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

合集下载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第一章总论考情分析本章为《经济法基础》的入门章节,考试分值在8分~10分,近几年考试中主要以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要命题形式。

本章从学习感受来看“门槛”较高,理论性较强,内容晦涩难懂。

考点一: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二、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4)法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具有概括性。

(5)法具有利益导向性。

(6)法是明确的,具有明确公开性。

(7)法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8)法是普遍适用的,具有普遍适用性。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正确答案』ABCD【例题·判断题】(2009年)(2019年、2015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正确答案』√考点二:法的形式与分类一、法的形式★★【预备知识】关于我国政权组织结构(一)我国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

法的形式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形式制定机关【提示1】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讲义

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讲义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20XX年单选题、20XX年多选题、20XX年多选题)(一)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4)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法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

法是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3)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

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比如:税收优惠、人都是趋利避害。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①明确(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②普遍适用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二、法律关系(20XX年多选题、20XX年多选题、20XX年多选题)(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A.概念:主体:当事人(至少两个以上)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精讲班讲义第12讲_会计监督、会计法律责任、会计职业道德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精讲班讲义第12讲_会计监督、会计法律责任、会计职业道德

第4单元会计监督单元考点框架考点2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规定(★★)1.主体与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主体)依法通过会计手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监督对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2020年调整)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经典考题27·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有()。

A.甲公司债权人B.甲公司纪检部门C.甲公司会计机构D.甲公司会计人员【答案】CD【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考点22:单位内部控制制度(★★★)1.一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2)重要性原则:即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适应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即企业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概念: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 引起的权益争议 。
解决途径:
仲裁 平等主体之间
或裁或审原那
民事诉讼

需有仲 裁协议
必经复议
行政复议
如纳税
不平等主体之间
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
选择复议
二、仲裁
1.概念: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 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 行为 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是人的有意识的
活动。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提示:活人的整个身体 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 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三、法律事实
注意: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详细可分为以下两类:
3.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
强制性 利导性
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 力
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性
明确而普遍适用
二、法律关系
〔一〕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标准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 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包括以下三类:
特别行政区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规 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协定
国家之间
〔二〕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内容
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本法和普通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03讲_法的形式、法律责任、经济仲裁(1)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03讲_法的形式、法律责任、经济仲裁(1)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考点:04法的形式(★★★)(P8)1.法的形式(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①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②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4)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5)规章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②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特别行政区的法(8)国际条约【解释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2】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解释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

【例题1•判断题】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也是法的形式之一。

()(2019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是法律。

()(2018年)【答案】×【例题3•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17年)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答案】A【解析】(1)选项BD:属于法律;(2)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例题1•判断题】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宪法的效力。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3)行政法规 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制定主体 省级权力机构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权力机构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权力机构 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构有权制定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
3.2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分类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2011年)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无国籍人是如何产生的?
出生、结婚、剥夺等
2.2 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利 自由 (2)义务 负担或约束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提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 利的义务。

2.3 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价值性、稀缺性、支配性 (2)非物质财富。 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 (4)人身。



注意以下几点: (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 的“物”。 (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 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3)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 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典型例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 有( )。2012年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1讲_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2)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1讲_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2)

第一单元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考点03:支票(★★★)(P96)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解释1】支票的付款人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

支票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形:(1)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2)空头支票。

【解释2】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被付款人拒绝付款后,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4.委托收款(1)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5.法律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1)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例题1·判断题】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由其开户银行处以罚款。

()(2018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签发票面金额16000元的空头支票,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元。

(2013年)A.200B.800C.1000D.2000【答案】C【解析】16000×5%=800元,低于1000元,罚款1000元。

【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乙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仅为10000元。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是()。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

晚了。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二)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5分,2013年的分值为7.5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死记硬背。

在2014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值2011年2012年2013年
单选题4题4分3题3分3题4.5分
多选题4题8分3题6分1题2分
判断题1题1分2题2分1题1分
合计9题13分8题11分6题7.5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4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内容进行了调整;(3)对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P1)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初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

初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

初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1. 课程介绍本课程旨在帮助初级会计师考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为他们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提供帮助。

课程内容涵盖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重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希望通过系统的学习,能够让考生对经济法有更深入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以保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是经济管理和法律保护的交叉学科。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自由、诚实信用和公共利益等。

3. 法律体系3.1. 法律的分类法律按照层级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行政法规是由政府制定的具有特定行政性质的法规,部门规章是由政府的具体部门制定的法规。

3.2. 法律的规范力法律的规范力体现在它对各个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的规范力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4. 经济法基本原则4.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经济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保持公平,禁止各种歧视行为,并要求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平等自由地发表意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市场经济中的主体能够自由选择经济活动,享有自由经营的权利,并且要求政府不得干预市场的自由竞争,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4.3.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经济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要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利益,保持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的良好形象。

4.4.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经济法的出发点和归宿。

它强调在经济活动中要注重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5. 经济法的重要法律法规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经济法中的核心法律之一,它对我国的经济活动起着重要的法律规范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不要去做偏题、怪题和太难的题目
(4)要真正去做题
许多考生习惯一边看题,一边看答案。

这个习惯最好能改掉,因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会做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

否则,平时复习时感觉《经济法基础》很容易,因为答案全都看得懂(看不懂就麻烦了,都是ABCD);到了考场上没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二)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分,2013年的分值为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死记硬背。

在2014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值2011年2012年2013年
单选题4题4分3题3分3题分
多选题4题8分3题6分1题2分
判断题1题1分2题2分1题1分
合计9题13分8题11分6题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4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内容进行了调整;(3)对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P1)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