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贷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管理工作,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实行审贷分离、风险防范的贷款内控管理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建立以审贷分离为基础的贷款审批制度,公司设立贷款审査委员会负责贷款评审工作。
风险防范,是指按照企业信用评级和贷款调查及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三)公司发放贷款时,要认真控制单户贷款额度上限。
(四)发放贷款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以国家扶持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扶优限劣,区别对待。
(五)公司发放贷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本公司发放及收回贷款业务。
(六)本公司的信贷业务受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区(县)金融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二、贷款种类、期限、利率
(一)本公司贷款业务种类。
1.担保类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
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进行审査,并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査,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原则参考如下表- 1)房产:本公司针对房产抵押贷款抵押物的价值评估,由本公司内部评估完成。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原则是根据公司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和三个不同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报价取平均值。
2)个人房产抵押率执行如下规定:
3)企业房产抵押率执行如下规定:
4)车辆、易变现保值物资、设备:此类抵押品价值评估,参考第三方市场的平均价值水平,抵押价值为评估价值的30%-50%。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应对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所设定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量相关的登记或移交手续。
以上具体抵押率按照《贷款担保管理办法》执行。
2.信用类贷款。
(1)农户、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公司基于农户或本区个体工商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他们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2)农户、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是指农户或本区个体工商户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由公司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超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3)中小企业贷款。是指公司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还款来源、可提供的担保等相关因素,结合公司信用可供能力向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短期贷款。即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三)其他期限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
(四)展期贷款期限:贷款可以实施展期,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起计入逾期贷款。
三、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客户应当是北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公司类客户:
(1)持有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法人营业执照;
(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3)能及时提供具备第一还款来源的财务报表或有关资料;
(4)为北京市区域内企业,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生
产、经莺条件,生产、经营正常、合法,有实质性盈余,有按期归还贷款的能力;
(5)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和到期的贷款本金己按期清偿;
(6)能够提供经确认其资产足够代偿借款本息的保证人,或提供符合条件的抵(质)押物。
2.自然人客户
(1)在北京市有居住地、房产或北京市户籍或暂住证明的;
(2)能提供明确的借款用途;
(3)能提供还款来源;
(4)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信息未发现有重大违约问题;
(5)能提供我司认可的担保。
(三)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公司类客户
(1)需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书面借款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借款直接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时间,可提供的担保等;
(2)需提交借款企业权力机构出具同意借款的相关决议;
(3)需提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法人营业执照;
(4)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如有)等,特殊行业需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营许可证以及可证明借款人具备经营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5)需提供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及密码;
(6)需提供近三年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7)需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及证明材料;
(8)以不动产作担保的,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并声明该不动产是否设立担保物权及其他有授权限制的状况;以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做担保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9)以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企业做担保的,需按借款人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10)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客户
(1)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
(2)需提供收入证明或合法收入来源,如土地使用权收益及来源于地上物(农作物)、建筑物之收益和牲畜之收益,如前款农作物、牲畜己投保,需提交该保险单据;
(3)需提供银行个人征信报告;
(4)以不动产作担保的,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并声明该不动产是否设立担保物权及其他有授权限制的状况;
(5)以机动车辆及(或)农机具、机械设备做担保的,需提交机动车辆及(或)农机具权属证明、行驶证照、保险单据;
(6)以上市公司股票或非上市公司股份或票据、债券、存款单(人民币本币或外币)、仓单、提单出质,需提交相关权利凭证;
(7)以无形资产做担保的,需提交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