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制作人员晨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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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制作人员晨检制度
1. 晨检背景和目的
为了确保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食品制作人员晨检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防止食品制作人员在晨检中发现的潜在健康问题,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晨检范围和方式
2.1 晨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体温:检测食品制作人员的体温,确保没有发热情况;
- 呼吸道症状:询问食品制作人员是否有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
- 消化道症状:询问食品制作人员是否有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 皮肤症状:检查食品制作人员是否有皮肤疹、疣、疱疹等皮肤症状;
- 其他症状:询问食品制作人员是否有头痛、全身不适等其他症状。
2.2 晨检方式:
- 口头询问:食品制作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的口头询问,如实
回答问题;
- 体温检测:食品制作人员应使用体温计测量体温,并协助工
作人员记录测量结果;
- 皮肤检查:食品制作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的皮肤检查,确保
无明显异常;
- 其他症状记录:食品制作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记录其他症状,如有任何症状需及时上报。
3. 晨检流程
3.1 食品制作人员应在每个工作日开始时进行晨检。
3.2 晨检流程如下:
- 工作人员进行口头询问,了解食品制作人员的身体状况;
- 食品制作人员使用体温计测量体温,并记录测量结果;
- 工作人员进行皮肤检查,确保无明显异常;
- 食品制作人员如有其他症状,应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记录。
4. 晨检异常处理
4.1 如果食品制作人员在晨检中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消化
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暂停工作。
4.2 主管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协助食品制作人员就医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措施。
4.3 患病食品制作人员应在病愈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参加晨检。
5. 培训和宣传
5.1 食品制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晨检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5.2 公司应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提高食品制作人员对晨检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3 公司应建立晨检记录和培训记录,以备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查阅。
6. 晨检制度的监督和改进
6.1 主管部门对晨检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监督,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2 主管部门应通过整理晨检数据、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晨检制度的有效性。
6.3 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公司应及时调整和改进晨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食品安全。
以上为食品制作人员晨检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全面执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如有任何问题或改进建议,请随时与主管部门
联系。
谢谢合作!。