计算公式及说明详见“2注意事项”中的“2.4 ”。
2 注意事项
2.1系数表中未涉及产品的产排污系数
本手册未覆盖的产品包括气基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镜铁、球墨铸铁、铸铁管及附件。其中,气基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目前在我国尚未实现工业化生产;镜铁产品数量极少,由于其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特征与铁合金行业(3240)的高碳锰铁产品相近,可参照高碳锰铁产品进行选取;球墨铸铁、铸铁管及附件这类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特征与机械行业(3591)的铸铁件相同,可参照铸铁件产品进行选取。
出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3210炼铁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180平方米①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2,900②
静电除尘法
2,900
2,600③
生产球团矿所产生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均采用计算公式法表示。
计算公式为:
Si=2·(S1−S2)(2.4-5)
式中,Si为二氧化硫产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
S1=M含铁料·S含铁料+M燃·S燃(2.4-6)
式中,M含铁料、M固燃分别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含铁料及燃料消耗量,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在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时,含铁料消耗量可按1000千克/吨-烧结矿估取,燃料为煤粉时,消耗量可按25~30千克/吨-球团矿估取,燃料为燃气时,消耗量可按25千克标煤/吨-球团矿估取;S含铁料、S燃分别为原料及燃料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煤粉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6%~1%,煤气的含硫量按0.08%估取,天然气可忽略不计,含铁料为攀西高硫铁矿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7%,含铁料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可按0.2%~0.4%估取。
工业粉尘排污系数选取规定如下:工艺过程废气末端治理技术一致时按表选取;出铁场采用静电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静电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选取;其余情况按“静电除尘法”选取。
④无组织排放评估
对炼铁行业进行无组织排放评估后,其无组织排放环节及无组织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
炼铁行业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
直排
0.584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Βιβλιοθήκη 带式烧结法<50平方米②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3,400①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
3,400
4,200③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4,2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18.62①
多管旋风除尘法
1.08
静电除尘法
0.483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23.26③
2,825
烟尘⑥
千克/吨-球团矿
9.45⑤
静电除尘法
0.295
多管旋风除尘法
0.736
注:①专指烧结机头、机尾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其中机头占到废气量的2/3;②单台烧结机日产量<1800吨;③专指烧结机燃料及熔剂破碎系统、配料、混料、筛分(整粒)、转运等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④指单台竖炉的公称面积,单台竖炉日产量校核标准为:≥1200吨;⑤专指竖炉焙烧及物料干燥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⑥烟尘指焙烧烟气及烘干烟气的颗粒物;⑦二氧化硫的计算公式及说明详见“2注意事项”中的“2.4”。
多管旋风除尘法
1.22
静电除尘法
0.43
过滤式除尘法
0.308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①⑦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⑦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612①
直排
0.612
球团矿
铁精矿
膨润土
竖炉法
≥8平方米④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球团矿
2,825⑤
多管旋风除尘法/静电除尘法
S2=1000·S矿(2.4-3)
式中,S料为合格烧结矿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可按0.02%~0.06%估取。
So=Si·(1−Φ·θ)(2.4-4)
式中,So为二氧化硫排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Φ为脱硫设施脱硫率,单位为“%”,在无准确的测试数据时,可按70%~90%估取,大型烧结机取高值,小型烧结机取低值;θ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单位为“%”。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下册)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②球团矿生产
球团矿生产工艺分为竖炉法、带式焙烧法和链痹机-回转窑法。竖炉法分为大、中小两种规模,依据单台竖炉的公称面积进行规模划分,当生产负荷低于设计负荷的80%时,按单台竖炉日产量重新校核生产规模,对于大、中小规模,单台竖炉日产量校核标准分别为:≥1200吨、<1200吨,其余两种工艺不分规模。
球团生产过程产生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焙烧和烘干),对于链痹机-回转窑法,还有一定量工艺过程废气产生(主要为窑尾出料时产生的废气),对应的所含颗粒物分别为烟尘和粉尘,总废气量应为两者之和。球团生产废水主要为湿法除尘水,由于绝大部分球团厂采用干法除尘工艺,故没有列出废水类污染指标。
生产烧结矿所产生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均采用计算公式法表示。计算公式为:
Si=2·(S1−S2)(2.4-1)
式中,Si为二氧化硫产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
S1=M含铁料·S含铁料+M固燃·S固燃(2.4-2)
式中,M含铁料、M固燃分别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含铁料及固态燃料消耗量,单位为 “千克/吨-烧结矿”,在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时,固态燃料消耗量可按55千克/吨-烧结矿估取,含铁料消耗量可按900千克/吨-烧结矿估取;S含铁料、S固燃分别为原料及固态燃料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固态燃料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6%,含铁料为攀西高硫铁矿的含硫量可估取为0.7%,含铁料为进口铁矿的可估取为0.02%,含铁料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可按0.2%~0.4%估取。
行业
无组织排放环节
无组织排放系数(千克/吨-产品)
工业粉尘
炼铁
烧结
0.15-2.0
高炉配矿及输送
0.06-1.5
出铁
0.12-1.5
无组织排放系数区间选取说明:
烧结: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高炉配矿及输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2.2工况未达到75%负荷的企业污染物产排量核算
当普查员在普查中遇到普查企业运行工况小于75%的情况时,按照主体设备的实际产量重新确定其规模划分,选取对应规模的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
2.3生产非单一产品企业污染物产排量核算
炼铁行业产品结构较为复杂,设备生产能力不同,普查时应以四同组合为主线,对应原料、生产工艺和设备规模进行统计,尤其是对拥有多条生产线的钢铁企业,应该分别按照生产线统计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烧结矿工业粉尘排污系数选择规定如下:
工艺过程废气末端治理技术一致时按表选取;筛分或整粒采用静电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静电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核算排污系数;筛分或整粒采用多管旋风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多管旋风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核算排污系数。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铁矿采选(0810)的烧结铁矿、球团铁矿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中炼铁产品等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炼铁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工业废气量、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冶炼废渣)等。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210炼铁行业补充了生产烧结矿和球团矿的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的计算公式和相关公式使用说明。
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对生物质锅炉中散烧和压块两种不同工艺进行了区分,并增加了相应的产排污系数。
3210
本《手册》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编制,联系人:汪俊时,联系电话:027-。
3210炼铁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50~180平方米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①⑦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⑦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584①
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2,6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8.19②
静电除尘法
0.244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16.65③
静电除尘法
0.192
过滤式除尘法
0.123
二氧化硫
千克/吨-烧结矿
2·(S1−S2)⑤
直排
2·(S1−S2)
干法或湿法脱硫
Si·(1−Φ·θ)⑤
氮氧化物
千克/吨-烧结矿
0.522②
对于系数表单中未列出的煤气洗涤水末端治理技术,取值规定如下:当采用沉淀分离法时,其排污系数按化学混凝沉淀法的1.67倍选取;反之,当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时,其排污系数按沉淀分离法的0.6倍选取。
高炉法炼铁产生废气分为高炉荒煤气、热风炉烟气和工艺过程废气(工艺过程包括炉后配矿、炉项上料、炉前出铁等),前两种所含颗粒物为烟尘,第三种所含颗粒物为工业粉尘。由于热风炉以高炉煤气为燃料,故总的工业废气产生系数应为这三种之和,再扣除热风炉消耗的煤气量。
S2=1000·S矿(2.4-3)
式中,S料为合格球团矿的平均含硫量,单位为“%”,在没有准确的检测数据时,可按0.03%~0.06%估取。
So=Si·(1−Φ·θ)(2.4-4)
式中,So为二氧化硫排污系数,单位为 “千克/吨-球团矿”;Φ为脱硫设施脱硫率,单位为“%”,在无准确的测试数据时,可按60%~80%估取,大型球团机取高值,小型球团机取低值;θ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单位为“%”。
2.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烧结矿生产
烧结矿生产规模按单台烧结机的烧结面积选取。当生产负荷低于设计负荷的80%时,按单台烧结机日产量重新校核生产规模,对于大、中、小规模,单台烧结机日产量校核标准分别为:≥5600吨/日、1800吨/日-5600吨/日、≤1800吨/日。
烧结矿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分为燃烧废气(由机头产生)和工艺过程废气(工艺过程包括原燃料破碎、配料、混料、输送、机尾卸料、冷筛/整粒等),对应的所含颗粒物分别为烟尘和粉尘,总废气量应为两者之和。烧结废水主要为湿法除尘水,由于绝大部分烧结厂采用干法除尘工艺,故没有列出废水类污染指标。
直排
0.522
烧结矿
铁矿
石灰
焦粉
煤粉
带式烧结法
50~180平方米④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烧结矿
3,246②
静电除尘法/多管旋风除尘法
3,246
4,000③
静电除尘法/过滤式除尘法
4,000
烟尘
千克/吨-烧结矿
12.553②
静电除尘法
0.355
多管旋风除尘法
0.82
工业粉尘
千克/吨-烧结矿
19.2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